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太祖皇帝 第一函 太祖皇帝丁未年至乙卯年
- ├ 目录
- ├ 前言
- ├ 凡例
- ├ 第一册 丁未年至庚戌年
- ├ 第二册 辛亥年至癸丑年
- ├ 第三册 癸丑年至甲寅年
- └ 第四册 乙卯年
- 太祖皇帝 第二函 太祖皇帝天命元年正月至天命四年十二月
- ├ 第五册 天命元年至二年
- ├ 第六册 天命三年正月至闰四月
- ├ 第七册 天命三年五月至十二月
- ├ 第八册 天命四年正月至三月
- ├ 第九册 天命四年三月至五月
- ├ 第十册 天命四年五月至六月
- ├ 第十一册 天命四年七月
- ├ 第十二册 天命四年八月
- └ 第十三册 天命四年九月至十二月
- 太祖皇帝 第三函 太祖皇帝天命五年正月至天命六年五月
- ├ 第十四册 天命五年正月至三月
- ├ 第十五册 天命五年四月至六月
- ├ 第十六册 天命五年七月至九月
- ├ 第十七册 天命五年九月至六年闰二月
- ├ 第十八册 天命六年闰二月至三月
- ├ 第十九册 天命六年三月
- ├ 第二十册 天命六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二十一册 天命六年四月至五月
- └ 第二十二册 天命六年五月
- 太祖皇帝 第四函 太祖皇帝天命六年六月至十二月
- ├ 第二十三册 天命六年六月
- ├ 第二十四册 天命六年七月
- ├ 第二十五册 天命六年八月
- ├ 第二十六册 天命六年九月
- ├ 第二十七册 天命六年九月至十月
- ├ 第二十八册 天命六年十一月
- ├ 第二十九册 天命六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 └ 第三十一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 太祖皇帝 第五函 太祖皇帝天命七年正月至六月
- ├ 第三十二册 天命七年正月
- ├ 第三十三册 天命七年正月
- ├ 第三十四册 天命七年正月至二月
- ├ 第三十五册 天命七年二月
- ├ 第三十六册 天命七年二月
- ├ 第三十七册 天命七年二月
- ├ 第三十八册 天命七年三月
- ├ 第三十九册 天命七年三月
- ├ 第四十册 天命七年三月至四月
- ├ 第四十一册 天命七年四月至六月
- └ 第四十二册 天命七年六月
- 太祖皇帝 第六函 太祖皇帝天命八年正月至五月
- ├ 第四十三册 天命八年正月
- ├ 第四十四册 天命八年正月至二月
- ├ 第四十五册 天命八年二月
- ├ 第四十六册 天命八年二月至三月
- ├ 第四十七册 天命八年三月
- ├ 第四十八册 天命八年三月至四月
- ├ 第四十九册 天命八年四月
- └ 第五十册 天命八年四月至五月
- 太祖皇帝 第七函 太祖皇帝天命八年五月至九月
- ├ 第五十一册 天命八年五月
- ├ 第五十二册 天命八年五月
- ├ 第五十三册 天命八年五月至六月
- ├ 第五十四册 天命八年六月
- ├ 第五十五册 天命八年六月
- ├ 第五十六册 天命八年六月至七月
- ├ 第五十七册 天命八年七月
- ├ 第五十八册 天命八年七月至八月
- └ 第五十九册 天命八年九月
- 太祖皇帝 第八函 太祖皇帝天命九年正月至天命十年十一月
- ├ 第六十册 天命九年正月
- ├ 第六十一册 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
- ├ 第六十二册 天命九年
- ├ 第六十三册 天命九年
- ├ 第六十四册 天命十年正月至三月
- ├ 第六十五册 天命十年四月至八月
- └ 第六十六册 天命十年八月至十月
- 太祖皇帝 第九函 太祖皇帝天命十年①至天命十一年八月
- ├ 第六十七册 天命十年
- ├ 第六十八册 天命十年
- ├ 第六十九册 天命十年
- ├ 第七十册 天命十年
- ├ 第七十一册 天命十一年三月至六月
- └ 第七十二册 天命十一年六月至八月
- 太祖皇帝 第十函 太祖皇帝天命年月不全档
- ├ 第七十三册 所记天命事十三件○1
- ├ 第七十四册 记天命朝事十二件均无年月
- ├ 第七十五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六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七册 从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八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九册 族档(无年月)
- ├ 第八十册 族档(无年月)
- └ 第八十一册 族档(无年月)
- 太宗皇帝 第一函 太宗皇帝天聪元年正月至十二月
