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天部·卷一
- 天部·卷二
- 天部·卷三
- 天部·卷四
- 天部·卷五
- 天部·卷六
- 天部·卷七
- 天部·卷八
- 天部·卷九
- 天部·卷十
- 天部·卷十一
- 天部·卷十二
- 天部·卷十三
- 天部·卷十四
- 天部·卷十五
- 时序部·卷一
- 时序部·卷二
- 时序部·卷三
- 时序部·卷四
- 时序部·卷五
- 时序部·卷六
- 时序部·卷七
- 时序部·卷八
- 时序部·卷九
- 时序部·卷十
- 时序部·卷十一
- 时序部·卷十二
- 时序部·卷十三
- 时序部·卷十四
- 时序部·卷十五
- 时序部·卷十六
- 时序部·卷十七
- 时序部·卷十八
- 时序部·卷十九
- 时序部·卷二十
- 地部·卷一
- 地部·卷二
- 地部·卷三
- 地部·卷四
- 地部·卷五
- 地部·卷六
- 地部·卷七
- 地部·卷八
- 地部·卷九
- 地部·卷十
- 地部·卷十一
- 地部·卷十二
- 地部·卷十三
- 地部·卷十四
- 地部·卷十五
- 地部·卷十六
- 地部·卷十七
- 地部·卷十八
- 地部·卷十九
- 地部·卷二十
- 地部·卷二十一
- 地部·卷二十二
- 地部·卷二十三
- 地部·卷二十四
- 地部·卷二十五
- 地部·卷二十六
- 地部·卷二十七
- 地部·卷二十八
- 地部·卷二十九
- 地部·卷三十
- 地部·卷三十一
- 地部·卷三十二
- 地部·卷三十三
- 地部·卷三十四
- 地部·卷三十五
- 地部·卷三十六
- 地部·卷三十七
- 地部·卷三十八
- 地部·卷三十九
- 地部·卷四十
- 皇王部·卷一
- 皇王部·卷二
- 皇王部·卷三
- 皇王部·卷四
- 皇王部·卷五
- 皇王部·卷六
- 皇王部·卷七
- 皇王部·卷八
- 皇王部·卷九
- 皇王部·卷十
- 皇王部·卷十一
- 皇王部·卷十二
- 皇王部·卷十三
- 皇王部·卷十四
- 皇王部·卷十五
- 皇王部·卷十六
- 皇王部·卷十七
- 皇王部·卷十八
- 皇王部·卷十九
- 皇王部·卷二十
- 皇王部·卷二十一
- 皇王部·卷二十二
- 皇王部·卷二十三
- 皇王部·卷二十四
- 皇王部·卷二十五
- 皇王部·卷二十六
- 皇王部·卷二十七
- 皇王部·卷二十八
- 皇王部·卷二十九
- 皇王部·卷三十
- 皇王部·卷三十一
- 皇王部·卷三十二
- 皇王部·卷三十三
- 皇王部·卷三十四
- 皇王部·卷三十五
- 皇王部·卷三十六
- 皇王部·卷三十七
- 皇王部·卷三十八
- 皇王部·卷三十九
- 皇王部·卷四十
- 皇王部·卷四十一
- 偏霸部·卷一
- 偏霸部·卷二
- 偏霸部·卷三
- 偏霸部·卷四
- 偏霸部·卷五
- 偏霸部·卷六
- 偏霸部·卷七
- 偏霸部·卷八
- 偏霸部·卷九
- 偏霸部·卷十
- 偏霸部·卷十一
- 偏霸部·卷十二
- 偏霸部·卷十三
- 偏霸部·卷十四
- 偏霸部·卷十五
- 偏霸部·卷十六
- 偏霸部·卷十七
- 偏霸部·卷十八
- 皇亲部·卷一
- 皇亲部·卷二
- 皇亲部·卷三
- 皇亲部·卷四
- 皇亲部·卷五
- 皇亲部·卷六
- 皇亲部·卷七
- 皇亲部·卷八
- 皇亲部·卷九
- 皇亲部·卷十
- 皇亲部·卷十一
- 皇亲部·卷十二
- 皇亲部·卷十三
- 皇亲部·卷十四
- 皇亲部·卷十五
- 皇亲部·卷十六
- 皇亲部·卷十七
- 皇亲部·卷十八
- 皇亲部·卷十九
- 皇亲部·卷二十
- 周郡部·卷一
- 周郡部·卷二
- 周郡部·卷三
- 周郡部·卷四
- 周郡部·卷五
- 周郡部·卷六
- 周郡部·卷七
- 周郡部·卷八
- 周郡部·卷九
- 周郡部·卷十
- 周郡部·卷十一
- 周郡部·卷十二
- 周郡部·卷十三
- 周郡部·卷十四
- 周郡部·卷十五
- 周郡部·卷十六
- 周郡部·卷十七
- 周郡部·卷十八
- 居处部·卷一
- 居处部·卷二
- 居处部·卷三
- 居处部·卷四
- 居处部·卷五
- 居处部·卷六
- 居处部·卷七
- 居处部·卷八
- 居处部·卷九
- 居处部·卷十
- 居处部·卷十一
- 居处部·卷十二
- 居处部·卷十三
- 居处部·卷十四
- 居处部·卷十五
- 居处部·卷十六
- 居处部·卷十七
- 居处部·卷十八
- 居处部·卷十九
- 居处部·卷二十
