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第一编 绪论
- ├ 例 言
- ├ 第一章 历史的定义和价值
- ├ 第二章 我国民族的形成
- ├ 第三章 中国疆域的沿革
- └ 第四章 本国史时期的划分
- 第二编 上古史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的起源
- ├ 第二章 太古的文化和社会
- ├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
- ├ 第四章 夏代的政教
- ├ 第五章 商代的政教
- ├ 第六章 周初的政治
- ├ 第七章 古代的封建制度
- ├ 第八章 我国民族的滋大
- ├ 第九章 春秋的霸业
- ├ 第十章 战国的七雄
- ├ 第十一章 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
- ├ 第十二章 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 ├ 第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政制改革
- └ 第十四章 上古的社会
- 第三编 中古史
- ├ 第一章 秦之统一及其政策
- ├ 第二章 秦汉之际
- ├ 第三章 前汉的政治
- ├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 ├ 第五章 后汉的政治
- ├ 第六章 两汉的制度
- ├ 第七章 秦汉的武功
- ├ 第八章 两汉对外的交通
- ├ 第九章 两汉的学术
- ├ 第十章 佛教和道教
- ├ 第十一章 两汉的社会
- ├ 第十二章 三国的鼎立
- ├ 第十三章 晋的统一和内乱
- ├ 第十四章 边徼民族和汉族的同化
- ├ 第十五章 南北朝的对峙
- ├ 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 ├ 第十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文化
- ├ 第十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社会
- ├ 第十九章 隋之统一与政治
- ├ 第二十章 唐的开国及其盛世
- ├ 第二十一章 隋唐的武功
- ├ 第二十二章 隋唐的对外交通
- ├ 第二十三章 隋唐的制度
- ├ 第二十四章 隋唐的学术和文艺
- ├ 第二十五章 佛教的分宗和新教的输入
- ├ 第二十六章 中外文化的接触
- ├ 第二十七章 唐中叶以后的政局
- ├ 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 ├ 第二十九章 五代的混乱
- ├ 第三十章 宋的统一及其初年的政治
- ├ 第三十一章 变法和党争
- ├ 第三十二章 辽夏金的兴起
- ├ 第三十三章 宋和辽夏的关系
- ├ 第三十四章 宋和金的关系
- ├ 第三十五章 宋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三十六章 宋的制度和社会
- ├ 第三十七章 元的勃兴和各汗国的创建
- ├ 第三十八章 中西文化的交通
- ├ 第三十九章 元的制度
- ├ 第四十章 元帝国的瓦解
- ├ 第四十一章 明初的政局
- ├ 第四十二章 明和北族的关系
- ├ 第四十三章 明朝的殖民事业和外患
- ├ 第四十四章 明末的政局
- ├ 第四十五章 明的制度
- ├ 第四十六章 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
- 第四编 近代史
- ├ 第一章 明清之际
- ├ 第二章 欧人的东略
- ├ 第三章 基督教和西方科学的传入
- ├ 第四章 清初的内政
- ├ 第五章 清初的外交
- ├ 第六章 清代的武功
- ├ 第七章 清中叶的内乱
- ├ 第八章 鸦片战争
- ├ 第九章 太平天国和捻党之役
- ├ 第十章 英法联军之役
- ├ 第十一章 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
- ├ 第十二章 西北事变和中俄交涉
- ├ 第十三章 晚清的政局
- ├ 第十四章 中法战争和西南藩属的丧失
- ├ 第十五章 中日战争
- ├ 第十六章 中俄密约和沿海港湾的租借
- ├ 第十七章 维新运动和戊戌政变
- ├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
- ├ 第十九章 远东国际形势
- ├ 第二十章 日俄战争和东三省
- ├ 第二十一章 清末的宪政运动
- ├ 第二十二章 清代的制度
- ├ 第二十三章 清代的学术
- └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会
- 第五编 现代史
- ├ 第一章 革命思想的勃兴和孙中山先生
- ├ 第二章 清季的革命运动
- ├ 第三章 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
- ├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 ├ 第五章 民国初年的外交和蒙藏问题
- ├ 第六章 帝制运动和护国军
- ├ 第七章 二十一条的交涉
- ├ 第八章 复辟之役和护法之战
- ├ 第九章 参战的经过和山东问题
- ├ 第十章 华盛顿会议和中国
- ├ 第十一章 军阀的混战
- ├ 第十二章 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和国民政府的成立
- ├ 第十三章 五卅惨案和中国民族运动的进展
- ├ 第十四章 国民革命的经过
- ├ 第十五章 五三惨案和对日之交涉
- ├ 第十六章 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
- ├ 第十七章 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经过
- ├ 第十八章 中俄的龃龉
- ├ 第十九章 日本的侵略东北
- ├ 第二十章 国民政府的政治
- ├ 第二十一章 现代的经济和社会
- └ 第二十二章 现代的教育和学术
- 第六编 结论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发展的回顾
