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目录
- └ 全书目录
- 第一编 佛法总学
- ├ 佛学概论
- ├ 佛理要略
- ├ 佛法导言
- ├ 佛乘宗要论
- ├ 佛陀学纲
- ├ 甚么是佛学
- ├ 佛学讲要
- ├ 佛法僧义广论
- ├ 佛藏择法眼图
- ├ 佛学大系
- ├ 佛法之分宗判教
- ├ 佛法大系
- ├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 ├ 佛法悟入渐次
- ├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 ├ 律禅密净四行论
- ├ 万有皆因缘所生
- ├ 性 释
- ├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 ├ 汉藏教理融会谈
- ├ 几点佛法的要义
- ├ 新与融贯
- ├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 ├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 ├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 ├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 ├ 中国佛学
- ├ 佛教各宗派源流
- ├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 ├ 论中国佛教史
- ├ 中国之佛教
- ├ 佛教史略
- ├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 └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 第二编 五乘共学
- ├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 佛说善生经讲录
- ├ 构成佛教之要素
- ├ 生命之研究
- ├ 生命之起源
- ├ 三世因果
- ├ 救世觉人之佛法
- ├ 佛教人乘正法论
- ├ 人生进善之阶段
- ├ 佛学之人生道德
- ├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 ├ 学佛先从做人起
- ├ 佛法原理与做人
- ├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 ├ 生活与生死
- ├ 人 生
- ├ 人生佛学的说明
- ├ 人生佛教开题
- ├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 ├ 人生佛教之目的
- ├ 人生的佛教
- └ 学佛之简明标准
- 第三编 三乘共学
- ├ 四十二章经讲录
- ├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 ├ 佛遗教经讲要
- ├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 ├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 ├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 ├ 成实论大意
- ├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 ├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 ├ 佛学即慧学
- ├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 └ 怎样赴龙华三会
- 第四编 大乘通学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 ├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 ├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 ├ 悬 论
- ├ 甲一 教起因缘分
- ├ 甲二 圣教正说分
- ├ 甲三 依教奉行分
- ├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 ├ 佛法之真价
- ├ 大乘佛法的真义
- ├ 行为主义之佛乘
- ├ 佛法之真精神
- ├ 菩 萨
- ├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 ├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 ├ 成大乘论
- ├ 对辨大乘一乘
- ├ 三唯论图释
- ├ 再论大乘三宗
- ├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 ├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 └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 第五编 法性空慧学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 ├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 ├ 十二门论讲录
- ├ 法性空慧学概论
- ├ 二无我论
- ├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 ├ 因缘所生法义
- ├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 ├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 └ 大乘之革命
-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
- ├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 深密纲要
- ├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 ├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 ├ 辨法法性论讲记
- ├ 辨中边论颂释
- ├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 ├ 新的唯识论
- ├ 唯识三十论讲录
- ├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 ├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 ├ 唯识讲要
- ├ 唯识二十颂讲要
- ├ 大乘五蕴论讲录
- ├ 八识规矩颂讲录
- ├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 ├ 因明概论
- ├ 法相唯识学概论
- ├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 ├ 阿陀那识论
- ├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 ├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 ├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 ├ 阅“相见别种辨”
- ├ 见相别种辨释难
- ├ 种子法尔熏生颂
- ├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 ├ 唯识诸家会异图
- ├ 四大种之研究
- ├ 阴蕴之研究
- ├ 法与人之研究
- ├ 谈 唯 识
- ├ 唯识观大纲
- ├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 ├ 唯识之净土
- ├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 ├ 慈宗的名义
- ├ 佛法总抉择谈
- ├ 三重法界观
- ├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 ├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 ├ 楞 伽 大 旨
- ├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 ├ 楞 严 大 意
- ├ 如來藏心迷悟圖
- ├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 ├ 圆觉经略释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 ├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 ├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 ├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 ├ 大乘起信论略释
- ├ 大乘起信论别说
- ├ 往生净土论讲要
- ├ 法 界 论
- ├ 众 生 法
- ├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 ├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 ├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 佛法建在果证上
- ├ 迷 悟 由 心
- ├ 教 观 诠 要
- ├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 ├ 略说贤首义
- ├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 ├ 听讲五教仪拾零
- └ 曹溪禅之新击节
- 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
- ├ 科 判
- ├ 序 经 题
- ├ 明 纲 宗
- ├ 甲一 序 分
- ├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 ├ 乙二 明一乘行
- ├ 乙三 明一乘果
- ├ 甲三 流通分
- ├ 贯 经 义
- ├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 ├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 ├ 维摩诘经别记
- ├ 维摩经意大纲
- ├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 ├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 ├ 讲 学 与 修 行
- ├ 论净土之要义
- ├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 ├ 念佛往生的原理
- ├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 ├ 论即身成佛
- ├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 ├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 ├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 ├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 ├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 └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 第八编 律 释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 └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 第九编 制 议
- ├ 整理僧伽制度论
- ├ 志 行 自 述
- ├ 僧格之养成
- ├ 僧 制 今 论
- ├ 建 僧 大 纲
- ├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 ├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 ├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 ├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 ├ 佛教之僧自治
- ├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 ├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 ├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 ├ 条陈整理宗教文
- ├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 ├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 ├ 恭告全国僧界文
- ├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 ├ 评监督寺庙条例
- ├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 ├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 ├ 告全国僧寺住持
- ├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 ├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 ├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 ├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 ├ 佛教宏誓会简章
- ├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 ├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 ├ 议佛教办学法
- ├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 ├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 ├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 ├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 ├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 ├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 ├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 ├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 ├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 ├ 菩 萨 学 处
- ├ 各宗经教修学法
- ├ 慈宗修习仪
- ├ 禅观林大纲
- ├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 ├ 救 僧 运 动
- ├ 告 徒 众 书
- ├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 ├ 箴 新 僧
- ├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 ├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 ├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 ├ 答 或 问
- ├ 论 传 戒
- ├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 ├ 尊重僧界还俗人
- ├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 ├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 ├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 ├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 ├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 ├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 ├ 信教自由与国教
- ├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 ├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 ├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 ├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 └ 致 蒋 主 席 书
- 第十编 学 行
- ├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 ├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 ├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 ├ 佛之修学法
- ├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 ├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 ├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 ├ 对于学人之训辞