- 居处部·卷二十一
- 居处部·卷二十二
- 居处部·卷二十三
- 居处部·卷二十四
- 居处部·卷二十五
- 封建部·卷一
- 封建部·卷二
- 封建部·卷三
- 封建部·卷四
- 封建部·卷五
- 职官部·卷一
- 职官部·卷二
- 职官部·卷三
- 职官部·卷四
- 职官部·卷五
- 职官部·卷六
- 职官部·卷七
- 职官部·卷八
- 职官部·卷九
- 职官部·卷十
- 职官部·卷十一
- 职官部·卷十二
- 职官部·卷十三
- 职官部·卷十四
- 职官部·卷十五
- 职官部·卷十六
- 职官部·卷十七
- 职官部·卷十八
- 职官部·卷十九
- 职官部·卷二十
- 职官部·卷二十一
- 职官部·卷二十二
- 职官部·卷二十三
- 职官部·卷二十四
- 职官部·卷二十五
- 职官部·卷二十六
- 职官部·卷二十七
- 职官部·卷二十八
- 职官部·卷二十九
- 职官部·卷三十
- 职官部·卷三十一
- 职官部·卷三十二
- 职官部·卷三十三
- 职官部·卷三十四
- 职官部·卷三十五
- 职官部·卷三十六
- 职官部·卷三十七
- 职官部·卷三十八
- 职官部·卷三十九
- 职官部·卷四十
- 职官部·卷四十一
- 职官部·卷四十二
- 职官部·卷四十三
- 职官部·卷四十四
- 职官部·卷四十五
- 职官部·卷四十六
- 职官部·卷四十七
- 职官部·卷四十八
- 职官部·卷四十九
- 职官部·卷五十
- 职官部·卷五十一
- 职官部·卷五十二
- 职官部·卷五十三
- 职官部·卷五十四
- 职官部·卷五十五
- 职官部·卷五十六
- 职官部·卷五十七
- 职官部·卷五十八
- 职官部·卷五十九
- 职官部·卷六十
- 职官部·卷六十一
- 职官部·卷六十二
- 职官部·卷六十三
- 职官部·卷六十四
- 职官部·卷六十五
- 职官部·卷六十六
- 职官部·卷六十七
- 兵部·卷一
- 兵部·卷二
- 兵部·卷三
- 兵部·卷四
- 兵部·卷五
- 兵部·卷六
- 兵部·卷七
- 兵部·卷八
- 兵部·卷九
- 兵部·卷十
- 兵部·卷十一
- 兵部·卷十二
- 兵部·卷十三
- 兵部·卷十四
- 兵部·卷十五
- 兵部·卷十六
- 兵部·卷十七
- 兵部·卷十八
- 兵部·卷十九
- 兵部·卷二十
- 兵部·卷二十一
- 兵部·卷二十二
- 兵部·卷二十三
- 兵部·卷二十四
- 兵部·卷二十五
- 兵部·卷二十六
- 兵部·卷二十七
- 兵部·卷二十八
- 兵部·卷二十九
- 兵部·卷三十
- 兵部·卷三十一
- 兵部·卷三十二
- 兵部·卷三十三
- 兵部·卷三十四
- 兵部·卷三十五
- 兵部·卷三十六
- 兵部·卷三十七
- 兵部·卷三十八
- 兵部·卷三十九
- 兵部·卷四十
- 兵部·卷四十一
- 兵部·卷四十二
- 兵部·卷四十三
- 兵部·卷四十四
- 兵部·卷四十五
- 兵部·卷四十六
- 兵部·卷四十七
- 兵部·卷四十八
- 兵部·卷四十九
- 兵部·卷五十
- 兵部·卷五十一
- 兵部·卷五十二
- 兵部·卷五十三
- 兵部·卷五十四
- 兵部·卷五十五
- 兵部·卷五十六
- 兵部·卷五十七
- 兵部·卷五十八
- 兵部·卷五十九
- 兵部·卷六十
- 兵部·卷六十一
- 兵部·卷六十二
- 兵部·卷六十三
- 兵部·卷六十四
- 兵部·卷六十五
- 兵部·卷六十六
- 兵部·卷六十七
- 兵部·卷六十八
- 兵部·卷六十九
- 兵部·卷七十
- 兵部·卷七十一
- 兵部·卷七十二
- 兵部·卷七十三
- 兵部·卷七十四
- 兵部·卷七十五
- 兵部·卷七十六
- 兵部·卷七十七
- 兵部·卷七十八
- 兵部·卷七十九
- 兵部·卷八十
- 兵部·卷八十一
- 兵部·卷八十二
- 兵部·卷八十三
- 兵部·卷八十四
- 兵部·卷八十五
- 兵部·卷八十六
- 兵部·卷八十七
- 兵部·卷八十八
- 兵部·卷八十九
- 兵部·卷九十
- 人事部·卷一
- 人事部·卷二
- 人事部·卷三
- 人事部·卷四
- 人事部·卷五
- 人事部·卷六
- 人事部·卷七
- 人事部·卷八
- 人事部·卷九
- 人事部·卷十
- 人事部·卷十一
- 人事部·卷十二
- 人事部·卷十三
- 人事部·卷十四
- 人事部·卷十五
- 人事部·卷十六
- 人事部·卷十七
- 人事部·卷十八
- 人事部·卷十九
- 人事部·卷二十
- 人事部·卷二十一
- 人事部·卷二十二
