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第一编 绪论
- ├ 例 言
- ├ 第一章 历史的定义和价值
- ├ 第二章 我国民族的形成
- ├ 第三章 中国疆域的沿革
- └ 第四章 本国史时期的划分
- 第二编 上古史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的起源
- ├ 第二章 太古的文化和社会
- ├ 第三章 唐虞的政治
- ├ 第四章 夏代的政教
- ├ 第五章 商代的政教
- ├ 第六章 周初的政治
- ├ 第七章 古代的封建制度
- ├ 第八章 我国民族的滋大
- ├ 第九章 春秋的霸业
- ├ 第十章 战国的七雄
- ├ 第十一章 中原文化的广播和疆域的拓展
- ├ 第十二章 春秋战国的学术思想
- ├ 第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政制改革
- └ 第十四章 上古的社会
- 第三编 中古史
- ├ 第一章 秦之统一及其政策
- ├ 第二章 秦汉之际
- ├ 第三章 前汉的政治
- ├ 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 ├ 第五章 后汉的政治
- ├ 第六章 两汉的制度
- ├ 第七章 秦汉的武功
- ├ 第八章 两汉对外的交通
- ├ 第九章 两汉的学术
- ├ 第十章 佛教和道教
- ├ 第十一章 两汉的社会
- ├ 第十二章 三国的鼎立
- ├ 第十三章 晋的统一和内乱
- ├ 第十四章 边徼民族和汉族的同化
- ├ 第十五章 南北朝的对峙
- ├ 第十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制度
- ├ 第十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文化
- ├ 第十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社会
- ├ 第十九章 隋之统一与政治
- ├ 第二十章 唐的开国及其盛世
- ├ 第二十一章 隋唐的武功
- ├ 第二十二章 隋唐的对外交通
- ├ 第二十三章 隋唐的制度
- ├ 第二十四章 隋唐的学术和文艺
- ├ 第二十五章 佛教的分宗和新教的输入
- ├ 第二十六章 中外文化的接触
- ├ 第二十七章 唐中叶以后的政局
- ├ 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 ├ 第二十九章 五代的混乱
- ├ 第三十章 宋的统一及其初年的政治
- ├ 第三十一章 变法和党争
- ├ 第三十二章 辽夏金的兴起
- ├ 第三十三章 宋和辽夏的关系
- ├ 第三十四章 宋和金的关系
- ├ 第三十五章 宋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三十六章 宋的制度和社会
- ├ 第三十七章 元的勃兴和各汗国的创建
- ├ 第三十八章 中西文化的交通
- ├ 第三十九章 元的制度
- ├ 第四十章 元帝国的瓦解
- ├ 第四十一章 明初的政局
- ├ 第四十二章 明和北族的关系
- ├ 第四十三章 明朝的殖民事业和外患
- ├ 第四十四章 明末的政局
- ├ 第四十五章 明的制度
- ├ 第四十六章 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 └ 第四十七章 元明的宗教和社会
- 第四编 近代史
- ├ 第一章 明清之际
- ├ 第二章 欧人的东略
- ├ 第三章 基督教和西方科学的传入
- ├ 第四章 清初的内政
- ├ 第五章 清初的外交
- ├ 第六章 清代的武功
- ├ 第七章 清中叶的内乱
- ├ 第八章 鸦片战争
- ├ 第九章 太平天国和捻党之役
- ├ 第十章 英法联军之役
- ├ 第十一章 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
- ├ 第十二章 西北事变和中俄交涉
- ├ 第十三章 晚清的政局
- ├ 第十四章 中法战争和西南藩属的丧失
- ├ 第十五章 中日战争
- ├ 第十六章 中俄密约和沿海港湾的租借
- ├ 第十七章 维新运动和戊戌政变
- ├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
- ├ 第十九章 远东国际形势
- ├ 第二十章 日俄战争和东三省
- ├ 第二十一章 清末的宪政运动
