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目录
- └ 全书目录
- 第一编 佛法总学
- ├ 佛学概论
- ├ 佛理要略
- ├ 佛法导言
- ├ 佛乘宗要论
- ├ 佛陀学纲
- ├ 甚么是佛学
- ├ 佛学讲要
- ├ 佛法僧义广论
- ├ 佛藏择法眼图
- ├ 佛学大系
- ├ 佛法之分宗判教
- ├ 佛法大系
- ├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 ├ 佛法悟入渐次
- ├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 ├ 律禅密净四行论
- ├ 万有皆因缘所生
- ├ 性 释
- ├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 ├ 汉藏教理融会谈
- ├ 几点佛法的要义
- ├ 新与融贯
- ├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 ├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 ├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 ├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 ├ 中国佛学
- ├ 佛教各宗派源流
- ├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 ├ 论中国佛教史
- ├ 中国之佛教
- ├ 佛教史略
- ├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 └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 第二编 五乘共学
- ├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 佛说善生经讲录
- ├ 构成佛教之要素
- ├ 生命之研究
- ├ 生命之起源
- ├ 三世因果
- ├ 救世觉人之佛法
- ├ 佛教人乘正法论
- ├ 人生进善之阶段
- ├ 佛学之人生道德
- ├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 ├ 学佛先从做人起
- ├ 佛法原理与做人
- ├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 ├ 生活与生死
- ├ 人 生
- ├ 人生佛学的说明
- ├ 人生佛教开题
- ├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 ├ 人生佛教之目的
- ├ 人生的佛教
- └ 学佛之简明标准
- 第三编 三乘共学
- ├ 四十二章经讲录
- ├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 ├ 佛遗教经讲要
- ├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 ├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 ├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 ├ 成实论大意
- ├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 ├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 ├ 佛学即慧学
- ├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 └ 怎样赴龙华三会
- 第四编 大乘通学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 ├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 ├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 ├ 悬 论
- ├ 甲一 教起因缘分
- ├ 甲二 圣教正说分
- ├ 甲三 依教奉行分
- ├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 ├ 佛法之真价
- ├ 大乘佛法的真义
- ├ 行为主义之佛乘
- ├ 佛法之真精神
- ├ 菩 萨
- ├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 ├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 ├ 成大乘论
- ├ 对辨大乘一乘
- ├ 三唯论图释
- ├ 再论大乘三宗
- ├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 ├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 └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 第五编 法性空慧学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 ├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 ├ 十二门论讲录
- ├ 法性空慧学概论
- ├ 二无我论
- ├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 ├ 因缘所生法义
- ├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 ├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 └ 大乘之革命
-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
- ├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 深密纲要
- ├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 ├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 ├ 辨法法性论讲记
- ├ 辨中边论颂释
- ├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 ├ 新的唯识论
- ├ 唯识三十论讲录
- ├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 ├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 ├ 唯识讲要
- ├ 唯识二十颂讲要
- ├ 大乘五蕴论讲录
- ├ 八识规矩颂讲录
- ├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 ├ 因明概论
- ├ 法相唯识学概论
- ├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 ├ 阿陀那识论
- ├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 ├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 ├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 ├ 阅“相见别种辨”
- ├ 见相别种辨释难
- ├ 种子法尔熏生颂
- ├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 ├ 唯识诸家会异图
- ├ 四大种之研究
- ├ 阴蕴之研究
- ├ 法与人之研究
- ├ 谈 唯 识
- ├ 唯识观大纲
- ├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 ├ 唯识之净土
- ├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 ├ 慈宗的名义
- ├ 佛法总抉择谈
- ├ 三重法界观
- ├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 ├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 ├ 楞 伽 大 旨