- ├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 ├ 学僧修学纲宗
- ├ 澹 宁 明 敏
- ├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 ├ 俭 勤 诚 公
- ├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 ├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 ├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 ├ 汉藏教理院训条
- ├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 ├ 勖 诸 生
- ├ 律仪之研究
- ├ 修持与研究
- ├ 僧才训练班训词
- ├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 ├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 ├ 勉青年学僧
- ├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 ├ 存在、僧、僧羯磨
- ├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 ├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 ├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 僧伽与政治
- ├ 佛教不要组政党
- ├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 ├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 ├ 正信会会员格言
- ├ 示慧纶皈士法言
- ├ 居士学佛之程序
- ├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 ├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 ├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 ├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 ├ 信 心
- ├ 学佛的下手方便
- ├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 ├ 妇女学佛之规范
- ├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 ├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 ├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 ├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 ├ 敬告亚洲佛教徒
- ├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 ├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 ├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 └ 告全世界佛教徒
- 第十一编 真现实论宗依论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 第十二编 真现实论宗体论
- └ 真现实论宗体论
- 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 ├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 ├ 三 明 论
- ├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 ├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 ├ 东方文化正名
- ├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 ├ 佛学与新思想
- ├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 ├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 ├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 ├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 ├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 ├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 ├ 中国今后之文化
- ├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 ├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 ├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 ├ 佛学与文化
- ├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 ├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 ├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 ├ 我之宗教观
- ├ 宗 教 观
- ├ 宗教构成之原素
- ├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无 神 论
- ├ 破 神 执 论
- ├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 ├ 爱 之 崇 拜
- ├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 ├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 ├ 我的宗教经验
- ├ 论 周 易
- ├ 易理与佛法
- ├ 佛法与孔子之道
- ├ 论 荀 子
- ├ 墨 子 平 议
- ├ 与陈诵洛论墨子
- ├ 论 韩 愈
- ├ 论宋明儒学
- ├ 王阳明格竹衍论
- ├ 论 王 阳 明
- ├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 ├ 仁 学 粹 编
- ├ 身心性命之学
- ├ 论 哲 学
- ├ 佛法与哲学
- ├ 佛法是否哲学
- ├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 ├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 ├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 ├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 ├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 ├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 ├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 ├ 说四度以上的事
- ├ 唯 生 哲 学
- ├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 ├ 致 私 篇
- ├ 宇 宙 真 相
- ├ 自治哲学
- ├ 人生的自由问题
- ├ 佛法之四现实观
- ├ 佛学的现实论
- ├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 ├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 ├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 ├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 ├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 ├ 集团的恶止善行
- ├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 ├ 心 理 建 设
- ├ 人性可善可恶
- ├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 ├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 ├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 ├ 行为学与心理学
- ├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 ├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 ├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 ├ 心 之 研 究
- ├ 梦
- ├ 佛法与科学
- ├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 ├ 佛学的“色法”与“物”
- ├ 论天演宗
- ├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 ├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 ├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 ├ 佛教的人生观
- ├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 ├ 人生问题之解决
- ├ 佛学的人生观
- ├ 佛教与人生
- ├ 身命观与人生观
- ├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 ├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 ├ 真常之人生
- ├ 新 僧
- ├ 菩萨的政治
- ├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 ├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 ├ 社 会 观
- ├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 ├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 ├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 ├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 ├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 ├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 ├ 缘 成 史 观
- ├ 释 中 华 民 国
- ├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 ├ 民国与佛教
- ├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 ├ 说 革 命
- ├ 心 理 革 命
- ├ 革命当从革心起
- ├ 国 俗 观
- ├ 法 与 佛 学
- ├ 怎样做现代女子
- ├ 教 育 新 见
- ├ 论 教 育
- ├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 ├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 ├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 ├ 释迦牟尼的教育
- ├ 三增上学与三育
- ├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 ├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 ├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 ├ 佛学与医学
- ├ 佛学之心理卫生
- ├ 佛学与国术
- ├ 六离合辞例释义
- ├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 ├ 佛 法 与 美
- ├ 美术与佛学
- └ 佛教美术与佛教
- 第十四编 支 论
- ├ 人生观的科学
- ├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 ├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 ├ 自 由 史 观
- ├ 建设人间净土论
- ├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 ├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 └ 人生佛教(注一)
- 第十五编 时 论
- ├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 ├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 ├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 ├ 电邀达赖来京
- ├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 ├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 ├ 中国危机之救济
- ├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 ├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 ├ 佛法与救国
- ├ 佛教与护国
- ├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 ├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 ├ 世运之转机
- ├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 ├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 ├ 告暹罗国民
- ├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 ├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 ├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 ├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 ├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 ├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 ├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 ├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 ├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 ├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 ├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 ├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 ├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 ├ 日伪亦觉悟否
- ├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 ├ 佛教徒如何雪耻
- ├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 ├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 ├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 ├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 ├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 ├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 ├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 ├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 ├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 ├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 ├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 ├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 ├ 欢迎缅甸记者团
- ├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 ├ 出钱劳军与布施
