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太祖皇帝 第一函 太祖皇帝丁未年至乙卯年
- ├ 目录
- ├ 前言
- ├ 凡例
- ├ 第一册 丁未年至庚戌年
- ├ 第二册 辛亥年至癸丑年
- ├ 第三册 癸丑年至甲寅年
- └ 第四册 乙卯年
- 太祖皇帝 第二函 太祖皇帝天命元年正月至天命四年十二月
- ├ 第五册 天命元年至二年
- ├ 第六册 天命三年正月至闰四月
- ├ 第七册 天命三年五月至十二月
- ├ 第八册 天命四年正月至三月
- ├ 第九册 天命四年三月至五月
- ├ 第十册 天命四年五月至六月
- ├ 第十一册 天命四年七月
- ├ 第十二册 天命四年八月
- └ 第十三册 天命四年九月至十二月
- 太祖皇帝 第三函 太祖皇帝天命五年正月至天命六年五月
- ├ 第十四册 天命五年正月至三月
- ├ 第十五册 天命五年四月至六月
- ├ 第十六册 天命五年七月至九月
- ├ 第十七册 天命五年九月至六年闰二月
- ├ 第十八册 天命六年闰二月至三月
- ├ 第十九册 天命六年三月
- ├ 第二十册 天命六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二十一册 天命六年四月至五月
- └ 第二十二册 天命六年五月
- 太祖皇帝 第四函 太祖皇帝天命六年六月至十二月
- ├ 第二十三册 天命六年六月
- ├ 第二十四册 天命六年七月
- ├ 第二十五册 天命六年八月
- ├ 第二十六册 天命六年九月
- ├ 第二十七册 天命六年九月至十月
- ├ 第二十八册 天命六年十一月
- ├ 第二十九册 天命六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 └ 第三十一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 太祖皇帝 第五函 太祖皇帝天命七年正月至六月
- ├ 第三十二册 天命七年正月
- ├ 第三十三册 天命七年正月
- ├ 第三十四册 天命七年正月至二月
- ├ 第三十五册 天命七年二月
- ├ 第三十六册 天命七年二月
- ├ 第三十七册 天命七年二月
- ├ 第三十八册 天命七年三月
- ├ 第三十九册 天命七年三月
- ├ 第四十册 天命七年三月至四月
- ├ 第四十一册 天命七年四月至六月
- └ 第四十二册 天命七年六月
- 太祖皇帝 第六函 太祖皇帝天命八年正月至五月
- ├ 第四十三册 天命八年正月
- ├ 第四十四册 天命八年正月至二月
- ├ 第四十五册 天命八年二月
- ├ 第四十六册 天命八年二月至三月
- ├ 第四十七册 天命八年三月
- ├ 第四十八册 天命八年三月至四月
- ├ 第四十九册 天命八年四月
- └ 第五十册 天命八年四月至五月
- 太祖皇帝 第七函 太祖皇帝天命八年五月至九月
- ├ 第五十一册 天命八年五月
- ├ 第五十二册 天命八年五月
- ├ 第五十三册 天命八年五月至六月
- ├ 第五十四册 天命八年六月
- ├ 第五十五册 天命八年六月
- ├ 第五十六册 天命八年六月至七月
- ├ 第五十七册 天命八年七月
- ├ 第五十八册 天命八年七月至八月
- └ 第五十九册 天命八年九月
- 太祖皇帝 第八函 太祖皇帝天命九年正月至天命十年十一月
- ├ 第六十册 天命九年正月
- ├ 第六十一册 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
- ├ 第六十二册 天命九年
- ├ 第六十三册 天命九年
- ├ 第六十四册 天命十年正月至三月
- ├ 第六十五册 天命十年四月至八月
- └ 第六十六册 天命十年八月至十月
- 太祖皇帝 第九函 太祖皇帝天命十年①至天命十一年八月
- ├ 第六十七册 天命十年
- ├ 第六十八册 天命十年
- ├ 第六十九册 天命十年
- ├ 第七十册 天命十年
- ├ 第七十一册 天命十一年三月至六月