- ├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 ├ 楞 严 大 意
- ├ 如來藏心迷悟圖
- ├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 ├ 圆觉经略释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 ├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 ├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 ├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 ├ 大乘起信论略释
- ├ 大乘起信论别说
- ├ 往生净土论讲要
- ├ 法 界 论
- ├ 众 生 法
- ├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 ├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 ├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 佛法建在果证上
- ├ 迷 悟 由 心
- ├ 教 观 诠 要
- ├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 ├ 略说贤首义
- ├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 ├ 听讲五教仪拾零
- └ 曹溪禅之新击节
- 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
- ├ 科 判
- ├ 序 经 题
- ├ 明 纲 宗
- ├ 甲一 序 分
- ├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 ├ 乙二 明一乘行
- ├ 乙三 明一乘果
- ├ 甲三 流通分
- ├ 贯 经 义
- ├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 ├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 ├ 维摩诘经别记
- ├ 维摩经意大纲
- ├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 ├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 ├ 讲 学 与 修 行
- ├ 论净土之要义
- ├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 ├ 念佛往生的原理
- ├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 ├ 论即身成佛
- ├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 ├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 ├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 ├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 ├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 └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 第八编 律 释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 └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 第九编 制 议
- ├ 整理僧伽制度论
- ├ 志 行 自 述
- ├ 僧格之养成
- ├ 僧 制 今 论
- ├ 建 僧 大 纲
- ├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 ├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 ├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 ├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 ├ 佛教之僧自治
- ├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 ├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 ├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 ├ 条陈整理宗教文
- ├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 ├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 ├ 恭告全国僧界文
- ├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 ├ 评监督寺庙条例
- ├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 ├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 ├ 告全国僧寺住持
- ├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 ├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 ├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 ├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 ├ 佛教宏誓会简章
- ├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 ├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 ├ 议佛教办学法
- ├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 ├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 ├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 ├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 ├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 ├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 ├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 ├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 ├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 ├ 菩 萨 学 处
- ├ 各宗经教修学法
- ├ 慈宗修习仪
- ├ 禅观林大纲
- ├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 ├ 救 僧 运 动
- ├ 告 徒 众 书
- ├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 ├ 箴 新 僧
- ├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 ├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 ├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 ├ 答 或 问
- ├ 论 传 戒
- ├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 ├ 尊重僧界还俗人
