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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錄三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附錄四 通典考證覈實 王文錦
『通典』通典卷第七十四 禮三十四 沿革三十四 賓禮一
- 本章共 8.96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6
總敘
自古至周,天下封建,故盛朝聘之禮,重賓主之儀,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禮數服章,皆降殺以兩。秦皇帝蕩平九國,宇內一家,以田氏篡齊,六卿分晉,由是臣強君弱,終成上替下凌,所以尊君抑臣,列置郡縣,易於臨統,便俗適時。滯儒常情,非今是古。禮經章句,名數尤繁,諸家解釋,注疏庬雜。方今不行之典,於時無用之儀,空事鑽研,競為封執,與夫從宜之旨,不亦異乎!
天子受諸侯藩國朝宗覲遇時會殷同附 天子受諸侯
遣使來聘秦漢以降並無其禮今所編纂者但欲知三代之儀耳
天子遣使迎勞諸侯 三恪二王後
天子受諸侯藩國朝宗覲遇時會殷同附
殷周以前,天子有迎勞饗燕諸侯之禮。至秦罷侯置守,無復古儀。及魏,以三國分裂,粗有其禮。東晉末,又廢。洎梁崔靈恩,採摭三禮遺文,咸序其義。唯後梁主蕭詧、巋稱帝荊襄,為後周及隋附庸國,朝覲採據周制,刱立儀注焉。○唐 虞 夏 殷 周 魏 晉 東晉 後周 隋 大唐
唐、虞、夏氏之時,四方諸侯歲一朝。
殷制,五年一朝。
周制,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大賓,要服以內諸侯也。大客謂其孤卿。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此以王見諸侯為文也。圖、比、陳、協,皆考績之言。天子當扆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天子當宁而立,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爾雅曰:「戶牖之閒謂之扆,門屏之閒謂之宁。」邦畿方千里,其外五百里曰侯服,歲一見。又其外五百里曰甸服,二歲一見。又其外五百里曰男服,三歲一見。又其外五百里曰采服,四歲一見。又其外五百里曰衛服,五歲一見。又其外五百里曰要服,六歲一見。要服,蠻服也。此六服相距方七千里,公侯伯子男封焉。其朝貢之歲,四方各四分,趨四時而來,或朝春,或宗夏,或覲秋,或遇冬。每朝覲皆有貢物。具賦稅上篇。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代一見,各以其所貴寶為贄。九州之外,夷服、鎮服、蕃服。按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父死子立,及嗣王即位,乃一來。各以其所貴寶為贄,則蕃國之君無執玉瑞者也。
到天子之境,先謁關人。關人報王。王使小行人逆勞於畿。又使大夫致積。及郊,使大行人服皮弁,用璧以勞授之。皮弁者,天子之朝朝服。璧無束帛者,天子之玉尊也。諸侯儐王使者,用束帛乘馬。積音子四反。及國,天子賜舍,使司空致舍。
將受朝,上公執桓珪九寸,繅藉九寸,袞冕九章。其春夏朝宗,各乘所受上輅,建常九斿,繁纓九就。若春,諸侯各服裨冕,釋幣於禰。各乘所受上輅者,以陽氣仁恩,尚文,故車服得與王同。侯執信珪,伯執躬珪,七寸,繅藉七寸,鷩冕七章,建常七斿,繁纓七就。子執穀璧,男執蒲璧,皆五寸,繅藉五寸,毳冕五章,建常五斿,繁纓五就。王則服皮弁於路門外,正朝當宁而立。諸侯改服於舍,服朝服,各執瑞玉。至於朝,公東面,諸侯西面,伯子男從侯而朝。末儐承命,告於天子。天子曰:「伯父寔來,予一人嘉之。伯父其入,予將受之。」天子於同姓大國則曰伯父,小邦則曰叔父;異姓大國則曰伯舅,小邦則曰叔舅。嘉之者,美之也。受玉先書同姓,次及異姓。上儐又傳,下至嗇夫也。信音身。諸侯序進,入門右,坐奠珪,再拜稽首。入門而右,執臣道,不敢由賓客之位。卑者見尊,奠贄而不授。儐者謁。謁猶告也。上儐告以天子前辭,欲親受之如賓客也。其辭曰「伯父其升」。侯氏坐取珪,升,致命。王受之玉。侯氏降階東,北面再拜稽首。儐者延之曰「升」。升,成拜乃出,各還其舍。