- ├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 ├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 ├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 ├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 ├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 ├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 ├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 ├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 ├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 ├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 ├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 ├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 ├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 ├ 致日本佛教徒电
- ├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 ├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 ├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 ├ 告日本佛教大众
- ├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 ├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 └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 第十六编 书 评
- ├ 论佛教伦理讲话
- ├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 ├ 论佛学次第统编
- ├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 ├ 评佛教哲学通论
- ├ 评佛学抉择论
- ├ 议印度之佛教
- ├ 再议印度之佛教
- ├ 阅入中论记
- ├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 ├ 阅竟无居士近刊
- ├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 ├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 ├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 ├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 ├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 ├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 ├ 阅为性空者辨
- ├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 ├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 ├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 ├ 略评新唯识论
- ├ 阅唯识新论简述
- ├ 阅藏密或问
- ├ 阅餐石日记
- ├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 ├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 ├ 论 严 译
- ├ 论北美瑜伽派
- ├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 ├ 论倭铿赫克尔
- ├ 论世界史纲
- ├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 ├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 ├ 评善之研究
- ├ 论陈独秀自杀论
- ├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 ├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 ├ 评郭沫若论文化
- ├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 ├ 什 么 是 物
- ├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 ├ 老 子 述 义
- ├ 中国哲学史评
- ├ 贞元三书简评上
- ├ 论复性书院讲录
- ├ 阅大学贯释
- ├ 唯生论读后
- ├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 ├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 ├ 阅世界大同之道
- ├ 人死何往的回答
- ├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 ├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 ├ 评唯民月刊
- ├ 实际主义批评
- ├ 评道德学社丛书
- ├ 评实验主义
- ├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 ├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 ├ 评精神不灭论
- ├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 ├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 ├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 ├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 ├ 评无乐器之音乐
- ├ 评花草有灵
- ├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 ├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 ├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 ├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 ├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 ├ 评同治新政考
- ├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 ├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 └ 书复仇以上之后
- 第十七编 酬 对
- ├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 ├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 ├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 ├ 辞佛学院院长书
- ├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 ├ 覆四川佛教会电
- ├ 复国民大学函
- ├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 ├ 致国民政府函
- ├ 致海潮音社书
- ├ 致中国佛学会书
- ├ 覆英国三真社书
- ├ 覆吠檀陀学会书
- ├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 ├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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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与前任内阁总理答茂税务部长宇峇宇议员宇吞旺宇滚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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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中缅佛学会谈话
- ├ 在仰光康明全居士家应供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文化协会欢迎会与该会会长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教某君欢迎茶会上谈话
- ├ 在加尔各打与波史先生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国大研究院院长克什梯摩罕沈教授作宗教哲学讨论
- ├ 在菩提场告日僧行辽
- ├ 在贝勒纳斯国民党主席普拉卡沙先生欢迎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摩诃菩提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西恭与甘地先生谈话
- ├ 在科仑坡与佛教徒大会主席马拉拉舍扣喇博士摩诃菩提会拉甲佛教监督金刚智博士谈话
- ├ 从佛教能否存在谈到轮回
- ├ 判摄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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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能否改善现实社会
- ├ 第一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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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谒太虚大师
- 第十八编 讲 演
- ├ 抉 伪 披 真
- ├ 佛诞纪念会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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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佛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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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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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病与药之佛法
- ├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 ├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 ├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 ├ 心 地
- ├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 ├ 纪念佛诞的意义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 ├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 ├ 佛法之教理行果
- ├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 ├ 佛法要在起行
- ├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 ├ 佛 法 要 略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 ├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 ├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 ├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 ├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 ├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 ├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 ├ 谈临济四宾主
- ├ 赞扬法华之特胜
- ├ 中日佛法之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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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 ├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 ├ 追踪古德的精神
- ├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 ├ 自 造
- ├ 唯识之名义
- ├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 ├ 经商与学佛
- ├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 ├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 ├ 在厦门日光岩讲
- ├ 佛化青年之模范
- ├ 来厦门之感想
- ├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 ├ 楞 伽 大 意
- ├ 护 法
- ├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 ├ 劳工之道德
- ├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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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全书』社 会 观
- 本章共 1.13 万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此所谓社会,乃为最广义之社会,犹社会科学之所云社会。在人世、即人群之别名,非与政治、或经济、或国家等对称之名词,盖包括一切人类组织之全称也。始于个人而极于世界──全地球人类──,中间更约分有家族、党团──狭义之社会──及国民之三种。国民亦不过一部分人类依武力占定一部分地域所组织成之一种社会,非与社会相对立之非社会;犹之家族为以血统及私产关系所组织成之一种社会,党团为以职业或志行关系所组织成之一种社会,皆有随时可变更或消灭其组织之趋势者,非人世所必然应有。人世所必然应有者,厥惟根本之个人与究竟之世界而已。儒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身即个人,家即家族,国即国民,天下即世界。然察之古今社会情状,家族之上与国民之下,应更列党团之一种。此所云党团,或仅一小村内数人之组织,或遍于数国以至全世界大部分人以共同利益或共同目的所成立之组织,若国际劳动同盟,或某宗教之教会等,兹概谓之党团。
一 古今之社会组织
然考之历史,征之近况,各地人类之社会组织,虽皆备有个人至世界之五重,而其偏取为组织之基本点与趋重点者,约可分为四类之不同。兹请分别论之:一、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社会组织 人类欻然裸形而出生,亲疏远近之差,利害恩怨之别,皆后起之事;其根本之相与形式,厥为孓然自身之个人与樊然他物之世界。使个人生育长养于世界中,若婴儿之在慈母怀抱,则个人与世界混然和合,而个人与世界之为敌。次之、认识同为此世界中之人类,五官之感觉既同,众心之应求乃通,世界之人类,遂为产生世界怀中之同气连枝兄弟。个人或其同类所知之世界,每以根识及时代与地域之异而有久暂小大之不同,故古人所各视为全世界、全人类者,今或只视为一部落之暂时状况。然在原始之人类,必曾于其所认为全世界人类之中,作个人直接世界范围个人之组织,无所谓家族、党团、国群者以梗隔其间。迨生齿繁而争食艰,交通广而竞存烈,于是蓄其妻孥财产而家族起,党其职业志行而团体立,划其疆土军政而国民判。然有地居温热、天产丰饶之人世,虽亦以生齿繁而交通广,、成家族、党团、国民之社会,然不深感争食竞存之艰烈,故其组织未尝趋重于家族、党团、国民之三者,仍隐循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轨迹,与时俱进。或觉个人当与世界人类同享受安乐,或念个人当与世界人类同解脱烦苦,不肯为一家、一党、一国以牺牲个人而扰害世界。此种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组织,吾意今犹为印度及南洋各岛人类之社会情状。吾虽未亲历印度观察,然尝履阅柔佛、锡兰诸地,见其土人生息于椰荫、蕉香之海滨,作工一日可得三日温饱,则以二日唱歌、暇游或诵经、默祷,而不知蓄家产、争国权为何物,陶潜所慕葛天、无怀之民,乃仿彿见之。更征之印度古今哲人思想所流之学风,则以印度、南洋之社会为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组织者,虽不中、不远矣。与吾见于江海两岸--若阿剌伯、埃及、犹太等--沙漠之民者,抑何不侔之甚乎!
