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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人事部·卷一百二十二
- 本章共 4.68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5-06
○仇雠上
《周礼·地官·调人》曰: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马融曰:难,谓相与为仇也。)凡和难:父之雠,避诸海外;兄弟之雠,避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视父,师长之雠视兄弟;交友之雠视从父兄弟。
《礼记》曰:子夏问於孔子曰:"居父母之雠,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左传》曰: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事具"荐举"部。)
又曰:齐高发帅师伐莒。(莒不仕齐故也。)莒子奔纪鄣。(纪鄣,莒邑。)使孙书(孙书,陈无,宇子占也。)伐之。初,莒有妇人,莒子杀其夫,已为嫠妇。及老,托於纪鄣,纺焉以度而去之,(曰纺纑连所以度城而藏之。)以待外攻者。及师至,则投诸外。(投绳城外随之而出。)或献诸子占。子占使师夜缒而登。(缘绳登城也。)登者六十人,缒绝,师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惧,启西门而出。齐入纪。(《传》言:怨不在天。)
又曰:吴伐越,越子勾践御之,阵于槜李灵姑浮以戈击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履。(其大足指见斩遂失履,姑浮取之也。)还,卒於陉,去槜李七里。夫差使人立於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汝父乎?"则对曰:"惟,不敢忘!"三年乃报越也。
又曰:五年春,晋围柏人,士吉射奔齐。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令柳朔为柏人宰也。昭子,范吉射也。)昭子曰:"夫非而雠乎?"对曰:"私雠不及公,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及范氏出,(柏人奔齐。)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我将止死,王生授我矣。"(授我以死节也。)
《公羊传》曰:齐哀公享乎周,纪侯谮之。襄公将复雠乎纪。"远祖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代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
《战国策》曰:晋毕阳之孙豫让,始事范中行氏,不说,去而就知伯,知伯宠之。及三晋分知氏,赵襄子最怨知伯,而漆其头以为饮器。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吾其报知氏之雠矣!"乃变姓名,为刑人,入宫涂厕,欲以刺襄子。襄子如厕,心动,执问涂者。让刃其扞曰:"欲为知伯报雠!"左右欲杀之,襄子曰:"彼义士也!吾谨避之耳。知伯已死,无后,而其臣报雠,此天下之贤人也。"卒释之。让又漆身为癞,灭须去眉,自刑以变其容,为乞人而往乞。其妻不识,曰:"状貌不似吾夫,其音何类吾夫之甚也!"又吞炭为哑变其音。有谓之曰:"子之道甚难而无功。谓子有志,则然矣;谓子知,则否。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子,子之得近而行所欲,此甚易而功必成。"让乃笑而应之曰:"是为先知报后知,为故君贼新君,大乱君臣之义者,无此矣!凡吾所谓此者,以明君臣之义,非从易也。且夫委质而事人,而求弑之,怀二心以事君也。吾所为难,亦将以愧天下后世人臣怀二心者。"顷之,襄子当出,让伏所当过桥下。襄子至桥而马惊。襄子曰:"此必豫让也!"使人问之,果让。於是襄子数让曰:"子不尝事范中行氏乎?知伯灭范中行氏,而子不为报雠,反委质事知伯。知伯已死,子独何为报之深也?"让曰:"臣事范中行氏,中行氏以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知伯以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襄子乃喟然泣曰:"嗟乎豫子!豫子为知伯,名既成矣。寡人舍子,亦以足矣。子自为计。"使兵环之,让曰:"臣闻明主不掩人之义,忠臣以死为名。君前以宽舍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故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则死不恨。非所望也,敢布腹心!"於是,襄子义之,乃使使者持衣与让。让拔剑三跃,击之曰:"可以报知伯矣!"遂伏剑而死。死之日,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