- ├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 ├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 ├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 ├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 ├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 ├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 ├ 信教自由与国教
- ├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 ├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 ├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 ├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 └ 致 蒋 主 席 书
- 第十编 学 行
- ├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 ├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 ├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 ├ 佛之修学法
- ├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 ├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 ├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 ├ 对于学人之训辞
- ├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 ├ 学僧修学纲宗
- ├ 澹 宁 明 敏
- ├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 ├ 俭 勤 诚 公
- ├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 ├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 ├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 ├ 汉藏教理院训条
- ├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 ├ 勖 诸 生
- ├ 律仪之研究
- ├ 修持与研究
- ├ 僧才训练班训词
- ├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 ├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 ├ 勉青年学僧
- ├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 ├ 存在、僧、僧羯磨
- ├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 ├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 ├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 僧伽与政治
- ├ 佛教不要组政党
- ├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 ├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 ├ 正信会会员格言
- ├ 示慧纶皈士法言
- ├ 居士学佛之程序
- ├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 ├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 ├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 ├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 ├ 信 心
- ├ 学佛的下手方便
- ├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 ├ 妇女学佛之规范
- ├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 ├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 ├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 ├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 ├ 敬告亚洲佛教徒
- ├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 ├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 ├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 └ 告全世界佛教徒
- 第十一编 真现实论宗依论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 第十二编 真现实论宗体论
- └ 真现实论宗体论
- 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 ├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 ├ 三 明 论
- ├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 ├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 ├ 东方文化正名
- ├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 ├ 佛学与新思想
- ├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 ├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 ├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 ├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 ├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 ├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 ├ 中国今后之文化
- ├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 ├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 ├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 ├ 佛学与文化
- ├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 ├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 ├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 ├ 我之宗教观
- ├ 宗 教 观
- ├ 宗教构成之原素
- ├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无 神 论
- ├ 破 神 执 论
- ├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 ├ 爱 之 崇 拜
- ├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 ├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 ├ 我的宗教经验
- ├ 论 周 易
- ├ 易理与佛法
- ├ 佛法与孔子之道
- ├ 论 荀 子