- 人事部·卷二十三
- 人事部·卷二十四
- 人事部·卷二十五
- 人事部·卷二十六
- 人事部·卷二十七
- 人事部·卷二十八
- 人事部·卷二十九
- 人事部·卷三十
- 人事部·卷三十一
- 人事部·卷三十二
- 人事部·卷三十三
- 人事部·卷三十四
- 人事部·卷三十五
- 人事部·卷三十六
- 人事部·卷三十七
- 人事部·卷三十八
- 人事部·卷三十九
- 人事部·卷四十
- 人事部·卷四十一
- 人事部·卷四十二
- 人事部·卷四十三
- 人事部·卷四十四
- 人事部·卷四十五
- 人事部·卷四十六
- 人事部·卷四十七
- 人事部·卷四十八
- 人事部·卷四十九
- 人事部·卷五十
- 人事部·卷五十一
- 人事部·卷五十二
- 人事部·卷五十三
- 人事部·卷五十四
- 人事部·卷五十五
- 人事部·卷五十六
- 人事部·卷五十七
- 人事部·卷五十八
- 人事部·卷五十九
- 人事部·卷六十
- 人事部·卷六十一
- 人事部·卷六十二
- 人事部·卷六十三
- 人事部·卷六十四
- 人事部·卷六十五
- 人事部·卷六十六
- 人事部·卷六十七
- 人事部·卷六十八
- 人事部·卷六十九
- 人事部·卷七十
- 人事部·卷七十一
- 人事部·卷七十二
- 人事部·卷七十三
- 人事部·卷七十四
- 人事部·卷七十五
- 人事部·卷七十六
- 人事部·卷七十七
- 人事部·卷七十八
- 人事部·卷七十九
- 人事部·卷八十
- 人事部·卷八十一
- 人事部·卷八十二
- 人事部·卷八十三
- 人事部·卷八十四
- 人事部·卷八十五
- 人事部·卷八十六
- 人事部·卷八十七
- 人事部·卷八十八
- 人事部·卷八十九
- 人事部·卷九十
- 人事部·卷九十一
- 人事部·卷九十二
- 人事部·卷九十三
- 人事部·卷九十四
- 人事部·卷九十五
- 人事部·卷九十六
- 人事部·卷九十七
- 人事部·卷九十八
- 人事部·卷九十九
- 人事部·卷一百
- 人事部·卷一百一
- 人事部·卷一百二
- 人事部·卷一百三
- 人事部·卷一百四
- 人事部·卷一百五
- 人事部·卷一百六
- 人事部·卷一百七
- 人事部·卷一百八
- 人事部·卷一百九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一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二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三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四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五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六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七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八
- 人事部·卷一百一十九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一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二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三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四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五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六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七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八