司几筵設黼扆於廟扆前,南嚮。設莞席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几。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也,以絳帛為質。扆制如屏風,繡以斧形。扆前設席,左右有几,優至尊也。鄭玄謂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畫謂雲氣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天子服袞冕,負黼扆而立。諸侯裨冕,一一而入,以行三享。奉束帛加璧,庭實唯國所有。隨國所有,或馬,或虎豹皮,龜,金,丹漆,絲纊,竹箭,分為三享矣。奉束帛,匹馬卓上,九馬隨之中庭,西上,奠幣再拜。卓猶的也。以素的一馬為上。書其國名,後當識其所產也。必十匹者,不敢斥王所乘,用成數,敬也。
其秋冬覲遇之時,將朝之早,諸侯裨冕釋幣於禰。將覲,質明時告將覲也。裨之為言埤也。天子六服,大裘為上,其餘為裨,以事尊卑服之,而諸侯亦服焉。其釋幣,如聘大夫將受命釋幣於禰之禮。皆乘墨車,載龍旂弧韣,瑞玉有繅。至大門外,交龍為旂,諸侯所建。墨車,大夫制也。弓衣曰韣。上儐自與諸侯相揖而入;至廟門外,之舍。王服袞冕負斧扆而受朝享之禮。諸侯入門右,皆奠玉再拜。王命將受之。諸侯更取玉,升堂致命。王親受之。諸侯降堂,又再拜稽首。儐者延之曰「升」,升,成拜乃出。然後行三享玉,王皆撫之。諸侯降堂,自授宰,如朝宗之法。覲遇之時,天子不下堂。禮記云:「天子覲諸侯,下堂自夷王始也。」
其朝宗覲遇行朝享禮畢,三享訖也。諸侯皆右肉袒於廟門之東,乃入門右,北面立,告聽事。右肉袒者,刑宜施於右也。凡以禮事者右袒。告聽事者,告王以國所用為罪之事。儐者謁諸天子。天子辭於侯氏曰:「伯父無事,歸寧乃邦。」謁,告也。侯氏再拜稽首,出,自屏南適門西,改袒還襲,遂入門左,北面立。王乃勞之。再拜稽首,儐者延之曰「升」,升,成拜,降出。王辭之不即左者,當出隱於屏而襲也。天子外屏。勞之,勞其道路勞苦也。王遂更延諸侯入而禮之。王使宗伯以珪瓚酌鬱鬯祼之。禮畢還館,諸侯公卿皆就館見之。
若有功者,天子賜以車服,皆使公就館致之。諸侯迎於外門外,再拜。諸公奉篋服,加命書於其上,升自西階,東面,太史居右。言諸公者,王同時分命之而使賜侯氏。侯氏升,西面立。太史述命。讀王命書。侯氏降兩階之閒,北面,再拜稽首,受命也。升,成拜。太史辭之降也。太史加書於服上,侯氏受。受篋服也。使者出,侯氏送,再拜。
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其法:諸侯既至天子之國,必先朝天子於其國內,然後為壇於國外,更行朝禮。時會無常期,諸侯有不順服者,王將有征討,合諸侯而發禁令焉。禁謂九伐之法也。會之法,為壇於國外。崔靈恩曰:「古者諸侯朝天子,四時禮外,有時會殷同之法。殷同者,十二年王不巡狩,則六服諸侯,各當方而來赴四時見王也。殷,眾也。四方諸侯眾來見王,此有十二年之期,故不得謂時會也。殷同之禮,東方則以春,南方則以夏,西方則以秋,北方則以冬,皆如巡狩之時。」春為壇於國東,夏與秋冬各於其方。壇制度,已具巡狩篇。將時會殷同之朝,天子乘龍,馬八尺曰龍。載大旂,象日月升龍降龍。春則拜日於東門之外,夏則禮日於南門之外,變拜言禮者,容祀也。秋則禮山川丘陵於西門之外,冬則禮月與四瀆於北門之外,禮者,謂祭之。巡狩之時,山川之神各當方而祭。今不巡狩,故山川隨其時而祭之。陽則祭陽方,陰則祭陰位。加方明於壇上而祭之。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東青,南赤,西白,北黑,上玄,下黃,四方神明之象,所謂方明也。設六玉:上珪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東方珪以祭之。六色象其神。六玉以禮之,上宜以蒼璧,下宜以黃琮;而不以此者,則上下之神,非天地之至貴者。設玉者,刻其木以著之。去方明以朝諸侯。其朝位、授玉、儐介之儀,已見巡狩篇。