- └ 第七十二册 天命十一年六月至八月
- 太祖皇帝 第十函 太祖皇帝天命年月不全档
- ├ 第七十三册 所记天命事十三件○1
- ├ 第七十四册 记天命朝事十二件均无年月
- ├ 第七十五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六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七册 从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八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 ├ 第七十九册 族档(无年月)
- ├ 第八十册 族档(无年月)
- └ 第八十一册 族档(无年月)
- 太宗皇帝 第一函 太宗皇帝天聪元年正月至十二月
- ├ 目录
- ├ 第一册 天聪元年正月至二月
- ├ 第二册 天聪元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三册 天聪元年四月
- ├ 第四册 天聪元年四月
- ├ 第五册 天聪元年四月至五月
- ├ 第六册 天聪元年五月至六月
- ├ 第七册 天聪元年七月至八月
- └ 第八册 天聪元年九月至十二月
- 太宗皇帝 第二函 太宗皇帝天聪二年正月至十二月
- ├ 第九册 天聪二年正月至三月
- ├ 第十册 天聪二年三月至八月
- ├ 第十一册 天聪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
- ├ 第十二册 天总二年毛文龙等处来文六件
- ├ 第十三册 天聪二年八月至十月
- ├ 第十四册 天聪二年十二月
- └ 第十五册 天聪颁发汉官臣敕书
- 太宗皇帝 第三函 太宗皇帝天聪三年正月至十二月
- ├ 第十六册 天聪三年正月至七月
- ├ 第十七册 天聪三年七月至十月
- ├ 第十八册 天聪三年十月至十一月
- ├ 第十九册 天聪三年十一月
- └ 第二十册 天聪三年十二月
- 太宗皇帝 第四函 太宗皇帝天聪四年正月至四月
- ├ 第二十一册 天聪四年正月
- ├ 第二十二册 天聪四年正月至二月
- ├ 第二十三册 天聪四年二月
- ├ 第二十四册 天聪四年二月
- ├ 第二十五册 天聪四年三月
- ├ 第二十六册 天聪四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二十七册 天聪四年四月
- 太宗皇帝 第五函 太宗皇帝天聪四年王月至十二月
- ├ 第二十八册 天聪四年五月
- ├ 第二十九册 天聪四年五月至六月
- ├ 第三十册 天聪四年六月
- ├ 第三十一册 天聪四年六月至七月
- ├ 第三十二册 天聪四年八月至十二月
- └ 第三十三册 天聪四年颁发满汉官员敕书
- 太宗皇帝 第六函 太宗皇帝天聪五年正月至八月
- ├ 第三十四册 天聪五年正月
- ├ 第三十五册 天聪五年二月至三月
- ├ 第三十六册 天聪五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三十七册 天聪五年四月
- ├ 第三十八册 天聪五年四月至七月
- └ 第三十九册 天聪五年七月至八月
- 太宗皇帝 七函 太宗皇帝天聪五年八月至十二月
- ├ 第四十册 天聪五年八月至九月
- ├ 第四十一册 天聪五年九月
- ├ 第四十二册 天聪五年十月
- ├ 第四十三册 天聪五年十月至闰十一月
- └ 第四十四册 天聪五年十二月
- 太宗皇帝 第八函 太宗皇帝天聪六年正月至二月
- ├ 第四十五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六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七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八册 天聪六年正月
- ├ 第四十九册 天聪六年二月