然此虽为世界人类社会组织之进化极轨,然在由半开化而竞争进化之途,趋重广漠空虚之世界,则分子失其愤悱所启发之勤勇;基本逍遥散漫之个人,则社会乏于利害所关切之团结,故千百年来历遭败亡于趋重党团或国民组织之社会,虽遇基本家族之社会亦不能竞之。
二、基本家族而趋重世界之社会组织 此种社会组织,在中国最近之过去,犹然保存,直到现今始有摇动变迁之情状。父系之大家族制,乃跟著农业生产而成立。游猎游牧的游动社会,不能产生聚族而居、安土重迁之大家族制。近代大工场、大商市的社会,引致成百成千成万之男女,群向于大工厂、大商店以求生活,更不容父母、儿女、夫妇、兄弟以及姻娅亲戚等在家乡。而中国则不然,伏羲、神农以来,早成农业之世界,教化政制虽屡有更易。但农业之民本则并无迁改。战国以至秦始之统一,虽曾起类于近代欧洲之变化,经过分业之团体及集权之国体,但旋至汉朝,仍回复于重先王之道及农业之本;以祖述宪章于二帝、三王之孔道,作为社会组织之宪法。二帝、三王皆是以家族世德起为天下之元首,若周之井田制,注重于宗子、别子之授田有差;孟子等极主张为王道之根本,皆可见农业制与家族制相关之重要。周、孔所垂为社会之大法者,不外以五常之道德纶贯于五伦之组织,五伦之父子、夫妇、兄弟固完全是家族,即君臣、师友、亦不过是父子、兄弟二伦之扩充。父曰家君,而君为国君、天下之君;子曰亲子、犹子,而臣民则为臣子、子民;帝王及贵爵是臣民之公父祖,世卿官长是士民之公父祖;推弟之恭敬于兄者、而恭敬于亲炙私淑之师长,推兄之友爱于弟者、友爱相交莫逆之朋侪,要皆以家族伦理为根干也。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求益友必于睦弟之家。孔子谓志在春秋,行在孝经:行孝则上追曾高,求宗祖千万年光,以辱先为不孝之重;下泽云礽为子孙千万年计,以无后为不孝之大。而春秋所志,则在严夷夏之防,大君父之仇,亦为维持此家族伦理制之文化民族于不敝而已。然又曰趋重于世界者何耶?则以自居为天下之中之华夏,而旁指为天下之边之夷狄,夷狄之来侵扰或占据者,固当防御光复,若其退守归顺,则不惟不若今之强国主义者之压迫朘削,且当厚之以恩而化之以德,导之同化于礼让之风。孔子欲居九夷以施化,又欲乘桴浮于海外以行道,礼运之称美大同,大学之期平天下,皆可见其趋重于国际之世界,而不趋重于军政所管制之国民矣。以“不党”且“周而不比”为君子,亦可知其不趋重于党团矣。以家族而滞守农业,以农业而生大家族,乃历数千年而不发达工商,亦历数千年而不分裂文化。盖虽有工、商、士官,其本皆在于田陇。工艺微贱,世不重视,奇技淫巧,且为人诟病;拙陋之男女工事,可附庸于农暇;商逐什一之利于行旅市廛,人尤轻之。而游学之士绅,游宦之官吏,虽复奔走名位,然与商人等皆有其先人庐墓及田产在乡,春秋祭扫,视为大典,无不以来自田间、归向田间为有基本。虽刘季贵为天子,犹以荣归乡里为得意;而叱吒风云之项羽,亦以渡江羞见父老而自刎,可知农业与家族迭为钩锁,以成牢固之势矣。曩者、在此中国之农业宗法社会,非能适合于此型范者,殆难自存。故佛教僧伽本属教会,而在中国之寺僧则亦化成一寺院一寺院之变态家族,迄今不易改其组织。然复以家族伦理之民族文化,以亲和宽柔之道,通以婚媾,驯化蛮犷,故复能积成最大民族。
此种社会组织,乃以联合各各家族或笼套重重家族以成之世界。皇帝亦一家族而笼套天下各国及世家之各各联合家族,各国各世家又各笼套其范围内平民百姓之各各联合家族;故天子之与诸侯臣民,亦等于乡绅之与家工佃农,资其劳佐,收其租税,并为理纷争、济困危耳。言其善、则虽广为世界,亦有家人眷属之感情融注其间,德礼之化为本而刑政之齐为末,深厚宽大,和平优柔,且各安本分之生,咸有自足之乐,不务外驰,不尚掠夺。其弊、则自八口之家之小家族,以至普天之下之大家族,都各由一家长负完全之责,掌专断之权,家以内的个人,胥失其为一独立之人格;但由对父为子、对子为父,对夫为妇、对妇为夫,对兄为弟、对弟为兄,对君为臣、对臣为君,对师为友、对友为师之相互名义,以成为一人刚之家长或众人柔之人家属,而无经济上、责权上、思想上、志行上之独立个人。一人成功,则宗教、亲戚、乡邻皆蚁附,一人失败,则宗族、亲戚、乡邻皆鸟散,以致家族以内鲜强健之分子。同时、又成为联列多数家族及套罩多重家族之笼统世界,不知有一定区域、一定人口之国民,亦不知有各别目的、各别利益之党团,以致家族以外鲜有精严之组织。由此遇著欧美近代内有个人之强健分子,及外有党团或国民之精严组织者,乃被其蹂躏屠割,莫可如何矣!