- ├ 墨 子 平 议
- ├ 与陈诵洛论墨子
- ├ 论 韩 愈
- ├ 论宋明儒学
- ├ 王阳明格竹衍论
- ├ 论 王 阳 明
- ├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 ├ 仁 学 粹 编
- ├ 身心性命之学
- ├ 论 哲 学
- ├ 佛法与哲学
- ├ 佛法是否哲学
- ├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 ├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 ├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 ├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 ├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 ├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 ├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 ├ 说四度以上的事
- ├ 唯 生 哲 学
- ├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 ├ 致 私 篇
- ├ 宇 宙 真 相
- ├ 自治哲学
- ├ 人生的自由问题
- ├ 佛法之四现实观
- ├ 佛学的现实论
- ├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 ├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 ├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 ├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 ├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 ├ 集团的恶止善行
- ├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 ├ 心 理 建 设
- ├ 人性可善可恶
- ├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 ├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 ├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 ├ 行为学与心理学
- ├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 ├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 ├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 ├ 心 之 研 究
- ├ 梦
- ├ 佛法与科学
- ├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 ├ 佛学的“色法”与“物”
- ├ 论天演宗
- ├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 ├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 ├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 ├ 佛教的人生观
- ├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 ├ 人生问题之解决
- ├ 佛学的人生观
- ├ 佛教与人生
- ├ 身命观与人生观
- ├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 ├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 ├ 真常之人生
- ├ 新 僧
- ├ 菩萨的政治
- ├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 ├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 ├ 社 会 观
- ├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 ├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 ├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 ├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 ├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 ├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 ├ 缘 成 史 观
- ├ 释 中 华 民 国
- ├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 ├ 民国与佛教
- ├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 ├ 说 革 命
- ├ 心 理 革 命
- ├ 革命当从革心起
- ├ 国 俗 观
- ├ 法 与 佛 学
- ├ 怎样做现代女子
- ├ 教 育 新 见
- ├ 论 教 育
- ├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 ├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 ├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 ├ 释迦牟尼的教育
- ├ 三增上学与三育
- ├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 ├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 ├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 ├ 佛学与医学
- ├ 佛学之心理卫生
- ├ 佛学与国术
- ├ 六离合辞例释义
- ├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 ├ 佛 法 与 美
- ├ 美术与佛学
- └ 佛教美术与佛教
- 第十四编 支 论
- ├ 人生观的科学
- ├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 ├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 ├ 自 由 史 观
- ├ 建设人间净土论
- ├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 ├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 └ 人生佛教(注一)
- 第十五编 时 论
- ├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 ├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 ├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 ├ 电邀达赖来京
- ├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 ├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 ├ 中国危机之救济
- ├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 ├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 ├ 佛法与救国
- ├ 佛教与护国
- ├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 ├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 ├ 世运之转机