- 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九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一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二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三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四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五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六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七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八
- 人事部·卷一百三十九
- 人事部·卷一百四十
- 人事部·卷一百四十一
- 逸民部·卷一
- 逸民部·卷二
- 逸民部·卷三
- 逸民部·卷四
- 逸民部·卷五
- 逸民部·卷六
- 逸民部·卷七
- 逸民部·卷八
- 逸民部·卷九
- 逸民部·卷十
- 宗亲部·卷一
- 宗亲部·卷二
- 宗亲部·卷三
- 宗亲部·卷四
- 宗亲部·卷五
- 宗亲部·卷六
- 宗亲部·卷七
- 宗亲部·卷八
- 宗亲部·卷九
- 宗亲部·卷十
- 宗亲部·卷十一
- 礼仪部·卷一
- 礼仪部·卷二
- 礼仪部·卷三
- 礼仪部·卷四
- 礼仪部·卷五
- 礼仪部·卷六
- 礼仪部·卷七
- 礼仪部·卷八
- 礼仪部·卷九
- 礼仪部·卷十
- 礼仪部·卷十一
- 礼仪部·卷十二
- 礼仪部·卷十三
- 礼仪部·卷十四
- 礼仪部·卷十五
- 礼仪部·卷十六
- 礼仪部·卷十七
- 礼仪部·卷十八
- 礼仪部·卷十九
- 礼仪部·卷二十
- 礼仪部·卷二十一
- 礼仪部·卷二十二
- 礼仪部·卷二十三
- 礼仪部·卷二十四
- 礼仪部·卷二十五
- 礼仪部·卷二十六
- 礼仪部·卷二十七
- 礼仪部·卷二十八
- 礼仪部·卷二十九
- 礼仪部·卷三十
- 礼仪部·卷三十一
- 礼仪部·卷三十二
- 礼仪部·卷三十三
- 礼仪部·卷三十四
- 礼仪部·卷三十五
- 礼仪部·卷三十六
- 礼仪部·卷三十七
- 礼仪部·卷三十八
- 礼仪部·卷三十九
- 礼仪部·卷四十
- 礼仪部·卷四十一
- 乐部·卷一
- 乐部·卷二
- 乐部·卷三
- 乐部·卷四
- 乐部·卷五
- 乐部·卷六
- 乐部·卷七
- 乐部·卷八
- 乐部·卷九
- 乐部·卷十
- 乐部·卷十一
- 乐部·卷十二
- 乐部·卷十三
- 乐部·卷十四
- 乐部·卷十五
- 乐部·卷十六
- 乐部·卷十七
- 乐部·卷十八
- 乐部·卷十九
- 乐部·卷二十
- 乐部·卷二十一
- 乐部·卷二十二
- 文部·卷一
- 文部·卷二
- 文部·卷三
- 文部·卷四
- 文部·卷五
- 文部·卷六
- 文部·卷七
- 文部·卷八
- 文部·卷九
- 文部·卷十
- 文部·卷十一
- 文部·卷十二
- 文部·卷十三
- 文部·卷十四
- 文部·卷十五
- 文部·卷十六
- 文部·卷十七
- 文部·卷十八
- 文部·卷十九
- 文部·卷二十
- 文部·卷二十一
- 文部·卷二十二
- 学部·卷一
- 学部·卷二
- 学部·卷三
- 学部·卷四
- 学部·卷五
- 学部·卷六
- 学部·卷七
- 学部·卷八
- 学部·卷九
- 学部·卷十
- 学部·卷十一
- 学部·卷十二
- 学部·卷十三
- 治道部·卷一
- 治道部·卷二
- 治道部·卷三
- 治道部·卷四
- 治道部·卷五
- 治道部·卷六
- 治道部·卷七
- 治道部·卷八
- 治道部·卷九
- 治道部·卷十
- 治道部·卷十一
- 治道部·卷十二
- 治道部·卷十三
- 治道部·卷十四
- 治道部·卷十五
- 刑法部·卷一
- 刑法部·卷二
- 刑法部·卷三
- 刑法部·卷四
- 刑法部·卷五
- 刑法部·卷六
- 刑法部·卷七
- 刑法部·卷八
- 刑法部·卷九
- 刑法部·卷十
- 刑法部·卷十一
- 刑法部·卷十二
- 刑法部·卷十三
- 刑法部·卷十四
- 刑法部·卷十五
- 刑法部·卷十六
- 刑法部·卷十七