- ├ 目录
- ├ 第一册 天聪元年正月至二月
- ├ 第二册 天聪元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三册 天聪元年四月
- ├ 第四册 天聪元年四月
- ├ 第五册 天聪元年四月至五月
- ├ 第六册 天聪元年五月至六月
- ├ 第七册 天聪元年七月至八月
- └ 第八册 天聪元年九月至十二月
- 太宗皇帝 第二函 太宗皇帝天聪二年正月至十二月
- ├ 第九册 天聪二年正月至三月
- ├ 第十册 天聪二年三月至八月
- ├ 第十一册 天聪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
- ├ 第十二册 天总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
- ├ 第十三册 天聪二年八月至十月
- ├ 第十四册 天聪二年十二月
- └ 第十五册 天聪颁发汉官臣敕书
- 太宗皇帝 第三函 太宗皇帝天聪三年正月至十二月
- ├ 第十六册 天聪三年正月至七月
- ├ 第十七册 天聪三年七月至十月
- ├ 第十八册 天聪三年十月至十一月
- ├ 第十九册 天聪三年十一月
- └ 第二十册 天聪三年十二月
- 太宗皇帝 第四函 太宗皇帝天聪四年正月至四月
- ├ 第二十一册 天聪四年正月
- ├ 第二十二册 天聪四年正月至二月
- ├ 第二十三册 天聪四年二月
- ├ 第二十四册 天聪四年二月
- ├ 第二十五册 天聪四年三月
- ├ 第二十六册 天聪四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二十七册 天聪四年四月
- 太宗皇帝 第五函 太宗皇帝天聪四年王月至十二月
- ├ 第二十八册 天聪四年五月
- ├ 第二十九册 天聪四年五月至六月
- ├ 第三十册 天聪四年六月
- ├ 第三十一册 天聪四年六月至七月
- ├ 第三十二册 天聪四年八月至十二月
- └ 第三十三册 天聪四年颁发满汉官员敕书
- 太宗皇帝 第六函 太宗皇帝天聪五年正月至八月
- ├ 第三十四册 天聪五年正月
- ├ 第三十五册 天聪五年二月至三月
- ├ 第三十六册 天聪五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三十七册 天聪五年四月
- ├ 第三十八册 天聪五年四月至七月
- └ 第三十九册 天聪五年七月至八月
- 太宗皇帝 七函 太宗皇帝天聪五年八月至十二月
- ├ 第四十册 天聪五年八月至九月
- ├ 第四十一册 天聪五年九月
- ├ 第四十二册 天聪五年十月
- ├ 第四十三册 天聪五年十月至闰十一月
- └ 第四十四册 天聪五年十二月
- 太宗皇帝 第八函 太宗皇帝天聪六年正月至二月
- ├ 第四十五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六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七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八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九册 天聪六年二月
- └ 第五十册 天聪六年二月
- 太宗皇帝 第九函 太宗皇帝天聪六年三月至六月
- ├ 第五十一册 天聪六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五十二册 天聪六年四月
- ├ 第五十三册 天聪六年五月
- ├ 第五十四册 天聪六年六月
- ├ 第五十五册 天聪六年六月
- └ 第五十六册 天聪六年六月
- 太宗皇帝 第十函 太宗皇帝天聪六年七月至十二月
- ├ 第五十七册 天聪六年七月至八月
- ├ 第五十八册 天聪六年八月至九月
- ├ 第五十九册 天聪六年十月
- ├ 第六十册 天聪六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 └ 第六十一册 天聪朝事六件无年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一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①正月至三月
- ├ 第一册 崇德元年正月
- ├ 第二册 崇德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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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册 崇德元年三月