- ├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 ├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 ├ 告暹罗国民
- ├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 ├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 ├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 ├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 ├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 ├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 ├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 ├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 ├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 ├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 ├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 ├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 ├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 ├ 日伪亦觉悟否
- ├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 ├ 佛教徒如何雪耻
- ├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 ├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 ├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 ├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 ├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 ├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 ├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 ├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 ├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 ├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 ├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 ├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 ├ 欢迎缅甸记者团
- ├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 ├ 出钱劳军与布施
- ├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 ├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 ├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 ├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 ├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 ├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 ├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 ├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 ├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 ├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 ├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 ├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 ├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 ├ 致日本佛教徒电
- ├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 ├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 ├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 ├ 告日本佛教大众
- ├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 ├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 └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 第十六编 书 评
- ├ 论佛教伦理讲话
- ├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 ├ 论佛学次第统编
- ├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 ├ 评佛教哲学通论
- ├ 评佛学抉择论
- ├ 议印度之佛教
- ├ 再议印度之佛教
- ├ 阅入中论记
- ├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 ├ 阅竟无居士近刊
- ├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 ├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 ├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 ├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 ├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 ├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 ├ 阅为性空者辨
- ├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 ├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 ├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 ├ 略评新唯识论
- ├ 阅唯识新论简述
- ├ 阅藏密或问
- ├ 阅餐石日记
- ├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 ├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 ├ 论 严 译
- ├ 论北美瑜伽派
- ├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 ├ 论倭铿赫克尔
- ├ 论世界史纲
- ├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 ├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 ├ 评善之研究
- ├ 论陈独秀自杀论