- 刑法部·卷十八
- 释部·卷一
- 释部·卷二
- 释部·卷三
- 释部·卷四
- 释部·卷五
- 释部·卷六
- 道部·卷一
- 道部·卷二
- 道部·卷三
- 道部·卷四
- 道部·卷五
- 道部·卷六
- 道部·卷七
- 道部·卷八
- 道部·卷九
- 道部·卷十
- 道部·卷十一
- 道部·卷十二
- 道部·卷十三
- 道部·卷十四
- 道部·卷十五
- 道部·卷十六
- 道部·卷十七
- 道部·卷十八
- 道部·卷十九
- 道部·卷二十
- 道部·卷二十一
- 仪式部·卷一
- 仪式部·卷二
- 仪式部·卷三
- 仪式部·卷四
- 服章部·卷一
- 服章部·卷二
- 服章部·卷三
- 服章部·卷四
- 服章部·卷五
- 服章部·卷六
- 服章部·卷七
- 服章部·卷八
- 服章部·卷九
- 服章部·卷十
- 服章部·卷十一
- 服章部·卷十二
- 服章部·卷十三
- 服章部·卷十四
- 服章部·卷十五
- 服用部·卷一
- 服用部·卷二
- 服用部·卷三
- 服用部·卷四
- 服用部·卷五
- 服用部·卷六
- 服用部·卷七
- 服用部·卷八
- 服用部·卷九
- 服用部·卷十
- 服用部·卷十一
- 服用部·卷十二
- 服用部·卷十三
- 服用部·卷十四
- 服用部·卷十五
- 服用部·卷十六
- 服用部·卷十七
- 服用部·卷十八
- 服用部·卷十九
- 服用部·卷二十
- 服用部·卷二十一
- 方术部·卷一
- 方术部·卷二
- 方术部·卷三
- 方术部·卷四
- 方术部·卷五
- 方术部·卷六
- 方术部·卷七
- 方术部·卷八
- 方术部·卷九
- 方术部·卷十
- 方术部·卷十一
- 方术部·卷十二
- 方术部·卷十三
- 方术部·卷十四
- 方术部·卷十五
- 方术部·卷十六
- 方术部·卷十七
- 方术部·卷十八
- 疾病部·卷一
- 疾病部·卷二
- 疾病部·卷三
- 疾病部·卷四
- 疾病部·卷五
- 疾病部·卷六
- 工艺部·卷一
- 工艺部·卷二
- 工艺部·卷三
- 工艺部·卷四
- 工艺部·卷五
- 工艺部·卷六
- 工艺部·卷七
- 工艺部·卷八
- 工艺部·卷九
- 工艺部·卷十
- 工艺部·卷十一
- 工艺部·卷十二
- 器物部·卷一
- 器物部·卷二
- 器物部·卷三
- 器物部·卷四
- 器物部·卷五
- 器物部·卷六
- 器物部·卷七
- 器物部·卷八
- 器物部·卷九
- 器物部·卷十
- 杂物部·卷一
- 杂物部·卷二
- 舟部·卷一
- 舟部·卷二
- 舟部·卷三
- 舟部·卷四
- 车部·卷一
- 车部·卷二
- 车部·卷三
- 车部·卷四
- 车部·卷五
- 奉使部·卷一
- 奉使部·卷二
- 奉使部·卷三
- 四夷部·卷一·东夷一
- 四夷部·卷二·东夷二
- 四夷部·卷三·东夷三
- 四夷部·卷四·东夷四
- 四夷部·卷五·东夷五
- 四夷部·卷六·南蛮一
- 四夷部·卷七·南蛮二
- 四夷部·卷八·南蛮三
- 四夷部·卷九·南蛮四
- 四夷部·卷十·南蛮五
- 四夷部·卷十一·南蛮六
- 四夷部·卷十二·南蛮七
- 四夷部·卷十三·西戎一
- 四夷部·卷十四·西戎二
- 四夷部·卷十五·西戎三
- 四夷部·卷十六·西戎四
- 四夷部·卷十七·西戎五
- 四夷部·卷十八·西戎六
- 四夷部·卷十九·西戎七
- 四夷部·卷二十·北狄一
- 四夷部·卷二十一·北狄二
- 四夷部·卷二十二·北狄三
- 珍宝部·卷一
- 珍宝部·卷二
- 珍宝部·卷三
- 珍宝部·卷四
- 珍宝部·卷五
- 珍宝部·卷六
- 珍宝部·卷七
- 珍宝部·卷八
- 珍宝部·卷九
- 珍宝部·卷十
- 珍宝部·卷十一
- 珍宝部·卷十二
- 布帛部·卷一
- 布帛部·卷二
- 布帛部·卷三
- 布帛部·卷四
- 布帛部·卷五
- 布帛部·卷六
- 布帛部·卷七
- 资产部·卷一
- 资产部·卷二
- 资产部·卷三
- 资产部·卷四
- 资产部·卷五
- 资产部·卷六
- 资产部·卷七
- 资产部·卷八
- 资产部·卷九
- 资产部·卷十
- 资产部·卷十一
- 资产部·卷十二
- 资产部·卷十三
- 资产部·卷十四
- 资产部·卷十五
- 资产部·卷十六
- 百谷部·卷一
- 百谷部·卷二
- 百谷部·卷三
- 百谷部·卷四
- 百谷部·卷五
- 百谷部·卷六
- 饮食部·卷一
- 饮食部·卷二
- 饮食部·卷三
- 饮食部·卷四