三、基本个人而趋重党团之社会组织 此种社会组织,今欲以英、美为代表。虽法、俄等国亦多党团,然比较上法、俄等尤重集中国权,使全国人民直接统结于国政;而英美之政治上、经济上、教化上之力量重心,则几皆在于党团,国家或地方之政治机关,殆不过为各党团调剂或平衡之作用,故其国民为一松放之组织。在其国中、可容存许多类如一国之分立权力,若爱尔兰与加拿大,几于各为一独立之国,而犹得为英国之一部;印度乃为一商人团之东印度公司所占领之物,大权操于在印度之英商,英国中央政府并无处理印度之全权;前数年在中国屠杀华人及派兵来中国镇压,亦由在中国之英商主动。至美国为各州分权极宽之联邦国制,联邦政府之权力微薄,更为了然。又英、美政治,亦由两大党或三党迭相操持,议会内阁等不过党政更替施行之场所,且从无一党专政,亦不化成多数小党,故不生极端中央集权政制。至经济力之完全操于私人之集团,绝鲜国营之实业,虽航海、铁道等亦由私人集团之公司办理。在美国,于同一路线上且有数个公司各敷铁道以相竞争者。宗教亦于统一于教皇之天主教甚少,而多为自由组织之基督教教会,由美以美会、圣公会、长老会、浸礼会等大教会互相竞争,更有百余各成组织之小教会角立其间。而教育虽不少由政府主办之学校,然多数著名之大学及专门学校、中小学校、神学院、博物院、图书馆等,皆属私人或教会及社团主办。人民之信托政府机关,盖不加信托于社团之重,故政府机关须仰党团之鼻息以为转移,党团则不全受政府机关之拘束。然此各种党会社团,皆以成年男女之各个人为单位者,各人皆重独立之生活,须养成政治上、经济上、品行上自立之人格,及能竞争活动于党会、社团、公司、工厂之内,故其个人皆成强健之分子。又须各标特殊之目的或利益,各示优胜之势力与成效,以号召吸收多数能自由选择之个人,从志同意合为一致之行动,故其党团又成严密之组织。斯所以英国为最先之工商社会,执列强霸权者百余年;美则为现今取代英国从前地位之最盛大工商社会,俱为近今之骄子也。然此铸个人成党团之英、美社会,亦非突然而致!试一寻其深远之来路:古代雅典之共和城市与初起之共和罗马,已为吸收之远因。复次、耶稣使徒从犹太逃至欧洲,初所组成之教会,亦为将人类训练成离开家族而自由聚集为有组织社团之习惯者。且英国人在千百年前亦为林中游猎、海中劫掠之野蛮,靠个人力量党团结合以生活,既而浸习罗马帝国、耶稣教会之文化,成立自由村落城市。及路德对于教皇革命后,风起云涌之新教会,亦为此种社会组织之基础。如美国之开创者,本为争自由信仰之一团清教徒,遁离英国向新大陆,其动机不在建国而在教团之自由。加以英国为近代工业之最先进国;美国则先为英人之殖民地,后乃吸收各国人民同化成美国民族,自然以英国风尚为其质素。工业之社会最能分化家族成独立个人,同时、又聚合众多个人成社团。且英美近代工商,本由提倡自由竞争、自由贸易而兴盛,故可不趋重于集中之国权。综兹各种因缘,使英、美社会成为基本个人而趋重党团之组织,非偶然也。
然此种社会之组织,近百年来亦已弊端丛见矣。盖集合众多个人之利益与目的相同者,各组党团以自由竞争,在上既无抑富强、扶贫弱之公平限制,则凭借优者占胜利,失凭借者愈成劣败,自为必然之结果。加以近代科学之发明与工业之革命,其利器尽为竞争优胜者占有,劣败者惟有愈加低落,更无翻身腾达之机会。卒之、优胜者之人数愈少、愈骄横,政治上之各种权利亦为垄断;败落者之人数愈多、愈穷困,纵得法律之保障,亦难实施!以政府机关仰党团鼻息而成事,党团实权皆操于优胜阶级;非显然分为另一之劳动阶级,亦起组党团为直接之争斗,则空文之宪法已毫无实益。如美国工人缩短工作时间之运动,九十余年前已发生;到前五十一年,美国国会已通过八小时制,然政府尽管公布国会通过八小时制之法令,而各资本阶级社团所管之工厂全不遵行;直延到前四十五年,美国及加拿大劳动组合联盟,决议要在前四十三年之五月一日,采取直接行动之总罢工,以后遂从美国以至各国渐实行八小时制。此五月一日,乃永为劳动阶级之纪念日。由此劳动阶级益知非与资产阶级分离,而由劳动阶级向资产阶级采取直接行动手段以争斗不可。旦见资产阶级能利用政治权力以强制劳动阶级,因之、进一步欲由议会或革命之途径,向资产阶级夺取政权,设立强有力之无产阶级专政政府,土地分与耕者,工厂归为国有,废除商业,消灭私产,共同劳动以为生活,遂成近数十年来马克思主义轰轰烈烈之运动。盖马克思虽为德籍之犹太人,但中年以后即居在英国,其阶级争斗、无产阶级专政之说,实皆根据当时英国社会经济状况为材料以构成其思想,针对英国社会之病态以立论者。在有阶级党团争斗、而无集中国权政府之英美无产阶级,犹末见强大国权政府之过患,反觉以能夺得国权建设一强有力贤明政府为需要,故发生无产阶级专政之议;列宁等取而行之俄国,实非所宜。俄国需要之革命,缓进者为民主政治及社会政策,急进者为无政府共产,列宁党两失其宜,故于政治则退为变态之沙皇专制,经济则退为变态之新资产阶级,纯陷于反革命也。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之说,今后虽亦不必能行于英、美,然无产阶级采取直接行动之阶级争斗,已足为英国社会崩溃之致命伤!苟非资产阶级有非常宽大容让之觉悟,改组贤明公平之政府,融和且渐镕化劳资之阶级,平等劳动,平等享用,则终将两败俱伤于阶级争斗下矣。吾亲见伦敦无数失业工人,成为满街乞丐,而纽约亦有无衣食住之工人,夜则集候于公共会场门口以待眠息,日则叫卖其敝衣破靴于街道欲资一饱。而同时又眼见富人之极其骄侈淫逸,如此现象,其谓能久乎!美国虽比较平均富裕,而有工作之工人,亦能享有娱乐;然亦有一种不良之现象,则有工作之各业工人,把持工会,台高工价,限制无业工人入工会及得工作,以自保其较好之生活;而多数农人终年劳作所出农产,不足以换得需要之工作品。则城市有工作之工人,且将为第四阶级,而更生失业工人及农人之第五阶级。要之、此“各图个人之利益,互藉党团以竞争”之社会,今亦利尽而弊见矣!