- ├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 ├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 ├ 评郭沫若论文化
- ├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 ├ 什 么 是 物
- ├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 ├ 老 子 述 义
- ├ 中国哲学史评
- ├ 贞元三书简评上
- ├ 论复性书院讲录
- ├ 阅大学贯释
- ├ 唯生论读后
- ├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 ├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 ├ 阅世界大同之道
- ├ 人死何往的回答
- ├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 ├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 ├ 评唯民月刊
- ├ 实际主义批评
- ├ 评道德学社丛书
- ├ 评实验主义
- ├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 ├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 ├ 评精神不灭论
- ├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 ├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 ├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 ├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 ├ 评无乐器之音乐
- ├ 评花草有灵
- ├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 ├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 ├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 ├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 ├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 ├ 评同治新政考
- ├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 ├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 └ 书复仇以上之后
- 第十七编 酬 对
- ├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 ├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 ├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 ├ 辞佛学院院长书
- ├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 ├ 覆四川佛教会电
- ├ 复国民大学函
- ├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 ├ 致国民政府函
- ├ 致海潮音社书
- ├ 致中国佛学会书
- ├ 覆英国三真社书
- ├ 覆吠檀陀学会书
- ├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 ├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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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与前任内阁总理答茂税务部长宇峇宇议员宇吞旺宇滚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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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中缅佛学会谈话
- ├ 在仰光康明全居士家应供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文化协会欢迎会与该会会长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教某君欢迎茶会上谈话
- ├ 在加尔各打与波史先生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国大研究院院长克什梯摩罕沈教授作宗教哲学讨论
- ├ 在菩提场告日僧行辽
- ├ 在贝勒纳斯国民党主席普拉卡沙先生欢迎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摩诃菩提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西恭与甘地先生谈话
- ├ 在科仑坡与佛教徒大会主席马拉拉舍扣喇博士摩诃菩提会拉甲佛教监督金刚智博士谈话
- ├ 从佛教能否存在谈到轮回
- ├ 判摄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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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能否改善现实社会
- ├ 第一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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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谒太虚大师
- 第十八编 讲 演
- ├ 抉 伪 披 真
- ├ 佛诞纪念会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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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佛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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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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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病与药之佛法
- ├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 ├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 ├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 ├ 心 地
- ├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 ├ 纪念佛诞的意义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 ├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 ├ 佛法之教理行果
- ├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 ├ 佛法要在起行