- 饮食部·卷五
- 饮食部·卷六
- 饮食部·卷七
- 饮食部·卷八
- 饮食部·卷九
- 饮食部·卷十
- 饮食部·卷十一
- 饮食部·卷十二
- 饮食部·卷十三
- 饮食部·卷十四
- 饮食部·卷十五
- 饮食部·卷十六
- 饮食部·卷十七
- 饮食部·卷十八
- 饮食部·卷十九
- 饮食部·卷二十
- 饮食部·卷二十一
- 饮食部·卷二十二
- 饮食部·卷二十三
- 饮食部·卷二十四
- 饮食部·卷二十五
- 火部·卷一
- 火部·卷二
- 火部·卷三
- 火部·卷四
- 休征部·卷一
- 休征部·卷二
- 咎徵部·卷一
- 咎徵部·卷二
- 咎徵部·卷三
- 咎徵部·卷四
- 咎徵部·卷五
- 咎徵部·卷六
- 咎徵部·卷七
- 神鬼部·卷一
- 神鬼部·卷二
- 神鬼部·卷三
- 神鬼部·卷四
- 妖异部·卷一
- 妖异部·卷二
- 妖异部·卷三
- 妖异部·卷四
- 兽部·卷一
- 兽部·卷二
- 兽部·卷三
- 兽部·卷四
- 兽部·卷五
- 兽部·卷六
- 兽部·卷七
- 兽部·卷八
- 兽部·卷九
- 兽部·卷十
- 兽部·卷十一
- 兽部·卷十二
- 兽部·卷十三
- 兽部·卷十四
- 兽部·卷十五
- 兽部·卷十六
- 兽部·卷十七
- 兽部·卷十八
- 兽部·卷十九
- 兽部·卷二十
- 兽部·卷二十一
- 兽部·卷二十二
- 兽部·卷二十三
- 兽部·卷二十四
- 兽部·卷二十五
- 羽族部·卷一
- 羽族部·卷二
- 羽族部·卷三
- 羽族部·卷四
- 羽族部·卷五
- 羽族部·卷六
- 羽族部·卷七
- 羽族部·卷八
- 羽族部·卷九
- 羽族部·卷十
- 羽族部·卷十一
- 羽族部·卷十二
- 羽族部·卷十三
- 羽族部·卷十四
- 羽族部·卷十五
- 鳞介部·卷一
- 鳞介部·卷二
- 鳞介部·卷三
- 鳞介部·卷四
- 鳞介部·卷五
- 鳞介部·卷六
- 鳞介部·卷七
- 鳞介部·卷八
- 鳞介部·卷九
- 鳞介部·卷十
- 鳞介部·卷十一
- 鳞介部·卷十二
- 鳞介部·卷十三
- 鳞介部·卷十四
- 鳞介部·卷十五
- 虫豸部·卷一
- 虫豸部·卷二
- 虫豸部·卷三
- 虫豸部·卷四
- 虫豸部·卷五
- 虫豸部·卷六
- 虫豸部·卷七
- 虫豸部·卷八
- 木部·卷一
- 木部·卷二
- 木部·卷三
- 木部·卷四
- 木部·卷五
- 木部·卷六
- 木部·卷七
- 木部·卷八
- 木部·卷九
- 木部·卷十一
- 竹部·卷一
- 竹部·卷二
- 果部·卷一
- 果部·卷二
- 果部·卷三
- 果部·卷四
- 果部·卷五
- 果部·卷六
- 果部·卷七
- 果部·卷八
- 果部·卷九
- 果部·卷十
- 果部·卷十一
- 果部·卷十二
- 菜茹部·卷一
- 菜茹部·卷二
- 菜茹部·卷三
- 菜茹部·卷四
- 菜茹部·卷五
- 香部·卷一
- 香部·卷二
- 香部·卷三
- 药部·卷一
- 药部·卷二
- 药部·卷三
- 药部·卷四
- 药部·卷五
- 药部·卷六
- 药部·卷七
- 药部·卷八
- 药部·卷九
- 药部·卷十
- 百卉部·卷一
- 百卉部·卷二
- 百卉部·卷三
- 百卉部·卷四
- 百卉部·卷五
- 百卉部·卷六
- 百卉部·卷七
『太平御览』礼仪部·卷十四
- 本章共 3.61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5-06
○庠序
《礼记·王制》曰:有虞氏养国老於上庠,养庶老於下庠。夏后氏养国老於东序,养庶老於西序。殷人养国老於左学,养庶老於右学。周人养国老於东胶,养庶老於虞庠。
又《学记》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术当为遂。万二千五百家为遂也。)
《五经通义》曰:三王教化之宫,总名为学。夏为学校。校之言教也。殷为庠,周为序,周家又兼用之,故乡为庠,里为序,家为塾。
《白虎通》曰:乡曰庠,里曰序。庠者,礼仪也;序者,序长幼也。
《汉书》曰:乡序庠置《孝经》师一人。
又《儒林传》曰: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所以劝善惩恶也。
《南史》曰:梁武帝修建庠序,别开五馆。其一馆在袁宪宅西。宪常招引诸生,与之谈论新义,出人意表,同辈咸嗟服焉。
○释奠