魏制,藩王不得朝覲。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為常。
晉武帝泰始中,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而周,周則更始。臨時有故,則明年來朝;明年朝後,更滿三歲乃朝,不得依恆數。朝禮皆執璧,如舊朝之制。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詔可。
東晉王侯不之國,其有受任居外,則同方伯刺史二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制。
後周初,梁主蕭詧來朝。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積。其餼五牢,米九十筥,醯醢各三十五甕,酒十八壺,米禾各五十車,薪蒭各百車。既至,大司空設九儐以致館,梁主束帛乘馬,設九介以待之,禮成而出。明日,梁主朝,受享於廟。既致享,大冢宰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車,陳九儐,以束帛乘馬致食於賓及賓之從各有差。致食訖,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車執贄,設九儐以勞賓;梁主設九介,迎於門外。明日,朝服乘車,還贄於公。公皮弁迎於大門。授贄受贄,並於堂之中楹。又明日,梁主朝服,設九介,乘車備儀衛,以見於公。事畢,公致享。明日,三孤一人,又執贄勞於梁主。明日,梁主還贄。又明日,梁主見三孤,如見三公。明日,卿一人又執贄,梁主見卿又如三孤。於是三公、三孤、六卿,人各餼賓,並屬官之長為使。牢米帛同三公。自秦平天下,朝覲禮廢。及後周立蕭詧為梁主,稱藩國,始有此儀。
隋文帝開皇四年正月,後梁主蕭巋來朝,巋父詧自梁入周,以襄陽來為附庸國,於其境內稱皇帝,建年號。巋嗣立。至隋,遷於江陵。次於郊外。詔廣平王楊雄、吏部尚書韋康,持節以迎。衛尉設次於館驛。雄等降就便幕。巋服通天冠,絳紗袍,端珽,立於東階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國。雄等立於門右,東面。巋攝內史令柳顧言出門請事。康曰:「奉詔勞於梁帝。」顧言入告。巋出,迎於館門外,西面再拜。持節者導雄與巋俱入,至於庭下。巋北面再拜受詔訖,雄等乃出,立於館門外道右,東向。巋送於門外,西面再拜。及奉見,帝冠通天冠,服絳紗袍,御大興殿,如朝儀。巋服遠遊冠,朝服以入,君臣並拜,禮畢而出。
大唐貞觀二十年,有司言:「按史記,正月諸侯王朝賀凡四見,留長安不過二十日。今請每春二王入朝,禮畢還藩。」從之。至二十二年十月,令百僚朔望服蔥褶以朝。
開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御史大夫李適之奏:「每至冬正,及緣大禮應朝參官,并六品清官,並服朱衣;餘六品以下官,許通著蔥褶。如有慘故,準式不合著朱衣蔥褶者,其日聽不入朝。自餘應合著而不著者,請奪一月俸,以懲不恪。」制曰「可」。
天寶三載二月,敕:「百官朔望朝參,應服蔥褶,并著珂傘。至閏二月一日宜停。自今以後,每逢此閏,仍永為恆式。」 六載九月敕:「自今以後,每朔望朝,晚於常儀一刻,進外辦。每坐喚仗,令朝官從容至閤門,入至障外,不須趨走。百司無事,至午後放歸,無為守成。宜知朕意。」 十二載十一月,御史中丞吉溫奏請「京官朔望朝參,著朱衣蔥褶;五品以上,著珂傘」。制曰「可」。 十四載三月,敕常參官分日入朝,尋勝宴樂。貞觀十五年正月,太宗謂侍臣曰:「古者諸侯入朝,有湯沐邑,芻禾百車,待以客禮。漢家故事,為諸州刺史郡守創立邸舍於京城。頃聞都督刺史充考使至京師,皆賃房,與商人雜居。既復禮之不足,必是人多怨歎。」至十七年十月,下詔,令就京城閑坊,為諸州朝集使各造邸第三百餘所。太宗親觀幸焉。至永淳元年,關中饑乏,諸州邸舍漸漸殘毀。至神龍元年,司農卿趙履溫希權要,奏請出賣並盡。至建中元年十二月,敕每州邸舍,各令本郡量事依舊營置。至二年五月,戶部奏:「若令州府自買,事又煩費。伏請以官宅二十所,分配共住,過事卻收。。」敕旨「宜依」。其受蕃國朝聘,如開元禮。
