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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布帛部·卷五
- 本章共 4.88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5-06
○缣
《说文》曰:缣,并丝缯也。
《释名》曰:缣,兼也,其丝细致,数兼於绢。染缣五色,细且致,不漏水也。
《续汉书》曰: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
《东观汉记》曰: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赙助甚丰。丹乃怀缣一匹,陈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
又曰: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而挞之,令寄缣以祠焉。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
又曰:上大发关东兵,自将上陇讨隗嚣,嚣众溃走,围解。於是置酒高会劳赐,来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缣千匹。
又曰: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诏书赐援钜鹿缣三百匹。
又曰:蔡彤为襄贲令。是时,盗贼尚未悉平,而襄贲清静。诏书增秩一等,赐缣百匹,策书勉励。
《后汉书》曰:赵熹避赤眉难,入丹水,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涂炭者,若陷泥坠火,喻穷困之极也。)熹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将护归乡里。
《东观汉记》曰:显宗时,诏赐降胡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上见司农上簿,大怒,召郎将笞之。锺离意因叩头曰:"过误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为愆,则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轻。咎皆在臣,臣当先坐。"乃解衣就笞,帝意乃解。
谢承《后汉书》曰:汝南周躬为栎阳令。功曹万良为父报仇,自械诣狱。躬解械放良。后良赍鹣五百饷躬,闭门不受。
华矫《后汉书》曰:孝献伏后,兴平二年立为皇后。李傕、郭汜等败乘舆於曹阳,帝乃潜夜渡河走,六宫皆步行出营。后手持缣数匹,董承使孙微以刃胁夺之,杀傍侍者,血溅后衣。
袁山松《后汉书》曰:天凤五年,樊崇起兵於莒,号曰:"赤眉",围莒数月。或说樊崇曰:"岂有父母之国而攻之乎?"莒中人出缣数千匹以自赎,乃引去。
范晔《后汉书》曰:永平十五年,幸偃师。诏命自殊死以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
又曰:戴封常遇贼,财物悉被略夺,惟馀缣七匹。贼不知处,封乃追以与之,曰:"知诸君乏,故送相遗。"贼惊曰:"此贤人也!"尽还其器物。后举孝廉。
又曰:期门郎程伟妻能通神变化。伟当从出,无衣甚愁。妻即为致两缣,得以为衣。
《汉官典职仪》曰:尚书郎直,供青缣白绫被。
《魏志》曰:汉桓帝末,董卓为军司马,从中郎张奂征并、凉州有功,赐缣九千匹,卓悉以分与吏士。
《南史》曰:孙谦,齐初为钱塘令,御烦以简,狱无系囚。及去官,百姓以谦在职不受饷遗,追载缣帛以送,谦辞不受。
《梁书》曰:何远轻财好义,周人之急,言不虚妄,盖天性也。每戏语人云:"卿能得我一妄语,则谢卿以一缣。"众共伺之,不能记也。
《赵书》曰:中书令徐光奏议,以东郊亲耕,改服青缣裤褶。
《后魏书》曰:刘芳初入魏,虽处穷窘之中,而业尚贞固,聪敏过人,笃志坟典。昼则佣书以自资给,夜则诵经不寝,至有易衣并日之弊,而澹然自守,不汲汲於荣利,不戚戚於贫贱,乃著《穷通论》以自慰。常为诸儒佣写经论,笔迹称善,卷直一缣,岁中能入百馀匹。如此数年,赖以颇振。
又曰:杨津除侍御中尉。孝文幼冲,文明太后临朝。津曾入侍左右,忽咳逆失声,遂吐血数升,藏之衣袖。太后闻声,阅而不见,问其故,具以实言。遂以敬慎见称,而赐缣百匹,迁符玺郎。
又曰:李元忠尝贡齐文襄王葡萄一盘,文襄报以百缣。其见赏重如此。
又曰:高遵性不廉清。在中书时,每假归山东,必借备骡马,将从百馀,屯逼人家,不得丝缣满意,则诟詈不去。旬月之间,缣布千数。郡邑苦之。
又曰:薛琡,字昙珍。正光中,行洛阳令,部内肃然。时以久旱,京师见囚,悉召集都亭理冤滞,洛阳狱有三人。孝明嘉之,赐缣百匹。