《礼记·月令·仲春》曰:是月也,命乐正习舞。(为将释奠。)上丁释奠於国学,(释谓置也。谓置牲币之奠於文宣王。)天子及公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观其礼也。)命有司上戊释奠於太公庙。(亦用牲币之奠。)
又《月令·仲秋》曰:是月也,命乐正习吹,(春夏尚舞,秋冬尚吹,习之为将释奠。)上丁释奠於国学,天子乃率公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礼仪同仲春。)是月也,命有司上戊释奠於故公庙。(礼仪同仲春。)
又《文王世子》曰:凡始立学,必先释奠於先圣先师。及行事,必用币。天子亲学,大昕鼓惩,所以警众也。
《晋书·礼志》曰:昔武王入殷而封先代之后,盖追思其德也。孔子大圣,终於陪臣,未有封爵。至汉元帝时,孔霸以帝师号褒成侯,奉孔子后。魏黄初三年,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奉孔子祀。魏齐王正始二年,使太常释奠,以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颜回配。
《宋书·礼志》曰:魏齐王正始中,每讲经,使太常释奠先圣先师於辟雍。晋惠帝、明帝之为太子,及愍怀太子讲经竟,并亲释奠於太学。太子进爵於先师,中庶子进爵於颜渊。成、穆、孝武三帝亦皆亲释奠。
又《礼志》曰:元嘉二十二年,太子释奠,采晋故事。官有其注,祭毕,太祖亲临学宴会,太子以下悉预。
《唐六典》曰:仲春上丁,释奠於孔宣父,以颜回配焉,其七十二弟子及先儒并从祀。仲秋之月亦如之。仲春上戊,释奠於齐太公,以留侯张良配焉。仲秋之月亦如之。凡州县皆置孔宣父庙,以颜回配。仲春上丁,州县官行释奠之礼,仲秋上丁亦如之。
《唐书》曰:开元七年十一月,以贡举人将谒先师质问疑义,敕曰:"皇太子及诸子,虽年未志学,而道在尊师,宜行齿胄礼。"
又曰:开元七年,皇太子入国学,行齿胄礼,谒先圣。皇太子初献,其亚献、终献并以胄子。常侍褚无量开讲《孝经》及《礼记·文王世子》篇。
又曰:归崇敬议:春秋释奠文宣王,祝板御署北面揖,以为其礼太重。按《大戴礼》师尚父授周武王丹书,武王东面而立。今置祝板,请准武王东面之礼,轻重庶得其中。晋博士成洽议曰:"释典奉先师惟皇太子,业终乃礼,不然则废。"
晋《尚书大事》曰:尚书符太常曰:"按洛阳图宫南自有太学,国子、辟雍不相预也。舍辟雍以太学,辟雍便为无事虚诞。汉魏旧事,皆言释奠祠先圣於辟雍,未有言太学者。又咸和中,成皇帝释奠於中堂之前台中,故事亦曰辟雍。是为汉魏之世初自两立,至释奠便在辟雍犹存。今废辟雍而立二学,中兴以来相违。"太常王彪之答:"魏帝齐王使有司释奠于辟雍,此是魏之大事,非晋书旧典。太始、元康释奠太学,不在辟雍;太始五年、元康五年二行飨礼,皆於辟雍,不在太学。是则释奠于太学,行飨于辟雍,有晋已行之,准也。中朝有辟雍,犹在太学,况无辟雍,惟有太学,更当不在太学乎!"宰相从太常所答。
晋范坚书问冯怀曰:"汉氏以来,释奠先师惟仲尼,不及公旦,何也?"冯答曰:"若如来谈,亦当宪章尧、舜、文、武,岂惟周旦乎!"
挚虞《释奠颂》曰:如彼泉流,不盈不运。讲业既终,礼师释奠。升觞折俎,上下惟善。邕邕其来,肃肃其见。
○立庙(附)
《锺离意别传》曰:意为鲁相,修孔子庙。孔子教授堂下,床首有悬瓮,意召守庙孔问曰:"此何等瓮?"曰:"夫子瓮。背有丹书,自夫子亡后,无敢发者。"意乃发,索得书焉。
《宋书·礼志》曰:晋清河人李辽表曰:亡父先臣回绥集邦邑,归诚本朝,以太元十年遣臣奉表,路经阙里,过觐孔庙,庭宇倾颓,轨式颓圮,万世宗匠,忽焉沦废,仰瞻俯慨,不觉涕流。既逵京辇,表求兴复圣祀,修建讲学。至十四年,奉被明诏,采臣鄙议,敕兖州鲁郡准旧营饰。
《北齐书》曰:天保元年,诏封崇圣侯邑一百户,以奉孔子之祀,并下鲁郡,以时修治庙宇,务尽褒崇之至。
《唐书》曰:武德中,制祠典,释奠於太学,以周公为先圣,孔丘配飨。房玄龄及朱子奢议云:公旦、尼父俱是圣人。庠序置奠,本缘夫子。故鲁宋至於梁陈,爰及隋大业故事,皆以孔丘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历代所行,古今通允。请停祭周公,升夫子为先圣,以颜回配飨。
又曰:上元中制曰:定祸乱者必先於武德,极生灵者谅在於师贞。周武创业,克宁区夏,惟师尚父,实佐兴王。况德有可师,义当禁暴,稽诸古昔,爰崇典礼,太公望可追封为武成王。有司依文宣王置庙,择古今名将,置亚圣及十哲,享祭之典,一同文宣。