- ├ 第二十二章 清代的制度
- ├ 第二十三章 清代的学术
- └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会
- 第五编 现代史
- ├ 第一章 革命思想的勃兴和孙中山先生
- ├ 第二章 清季的革命运动
- ├ 第三章 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
- ├ 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 ├ 第五章 民国初年的外交和蒙藏问题
- ├ 第六章 帝制运动和护国军
- ├ 第七章 二十一条的交涉
- ├ 第八章 复辟之役和护法之战
- ├ 第九章 参战的经过和山东问题
- ├ 第十章 华盛顿会议和中国
- ├ 第十一章 军阀的混战
- ├ 第十二章 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和国民政府的成立
- ├ 第十三章 五卅惨案和中国民族运动的进展
- ├ 第十四章 国民革命的经过
- ├ 第十五章 五三惨案和对日之交涉
- ├ 第十六章 关税自主的交涉经过
- ├ 第十七章 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经过
- ├ 第十八章 中俄的龃龉
- ├ 第十九章 日本的侵略东北
- ├ 第二十章 国民政府的政治
- ├ 第二十一章 现代的经济和社会
- └ 第二十二章 现代的教育和学术
- 第六编 结论
- ├ 第一章 我国民族发展的回顾
- └ 第二章 中国对于世界的使命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第二十八章 隋唐的社会
- 本章共 2.74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从南北朝到隋唐,是由战乱而入于升平的。隋文帝本是个恭俭之主。在位时,国富之盛,甲于古今。虽然中经炀帝的扰乱,然而不久,天下即复见清平。唐太宗尤为三代以下令主。贞观、永徽之治,连续至三十年。亦和汉代的文、景,相差不远。注462以理度之,天下该复见升平的气象了。果然,《唐书·食货志》说太宗之治,“行千里者不赍粮,断死刑岁仅三十九人”。这话虽或言之过甚,然而当时,海内有富庶安乐的气象,大约不是虚诬的。然而这亦不过总计一国的财富,有所增加;无衣无食的人,或者减少些,至于贫富的不均,有资本的人,对于穷人的剥削,则还是依然如故。所以一方号为富庶;一方面,自晋以来,一贯的平均地权的政策,不但不能因承平日久,而推行尽利,反因其有名无实,而并其法亦不能维持了。
晋朝的户调式、北魏的均田令、唐朝的租庸调法,三者是相一贯的,而唐制尤为完备。其制:丁男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老及笃、废疾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的加二十亩。——都以二十亩为世业,余为口分。田多可以足其人的为宽乡,不足的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乡有余田,是要以给比乡的。州县亦然。庶人徙乡和贫无以葬的,得卖世业田。其自狭乡徙宽乡的,得并卖口分田。这大约是奖励其迁徙,即以卖田所得,作为迁徙的补助费的意思。其取之之法:则岁输粟二石为租。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的每日折输绢三尺,为庸。随乡所出,输丝、绵、麻或其织品为调。此等制度,果能尽力推行,亦足使农人都有田可种,而且无甚贫甚富之差。然而政治上有名无实的措施,敌不过社会上自古相沿的习惯。所以民间的兼并如故。而史称开元之世,其兼并,且过于汉代成、哀之时。授田之法,既已有名无实,却因此又生一弊。汉代的田租,所税的是田、口赋,所税的是人,二者本厘然各别。自户调法行,各户既有相等之田,自然该出相等之税,两者遂合为户赋。授田之法既废,田之有无多寡,仍不相等,而仍按其丁中,责以输相同之赋,就不免有田者无税,无田者有税;田多者税少,田少者税多了。于是人民不逃之宦、学、释、老,即自托于客户。版籍混淆,而国家的收入,亦因之而大减。唐玄宗时,宇文融曾请括籍外羡田,以给逃户,行之未有成效。七八〇年,德宗的宰相杨炎,才定两税之法。不再分别主客户,但就其现居之地为簿,按其产业的多少以定税。于是负担的重轻和贫富相合;而逃税的人,亦多变而要输税。财政上的收入,自然可以增加。然而制民之产之意,则荡焉以尽了。从晋武平吴创户调式至此,为时恰五百年。