- └ 第五十册 天聪六年二月
- 太宗皇帝 第九函 太宗皇帝天聪六年三月至六月
- ├ 第五十一册 天聪六年三月至四月
- ├ 第五十二册 天聪六年四月
- ├ 第五十三册 天聪六年五月
- ├ 第五十四册 天聪六年六月
- ├ 第五十五册 天聪六年六月
- └ 第五十六册 天聪六年六月
- 太宗皇帝 第十函 太宗皇帝天聪六年七月至十二月
- ├ 第五十七册 天聪六年七月至八月
- ├ 第五十八册 天聪六年八月至九月
- ├ 第五十九册 天聪六年十月
- ├ 第六十册 天聪六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 └ 第六十一册 天聪朝事六件无年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一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①正月至三月
- ├ 第一册 崇德元年正月
- ├ 第二册 崇德元年二月
- ├ 第三册 崇德元年二月
- ├ 第四册 崇德元年二月
- ├ 第五册 崇德元年三月
- └ 第六册 崇德元年三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二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四月至五月
- ├ 第七册 崇德元年四月
- ├ 第八册 崇德元年四月
- ├ 第九册 崇德元年四月
- ├ 第十册 崇德元年五月
- ├ 第十一册 崇德元年五月
- └ 第十二册 崇德元年五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三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五月至六月
- ├ 第十三册 崇德元年五月
- ├ 第十四册 崇德元年五月
- ├ 第十五册 崇德元年六月
- ├ 第十六册 崇德元年六月
- ├ 第十七册 崇德元年六月
- └ 第十八册 崇德元年六月
- 太宗皇帝 第十四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七月至八月
- ├ 第十九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一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二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三册 崇德元年七月
- ├ 第二十四册 崇德元年八月
- └ 第二十五册 崇德元年八月
- 太宗皇帝 第十五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九月至十月
- ├ 第二十六册 崇德元年九月
- ├ 第二十七册 崇德元年九月
- ├ 第二十八册 崇德元年九月
- ├ 第二十九册 崇德元年十月
- ├ 第三十册 崇德元年十月
- ├ 第三十一册 崇德元年十月
- └ 第三十二册 崇德元年十月
- 太宗皇帝 第十六函 太宗皇帝崇德元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 ├ 第三十三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四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五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六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七册 崇德元年十一月
- ├ 第三十八册 崇德元年十二月
- └ 《满文老档》人名、地名索引