《史记》曰: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范雎必报其仇,乃佯为好书遗平原君曰:"愿与君为布衣之交,十日饮也。"
又曰:项梁杀人,与项籍避仇吴中。吴中贤大夫皆出项梁下。
又曰: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秦灭韩,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以大父五代相韩故。乃变姓名,之东海,得力士,以铁椎椎秦始皇,中其副车。
又曰:河东李文,故尝与张汤有隙,已而为御史中丞。汤有所爱史鲁谒居,知文与汤弗平,使人上飞变告文奸事,事下汤,汤治,论杀文。
袁山松《后汉书》曰:苏谦,字仲让,为郡督邮。李暠为美阳令,贪暴。谦案,得其赃。谦迁金城太守,治有异迹,延熙九年至京师。暠时为司隶,收谦诬陷之,死狱中。谦子不韦,字公先,变名姓,以家财求剑客,邀暠不得。暠之大司农,乃於司农府旁买舍,夜为地突入暠室中,暠適出,不值,破其卧具。暠大怖,棘屋,上以板,栈地而卧,一宿数徙。不韦乃至魏郡掘暠父冢,斩级以祭父墓。(级,首。)
又曰:乐府左延年《秦女休行》曰:"始出上西门,遥望秦氏家。秦氏有好女,自名曰女休。女休年十五,为宗行报仇。左执白阳刀,右据宛景矛。雠家东南僵,女休西上山。上山四五里,关吏不得休。女休前置辞:生为燕王妇,今为诏狱囚。刀矛未及下,拢〈阝童〉击鼓赦书下。"
《东观汉记》曰:海曲有吕母者,子为县吏,犯小罪,宰论杀之。吕母怨宰,密聚客,规以报仇。母家素丰,资产数百万,乃益酿醇酒,买刀剑衣服。少年来沽者,皆贳与之,视其乏者,辄假衣裘,不问多少。少年欲相与偿之,吕母泣曰:"县宰枉杀吾子,欲为报怨耳,诸君宁肯哀之乎?"少年许诺,相聚得数十百人。因与吕母入海,自称将军,遂破海曲,执县宰杀之,以祭其冢也。
又曰:赵喜,字伯阳,南宛人也。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喜十五,常思欲报之,乃挟兵结客,后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无相拒者。喜以因疾病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也。"后病愈,悉自缚诣喜,不与相见,后竟杀之。
又曰:周党,字伯况,太原人。至长安游学。初,乡佐尝众中辱党父,党怀之。后读《春秋》,闻复雠之义,更辍讲而还,与乡佐克日交刃。党为其所伤,困顿。乡佐服义,舆归养之,数月方苏,既悟而去。整身修志,州里称其高也。
又曰:申屠蟠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雠,杀夫氏之党,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欲论杀玉。蟠时年十五,为诸生,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谳得减死论。乡人称美之。
又曰:酒泉庞涓母者,赵氏之女,字娥。父为同县人所杀,而娥兄弟三人,俱疾物故。雠乃喜而自贺,以为莫已报也。娥阴怀感愤,乃潜备刀兵,常推车以候雠家,十馀年不能得。后遇於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曰:"父雠已报,请就刑戮。"福富长尹喜义之,解印绶欲与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治狱,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后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闾。太常张奂嘉叹,以束帛礼之。
又曰:彭宠故旧渤海赵宽妻子家属依托宠居,宽仇家赵伯有好奴,以赇宠。宠贪之,为尽杀宽家属。宠之悖德不仁贪狠如此!
