章节列表
- 第一编 绪论
- ├ 例 言
- ├ 第一章 历史的定义和价值
- ├ 第二章 我国民族的形成
- ├ 第三章 中国疆域的沿革
- └ 第四章 本国史时期的划分
- 第二编 上古史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的起源
- ├ 第二章 太古的文化和社会
- ├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
- ├ 第四章 夏代的政教
- ├ 第五章 商代的政教
- ├ 第六章 周初的政治
- ├ 第七章 古代的封建制度
- ├ 第八章 我国民族的滋大
- ├ 第九章 春秋的霸业
- ├ 第十章 战国的七雄
- ├ 第十一章 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
- ├ 第十二章 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 ├ 第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政制改革
- └ 第十四章 上古的社会
- 第三编 中古史
- ├ 第一章 秦之统一及其政策
- ├ 第二章 秦汉之际
- ├ 第三章 前汉的政治
- ├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 ├ 第五章 后汉的政治
- ├ 第六章 两汉的制度
- ├ 第七章 秦汉的武功
- ├ 第八章 两汉对外的交通
- ├ 第九章 两汉的学术
- ├ 第十章 佛教和道教
- ├ 第十一章 两汉的社会
- ├ 第十二章 三国的鼎立
- ├ 第十三章 晋的统一和内乱
- ├ 第十四章 边徼民族和汉族的同化
- ├ 第十五章 南北朝的对峙
- ├ 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 ├ 第十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文化
- ├ 第十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社会
- ├ 第十九章 隋之统一与政治
- ├ 第二十章 唐的开国及其盛世
- ├ 第二十一章 隋唐的武功
- ├ 第二十二章 隋唐的对外交通
- ├ 第二十三章 隋唐的制度
- ├ 第二十四章 隋唐的学术和文艺
- ├ 第二十五章 佛教的分宗和新教的输入
- ├ 第二十六章 中外文化的接触
- ├ 第二十七章 唐中叶以后的政局
- ├ 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 ├ 第二十九章 五代的混乱
- ├ 第三十章 宋的统一及其初年的政治
- ├ 第三十一章 变法和党争
- ├ 第三十二章 辽夏金的兴起
- ├ 第三十三章 宋和辽夏的关系
- ├ 第三十四章 宋和金的关系
- ├ 第三十五章 宋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三十六章 宋的制度和社会
- ├ 第三十七章 元的勃兴和各汗国的创建
- ├ 第三十八章 中西文化的交通
- ├ 第三十九章 元的制度
- ├ 第四十章 元帝国的瓦解
- ├ 第四十一章 明初的政局
- ├ 第四十二章 明和北族的关系
- ├ 第四十三章 明朝的殖民事业和外患
- ├ 第四十四章 明末的政局
- ├ 第四十五章 明的制度
- ├ 第四十六章 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
- 第四编 近代史
- ├ 第一章 明清之际
- ├ 第二章 欧人的东略
- ├ 第三章 基督教和西方科学的传入
- ├ 第四章 清初的内政
- ├ 第五章 清初的外交
- ├ 第六章 清代的武功
- ├ 第七章 清中叶的内乱
- ├ 第八章 鸦片战争
- ├ 第九章 太平天国和捻党之役
- ├ 第十章 英法联军之役
- ├ 第十一章 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
- ├ 第十二章 西北事变和中俄交涉
- ├ 第十三章 晚清的政局
- ├ 第十四章 中法战争和西南藩属的丧失
- ├ 第十五章 中日战争
- ├ 第十六章 中俄密约和沿海港湾的租借
- ├ 第十七章 维新运动和戊戌政变
- ├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
- ├ 第十九章 远东国际形势
- ├ 第二十章 日俄战争和东三省
- ├ 第二十一章 清末的宪政运动
- ├ 第二十二章 清代的制度
- ├ 第二十三章 清代的学术
- └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会
- 第五编 现代史
- ├ 第一章 革命思想的勃兴和孙中山先生
- ├ 第二章 清季的革命运动
- ├ 第三章 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
- ├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 ├ 第五章 民国初年的外交和蒙藏问题