『满文老档』第十二册 天命四年八月
- 本章共 3.30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第十二册 天命四年八月
八月十九日,发兵往取叶赫。二十一日夜半,天阴,降小雨二三次,至丑刻晴霁。是夜有叶赫哨兵往报於东城曰:“敌夜半至。”二十二日晨,兵抵叶赫。东城人鸣螺,遂弃外城,乃收其妇孺入内山城。兵出城门外,吹螺呐喊是以迎战。留四贝勒督围东城。攻西城之兵,日出时至,时西城人,夜半闻知我兵来战,遂鸣螺报警,外大城之军士将妇孺尽撤入内山城中。军士出城门外列阵,鸣螺呐喊。我八旗兵围困之,分兵毁其外城。由大城之毁坏处运入盾梯,於大城内拴系毕,因兵士拆城系盾梯已劳累,即传各营军士皆食炒面歇息。执盾攻城前,招城内人降,城内人曰:“欲与相战!同为男子,吾亦有手,战则同死也!”拒之不降矣。遂布列盾牌以进。兵临城下,城内兵士,立
城站板射之。英明汗之军士,先以重甲外披绵甲,盔外戴大厚棉帽者,在前执盾而进,立於山城之下。继之以所选擐轻短甲善射之军上,随往放箭。其立城站板露身射击者,皆从城站板下,避於城垛口。我军执盾登山,城内军士等放箭、掷巨石、滚粗木及向盾投火以战。我军并未因此而止,仍执盾前进,置盾於城下,用斧掘其以明国之砖石所筑之城垣。时汗登叶赫西城南山岗,见攻城南、城西之四旗军士,拥盾迫城,进展迟缓。即传令曰:“执盾进至城下,若城内人掷石、滚粗木及投点燃之草捆则我军士即以水灭之,或偃盾牌,以防着火塌落。”继之又不断遣随身之侍卫及承差,巡视攻城各军,孰旗当先,孰旗落后。巡视者来告:“北面四旗兵已先破城。”汗复遣人往谕曰:
“北面之兵,未将已先破城报汗以闻。尔等勿先行进入,进入则罪之。俟城尽破,各路一齐进入。倘不一齐进入,仅一二处之人破城而入则必被城内之敌所伤。”并命传谕环攻军士。其后,北面之人以破城来告,汗问曰:“可以几人并列登城?”答曰:“可二三十人并列登城。”汗曰:“若如此,可一齐进入。”闻汗
此言后,破城军士攻入城中。攻入北面之时,城内敌兵於城内混战一阵后,便溃入各民家院舍。正欲围歼其入院舍之敌,汗先遣人执旗往谕,令勿杀。又遣人执汗黄伞往谕:“无论军民长幼,勿得加害。”遂宣汗谕:“除死於箭簇者外,凡逃入院舍者,尽收养之。”於是,未战俱降。城主锦泰希贝勒,携其妻及幼子,
登所居之高台。军士立其屋下,呼曰:“尔欲降则下,不降则战!”锦泰希曰:“凭籍外边二层固城拒战,尚且因力不足而被攻克,仅据此高台,我岂能胜耶?尔汗之子四贝勒乃我妹所生,若准得见,亲视其面,我即下也。”立台下之主将诸贝勒、大臣曰:“四贝勒未来此城。我四位贝勒正率精锐巴牙喇围东城,汗亲
至此城督战。欲见尔甥,另有何言?欲降则下台,下降即攻之!”城主曰:“我立此台,与尔相战,能敌几何?吾弗战也!但闻我妹之子四贝勒一言,我即下矣!”遂将此言,报汗以闻之。汗曰:“既然如此,命往东城唤四贝勒至,即与之见面。下则已,不下则攻之!”四贝勒至,汗曰:“尔舅欲闻尔言,故唤尔前来。尔去之,下则已,不下,则令我军士拆毁其台。”其言毕遣之。四贝勒即往,其舅曰:“我不识我甥四贝勒,何以辨其真伪?”四贝勒曰:“前为与尔等和好,曾遣一嬷嬷前来,乳尔子德勒
格尔台吉。今可将其带来认之。”该嬷嬷来认毕,告曰:“是也。”城主锦泰希曰:“若确是我甥四贝勒,则得尔养我之善言后,为舅我即下之,若言不养而杀之,我下台何为?宁愿死於居所。”四贝勒曰:“尔苦已劳民数年,筑此坚固之外城,复依天险建造山城。所筑重城,皆被克取。尔据此台,欲何为耶?尔欲以此诱敌,然善良之人谁肯迎合尔意而攻战耶!尔何故谓之‘得我眷养之言即下?’岂乃我战尔不能胜,而出此盟言耶?吾已在此,尔若下之,则我引尔往见父汗,杀则死,养则生。亲戚岂能剪灭乎?杀之食肉乎?饮血乎?曾遣人凡二三十次,以期和好。尔竟以为我战尔不胜而求和,将所遣之人,欲杀即杀,欲留即留,故致有今日丧身之祸也!父汗若念及此恶,则戮之;若不念尔恶,而念甥我则养之!”凡言者十次,仍执前言不从。四贝勒曰:“尔曾言我来即下,我遂来此,尔若下则速下,我引尔往见父汗,尔若不下,则我去矣。”