- └ 第六册 崇德元年三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二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四月至五月
- ├ 第七册 崇德元年四月
- ├ 第八册 崇德元年四月
- ├ 第九册 崇德元年四月
- ├ 第十册 崇德元年五月
- ├ 第十一册 崇德元年五月
- └ 第十二册 崇德元年五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三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五月至六月
- ├ 第十三册 崇德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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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册 崇德元年六月
- ├ 第十六册 崇德元年六月
- ├ 第十七册 崇德元年六月
- └ 第十八册 崇德元年六月
- 太宗皇帝 第十四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七月至八月
- ├ 第十九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一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二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三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四册 崇德元年八月
- └ 第二十五册 崇德元年八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五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九月至十月
- ├ 第二十六册 崇德元年九月
- ├ 第二十七册 崇德元年九月
- ├ 第二十八册 崇德元年九月
- ├ 第二十九册 崇德元年十月
- ├ 第三十册 崇德元年十月
- ├ 第三十一册 崇德元年十月
- └ 第三十二册 崇德元年十月
- 太宗皇帝 第十六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 ├ 第三十三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四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五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六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七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八册 崇德元年十二月
- └ 《满文老档》人名、地名索引
『满文老档』第七十一册 天命十一年三月至六月
- 本章共 2.55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第七十一册 天命十一年三月至六月
丙寅年三月十九日,刘学成奏称:“谋事者人,成事者天矣!汗生东方疆圉之地,自幼行兵,深谋远虑,神出鬼没,人不得知。如鼠不可以当狐,如犬不可以当虎矣。故上天先以建州周围之地统授与汗,汗得而知之乎?彼时汗之心以为仅有建州即可矣,岂复思得鸟拉。哈达、辉发、东海之国乎!天使汗得彼等之国以增兵力者,汗亦得而知之耶!先聘叶赫之女因叶赫负约不与,并为明所袒护,汗欲报复,遂征抚顺。汗之心,岂必欲杀张总兵官,而减四路之兵、取辽东之地,平叶赫乎?此皆乃天之默佑,汗亦不得而知也。汗乃天之子,应天而行,方为孝子。民乃汗之子,顺民心而行,乃即慈父矣。汗初取得辽东後,上至旅顺口,下及镇江,使民安居而养之。其後,无知之民负汗之思养,年年逃叛。子若不孝,父岂可慈乎!以致因彼等之恶而迁移杀戮之。此皆往事亦天之所为。再,汗示及日中即取觉沈阳,一日而取辽东,其馀所下之城不可胜数。今已二日为何示得宁远?非辽东、渖扬之人较宁远寡而弱,枪炮较宁远少而钝也。乃汗自取广宁以来马步之兵,三年未战,主将怠惰,兵无战心也兼之,车梯藤牌朽壤,器械无锋及汗视宁远甚
易,帮天将苦於汗也。倘若汗以【原档残缺】海为无用之处而修筑住地,一旦用时恐将有误乞汗思之。今汗与诸大臣等,若父子一心,上合天意,下顺民心而行,岂有不可行者乎。我