- ├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 ├ 佛 法 要 略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 ├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 ├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 ├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 ├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 ├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 ├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 ├ 谈临济四宾主
- ├ 赞扬法华之特胜
- ├ 中日佛法之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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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 ├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 ├ 追踪古德的精神
- ├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 ├ 自 造
- ├ 唯识之名义
- ├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 ├ 经商与学佛
- ├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 ├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 ├ 在厦门日光岩讲
- ├ 佛化青年之模范
- ├ 来厦门之感想
- ├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 ├ 楞 伽 大 意
- ├ 护 法
- ├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 ├ 劳工之道德
- ├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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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全书』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本章共 2.80 万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法会因由分第一 善现启请分第二 大乘正宗分第三 妙行无住分第四 如理实见分第五 正信希有分第六 无得无说分第七 依法出生分第八 一柤无柤分第九 庄严净土分第十 无为福德胜分第十一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离柤寂灭分第十四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 能净业障分第十六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离色离柤分第二十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 法身非柤分第二十六 无断无灭分第二十七 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一合理柤分第三十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今讲此经,先讲经题,次讲经文。经题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八字。经常法也,佛口所宣说之常法,皆谓之经。波罗密、梵语,密、到义,波罗、彼岸义,即到彼岸义。如过渡然,由此岸到彼岸也。又波罗蜜,事究竟义,谓凡事做到圆满究竟、即谓之波罗密。般若、梵语,智慧义。金刚、矿物名,其质最坚最利,不为一切物所摧破,而能摧破一切物。且其坚利之质,本来具足,非由外物构成,亦非由外物锻炼而成。以之喻人本具之佛智慧,从无始以来人人同具,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不为无始无明所汨没,且能照破无始无明,如风扫浮云,霜消杲日,虽寂照如如,而复非寂非照,虽非寂非照,而复恒寂恒照,此即所谓金刚般若也。若不具此金刚般若,则所事不能到圆满究竟,故必须金刚般若,始能波罗密也。今且就世间法言之,无论欲办何事,无智慧本不能办,无较优之智慧,虽办亦不能办到成就,此世人所共知共见者也。更从出世法念佛一门言之,倘念佛之人,未经耆宿之开示了达念佛之真理,固不能念,即念亦不能有往生极乐之成功。何以故?不具金刚般若,必不能摧破邪道,护持正法也。昔有一念佛者,因其友数称其名,其人闻之,曰:汝何故念我名乎?友曰:我念汝名才数百声,汝即生嗔心,汝念弥陀佛日千百万声,焉知弥陀佛不生嗔心乎?其人恐念佛亵佛,遂自此不念。又有一念佛之人,遇一禅师诘之曰:念佛者是谁?其人懵然。谓念佛无益,亦停止不念。盖皆由不具金刚般若,一遇外缘即为所障住也。更有人颇解佛说西方有佛,号阿弥陀,今现在说法,倘有人称念其名,念至三五七日,一心不乱,临命终时,即得往生彼处,故日夜念不辍。一日、有参禅师谓之曰:父母未生以前是谁?死后谁往生?其人心乱犹豫,将念佛功夫从此间断,此无他,不具金刚般若,不能破他而为他所破也。倘能获得金刚般若,心佛无二,念佛念心,是心是佛,并无能念之人,亦无所念之佛,念念无念,自他圆融,并无众生亦无有佛,即是往生极乐世界,即是阿弥陀佛矣。尚何异说之足障乎!是即念佛之事,成办到圆满究竟也。然此经所说到圆满究竟,有特殊之义焉。此经为教化菩萨之大法,指示菩萨修行六度万行,证得菩提涅槃之佛果,方可谓之圆满究竟。二乘证得生空智果,我执虽去,法执犹存,不得谓之圆满究竟也。须菩提本属声闻,不乐小法,回趣大乘,殷勤启请无上妙法以资进修,故世尊于祇陀林,当一千二百五十大比丘众,为说此经,俾各各了达此金刚般若,迳趣无上菩提及究竟涅槃。经中所云发菩提心,行六度万行,而不住于相等之妙谛,即金刚般若之行相也,亦即趣证无上因果之妙法也。明夫此,则知所谓金刚般若波罗密矣。 此经为释迦牟尼佛金口所宣说,为阿难尊者所结集,原本梵文,后入中国,经鸠摩罗什法师翻译成中文。鸠摩罗什,梵音,华言童寿,即童年而有耆德之谓。又称曰三藏法师,三藏者,经律论也。言能以经律论为师,亦能以经律论为他人之师此经与弥陀经,译本有多种,而此师所译者明白晓畅,故最为流通焉。
法会因由分第一 此经原无分数,后经梁昭明太子分为三十二分,虽分为三十二分,而文与义本一气连贯,不为分所割截,读者会而通之可也。此第一分,曰法会因由,凡会聚众弟子说法,曰法会。凡法会说法,必有发起之因由,如放光震动等类是。此会不然,则以持钵、乞食、洗足、敷座、日用寻常之本地风光而为说法之因由焉。若依三分判经:此分完全为序分,序有二:一通,二别。自如是我闻至千二百五十俱,为通序;自尔时至敷座而坐,为别序。 如是我闻: 自下明通序。通序有六事,‘如是’者,第一、明所闻之法。如、决定义,是、即指此经,决定所闻之法即此经也。此二字总括全经宗旨,明夫全经宗旨,即明诸法实相,即明金刚般若,即明究竟无上菩提,故云如是。‘我闻’者,第二、明能闻之人。我者,阿难自称,闻、耳闻,谓我亲从佛边闻,非传闻也。夫我本四大、五阴和合连续之假相,耳为五根外门之假形,识无有时,闻亦无有,何以谓之我闻耶?随世俗故,说我闻无咎。若依胜义,则是因缘闻,是不闻闻,是闻无所闻;故说者无说无示,闻者无闻无得也。 一时、 此第三明说经之时。 一、数量义,时、即时间。即遥指释迦牟尼佛在舍卫国只洹精舍,于有数量之时间说此经也。 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佛者,第四明说经之主。佛、梵语,具言佛陀,华言觉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义、即由金刚般若到究竟圆满妙庄严海富有万德之称。在者,住义,行住坐卧悉可名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者,第五明说经之处。处有二:一通,二别。舍卫国即通处,祇树给孤独园即别处也。舍卫国在中天竺国,佛受须达长者之请,故居于此。祇树给孤独园,即祇洹精舍也。时舍卫国主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曰须达,家富好施,人咸称之曰给孤独。因择地起舍请世尊说法,化导众生,适觅得王太子祇陀之园,园在国城外,其地平正,树木郁茂,最为适宜。太子谓之曰:卿若以黄金布满其地,便当相与。须达如其言,以金密布,仅余少地。