《北齐书》曰:贾思伯迁南青州刺史。初,思伯与弟思休师事北海阴凤,授业竟,无资酬之,凤遂质其衣服。时人为之语曰:"阴生读书不免痴,不识双凤脱人衣。"及思伯之部,送缣百匹遗凤,因具车马迎之。凤惭不往,时人称叹焉。
《隋书》曰:田德懋丁父艰,哀毁骨立,庐於墓侧,负土成坟。上闻而嘉之,遣散骑侍郎元志就吊焉。复降玺书,并赐缣二百匹、米百石。复下诏表其门闾。
又曰:文帝幸并州,留高颎居守。及上还京,赐缣五千匹。
《风俗通》曰:临淮有一人持一缣到市卖之遂还。值雨,因共披戴。后有人求庇荫一头之地。雨霁,因共争之,各云"我缣"。丞相薛宣决曰:"缣直数百钱,何足纷纷!"呼骑吏中断缣,各与半。后人曰:"受恩矣。"前撮之,缣主称怨不已。宣考,乃叹服。
《傅子》曰:汉末,魏太祖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拟古皮弁裁缣帛以为帙。
何晏《九州论》曰:清河缣总,房子好绵。
荀勖《为晋文王与孙皓书》曰:饷细缣十匹。
○帛
《尚书·尧典》曰:舜修五礼,五玉三帛。
《周礼·地官》曰:媒氏,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又《春官》曰: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太宗伯,(佐,助也。)立大祀用玉帛牲牷。
又《春官·典命》曰:凡诸侯之适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又《夏官下·职方氏》曰:并州,其利布帛。
又《冬官·考工记》曰:继子男执皮帛。(谓公之孤也,见礼次子男,贽用束帛,而以豹皮表之为饰。)
又曰:湅帛,以栏为灰,渥淳其帛,实诸泽器,淫之以唇。(渥,读如缯人渥管之渥。以栏木之灰,渐释其帛也。郑司农云:泽器,谓滑泽之器。蜃谓炭也。《士寇礼》曰:素积白履,以魁柎之。说曰:魁,蛤也。《周官》亦有白盛之蜃。蜃,蛤也。玄谓:淫,薄粉之,令帛白。蛤,今海旁有焉。)清其灰而盝之,而挥之;(清,澄也,於灰澄而出。盝,晞之,晞而挥去其蜃。)而沃之,而盝之。而涂之,而宿之。(更渥淳之。)明日,沃而盝之。(朝更沃,至夕盝之。又更沃,至旦盝之。亦七日,如沤丝也。)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冫柬。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
又《檀弓上》曰:伯高之丧,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摄束帛、乘马而将之。孔子曰:"异哉!徒使我不得成礼於伯高。"
又《王制》曰:布帛精粗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鬻不市。
又曰:七十非帛不暖。
又《礼运》曰:后圣有作,治其丝麻,以为布帛。
又《内则》曰:国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告者宿斋,朝服寝门外,保受乃负之。宰礼负子,赐之束帛。
又曰:妇人,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则受而献诸舅姑。
又《坊记》曰: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后禄也。"(此礼,谓所执之贽以见者也。既相见,乃奉币帛以修好也。或云:礼之先辞,而后币帛。)
《左传·襄上》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粟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
又《哀上》曰:邾茅夷鸿以束帛乘韦,自请救於吴。(无君命,故言自。)
《毛诗·鹿鸣》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
《周易·贲卦》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
《春秋元命苞》曰:须女四星十二度,主布帛。
《史记》曰:武帝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
又曰: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界迎与抗礼者。夫使孔子名布扬於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
又曰:帛千钧比千乘家。
又曰:陈胜乃丹书帛,言"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得书,怪之。
《汉书》曰:武帝使东方朔射覆,中,上曰:"善!"赐帛十匹。郭舍人曰:"朔,齐人,多变更。致他物射之,中则臣榜百,不中赐臣帛。"朔又中,乃榜舍人。
又曰:馆陶公主乃命私府曰:"董君所发,一日金满百斤,钱满百万,帛满千匹。乃白之。"