无以相报,仅以所虑之四事奏陈:有功之人,赏以千金而不惜,无功之人,虽亲戚而不赦。赏罚严明,则大事成矣。此其一也。自古以来使用有功之人,不如使用有罪之人。辽东之人既逃叛,即罪人耳。何必杀之,使其从征,以汉人征明,则於诸申有益矣。此其二也。得地後,毁壤不如留之。得宁远後,即设兵於宁远以攻山海关而诱文。大军由一片石前往,直捣都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诚能如此,则通州城之积粮民舍,天启帝之宝贝、财帛、皆可得矣。否则,攻山海关,几日以後,自山海关至都城,尽皆放火,将哪锦州、杏山、塔山、连山、松山等皆化为灰烬,得之何益?此其三也。若於蒙古马肥壮以後,我才出兵前往,嗣後一旦出事,则难於千里之外返回。若於蒙古
马肥壮之前,即留守城兵而前往,则善矣。此其回也。”奏入,汗嘉之。
是年五月二十日,遗毛文龙书曰:“自古以来,诸国之与衰,皆天轮之时连也将亡之时大示共兆,烽烟遍地,惟至灭之。将与之时,上天默佑,每举必与,气势昌盛。类此之例,尔岂不知乎,昔伊尹如桀王之运①终往归成汤王而为臣。姜太公知纣王之运终,往归武王而为臣。闻尔毛将军谓我为何杀人,若不杀人,谁不愿降。辽东,广宁之人原系朱氏皇帝之民也,因天授与我,故我以国增,兵增,钱粮增而悦之。自旅顺口以北至开原,自镇江以下至广宁,皆养有之。然欲养而不从,竟杀我所任之官、所遣之使,奸细往来,叛逃而去。对此岂能不杀而平白释放心遣之乎?我之所杀者,理也。由我处逃出愿结尔而前往之人,尔收容後,不如豢养,却令其从军,反戈而战,故於各处之被杀者,乃尔所杀,非理也。我国思养昭明,故自东海以来,举国愿归。至於哈达,叶赫,鸟拉,辉发之人,虽曾鏖战不降,然败後擒之仍聚而养之。其时,出兵蒙古,我之所
获尚不及自愿来归者多。如今归顺者络绎不绝此皆莫我恩育之声誉而来耳。设若杀之,其何能来耶?毛将军,我曾以为尔乃明智之人,今尔不知天时,是愚味也。明运已终,劫数来尽无处不杀汉人。安邦彦将山阴,安南,贵州、四川、广西、云南、曹悬、滕悬等处,所杀者高少乎?实乃明灭之时也。天之所灭、尔能救焉?昔周国运终,末世国乱。圣人孔,孟,欲救而不能,遂即灭之。尔岂不知?常言:良翁择木而楼,贤人择主而事。韩信弃霸王而归汉高祖,刘整弃宋国而发蒙古忽必烈汗,此皆观天时择主而事,且留芳名於後世。谁人曾谓彼等为恶?凡应天命而生之汗、贝勒等,皆不念雠敌,视其功德而养育之。古之桓公,养射已之管仲为社稷之臣。唐太宗养雠敌胡敬德,终
得有裨益。毛将军,无论尔如何为君效力,然尔国亡时已至,君臣昏?,反致殃祸於尔,何益有哉。明国已亡定矣!各处刀兵纷起。丙长年大风,都城内各殿之树连根折断,牌楼石柱亦被摧毁。戊午、己未两年,都城内河中流血此皆非天示灭亡之兆使之知儆乎?天时古鉴,将军何以不知?望尔深思。时机失尽,悔之何及?佟驸马、刘副将皆只身逃来。李驸马及辽东、广宁之官员,皆获於阵前。彼等皆被擢用养育,尔不知乎?尔若诚能向我,时待尔优於彼等。
丙寅年六月初六日,与科尔沁奥巴台吉结盟,杀白马祭天,杀黑牛祭地,誓告天地。“全国汗【努尔哈齐】②对天地盟誓,明与察哈尔、喀尔喀欺凌我之正当生活之人,我不堪忍受,昭告於天,上天以我为是。又察哈尔,喀尔喀合兵欲杀掠科尔沁之奥巴黄台吉,上天以奥巴黄台吉为是。奥巴黄台吉情怨於愤察哈尔、喀尔喀,为谋国事,前来与我相会,此乃上天使我受难之二人相合也。若思天使之合,互不欺瞒,良善而行,则蒙上天眷顾之恩。若不思天使之合,相诱为恶,诳骗而行,则受上天谴责之苦。後世子孙若毁我二人之盟,则受上天责罚,若恪守盟好,则永享上天之恩养。”
奥巴黄台吉誓曰:“上福天命,乃崇贵根苗生於天下大地,无心偏比为汗之至亲与英明汗同心同德无所隐讳之奥巴黄台吉,我二人自扎萨克图汗以来,我科尔沁诸贝勒对察哈尔,喀尔喀皆以诚心相待,并无构恶之处。然欲求好而不可得,杀掠不已。尽杀我博罗科尔沁。其後,又杀我无辜之达赖台吉。不久,斋赛来兵,又杀我贝勒六人。欲求相安无事不成,反被掠杀无辜,故我等拒之。察哈尔、喀尔喀竟又以尔等为何拒之为由,与兵而来,欲行杀掠仰蒙天父垂佑,又赖满洲汗怜悯相助,使我幸免。我因不忘上天之拯救、满洲汗之眷顾而怀感激之思,善行之望,特来会满洲汗,为结同盟,誓告天地。若渝誓天之言,忘满洲汗之恩与察哈尔,喀尔喀合,则使奥巴黄台吉恶之愈恶,苦之俞苦。若践对天之盟誓,不忘满洲汗之恩,以善行之,则蒙上天怜之俞怜,养之愈养。後世子孙若有渝盟者,则受天谴,恶之愈恶,苦之俞苦。若不违盟誓,仍以善行,则蒙
天佑,养之愈养,怜之愈怜。”盟誓时,於河南岸祭坛,宰白马黑牛,焚香献牲。汗率奥马黄台吉三跪九叩,礼毕,宣二誓文於众焚之。○3
○1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新定旧清语一书,banjiha idu 即命运之意。
○2原转抄本因讳“努尔哈齐”之名只贴黄签而未书名。
○3原转抄本签注:谨查该段原档为蒙文,今译为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