天子受諸侯遣使來聘秦漢以降,並無其禮。今所編纂者,但欲知三代之儀耳。
周制,諸侯遣使聘天子,皆以卿為使,大夫為上介,士為眾介。公介七人,伯五人,子男三人。諸侯之臣使,各下其君二等。將行之朝,朝服釋幣於禰,告為君使,然後釋幣於行。在廟門之外也。介及眾介皆從,遂受命於朝,受聘珪,享束帛加璧。二王之後,公使則享用珪也。次受夫人之聘璋,及享用玄纁束帛加琮。遂行。至天子畿,更張旜,示有事於此。先謁關人。關人報王。使請事,遂導以入。若公之孤,則三積,一問一勞,至郊,迎,張旜而入。王使大夫授館,遣人致飧。將行聘之前,皆遣人授舍於文王廟門外。行聘之朝,釋幣於禰,服冕服,乘車建旜。至大門外,下車。王服皮弁服受聘。時賓亦服皮弁服。受訖,王更服,服袞冕入廟,當扆而立。賓入次,改服裨冕而入,士介皆隨賓後。入,行享於廟,亦升堂,進玉,王前撫之。亦行三享,王禮之。出廟門,更行私覿之見。王出,至大門內,使問其君及勞聘。賓還館,主人致饔餼。明日發幣於公卿,然後受饗受燕而還,王亦使送出境。其餞還之儀,與諸侯相聘還之禮同。
天子遣使迎勞諸侯
周制,諸侯入朝,王使小行人迎勞於畿。及郊,大行人勞,視館,將幣為丞而儐,視館,致館也。王使勞於郊,致館於賓。賓至將幣,使宗伯為上儐。郊謂遠郊,去王城五十里。皮弁用璧。侯氏亦皮弁迎於帷門外,再拜。郊舍狹寡,為帷宮以受勞。使者不答拜,遂執玉即璧也。三揖至於階。使者不讓先升。侯氏升,聽命,降,再拜稽首,遂升受玉。不答拜者,為人使,不當其禮也。不讓先升,奉王命,尊也。升者,升壇也。使者東面致命,侯氏東階上西面聽命。使者左還而立。侯氏還璧,使者受。侯氏降,再拜稽首,使者乃出。左還,還南面,示將去也。立者,見侯氏將有事於己。侯氏還璧,重王禮也。侯氏用束帛乘馬儐使者,再拜受,侯氏再拜送幣。儐使者,所以致尊敬也。拜者各於其階也。使者降,以左驂馬出。侯氏送於門外,再拜,侯氏遂從之。騑馬曰驂馬,設在西也。其餘三馬,侯氏之士遂以出授使者之從者於門外。從之者,遂隨使者以至朝。諸侯王初至,天子賜舍,以其新至,道路勞苦,未受其禮,且使即安。曰:「伯父汝順命於王所,賜伯父舍。」此使者致館辭。侯氏再拜稽首。受館也。儐之束帛乘馬。王使人以命致館,無禮猶儐之者,尊王命也。又使大夫戒曰:「某日伯父帥乃初事。」大夫者,卿為訝者也。戒,告也。副相其事,使慎修其事。初猶故也。侯氏再拜稽首。受覲日也。掌客致禮,上公五積,飧五牢,牽五牢。朝訖則致饔餼九牢。饔餼,既相見致大禮。熟曰饔,生曰餼。侯伯四積,飧四牢,牽四牢,饔餼七牢。子男三積,飧三牢,牽三牢,饔餼五牢。殷膳皆太牢,以及歸。上公即三食、三饗、三燕,侯伯再食、再饗、再燕,子男一食、一饗、一燕。若弗酌,則以幣致之。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牢禮之陳數,唯上介有禽獻。殷,中也,中又致膳,示念賓客。若不酌,謂君有故,不親饗食燕,則以酬幣侑幣致之。凡介、行人、宰、史,眾臣從賓者。行人主禮,宰主具,史主書。皆有飧饔餼,尊其君及其臣。以其爵等為牢禮之陳數,爵卿則飧二牢,饔餼五牢;大夫則飧太牢,饔餼三牢;士則飧以少牢,饔餼太牢。此降小禮豐大禮也。以命數則參差難等,略於臣,用爵而已。凡禮賓客,國新、凶荒、札喪、禍災、在野,皆殺禮。皆為國省用愛費也。國新,新建國也。禍災謂有兵寇水火之事。殺色介反。