要解决民生问题,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二者必须并行。节制资本:一则宜将事业之大者,收归官营。一则要有良好的税法。官营事业,在从前疏阔的政治之下,不易实行。至于税法,则从前的人,泥于古制,以为只有田租口赋,是正当的收入。注463于是各种杂税,非到不得已时,不肯收取。一遇承平,就仍旧把它罢免。隋文帝得位之后,即将盐池、盐井、酒坊、入市之税,概行罢免,即其一例。唐中叶以后,虽亦有盐茶等税,然皆因财政竭蹶而然,注464节制资本之意,丝毫无有,所以资本反而更形跋扈。即如两税以资产为宗,不以身丁为本,似得平均负担之意。然而估计资产,其事甚难。所以当时陆贽(zhì)就说:有“藏于襟怀囊箧物,贵而人莫窥”的。有“场圃囷(qūn)仓,直轻而众以为富”的。有“流通蕃息之货,数寡而日收其赢”的。有“庐舍器用,价高而终岁寡利”的。“计估算缗,失平长伪。”须知社会的情形复杂了,赋税便应从多方面征收,尤应舍直接而取间接。而当时的人,只知道以人为主,而估计其家赀,自然难于得实了。而从此以后,役法亦计算丁资两者而定,诒害尤烈,详见第三十一和三十六章。
要社会百业安定,必须物价常保其平衡。《管子·轻重》诸篇,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注465后世市场广大,而国家的资力有限,要想控制百物的价格,自然是办不到的。只有食粮,因其与民生关系最大,所以历代政府,总还想控制其价格。其办法,便是汉朝耿寿昌所倡的常平仓。谷贱时增价而籴(dí),谷贵时减价而粜(tiào)。既可以平市价,而其本身仍有微赢,则其事业可以持久。这原是个好法子。但亦因市场广而资本微之故,不能左右物价。即使当粮食腾贵之时,能将它稍稍压平,其惠亦仅及于城市中人,大多数的农民,实在得不到救济。所以隋朝的长孙平,又创义仓之法。以社为范围。收获之日,劝课人民,量出粟麦,即在当社,设仓贮蓄。遇有歉岁,则以充赈济。此法令人民以互助为自助,亦是很好的法子。惜乎其法仅限于凶荒时的赈济,则用之有所不尽。后来并有移之于州县的,那更全失其本意了。
社会的阶级制度,当隋、唐之世,亦是一个转变的时代。六朝时门阀之盛,已见第十八章。隋、唐时,表面上虽尚保持其盛况,然而暗中已潜起迁移。原来所谓门阀,虽不以当时的官位为条件,然而高官厚禄,究是维持其地位的重要条件。魏晋以后,门阀之家,所以能常居高位,实缘九品中正之制,为之维持之故。隋时,把此制废了;又尽废乡官。于是要做官的人,在本乡便无甚根据,而不得不求之于外。门阀之家,在选举上占优势,原因其在乡里有势力之故。离开了乡里,就和“白屋之子”无甚不同。而科举之制,又使白屋之子,可以平步而至公卿。于是所谓阀阅之家,除掉因相沿的习惯,而受社会的尊敬外,其他便一无所有。此种情势,终难持久,是不待言而可知的。所以一到五代,就要“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了。这固然有阶级平夷之美,然而举士本于乡里,多少要顾到一点清议。清议固然不能改变人的心术,却多少能检束其行为。所以无耻之事,即在好利干进之徒,亦有所惮而不敢出。至于离开了乡里,就未免肆无忌惮。就有蹇驴破帽,奔走于王公大人之门的。注466所谓气节,遂荡焉以尽。藩镇擅土,士亦争乐为之用。其结果,自然有像冯道般的长乐老出来了。宋代士大夫的提倡气节,就是晚唐、五代的一个反动。
【注释】
注462 六二七至六五五年。汉文、景二帝在位的年代,是前一七七至一四一年。
注463 “县官当衣食租税而已”,汉汲黯语,所以反对桑弘羊所兴各种杂税的。见《汉书·食货志》。晋初定律,凡非常行之事,而一时未能罢免者,都别定为令,不羼入律文之中,以便将来废止时,法律可以不受影响。当时酒酤亦定为令,亦是此等思想的表现。
注464 见第三十六章。
注465 汉桑弘羊的行均输,亦以平均物价为借口,即系根据这一派学说的。看《盐铁论》可知。
注466 《文献通考》卷二十七,引江陵项氏说:“风俗之弊,至唐极矣。王公大人,巍然于上,以先达自居,不复求士。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骑蹇驴,未到门百步,辄下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问,则再如前所为者,名之曰温卷。如是而又不问,则有执贽于马前,自赞曰某人上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