四、基本个人而趋重国民之社会组织 国为由掌握统治权力者,用军警之武力及政法之强制,以占领一定的土地,管束一部之人民所组成之社会,基础在于武力,虽谓由武力造成者可也。而与民族殊异,一民族而有两个以上系统之武力,即可分成两个以上之国,若汉末之中华分成三国,及美国南北战争时几分成两国者是也。数民族而惟一个统系之武力,亦可转成一国,若今日在民族则为日本、朝鲜、台湾之三族,而在国同为一个日本帝国。又若清朝在民族则为满、汉、蒙、回、藏之五族,而在国则同为一个大清帝国是也。然终以建国于一个民族之上,或由一强大民族威胁恩服数小民族者为稳固;若由一小民族凭武力以强制其他较大或相等之民族以成国,则终时现不安宁之状,此实为历来有国者之常态。国民之组成,或以家族及党团为重要基本,若中国、英美之组织:或则以个人为重要基本而组成之国民,或趋重有更高之和平世界,若中国平天下之国际观念;而或则趋重国权无上观念,以国民为最高之组织,成为帝国主义之战国世界。今所论者,为基本个人而趋重国民之组织,代表之者,乃在法、俄、德、日、意诸国。此等社会组织,亦谓之军国民,发达为近代之军国民社会者,首推法兰西之拿破仑、及俄罗斯之亚历山大第一,故法、俄实为组织成“基本个人趋重国民之社会”先进。继起之者,为德、日、意。此军国民之社会,本宜为崇拜英雄政治之专制者,故俄、德、日、意、在昔皆为帝制国。法之革命虽震动全欧,然初由雅各宾党专政而过渡为拿破仑帝国,继由他国之力恢复露易君国;二次革命后又成为拿破仑第三帝国;三次革命后虽终成为共和民国,考其实、则迄今犹袭极端之中央集权政制,而复辟党之势力至今尚存,且于宗教亦完全是天主教。又近年俄虽革命,亦将由列宁党专政而渡为斯太林帝国;意则将由黑衫党专政易为慕沙里尼帝国;日本犹为万世一系之帝国,更无论矣。德于欧洲亦为后起,以威廉第一及俾斯麦构成联邦政府,教育、司法、立法、行政、财政、皆有各邦分立之权制,完全统一者不过外交、军事。且国中工业亦发达在他国之后,时已有社会主义流行,当国者既能采社会主义为政策,复容社会党参议政治,故其后工业之发达虽超过英、法,而贫富阶级则不甚为悬绝,无法、英之短而兼英法之长,宜乎迈出一时!但国居四战之地,不若美之超然海上,南接仇法而北邻强俄,故其君相初则汲汲以战胜法国为鹄,鼓励全国人民之爱国心,造成国民之军国。胜法以后,威廉第二继之,乃起为拿破仑与亚历山大第一之雄图。欧战败后成共和,然被压于战胜国之军、政、经济之下,虽恨威廉第二而对于威廉第一及俾斯麦英雄之思,初未能已。要之、此数国于其弱败之际,则将爱国主义鼓励全国个人,练成军国民以期转为强胜;逮其强胜之际,则使其军国民行霸国主义,侵压他国民族以期操纵国际,实为其显著之现象。至其不基本家族而基本个人,理由同上述之英美,但其社会重心,不在党团而在国民之状况,亦可略言之:除中央或地方之政府所办学校外,几无教育,人民皆以能在政府机关任职为荣耀。除个人之私事外,凡事皆欲责之政府或求之政府,政治、法律、经济之制度,皆取整齐划一,铁道与大实业等归为国有,皆可见其与英、美不同。言其操练全国个人成健全分子,则在普及教育与发达实业,组织全国国民成尊严社会,则在遵守法纪与充实军备。德国除战败后军备不充外,其余程度皆较他国为高。法、日、俄、意亦皆有优越程度,故皆能迭称雄长于近今之世也。然究此种种社会组织之来源,则上古之斯巴达及马其顿帝国为其远祖,中之罗马帝国为其近宗,而巴比伦、埃及、波斯、阿剌伯、土耳其、成吉斯汗、莫卧儿等帝国,亦不无多少之影响。适逢近代科学工业之进步,由亚历山大第一、拿破仑、威廉明治、慕沙里尼等发愤图雄,乃完成此近代之国家主义。
然正相反对之无政府主义,或双管齐下之无政府共产主义,反对其以国分割世界人类,以国钳束全国人民,以国挑起战争牺牲人类之生命,以国扩充军备加重人民之压迫,而主张废除国家、政府、军、警、法律、私产等,以成为个人自由联合之社会,平等劳作,共同生活。从法之蒲鲁东、俄之巴枯宁倡导后,今已盛传于拉丁、斯拉夫之各国人民,日本亦流行其思想。则国家主义、帝国主义之社会,亦急需改变其组织之型范矣。
由上四类社会以论之,一、二类已成过去,三、四类虽犹在当令,然亦已著造成‘悬绝阶级’、‘战争国际’之弊病,为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欲起而革其命矣。然共产主义纵能以无产专政、破坏于造成悬绝阶级之资本主义,无政府主义纵能以劳农暴动、破坏于造成战争国际之帝国主义,似皆未足以建设更进步之社会。然察之欧洲大陆,则战争国际不久将重演国际战争,其时、共产无政府主义,必将起而推翻资本帝国主义,而英国等亦随此风潮以俱陷。