說曰:古者封土建侯,並為列國,是以周制朝宗聘覜之禮,協天下之事,以結諸侯之好。而非朝之歲,久無事焉,則聘。大行人職曰:「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時聘者無常期,天子有事,諸侯使大夫來聘,親以禮見之,禮而遣之,所以結其恩好也。天子無事則已。殷覜謂一服朝之歲也。慝,惡也。一服朝之歲,五服諸侯皆使卿以聘禮來見天子,天子以禮見之,命以政禁之事,所以除其惡行。覜,他弔反。閒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烖。」此四者,王使臣於諸侯之禮。閒問者,閒歲一問諸侯,謂存省之屬也。諭諸侯之志者,諭言語、諭書名其類也。交,或往或來者。贊,助也。致禬,凶禮之弔禮、禬禮,補諸侯之烖也。若諸侯相聘之制,則「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勵以禮,則外不相侵,內不相凌,此天子所以養諸侯、兵不用而諸侯自為正之具也。以珪璋聘,重禮也。已聘而還珪璋,此輕財重禮之義也。諸侯相勵以輕財重禮,則人皆讓矣。」
三恪二王後虞 夏 周 魏 晉 東晉 宋 隋 大唐
虞舜以堯子丹朱為賓,曰虞賓,而不臣之。書云:「虞賓在位,群后德讓。」
夏禹封丹朱於唐,舜子商均於虞,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禮樂如之。以客禮,不臣也。
周武王克商,而封夏後於杞、殷後於宋,皆爵公,封舜後於陳,爵侯,以備三恪。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後,又封舜後,謂之恪。恪,敬也,義取王之所敬,并二王後為三國,其轉降示敬而已,故曰三恪。司几筵延國賓於牖前,左彤几。國賓,王公之所不臣者。馬融以為二王後。王者立三恪二王之後者,欲通師法之義。其前代之後,使之郊天,以天子禮祭其始祖、受命之王,自行正朔服色,此得通三正也。三正者,天地人也。三正之道,由三微之月,受命之王,各法其一。尚書大傳云:「夏以孟春為正,殷以季冬為正,周以仲冬為正。必用此三微之月為正者,時物尚微,以明王者受命扶微,奉成此正,使其道重大正始也。」
魏文帝封後漢帝協為山陽縣公,邑萬戶,位在諸侯王上,奏事不稱臣,受詔不拜,以天子車服郊祀天地、宗廟、祖臘如漢制,都山陽濁鹿城。青龍二年薨,謚曰孝獻皇帝,以漢天子禮儀葬於禪陵。
晉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遣太僕劉原告太廟,封魏帝常道鄉公奐為陳留王。詔曰:「明德昭融,遠鑒天命,欽象曆數,用禪厥位。敢咨詢故訓,以敬授青土於東國,永為晉賓,載天子旌旗,乘五時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以承王顯祖之禋祀。」又詔王上書不稱臣,答報不為詔,一如賓禮。二年,詔:「陳留王操尚謙沖,每事輒表,非所以優崇之也。主者諭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三年,太常上言:「博士祭酒劉喜等議:漢魏為二王後,夏殷周之後為三恪。衛公署於前代,為二王後,於大晉在三恪之數,應降稱侯,祭祀制度宜與五等公侯同。」有司奏:「陳留王、山陽公為二代之後,衛公備三恪之禮。易稱『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此則以三為斷,不及五代也。」
東晉明帝太寧二年,詔曰:「三恪二王,代之所重;興滅繼絕,政之所先。禋祀不傳,甚用傷悼。主者詳議立後以聞。」時曹勵為嗣陳留王,以主魏祀。升平元年,陳留王勵表稱:「廢疾積年,不可以奉祭祀。請依春秋之義,求以立後。」 太學博士曹耽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不以長』,蓋以為宗廟主故也。晉公族穆子有廢疾,以讓其弟;衛襄公嗣子縶,足不能行,立其弟。晉衛皆廢嫡立庶者,明臣之義,終無執祭朝見之期,以之居位,違犯情禮故也。禮,有故,使人攝祭,非終身疾者。勵為君王,故事未有諸侯以疾去國成比。」 胡訥議:「孟縶立弟,異於陳留;二王之後,禮不宜廢。」 太常王彪之奏:「臣按訥耽二議,為許其所陳也,限無明文。臣以為經史所記,未有南面稱孤而以疾病退為庶人者也。勵纂封先代,近四十年,位在朝賓,今以疾退,既廢之後,若同人庶,則名賤而役冢;處以朝官,則職替而班下;以舊禮,則制重而無位。量茲三義,莫知其禮。