又曰:开元十九年,始於两京置齐太公庙,以张良配。上元初,特加封太公为武成王,以历代名将从其祀。然有其制而未之行,祠宇日荒。至是,宰臣卢杞、京兆尹卢甚以卢者齐之裔,乃鸠其裔孙若卢、崔、丁、吕之族,合钱以崇饰之。请复旧典,兼择自古名将,如孔门十哲,皆配飨。诏下史官,乃定张良、穰苴、孙武、吴起、乐毅、白起、韩信、诸葛亮、李靖、李勣配焉。
○养老
《礼记·祭义》曰:食三老、五更於太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所以教诸侯之悌也。
蔡邕《月令章句》曰:五更当为五叟。叟,长老之称也。其字似更,书有转误,嫂字,女傍叟,今皆以为更矣。
《孝经援神契》曰:天子亲临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三者,道成於三;五者,训於五品。言其能以善道改已也。三老、五更,皆取有妻、男女完具者。
《续汉书》曰:三老、五更玉杖,长九尺,端以鸠为饰。鸠者,不噎之鸟,欲老人之不噎也。
华峤《后汉书》曰:熙平中,天子引袁逢为三老,赐玉仗。
应劭《汉书》曰: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天子亲割,三公设几,九卿正履。
《魏志》高贵乡公诏曰:夫养老兴教,三代所以树风化、垂不朽也。必有三老、五更,以崇至敬,乞言纳诲,着在惇史,然后六合承流,下观而化。宜妙拣德行,以充其选。关内侯王祥,履仁秉义,雅志淳固;关内侯郑小同,温恭孝友,师礼不忒。其以祥为三老,小同为五更。车驾亲率群司,躬行古礼焉。
王隐《晋书》曰:王祥字休征。魏帝高贵乡公入学,命祥为三老。祥南面几杖,以师道自居。帝北面乞言。祥於是陈明王圣帝之轨,君臣政化之要,俯以训帝。於时百辟卿士闻其格言,莫不砥砺。
《后魏书》曰:孝文帝以前司徒尉元为三老,前鸿胪卿游明根为五更。皇帝再拜肃拜五更,乞言毕,乃赐步輓一乘,诏曰:"三老可给上公之禄,五更可食九卿之俸。"
《后周书》曰:高祖保定三年,乃下诏集太保燕公为三老。
又曰:武帝以太傅燕国公于谨为三老,赐延年杖;太师宇文护设几,司寇豆卢宁正舄。
又曰:孝闵践祚,于谨以年老乞骸骨,诏报不许。有司宜断表启,遂诏谨为三老。有司具礼,择日,又赐延年杖。高祖幸太学以食之。三老入门,皇帝迎拜门屏之间,三老答拜。有司设三老席於中楹,南向。太师晋公护升阶,设几於席。三老升席,南面,凭几而坐,以师道自居。大司寇楚公宁升阶正舄。皇帝升立於斧扆之前,西面,有司进馔,皇帝跪设酱豆,亲袒割。三老食讫,皇帝又亲跪受爵以酳。有司彻讫,皇帝北面立,访道。三老乃起,立於席后。皇帝曰:"猥当天下重任,自惟不才,不知政治之要,公其诲之。"三老答曰:"木受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自古明王圣主,皆虚心纳谏以知得失,天下乃安。惟陛下念之。"又曰:"为国之本,在守忠信。是以古人云去食去兵,信不可失。国家兴废,莫不由之。愿陛下守而勿失。"又曰:"治国之道,必须有法。法者,国之纲纪。纲纪不可不正,在於赏罚。若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益,为恶者日止;若有功不赏,有罪不罚,则天下善恶不分,人无所措手足矣。"三老言毕,皇帝再拜受之。三老答拜焉。礼成而出。
《隋书》曰:后齐仲春令辰陈养老礼。先一日,三老、五更齐於国学,皇帝进贤冠、玄纱袍至辟雍,入总章。堂列宫悬,王公已下及国老名定位。司徒以羽仪、武贲、安车迎三老、五更於国学,并进贤冠、玄服、黑舄、素带。国子生黑介帻,青衿单衣,乘马从之。至,皇帝释剑执班,迎於门内。三老至门,五更去门十步,则降车以入。皇帝拜,三老、五更摄斋答拜。皇帝揖进,三老在前,五更在后,升自右阶,就筵。三老坐,五更立。皇帝升堂,北面。公卿升自左阶,北面。三公授几杖,卿正履,国老、庶老各就位。皇帝拜三老,群臣皆拜,不拜五更。乃坐。皇帝西向,肃拜五更,进珍馐酒食,亲袒割,执酱以馈,执爵以酳。以次进五更。又设酒醴於国老、庶老。皇帝升御坐。三老乃论五孝六顺、典训大纲。皇帝虚躬请受。礼毕而还。又都下及外州人年七十已上,赐鸠杖、黄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