二 今后之社会组织今后人类社会之组织,当更从亚洲以演为进步之方式,将为下列之二类:一、家族世界进步之民族亲睦天下 欧战之后,高唱民族自决、种族平等之主义,虽未能见之实际,固已深影响于人心。而中国革命党在昔排满复汉之民族主义,至是亦进化为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及扶助世界上被压迫之弱小民族主义。近人进为之说曰:世界主义为民族主义之理想,民族主义为世界主义之实行。孙中山之说民族主义,主张扩充家族慈孝友恭亲睦之德,成民族仁爱侠义诚信之德,推是而为民族与民族平等和合之大同世界,大同之中固不妨容存众多之小异。一民族之内,则选贤任能以自治,各民族之际,则讲信修睦以联治,天下为公,谋闭不兴,则不须另谈民权主义,而民权主义已实现其理想于民族亲睦之中矣。货恶弃于地,不必藏之家,力恶不出身,不必为其己;一民族共产如室家,各民族通财如戚友,天下为公,盗贼不作,则不须另谈民生主义,而民生主义已实现其理想于民族之中矣。今不以个人直接世界,以世界太广阔,犹非今日之个人心量所能直接也。今以民族化除家族、党团,以家族太狭小,不若民族之宽大,可有均等机会,发展各个人之贤能。党团易偏激,不若民族之中和,可藉同化感情,调剂各个人之冲突也。今以民族化除国家,以国家基于武力强制,内而压迫,外而侵伐,殆为必有之过患;不若民族由自然演化而成,内则大抵含有父系毋系之血统关系,上溯之皆为兄弟、姊妹、诸姑、伯叔,且言语、文字、风俗,教化、生活、习惯等相同,易生亲和之感情;外亦可由互通婚媾,以戚友、邻里之礼义相往来。故由民族内亲个人而外睦世界,以之个人构成民族、民族构成世界之社会组织。
其破坏方面:一者、破坏独亲其亲、独子其子之狭小的家长、房长、族长、宗长之家族,去除各个人倚赖遗产及为子孙作牛马之生活,但扩充其血统天性与历史文化之亲爱感情,使全民族成为一家之团圞骨肉,由各个人独立人格以构成民族,由全民族共同生活以发达个人之民族,亲睦天下;然此亦非经过破坏与建设之努力不能实现。二者、破坏各为其个人自私之利益及偏见之目的,以之结合营求之党团,由此种党团以营经济的、政治的、教育的事业,最足以造成悬绝之阶级而惹起阶级之争斗,故当代以为全民族公同目的、公同利益之无党无偏组织,完全废止党争。三者、破坏各由其执掌统治权者,以武力强制所造成之国民组织,以此种组织,对内则恣其搜括的、严酷的民众压迫,对外则肆其报复的、侵掠的国际战争,故当代之以自然演化所成之民族,内则自由亲爱,外则平等和睦之组织,完全废除军备。
其建设方面:一者、当开世界民族联合会议,规定人类平等、民族平等之原则,以每一民族为单位,得自由联治、自由分治。并依民族单位,平等推举代表以设立世界民族亲睦同盟,调解民族与民族间之纠纷冲突。二者、就原有区域之习惯或天然形势之便利,划定民族疆界,但民族与民族间得以双方自由同意、赠与或交换之,如今日此家田产得赠与他家,或交换他家田产者然,但须报告于世界民族亲睦同盟。三者、以民族自治之议会及政府为单位,得联合两个以上民族成为某联治议会及某联治政府。但加入某联治或退出某联治,概由加入或退出之民族自由决定,但于加入退出或转移时,亦须报告于世界民族亲睦同盟。四者、每一民族以内之各个人,不分男女,在经济上、教育上、政治上完全平等,共同生产,共同用产,互相授学,互相求学,公正论事,公正行事。但于二十岁之下者,必须受教育,至五十岁之上者,得自由告休养,告休养者得受民族供养,要如今日一家之人然。五者、同姓不婚,久已通行,但民族社会应废除原来姓氏,而以每一民族之名称为各人之姓,例日本民族中人以日本为姓,蒙古民族中人以蒙古为姓。由此更进步为同民族不婚,而定为必须与异民族以结婚,但得双方民族之同意,或男子随女子赘入他民族,或女子随男子嫁入他民族,学龄以上悉听自由。对于同族男女,则视为同胞姊弟,自不相淫,久之使世界各民族同化成一世界民族,于是民族之名称可废,而过渡入世人和合人世矣。二、个人世界进步之世人和合人世 经过资本帝国主义与共产无政府主义大决斗大破坏之后,本应进于世人和合人世,然因资本帝国主义太过于危迫,而共产无政府主义又太过于急激,各个人尚未能由平等教育普遍同化而成为世界关系之个人,致亦未能直接和合成人类世界,故须由民族亲睦天下以为过渡。在民族亲睦天下中,于平等之经济政治上经过长期之平等教育,于普遍之通婚缔交上经过长时之普遍同化,由是个个人皆成为有全世界人类知识感情之世界个人,各各能直接参与全世界人类之一切行动;如此发达所成之个人,谓之世人。每人皆为世界之中心,世界即为每人之边际,一人众人,众人一人,各各相遍,互互无碍;如此组织所成之社会,谓之人世。必由如此之世人,乃能和合成如此之人世,必成如此之人世,乃能有如此和合之世人。