宗廟享祭,禮有假攝,古今依禮行之,有由來矣。」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博士庾弘之等議:「陳留王前代之後,遇以上賓之禮。皇太子雖國之儲副,在人臣之位。今謂班次宜在王下。又按,僕射王彪之以為,禪讓之始王,與繼嗣之末孫,降殺殊矣。是以春秋之會,杞不異列,宋不殊位。今陳留王朝會,自任其來,則無繩墨之準;既以來朝,則應有常次。至於大會升殿,雖在上位,然無殊別之座,名同朝錄,將事有例,且朝錄蓋是紀官名之簡。」制曰「可」。時陳留嗣王薨,王彪之議:「山陽公薨故事,給絹二百匹。山陽於今稍遠。今可特給絹布二百匹,錢三十萬,宜小優於山陽也。」
宋武帝永初元年,封晉恭帝為零陵王,居於秣陵,行晉正朔,車旗服色一如其舊。有文而不備其禮。文帝元嘉五年,散騎常侍荀伯子上疏曰:「伏見百官位次,陳留王在零陵王上。按春秋次序諸侯,宋居杞、陳之上。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陳留王上,陳留王宜降爵為公。」十一年,皇太子出會,升在三恪。
隋封後周靖帝為介國公。
大唐武德元年五月,詔曰:「革命創制,禮樂變於三正;修廢繼絕,德澤崇於二代。其以莒之酅邑,奉隋帝為酅公,行隋正朔,車騎服色,一依舊章。」貞觀二年八月,制曰:「二王之後,禮數宜崇。寢廟不修,廩餼多闕,非所以追崇先代,式敬國賓。可令所司,量置國官,營立廟宇。」
永昌元年十一月制,以周漢之後為二王,仍封舜禹成湯之裔為三恪。神龍元年五月制,宜依舊以周隋為二王後。
天寶八載七月,封後魏孝文十代孫元伯明為韓國公,以備三恪。九載,處士崔昌上封事,推五行之運,以國家合承周漢,其後周隋不合為二王後,請廢。下公卿議。集賢學士衛包因抗表,陳其議論。夜,四星聚於尾宿,天意昭然。遂從之。乃求殷、周、漢後為三恪二王後,廢韓、介、酅等公。至十二載五月,楊國忠奏「周漢寖遠,不當為二王後」。復以後魏、後周、隋依舊為三恪二王後,其本封韓、介、酅等公如故。
議曰:三恪二王之義,有三說焉。一云「二王之前,更立三代之後為三恪」。此據樂記武王克商,未及下車,封黃帝、堯、舜之後;及下車,封夏、殷之後。通己用六代之樂。二云「二王之前,但立一代,通二王為三恪」。此據左傳但云「封胡公以備三恪」,明王者所敬先王有二,更封一代以備三恪。存三恪者,所敬之道不過於三,以通三正。三云「二王之後為一恪,妻之父母為二恪,夷狄之君為三恪」。此據「王有不臣者三」而言之。不臣二王後者,尊敬先王,通三正之義。故書有「虞賓在位」,詩云「有客有客,亦白其馬」,明天下非一家所有,敬讓之至,故封建之,使得服其正色,用其禮樂以事先祖。故孔子云:「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不臣妻父母者,妻之言齊,與己齊體,共承先祖,故尊其父母。春秋左氏傳云:「紀季姜歸於京師。」稱字者,子尊不加父母,妻與己齊體,故夫不得臣之。四夷之君不臣者,尚書大傳曰:「越裳氏獻白雉,周公辭不受,曰:『正朔不施,則君子不臣也。』」按梁崔靈恩云:「三義之說,以初為長。何者?禮記郊特牲云:『存二王之後,尊賢不過二代。』又詩云二王之後來助祭。又春秋公羊說曰:『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正。』以上皆無謂二王之後為三恪之文。若更立一代通備三恪者,則非不過二代之意。左傳云『封胡公以備三恪』者,謂上同黃帝、堯、舜,下同殷、夏,為三恪也。」又按二王三恪,經無正文。崔靈恩據禮記陳武王之封,遂以為通存五代,竊恐未安。今據二代之後,即謂之二王;三代之後,即謂之三恪。且武王所封,蓋以堯有則天之大,人莫能名;黃帝列序星辰,正名百物,自以功濟萬代,師範百王:故特封其後。偶契三二之數,實非歷代通法。故記云「尊賢不過二代」,示敬必由舊,因取通己為三正也。其二代之前,第三代者,雖遠難師法,豈得不錄其後,故亦存之,示敬其道而已,因謂之三恪。故左傳云「封胡公以備三恪」,足知無五代也;況歷代至今,皆以三代為三恪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