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嬛文集』合采牌序
- 本章共 260 字
- 最后修改于 2023-11-05
太史公曰: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佰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古人以钱之名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故易其名曰赋,曰禄,曰饷,天子千里之外曰采。采者,采其美物以为贡,犹赋也。诸侯在天子之县内曰采,有地以处其子孙亦曰采,名不一,其实皆谷也,饮食之谓也。周封建多采胜,秦无采则亡,采在下无以合之,则齐桓晋文起矣。列国有采而分析之,则主父偃之谋也。由是而亮采服采,好官不过多得采耳。充类至义之尽,窃亦采也,盗亦采也,鹰虎豹,由此其选也。然则奚为而不禁?曰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皋陶曰:载采采。微哉之哉,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