又曰:娄护为谏议大夫,使郡国,护假贷,多持币帛,过齐,上书求上先人冢,因会宗族故人,各以亲疏遗以束帛,一日散百金之费。
《东观汉记》曰:耿纯於邯郸见上,遂自结纳,献马及缣帛数百匹。
又曰:长安语云:"城中好广袖,四方用匹帛。"
范晔《后汉书》曰:明帝崩,诸贵人当徙居南宫。马太后感析别之怀,赐越帛三千端、杂帛二千匹。
又曰:永平六年,洛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於庙,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续汉书》曰:宋秉,字巨公,拜御史中丞。布被瓦器,居不粟马,出无从车。车驾幸其府舍,叹曰:"虽楚国二龚,不如云阳宣巨公!"赐布帛、帷帷、什器。
《后汉书》曰:公孙述造十层赤楼帛兰船,盖以帛饰其栏槛也。
《魏略》曰:陈留邯郸淳奏《投壶赋》,文帝以为尚书郎,赐帛十匹。
《魏志》曰:张伯英专精於书,凡家之衣帛,必书而后练。
《晋阳秋》曰:董威辇常宿白社地,时乞於市,得残碎缯,结以自覆;金帛桂绵,则不肯受。
沈约《宋书》曰:文帝袁皇后每就上求钱帛赡家。上性节俭,所得不过钱三五万、帛三五十匹。
《南史》曰:宋鲍昭尝谒临川王义庆,未见知,欲贡诗言志,人止之曰:"卿位尚卑,不可轻忤大王。"昭勃然曰:"千载上有英才异士,沉没而不闻者,安可数哉?大丈夫岂可遂蕴智能,使兰艾不辩,终日碌碌与燕雀相随乎!"於是奏诗,义庆奇之,赐帛二十匹。
《齐书》曰:刘显将之寻阳,朝贤毕祖道,显悬帛十匹,约曰:"俭衣来者以赏之。"众人竟改常服,不过长短之间。显曰:"将有甚於此矣!"既而周弘正绿丝布裤绣假种轩昂而至,折标取帛。
《梁书》曰:郭祖深清俭,常服故布襦,素木案,食不过一肉。有姥饷一早青瓜,祖深报以匹帛。后有富人效之以货,鞭而徇众,朝野惮之。
《后魏书》曰:高允拜中书令。帝幸允第,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帝叹息曰:"古人之清贫,岂有此乎!"即赐帛五百匹、粟千斛。
又曰:苇珍,字灵智,累迁显武将军、郢州刺史,所在有声绩。朝廷嘉之,迁龙骑将军,赐骅骝二匹、帛五十匹、谷三百斛。珍乃召集州内孤贫者,谓曰:"天子谓我能抚绥卿等,故赐以谷帛。吾何敢独当?"遂以所赐悉分与之。
《隋书》曰:文帝尝遣高颎大阅於龙台泽。诸军部伍多不齐整,惟阎毗一军法制肃然。颎言之於上,时蒙赐帛。
又曰:张定和初为侍官。会平陈之役,定和当从征,无以自给,其妻有嫁时衣服,定和将鬻之。妻靳固不与,定和於是遂行。以功拜仪同,赐帛千匹。遂弃其妻。
《唐书》曰:高祖倾府藏以赐勋人,而又患国计不足。刘义节进计曰:"今义师数十万,并在长安,樵薪贵而布帛贱。若伐街衢及苑中之树为樵,易布帛,岁取数十万,立可致也。又藏内缯绢,匹皆有馀,轴之使申,截剩物以供杂费,动盈千馀万匹。"高祖并从之,大收其利。
又曰:太宗召太子舍人陆敦信,劳之曰:"尔所录古先太子善恶之事,多所规讽,诚有可嘉。"因赐帛五十段。
又曰:贞观中,皇后所生长乐公主将出,降敕资送倍於长公主。魏徵谏以"汉明帝以朕子安得同於先帝子"。后闻之,以为难,可谓正直社稷之臣也。固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赐徵。
又曰:贞观十一年,赐遭水之家帛十五匹,半毁者八匹。
又曰:王君廓少孤贫无行,以剽劫为业,亡命聚徒,以逆鬓竹器笼人头,而夺其缯帛。
又曰:开成中,以谏议大夫萧俶为楚州刺史。俶故相俛之弟。将赴任,延英候辞。上曰:"萧俛是先朝贤相,筋力未衰,即须一来京国。朕今赐手诏,及赐帛三百匹,以备山谷所乏。"
《战国策》曰:公子魏牟过赵,赵王坐前有尺帛,且令工以为冠。赵王曰:"公子临寡人,愿闻所以为天下。"魏牟曰:"王能重王之国若是尺帛,则王之国大治矣!王有此尺帛,何不令郎中以为冠?为冠而败之,奚亏王国?而王必待工乃使之?今社稷为丘墟,先人不血食,王不以与工,乃与幼艾也!"(事具冠门。)
《河图玉板》曰:昆仑以东得大秦之国,人长十丈,皆衣帛。
《韩诗外传》曰:孔子之齐,遇程丕子於谭、郯之间,倾盖而语终日。孔子曰:"取束帛十匹,以赠先生。"
又曰:孔子、颜渊登鲁东山,望吴昌门,渊曰:"见一匹练前有生蓝。"子曰:"白马芦刍也。"
《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赐帛百匹。后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
《法言》曰:禽兽食人之食,土木衣人之帛,谷人不足於昼,丝人不足於夜,此谓恶政也。
《风俗通》曰:诸侯相赠,乘马束帛。束为帛,与马相匹。
崔寔《四民月令》曰:八月清风戒寒,趣绢缣帛。
荀卿《礼赋》曰:爰有大物,非丝非帛,文采成章。
邯郸淳《上受命述诏》曰:淳作此甚典雅,斯亦美矣,朕何以堪之哉?其赐帛四十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