- └ 第二章 中国对于世界的使命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
- 本章共 2.36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孔子删《书》,断自唐虞,所以这时代史料的流传,又较黄帝、颛顼、帝喾三代为详备。
尧、舜都是黄帝之后,其都城则在太原。注24太原与涿鹿均在冀州之域,可见其亦系河北民族。但唐虞时代的文化似较黄帝时为高。《尧典》载尧分命羲和四子,居于四方,观察日月星辰,以定历法,“敬授民时”,可见其时,业以农业为重,和黄帝的迁徙往来无常处,大不相同了。这时代,有两件大事,足资研究。一为尧、舜、禹的禅让,一为禹的治水。
据《尚书》及《史记》,则尧在位七十载,年老倦勤,欲让位于四岳。四岳辞让。尧命博举贵戚知疏远隐匿的人。于是众人共以虞舜告尧。尧乃妻之以二女,以观其内;使九男事之,以观其外。又试以司徒之职。知其贤,乃命其摄政,而卒授之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丹朱于南河之南。注25诸侯朝觐(jìn)讼狱的,都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的,亦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才回到尧的旧都,即天子位。当尧之时,有洪水之患。尧问于众。众共举鲧,尧使鲧治之。九年而功弗成。及舜摄政,乃殛(jí)鲧而用其子禹。禹乃先巡行四方,审定高山大川的形势。然后导江、淮、河、济而注之海。百姓乃得安居。九州亦均来贡。当时辅佐舜诸人,以禹之功为最大。舜乃荐禹于天。舜崩之后,禹亦让避舜之子商均。诸侯亦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乃即天子位。儒家所传,尧、舜、禹禅让和禹治水的事,大略如此。
禅让一事,昔人即有怀疑的,如《史通》的《疑古篇》是。此篇所据,尚系《竹书纪年》等不甚可靠之书。然可信的古书,说尧、舜、禹的传授,不免有争夺之嫌的,亦非无有。注26他家之说,尚不足以服儒家之心。更就儒家所传之说考之。如《孟子》、《尚书大传》和《史记》,都说尧使九男事舜。而《吕氏春秋·去私》、《求人》两篇,则说尧有十子。《庄子·盗跖(zhí)篇》,又说尧杀长子。据俞正燮(xiè)所考证,则尧被杀的长子名奡(ào),就是《论语·宪问篇》所谓荡舟而不得其死,《书经·皋陶(gāoyáo)谟(mó)篇》所谓“朋淫于家,用殄(tiǎn)厥世”的。又《书经·尧典》,说舜“流共工于幽州,放
(huān)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而据宋翔凤所考证,则共工、
兜和鲧,在尧时实皆居四岳之职。注27此等岂不可骇。然此尚不过略举;若要一一列举,其可疑的还不止此。儒家所传的话,几千年来,虽然即认为事实,而近人却要怀疑,亦无怪其然了。然古代的天子,究不如后世的尊严。君位继承之法,亦尚未确定。让国之事,即至东周之世,亦非无之。注28必执舜、禹之所为和后世的篡夺无异,亦未必遂是。要之读书当各随其时的事实解之,不必执定成见,亦不必强以异时代的事情相比附。尧、舜、禹的禅让,具体的事实如何,因为书缺有间,已难质言。昔人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我们读史,但知道这时代有一种既非父子,亦非兄弟,而限于同族的相袭法就是了。
治水之事,详见于《尚书》的《禹贡篇》。此篇所述,是否当时之事,亦颇可疑。但当时确有水患,而禹有治水之功,则是无可疑的。《尸子》说当时水患的情形,是“龙门未开,吕梁未凿,河出孟门之上,注29江淮流通,四海溟涬(mǐngxìng)”。则其患,实遍及于今日的江、河流域。禹的治水,大约以四渎(dú)为主。凡小水皆使入大水,而大水则导之入海。未治之前,“草木畅茂,禽兽繁殖”;“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治水成功,则“人得平土而居之”。佐禹的益、稷,又“烈山泽而焚之”;“教民稼穑(sè),树艺五谷”,人民就渐得安居乐业了。注30
舜所命之官,见于《尚书》的,注31有司空、后稷、司徒、士、共工、朕虞、秩宗、典乐、纳言等。又有四岳、十二牧。四岳,据《郑注》,是掌四方诸侯的。十二牧,则因当时分天下为十二州,命其各主一州之事。《书经》又述当时巡守之制:则天子五年一巡守。二月东巡守,至于东岳之下,朝见东方的诸侯。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十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其礼皆同。其间四年,则四方诸侯,分朝京师。此所述,是否当时之事?若当时确有此制,则其所谓四岳者,是否是后世所说的泰山、衡山、华山、恒山,亦都足资研究。但当时,确有天子诸侯的等级;而尧、舜、禹等为若干诸侯所认为共主,则似无可疑。当时的政治,似颇注重于教化。除契为司徒,是掌教之官外,据《礼记·王制》所述,则有虞氏有上庠(xiáng)、下庠,夏后氏有东胶、西胶;一以养国老,一以养庶老。古人之教,最重孝弟(tì)。养老,正是所以孝弟,而化其犷悍之气的。我国的刑法,最古的是五刑,即墨、劓(yì)、剕(fèi)、宫、大辟(pì)。据《书经·吕刑》,则其法始于苗民,注32而尧采用之。而据《尧典》所载,则又以流宥(yòu)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后世所用的刑法,此时都已启其端倪了。
【注释】
注24 今山西太原县。尧都太原,系汉太原郡晋阳县,见《汉书·地理志》。后人以为在平阳(今山西临汾县),误。
注25 黄河在今山、陕两省之间,古人谓之西河。自此折而东行,谓之南河。更折向东北,则谓之东河。
注26 如《韩非子·外储说》、《忠孝》、《淮南子·齐俗训》等。
注27 《癸巳类稿·奡证》。《尚书略说·四岳》。
注28 较早的,如伯夷、叔齐、吴泰伯。在春秋以后的,如鲁隐公、宋宣公(《春秋》隐公三年),曹公子喜时(同上成公十六年),吴季札(同上襄公二十九年),邾(zhū)娄叔术(同上昭公三十一年),楚公子启(同上哀公八年)。
注29 龙门山,在今陕西韩城县、山西河津县之间。其脉至山西离石县东北为吕梁山。孟门山,在山西吉县西,陕西宜川县东北。
注30 皆见《孟子·滕文公篇》。
注31 《舜典》。此篇实系《尧典》,今本分其后半,而伪撰篇首二十八字,以为《舜典》。
注32 三苗国君,见第一编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