- ├ 第六章 帝制运动和护国军
- ├ 第七章 二十一条的交涉
- ├ 第八章 复辟之役和护法之战
- ├ 第九章 参战的经过和山东问题
- ├ 第十章 华盛顿会议和中国
- ├ 第十一章 军阀的混战
- ├ 第十二章 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和国民政府的成立
- ├ 第十三章 五卅惨案和中国民族运动的进展
- ├ 第十四章 国民革命的经过
- ├ 第十五章 五三惨案和对日之交涉
- ├ 第十六章 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
- ├ 第十七章 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经过
- ├ 第十八章 中俄的龃龉
- ├ 第十九章 日本的侵略东北
- ├ 第二十章 国民政府的政治
- ├ 第二十一章 现代的经济和社会
- └ 第二十二章 现代的教育和学术
- 第六编 结论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发展的回顾
- └ 第二章 中国对于世界的使命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第十一章 军阀的混战
- 本章共 1.52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照第六、第八两章所说,民国成立以后,内争之祸,也可谓很厉害了。然而这还是有关大局的,其比较的限于一隅的,还不在内。现在且拣几件重要的说说:
民国以来,最安稳的,要算山西。他从民国十四年以前,简直没有参加过战争。阎锡山提倡用民政治,定出六政、三事,以为施政的第一步。注946教育、实业,都定有逐年进行的计划。又竭力提倡村自治。在当时,亦颇有相当的成绩。惜乎到后来,牵入战争漩涡,以前些微的成绩,也就不可得见了。次之,倒还是新疆。从民国十七年杨增新被杀以前,大体也还算安稳。此外就很难说了。
其中分裂最甚,而争战最烈的,要算四川。四川从袁氏帝制失败后,北政府所任命的将军解职。当时政府曾命蔡锷入川。但不久,蔡锷就病故了。代理的人,为川军所逐。其后滇军又打入四川。后来又被川军逐回。于是四川本省,分为一、二、三军,各有防地。北政府的势力,常常从汉中和宜昌一带——所谓长江上游侵入。而滇、黔两省,亦时和四川发生关系。各省军人,派别不一,离合无常。其失败的,往往要借助于人;而有野心的人,亦落得利用他,收为己助,或者借以扰乱敌方;所以其纷扰迄不能绝。西南如滇、黔,西北如甘肃,虽然因地位偏僻,对大局的关系较少,然而其内部,也都不能没有问题。
因为一切纷争,都起于军队太多,和军人拥兵自重、争夺权利之故,于是有废督裁兵的呼声;并有联省自治的议论。联省自治之说,其由来也颇早。原来行省的区划,还沿自元朝。明、清两代的省区,虽然逐渐缩小,然而其区域,还是很大,犹足以当联邦国的一邦而有余。而自清末以来,已渐成外重之局。辛亥革命,亦是由各省响应的。民国成立以来,中央事权,迄未能真正统一。而以中国疆域的广大、交通的不便、政务的丛脞,一个中央政府,指挥统驭,也颇觉得为难。于是有创联省自治之议,希望各省各自整理其内部的。当民国八、九年间,也颇成为一部分有力的舆论。于是有起而实行的,省各自制宪法。其中以浙江省成立为最早,于十年九月九日公布。湖南省制宪最早,而公布较迟,事在十一年一月一日。既已公布省宪,自然用不着什么督军。于是浙江于布宪之日,即同时宣布废督。既未制省宪的省份,也有宣布废督的,如云南省是。注947然而名为废督,而军队仍未能裁;即督军之实,亦仍旧存在,不过换一个总司令或督办善后军务等等的名目罢了。所以还是无济于事。
又有想以会议之法解决国是的。当华府会议将开时,外人曾警告我速谋统一。于是有人想利用这个机会,促起国人的觉悟。主张华会开会之前,先在庐山开一个国是会议,其办法:分为国民会议和国军会议。国民会议,以制定国宪解决时局。国军会议,则议决兵额、兵制及裁兵问题。其所议决之件,再交国民会议通过。当时有力的军人,都曾发电赞成,然而后来竟就暗葬了。而上海一方面,又有国民所发起的国是会议。其议发动于商教联合会。注948于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在上海开会。议决其组织:为(一)各省省议会。(二)各省、区教育会。(三)各省总商会。(四)各省、区农会。(五)各省、区总工会。(六)各律师公会。(七)各银行公会。(八)各报界公会。其中(二)、(三)、(五)三项,都包含华侨团体。各推出代表三人。定名为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于五月二十九日开会。旋组织国宪起草委员会。制成《国宪草案》,分送各方面。然后来亦未有何等影响。
此等解决时局之法,都是国民党第一次宣言所明指为无用的。我们且进而看国民党改组,和国民政府成立以后的事实。
【注释】
注946 六政,谓:(一)水利,(二)蚕桑,(三)种树,(四)禁烟,(五)天足,(六)剪发。三事,谓:(一)造林,(二)种棉,(三)牧畜。
注947 事在九年六月一日。
注948 全国教育会及商会联合会在上海开会,因更组织商教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