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第一编 绪论
- ├ 例 言
- ├ 第一章 历史的定义和价值
- ├ 第二章 我国民族的形成
- ├ 第三章 中国疆域的沿革
- └ 第四章 本国史时期的划分
- 第二编 上古史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的起源
- ├ 第二章 太古的文化和社会
- ├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
- ├ 第四章 夏代的政教
- ├ 第五章 商代的政教
- ├ 第六章 周初的政治
- ├ 第七章 古代的封建制度
- ├ 第八章 我国民族的滋大
- ├ 第九章 春秋的霸业
- ├ 第十章 战国的七雄
- ├ 第十一章 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
- ├ 第十二章 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 ├ 第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政制改革
- └ 第十四章 上古的社会
- 第三编 中古史
- ├ 第一章 秦之统一及其政策
- ├ 第二章 秦汉之际
- ├ 第三章 前汉的政治
- ├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 ├ 第五章 后汉的政治
- ├ 第六章 两汉的制度
- ├ 第七章 秦汉的武功
- ├ 第八章 两汉对外的交通
- ├ 第九章 两汉的学术
- ├ 第十章 佛教和道教
- ├ 第十一章 两汉的社会
- ├ 第十二章 三国的鼎立
- ├ 第十三章 晋的统一和内乱
- ├ 第十四章 边徼民族和汉族的同化
- ├ 第十五章 南北朝的对峙
- ├ 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 ├ 第十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文化
- ├ 第十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社会
- ├ 第十九章 隋之统一与政治
- ├ 第二十章 唐的开国及其盛世
- ├ 第二十一章 隋唐的武功
- ├ 第二十二章 隋唐的对外交通
- ├ 第二十三章 隋唐的制度
- ├ 第二十四章 隋唐的学术和文艺
- ├ 第二十五章 佛教的分宗和新教的输入
- ├ 第二十六章 中外文化的接触
- ├ 第二十七章 唐中叶以后的政局
- ├ 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 ├ 第二十九章 五代的混乱
- ├ 第三十章 宋的统一及其初年的政治
- ├ 第三十一章 变法和党争
- ├ 第三十二章 辽夏金的兴起
- ├ 第三十三章 宋和辽夏的关系
- ├ 第三十四章 宋和金的关系
- ├ 第三十五章 宋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三十六章 宋的制度和社会
- ├ 第三十七章 元的勃兴和各汗国的创建
- ├ 第三十八章 中西文化的交通
- ├ 第三十九章 元的制度
- ├ 第四十章 元帝国的瓦解
- ├ 第四十一章 明初的政局
- ├ 第四十二章 明和北族的关系
- ├ 第四十三章 明朝的殖民事业和外患
- ├ 第四十四章 明末的政局
- ├ 第四十五章 明的制度
- ├ 第四十六章 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
- 第四编 近代史
- ├ 第一章 明清之际
- ├ 第二章 欧人的东略
- ├ 第三章 基督教和西方科学的传入
- ├ 第四章 清初的内政
- ├ 第五章 清初的外交
- ├ 第六章 清代的武功
- ├ 第七章 清中叶的内乱
- ├ 第八章 鸦片战争
- ├ 第九章 太平天国和捻党之役
- ├ 第十章 英法联军之役
- ├ 第十一章 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
- ├ 第十二章 西北事变和中俄交涉
- ├ 第十三章 晚清的政局
- ├ 第十四章 中法战争和西南藩属的丧失
- ├ 第十五章 中日战争
- ├ 第十六章 中俄密约和沿海港湾的租借
- ├ 第十七章 维新运动和戊戌政变
- ├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
- ├ 第十九章 远东国际形势
- ├ 第二十章 日俄战争和东三省
- ├ 第二十一章 清末的宪政运动
- ├ 第二十二章 清代的制度
- ├ 第二十三章 清代的学术
- └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会
- 第五编 现代史
- ├ 第一章 革命思想的勃兴和孙中山先生
- ├ 第二章 清季的革命运动
- ├ 第三章 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
- ├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 ├ 第五章 民国初年的外交和蒙藏问题
- ├ 第六章 帝制运动和护国军
- ├ 第七章 二十一条的交涉
- ├ 第八章 复辟之役和护法之战
- ├ 第九章 参战的经过和山东问题
- ├ 第十章 华盛顿会议和中国