盖此虽亦为共产无政府主义所希望实现之社会,但若循共产无政府主义所取之途径一往直前,则经过大破坏大扰乱之后,或则分崩离析,尽消灭数千年来由人类结合所产生之精神物质文化,复返于小部落之榛榛狉狉之原人生活?或则再由枭雄怪杰崛起于死伤荒落之世,团结流亡,练成劲旅,一手执剑,一手执经,顺则与经,逆则与剑,以复于神权,君治之世界而已。在今代民治主义、自由主义之趋势中,而忽起列宁党、慕沙里尼党之极端专制,亦其先例也。故资本帝国主义者若能速为觉悟,抛弃其资本帝国主义,与天下人类更始,即进为民族亲睦天下之社会组织,此其上也。否则、一方循其资本帝国主义以继续前进,阶级之悬绝愈甚,国际之战争愈烈;则一方之共产无政府主义,亦终必勇猛反抗,推倒资本帝国主义,实现大破坏大扰乱之恐怖时代。然我世界一部分觉悟之人类,欲期于彼大破坏后为重新之建设,今亦不可不亟为民族亲睦主义之研究、宣传并运动,以期能藉民族亲睦天下之过渡,真个实现于世人和合人世之社会也。而实现世人和合人世之社会最需者,为于自由的、平等的经济、政治基础上,施行完全教育以造成世界文化;由全世界书同文之世界文化,再施以世界教育,先使世界人类之施教育受教育者,同为一般无二之教育,然后可造成世界人、而和合为人世界。然在资本帝国主义之高压强制中,与共产无政府主义之恶斗暴动中,都无进行之可能,故非先为民族亲睦天下之过渡不可。世人和合人世之社会,亦为无政府共产主义之所希望,但其进行之程序,犹侧重破坏而鲜建设之方法耳。高德曼女士云:我们所了解的组织,该筑基于自由之上,那是用以确定人类幸福的机能之自然和自愿的团结,那是有机的生长之和协,这和协能产生各种不同的色彩和形式,正如我们喜爱花的完全一体那样。同理,自用人类的组织的活动,是由休戚相关的精神所浸润,而其结果,是社会和协的完成,我们称之为无政府主义。事实上、无政府主义在他消灭了个人间和阶级间的对抗以后,尽力在可能之内建筑公共意趣的和无强权的组织,在现在的状态下,经济的和社会的利趣之对抗,致使各社会的单位中发生不息的争战,而且在横梗了难制的阻碍。还有一种以为组织不能培养个人自由,而反以为是贼害个性的谬见,然而按之事实,组织的功能却是帮助人格的发展和增进的,正如那动物的细胞那样,由于相互的合作,以表示“完全的有机体”之形成的潜能。个人亦然,应和别的个人互相合力,以达到他们发达的最高形式。一个组织,其真实意义不能只是无用东西的结合,它必须是能自觉的、有智能的、个人的组织。不错,一个组织的可能和动力的全量,是在各个人的精能的表示中显露出来,因此、在论理上是:在一个组织中、其分子之强毅的自觉的人格愈大,其滞钝愈小,而其各生命的原素愈浓厚。无政府主义是主张无裁制、无恐怖或者无惩戒和无贫乞的、压迫的一种组织之可能。一个新社会的有机体,它能绝灭为生存而起的可怖斗争,这种斗争,是能损坏人类中最优良的品性,而且扩大社会上的黑暗的。要之,无政府主义企图达到的,是完成为全体的、福利的一种社会组织。
然此所云休戚相关的精神所浸润之世界人类和协,我以为须经过将家族感情扩充为民族感情,再将民族感情扩充为世界人类感情,然后乃能实现,此即由民族亲睦天下、再进为世人和合人世也。而吾之对于世人和合人世之实现,注重于使用教育之点。皇皇君作“无政府主义与教育”一篇,证明生物有遗传和习得之两种物性:习得性完全可由教育改变;又证明人类中语言、文字、团体、私产等,皆系习得性,故皆可由教育而改变;又谓大同世界运动要自幼年的教育、或婴孩的教育著手。然如何乃能使世界儿童得受此大同教育?如在压制暴斗之现社会中,无施行此种教育之可能,则仍须取径于民族亲睦天下之过渡也。
又有颇知佛学之老梅君,作“无政府共产主义圆义”,谓虽比不得佛说圆融无碍、圆满无缺,也得同于圆转自如的圆义,比如向心力与离心力两相拒摄调和所成之圆圈。其说无政府之社会组织,皆离心力与向心力拒摄调和所成。一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谓若不各尽所能去生产,试问将何从各取其所需?故析成“共同生产、共同用产”之二句。然以老幼残疾亦须用产。又说“生存权利、劳动义务”之二句。二曰、“极端自由,完全自治”。三曰、“欲望满足,良心安适”;世人往往只图极端自由,欲望满足,不顾完全自治,良心安适,其实则舍自治不能自由,舍安适不能满足也。四曰、“独体为群,群体为独”,亦云“小己奋斗、大群巨助”。按此亦即余世人人世之义。五曰、“消极破坏,积极建设”,亦曰“和平目的,激烈手段”。此其以九个二句相对成为圆义,有从佛学中得来者。然激烈手段亦须为从大悲心中不得已之方便,不可滥用。此皆足为无政府共产主义之补偏救弊者,余故以佛法为今后民族亲睦天下、及世人和合人世之社会组织指南。(出寰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