又曰:郅惲友人董子张病,将终,惲候之。子张视惲,嘘欷不能言,惲曰:"吾知子不悲天命,痛雠不复也。"惲即起将客遮仇人,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惲即诣县,以状自首。
《汉书》曰:原涉与新丰富人祈大伯友,大伯同母弟王游公素嫉涉,时为县门下掾,说尹公曰:"君以守令辱原涉如是,一旦真令至,君复单车归为府史,涉刺客如云,杀人皆不知主民,可为寒心。今为君计,莫若条奏其旧恶,君必得真令如此,涉亦不敢怨矣。"尹公如其计,王莽果以尹公为真令。涉由此怨王游公,遂杀游公父及子,断两头去。
谢承《后汉书》曰:桥玄迁齐国相。郡有孝子为父报雠,系临淄狱,玄愍其至孝,欲上谳减罪。县令路芝酷烈苛暴,因杀之,惧玄收录,佩印绶欲走。玄自以为深负孝子,捕得芝,束缚藉械以还,笞杀以谢孝子冤魂。
范晔《后汉书》曰:刘鲤,更始子也,得幸於刘辅。鲤怨刘盆子害其父,因辅结客,杀盆子兄故式侯恭,辅坐系诏狱,三日乃得释。
《魏志》曰:杨阿若,后名丰,字伯阳。少游侠,常以报仇解怨为事。至建安中,太守徐揖诛郡中强族黄氏。时黄昂得脱在外,乃募众得千馀以攻揖。揖城守丰时在外,以昂为不义,乃捐妻子入南羌中,合众得千馀骑。昂独走出羌,捕得之,丰遂杀之。
又曰:韩暨,字公至。同县豪右陈茂,谮暨父兄,几致大辟。暨阳不以为言,庸赁积资,阴结死士,遂追寻擒茂,以首祭父墓,由是显名。
又曰:典韦形貌魁梧,膂力过人,好节侠。襄邑刘氏与雎阳李礼为雠,韦为报之。礼故富春长,备怨甚谨。韦乘车载鸡酒,伪为候者,门开,怀匕首入杀礼,并杀其妻,徐出取车。
《吴志》曰:孙翊之妻徐氏甚美,贼妫览杀翊,悉取其嫔妾而复欲逼徐氏,恐违之见害。时月垂竟,乃使人谓览,乞至晦日设祭除服,览许之。徐氏遂潜使亲信者语翊旧所委任将孙高、傅婴二人俱白逼己之状,欲徵立计以求助焉。高、婴等闻之,涕泣言旧蒙翊恩,许之,乃密结翊平时所侍养二十馀人,以徐氏之言语之,仍皆盟誓合谋。至晦日,徐氏遂设祭除服,薰衣沐浴,内施帷帐以候览焉。大小怪其如此,无不凄怆。览密遣侦之,无复疑虑。徐氏乃命高、婴辈罗住户外,使人报览,言已除凶毕,览遂盛饰而入,徐氏出拜户外。览才下拜,徐氏即呼:"二君可起!"高、婴等齐出,即时杀览。徐氏却服縗绖,使持览首以祭墓。举军震骇,以为神。
韦昭《吴书》曰:聊纬怨甘宁杀其父操。宁常避统,不与相见。孙权亦命统不得雠之。尝於吕蒙舍会,酒酣,统乃以刀舞。宁起曰:"宁能双戟舞。"蒙曰:"宁虽能,未若蒙之力也。"因操刀持楯,以身分之。
王隐《晋书》曰:赵诱为杜曾所害,诱子胤斩曾,食其肝肺。
又曰:桓温父被害之时,温年十五,枕戈泣血,密欲报仇。经年方知,乃提刀直进,手刃仇人,由是名重当时。
又曰:龚壮,字子伟。值惠怀末,天下大乱,李特为寇,壮父、叔并为特所害。壮欲报仇,会李寿镇汉中,寿时与李期有嫌,壮因说寿讨期。寿然之,遂帅众还讨。期,特孙也,故壮假以复仇。寿既捷,因欲官,壮誓不仕。
又曰:沈充败于吴兴。吴兴人吴儒,充之将也。充亡,失道,误入儒家,诱内充重壁,因笑谓充曰:"三千户侯也。"充曰:"封侯不足贪也。尔大义全我,我宗族必厚报;若必杀我,汝族灭矣。"儒遂杀之。充子劲,字世坚,即潜报仇,族灭吴氏。
沈约《宋书》曰:沈林子以仇雠未复,从高祖克京城,进平都邑。时年十八,身长七尺五寸。仇沈预虑林子为害,常被甲持戈。至是林子与兄田子还东报雠。五月夏节直入,斩预首,男女无长幼悉屠之,以预首祭父、祖墓。
孙严《宋书》曰:宋越为蛮所杀,其雠尝出郡,越白日於市口刺杀之。太守夏侯穆嘉之,擢为队主。
《后魏书》曰:淳于诞,字灵远。年十二,随父向扬州。父於路为盗所害。诞虽童稚,而哀感奋发,倾资结客,旬朔之内,遂得复雠,由是州里叹异之。
又曰:孙益德,其母为人所害。益德童幼为母复仇。还家,哭於殡以待县官。高祖、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决,又不逃罪,特免之。
《梁书》曰:张景仁,广平人也。父天监初,为同县韦法所杀。景仁时年八岁,及长,志在复雠。普通七年,遇法分田渚,乃斩其首,以祭父墓。事竟,诣郡,自缚乞依刑法。太守蔡天起上言,乃下教褒美之,原其罪。下属长蠲其一户租调,以旌孝行。
《唐书》曰: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时年六岁,母又嫁,更无弟兄。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尝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以搏击杀之。既而诣吏,称:"父雠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傅乘徙於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