- ├ 第十一章 军阀的混战
- ├ 第十二章 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和国民政府的成立
- ├ 第十三章 五卅惨案和中国民族运动的进展
- ├ 第十四章 国民革命的经过
- ├ 第十五章 五三惨案和对日之交涉
- ├ 第十六章 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
- ├ 第十七章 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经过
- ├ 第十八章 中俄的龃龉
- ├ 第十九章 日本的侵略东北
- ├ 第二十章 国民政府的政治
- ├ 第二十一章 现代的经济和社会
- └ 第二十二章 现代的教育和学术
- 第六编 结论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发展的回顾
- └ 第二章 中国对于世界的使命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第六章 帝制运动和护国军
- 本章共 1.78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凡事总免不了有反动的。中国行君主制度二千余年,突然改为共和,自不免有帝制的回光返照,然不过八十三日而取消,这也可见民意所在了。
当民国四年八月间,总统府顾问美人古德诺氏,忽然著论,论君主与共和的利弊,登载在北京报纸上。旋有杨度等发起筹安会,注914说从学理上,研究君主、民主两种制度,在中国孰为适宜。通电各省军民长官,上海、汉口各省城商会,请派代表来京。旋由各省旅京人士,组织公民请愿团。请愿于参政院代行立法院,注915要求变更国体。参政院建议:召开国民会议,以谋解决。已而国民代表一千九百九十三人,所投的票,全数主张君主立宪。并委托参政院为总代表,推戴袁世凯为皇帝。袁氏于十二月十二日,下令允许。于是设立大典筹备处。改明年为洪宪元年。
已而前云南都督蔡锷,秘密入滇。注916和督理军务唐继尧、巡按使任可澄,于二十三日发出电报,请袁氏取消帝制,限二十五日答复。届期无复。遂宣告独立。定军名为护国军。并通电,宣布袁氏伪造民意的证据。
护国军兴后,贵州首先响应。注917五年,正月一日,云南成立都督府。推唐继尧为都督。以蔡锷为第一军长,李烈钧为第二军长。蔡锷即率师入川。
袁世凯闻护国军兴,派兵分驻上海和福建。又命原驻岳州的兵,择要进扎。而命张敬尧率师入川,龙继光以广东兵攻广西。北军在四川不利。而广西、广东、浙江、四川、湖南,先后独立。陕西为反帝制的兵所占。山东亦有民军起事。注918而日、英、俄、法、意诸国,又先后提出警告,劝袁氏缓行帝制。袁氏派往日本的专使,日人又请其延期启行。注919袁氏乃于三月二十二日,下令取消帝制。恢复黎元洪的副总统。注920以徐世昌为国务卿,段祺瑞为参谋长。由黎、徐、段三人通电护国军,请停战商善后。
护国军复电,要求袁氏退位。并通电,恭承黎副总统为大总统。暂设军务院,设抚军若干人,以合办制裁决庶政。注921六月六日,袁氏因病身故。遗命命以副总统代行职权。黎氏于七日就职。黎氏就职后,下令恢复临时约法,召集国会。国会于八月一日开会。旋重开宪法会议。并选举冯国璋为副总统。独立诸省,相继取消。军务院亦即裁撤。
一场帝制的风波,表面上总算过去了。然而暗中隐患,还潜伏着。原来天下大事,都生于人心。当袁氏帝制自为时,虽然拂逆民心,而中外有权力的人,却多持着观望的态度。所以护国军初起时,通电各省说:
尧等志同填海,力等戴山。力征经营,固非始愿所及。以一敌八,抑亦智者不为。麾下若忍于旁观,尧等亦何能相强?然长此相持,稍亘岁月,则鹬蚌之利,真归渔人;萁豆相煎,空悲轹(lì)釜。言念及此,痛哭何云。而尧等与民国共存亡,麾下为独夫作鹰犬,科其罪责,必有攸归矣。
这真可谓语长心重了。然而谁肯觉悟?谈何容易觉悟?当南方要求袁氏退位,而袁氏尚未身故时,江苏将军,主张联合未独立各省,公议办法。通电说:“四省若违众论,固当视同公敌;政府若有异议,亦当一致争持。”正在南京开会,而袁氏病殁。长江巡阅使张勋,其时驻扎徐州,就邀各省代表到徐州开会。注922后又组织各省区联合会。于是全国的重心,既不在西南,连北政府也把握不住;而其余各方面的人,也无甚觉悟。就近之酿成复辟之役,和护法之战,远之则伏下军阀混战的祸根了。
【注释】
注914 时列名发起者六人:杨度外,为孙毓筠、严复、刘师培、李燮和、胡瑛,世称为筹安六君子。内惟杨度竭力主张,始终不变的。
注915 《新约法》第六十七条:“立法院未成立前,以参政院代行其职权。”
注916 蔡锷时在京任经界局督办,秘密赴津,从日本走越南到云南。
注917 事在十二月二十七日。
注918 广西于三月十六日独立。广东四月五日。浙江十一日。四川五月二十三日。湖南二十九日。陕西则陕北镇守使陈树藩出兵,将军于五月十七日出走。山东则吴大洲起兵占周村,居正占潍县,和省军相持。
注919 日、英、俄三国,于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出劝告。法、意两国,于十一月一日、十二两日,提出劝告;十五日,五国公使,又提出第二次劝告。
注920 袁氏筹备帝制时,曾封黎元洪为武义亲王,黎未受。
注921 《大总统选举法》:“副总统缺,由国务院摄行。”其时黎氏未能躬亲职务,国务院亦无从组织,故暂设军务院,以裁决庶政。对内命令,对外交涉,都以军务院的名义行之。声明俟国务院成立,即行裁撤。
注922 到会省区,为京兆、直隶、山西、河南、安徽、热河、察哈尔、奉天、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