锦泰希贝勒曰:“尔且勿去,先遣我之亲信大臣阿尔塔希前去,见尔父汗,待瞻仰汗容,聆听汗言返回时,我即下矣!”遂遣阿尔塔希往见。汗怒曰云:“尔阿尔塔希唆我诸舅,致明兴兵四十万前来,此非尔谁耶?若念此恶,杀尔宜也!然我不究尔恶,著速去偕尔贝勒前来,赎罪免死!”即言毕,以骲箭射二次,遣之以归。阿尔塔希至其贝勒宅前下马,谓其子曰:“尔往曳贝勒下来。”即见其主,归而告曰:“闻我德勒格尔台吉被创在家,往招之来,与子相见,贝勒即下。”四贝勒召德勒格尔台吉来,见之。德勒格尔台吉谓其父曰:“我等战则**不足,今居此台,欲何为?下耶!杀则死,养则生。”言之四五次,其父未下。於是,四贝勒执德勒格尔台吉,欲携归杀之。德勒格尔曰:“生年三十有六,今日将亡矣!勿缚我,即斩可也。”遂乃留德勒格尔於其居舍,四贝勒将其言尽报汗以闻。汗曰:“子招父下而不从,乃父之过也,当杀其有罪之父。子既叛父,勿杀其子!”时四贝勒乃携德勒格尔来叩见汗。汗见而怜之焉,以所食与四贝勒,曰:“领尔兄德勒格尔同
食之,尔之兄,当善加恩养之!”时福晋见锦泰希贝勒不下,遂携稚子急趋而下。其后,锦泰希亲执弓矢,同诸僚友复擐盔甲以待。汗之军士,亦重披绵甲,手持斧斤,砍毁其台。锦泰希纵火焚其所居台室。见台纵火 以为锦泰希已死,令毁台军士撤回。待其房舍尽焚,锦泰希身被火燎,乃自下。其身残者,养之何益焉遂将锦泰希贝勒,绞杀之。时东城人,知西城已破,兵已入城。布杨古、布尔杭古兄弟闻讯大惧,遂遣人曰:“今我等虽战,亦无可奈何,愿降。”大贝勒曰:“初令尔降,尔等不从,我既来此,岂复舍尔等去乎?尔等,一为姐丈,一为妹夫,我招尔降之,乃恻然怜悯,俾尔得生之意也!战则尔等之身,将死於我小卒之手,降则得生。尔果愿降,尔兄弟亲至。若因男子之故,恐有所惧,可令尔母即我岳母先至,我岂杀妇人乎?”彼又遣人来曰:“我等愿降,唯须尔出一誓言,准我等仍居我属城乡。”大贝勒怒曰:“尔等再勿出此言,既克一城,岂因战尔不能胜,而听尔仍居尔城而去乎!著尔速降,设如不降,西城已破,汗复至此攻取也!一经攻战,尔等必亡!”於是,东城布杨古、布尔杭古二贝勒,遣其母至。大贝勒与岳母福晋抱见,岳母福晋曰:“尔不出一誓言,则我二子疑惧也!”言毕,大贝勒乃以刀划酒曰:“招尔降后若杀之,则殃及於我。倘我饮酒立誓之后犹不降,则殃及尔等,克尔城后,即刻杀之!”言毕即饮此酒,并送此酒与叶赫布杨古、布尔杭古二贝勒亦饮之。兄弟
二人遂出城门来见大贝勒,大贝勒又言前往见汗,彼未答言,立於原处下动。於是大贝勒挽其姐丈布杨古贝勒之马缰曰:“走!非男子,乃妇人耶?一言既定,立此更欲何为?”遂携往见汗。布杨古不屈两膝而跪,仅屈一膝,取帽为礼,不拜而起。汗以金杯赐酒,布杨古跪而不恭,仅横屈一膝,接酒不饮,只沾口唇,不拜而起。汗谓大贝勒曰:“阿哥,偕尔姐丈,前去彼城中。”遣之。时汗书夜默思:“我不念尔旧恶,欲豢养之,故待其不死,予以收养。虽然如此,仍不喜悦,反为讐敌,是以跪拜之时踟蹰不前,此人即留,何以养之?”遂於擒获之翌日,将兄布杨古贝勒缢杀之。念彼等罪恶,即杀之何惜?但念子大贝勒,将其弟布尔杭古贝勒收养之。并给与其姐丈大贝勒。昔日,曾与叶赫诸贝勒议和修好,嫁娶通婚,结为重亲矣。复立盟约,互遣男女二十馀次。然对我欲相和好而遣去之人,任杀任囚,似乎以为我因战之不能胜而遣人求和。遣人凡二三十次,弗成和好。所聘之女,俱改适蒙古。又请兵於明帝乃送女与蒙古察哈尔汗为亲。念此往事,叶赫诸贝勒及其大小人等,概属不予眷养者也!然汗仍以宽大为怀①,不念叶赫诸贝勒旧恶,其诸贝勒、大臣,均加豢养。叶赫二城所有大小贝勒,皆留而养之。其叶赫国人,不论善恶,皆不损其家产,父子、兄弟、亲戚,不令离散,尽行带来。未拿妇人之衣领,未取男人之弓箭,其各户之财帛器皿等一应物件,仍由原主收取之。至此,叶赫诸贝勒四世相袭之基业,为锦泰希贝勒父子,布杨古贝勒兄弟之仗恃语言相异之明帝及蒙古汗而倒行逆施所毁也。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该umai daljakuonco乃宽大无边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