太子曰:前言戏耳,返其金即施以园。须达不可,国人亦以太子无戏言反难。太子不得已,曰:止,勿更出金,园属卿,树属我,可乎?须达从之。舍成,遂以二人之名连合树园名之。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第六明同闻众也。比丘、梵语,华言乞士。有二义:一、乞佛法以资心,二、乞食物以资身。大者、比丘中具大德大名闻者也。众者、僧也。僧非个人之名,四人以上谓之僧,仿佛一团体之谓。千二百五十人俱者,俱、共住义。千二百五十人、即共住大比丘众之总数也。过去现在因果经云:耶舍长者子朋党五十人,优楼频螺迦叶师徒五百人,那提迦叶、伽耶迦叶师徒各二百五十人,舍利弗、目连师徒各一百人,共千二百五十人也。然法会听众本不可以数计,此众先本外道,见佛在先,得度亦在先,因感佛之鸿恩──度其出离三界,解脱生死──,故常随行藉以报恩也。以上六事具足,义乃完成。其往迹均彰彰可考,确非阿难之所杜撰也。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 自下别序,分二章:一、明途行乞食事,二、明敷座而坐事。此初。‘尔时’者,即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之时。‘世尊’者,世间无上最尊之称,惟佛乃能当之。‘食时’者,正为乞食之时,亦居士营食成就之时。世间居士,食有定时,早则始营未就,晚则啖食已讫,均非乞食之时也。非乞食之时而行乞,不惟乞者无所得,而施者亦无有施,于自于他两两恼乱;故世尊胜德内涵,宏福外施,虽一举一动之微,无有不自他两利者。‘著衣’者,以衣附著于身,衣有上中下三品,平常起卧著下品,入众法事著中品,入大聚落,进见国王则著上品。明整仪容,不同寻常乞丐乞食。‘持钵’者,以钵执持于手。钵、盛食之铁器或瓦器,亦云应器,谓钵之大小应于食量也。舍卫大城,即舍卫国之都城,园在城外,故云入城乞食。已者,完毕也,犹云:乞食之事业已完毕。‘次第乞’者,谓挨次顺序而乞,不舍贫而从富,亦不舍富而从贫,正以显示平等之道也。 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明乞食后事。得食后,即还归祇洹而食,不得随得随啖。讫,竟也。食竟、将衣钵收藏,将足之尘垢洗涤。敷,设也,陈设座位,镇摄仪容,然后净心静坐,入于三昧,而将说法焉。夫佛、菩萨、罗汉,自行均已成办,且位至罗汉,生存示灭已能自主,何必乞食为?盖乞食者,实施游行教化利导众生也,实行成就众生布施波罗蜜而报众生之恩也。故虽自行已办,犹无日不为方便众生之事。未发心者令其发心,已发心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早得解脱,速证究竟圆满金刚般若安住清净法界。乃复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以显众生本具金刚般若之体,而神万行无住金刚般若之用。已得金刚般若,则事事无碍,法法皆通,寻常日行是佛法,行住坐卧亦佛法,平常心尤莫非佛法。神通变化既佛法之无上妙用,即喜笑怒呵亦莫非佛法之方便善巧。若未显得金刚般若,虽有移山倒海之神通,亦妖魔外道之邪术;虽有万年之禅定,亦人天有漏之福果。业报一尽,仍不免五趣轮回之苦。诸君宜仔细体究!此金刚般若本人人具足,周遍法界,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复不离内外中间,不可思议,不可执著,久之功驯,自有顿契之一日。不然,向外驰求,以佛具变化、放光、震动等种种神通,遂执变化、放光、震动等种种神通然后为佛,不能简别外道,则失之毫厘,差以千里矣!慎之慎之!
善现启请分第二 据流支十二分义,此分已入正宗分。依昭明所判,则此分属序分。善现者,须菩提名。须菩提、梵语,华言善现义,或言善吉,或言空生。因生时仓库空虚,家人卜之,曰:既善且吉,故名。又须菩提恒乐空定,分别空义,为解空第一,故名空生。‘启请’者,以语言启白世尊,请求说法也。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此明请法之仪。长老须菩提者,须菩提内秘菩萨行,外现声闻相,位高德祟,故称长老。将请说法,必先致敬以示尊重。于是当时在大比丘众中,从座起立,偏袒露其右肩,以示堪任大法;右膝屈而著地,以示住真实地;合掌恭敬,以示屈曲伏从,无有违拒;然后以言说启白世尊。表敬须具三业:一身、二语、三意。起立、袒肩、膝著地及合掌,身业敬也;而白佛言,语业敬也;下问善男善女发心趣果之无上妙法,意业敬也。一举一动,无非不可思议之轨则也。 ‘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此明赞世尊之德。世尊、如来,皆佛之通称。‘如’者、证得诸法实相如如不动之谓,‘来’者、来三界垂化之谓。又、如过去诸佛再来,故名如来。希有、犹云罕有。谓世尊舍弃王位,出家修行,具足三德,化度众生,世出世间甚为罕有也。‘菩萨’者,梵语,具云菩提萨埵。菩提、觉义;萨埵、有情义,谓有情中之觉者。故凡发菩提心者,皆可谓之菩萨。‘护念’者,护卫体念,令其内德成就。如母子然,母念则成,不念则坏;菩萨亦尔,佛护念则善根成就,不护念则善根损坏也。‘付嘱’者,付托嘱付,令其外德成就。如世间父母,以家业付托其子,嘱咐成立。‘善’者,善巧方便,谓世尊随机施教,以菩萨堪任法宝,正宜护念、付嘱,则即加被无上法宝,常当护念、付嘱也。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明所问之事。阿、无义,耨多罗、上义,三、正义,藐、等义,菩提、觉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无上正等正觉义。简言之,即佛果,即果地觉。发菩提心,即因地心。凡夫因无明覆障不得名觉,外小非正觉,菩萨虽正觉而非无上正等,故无上正等正觉惟佛独成就也。须菩提问世尊云:凡善根之男子,及善根之女人,未发菩提心者云何发菩提心?已发菩提心者,云何住菩提心?云何降伏其烦恼心,而免损害其菩提心?是即由因地心趣证果地觉之要道也。与法华经所谓佛惟以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为开示众生佛之知见,为令众生悟入佛之知见同。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此明叹美其请。以须菩提声闻众而能问菩萨事,故重言善哉善哉以叹美之曰:如来对于菩萨善护念、付嘱,诚如汝所云也。 ‘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此明许答其问。谛者,审实义,汝今一心审实而听,当为汝说。应如是住之如是,是指下第四分;如是降伏其心之如是,指下第三分。意谓善男子、善女人,若发菩提心,应如下说无所住而住,无所降伏而降伏,无须另起心而住,另起心以降伏也。如欲另起心以降伏其妄心及烦恼心,则是妄上加妄,不能降伏矣。昔二祖问达摩祖师安心之法,师曰:‘将心来,为尔安’。二祖对曰:‘觅心了不可得’。师曰:‘吾与尔安心竟’。即此意也。‘唯然’者,急速应诺,认可其言之是,愿欢喜倾心而闻也。
大乘正宗分第三 ‘乘’者、运载义,谓如车乘,载物运行,由此而达彼。‘大’者、简小义,以喻菩萨乘此般若大乘直趣佛果;简非凡小所乘之乘,以趋生死或涅槃也。‘正宗’者、真正宗主也,谓此分为大乘真正之宗主。然真正宗主,究竟不止此一分,不过此分为大乘正宗之纲领,故曰大乘正宗分云。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此明发心。摩诃、大义。如是之是、指下所说。众生分九类:一、卵生,谓由卵体中产生者,如鸡鸭等。二、胎生,谓由胚胎产生者,如人类及牛羊等。三、湿生,谓依湿气而生者,如微生虫等。四、化生,谓变化而生,如孑孓化为蚊,腐草化为萤之类。五、有色,谓欲界、色界中众生之有色可见者。六、无色,谓无色界众生之无色可见者。七、有想,谓除色界四禅天中之无想天众生,其余三界众生皆是。八、无想,谓色界中四禅天之无想众生也。由欲界众生,以种种苦恼皆由于想,遂修无想定得生无想天,自谓已证解脱而究非也,经五百劫,仍堕生死轮回。九、非有想非无想,谓无色界中非非想处天之众生也,此处众生已无身体世界,同于虚空,惟有定无慧,经八万劫,还落空亡。佛时有一修此定者,耳闻鸟鸣鱼跃,噪扰不堪,偶萌嗔念,云当食尽此鱼鸟以除障碍。久之入定。佛成道后,即欲度之,因迟一日,已生非非想处,遂叹息悬记将来须堕为食鱼鸟之狸,后报尽更堕入地狱。故三界为一大牢狱,世界为一大苦海,外道犹如陷阱,修行人不可不慎也。涅槃者,圆寂义。无余者、谓万德俱圆,二障永灭,无有余蕴也。灭度者,灭障度苦义。世尊告须菩提:诸菩萨中之大菩萨,降伏其心,必须发广大心,见三界九地所有之众生,沉沦苦海,轮迥生死,起悲愍心,皆令其圆满寂静,灭其障碍而度其出离也。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明降心。无量、无数、无边,均极多义。我相者、谓人皆以四大五阴和合相续假相为我相。人相者、对我相言,如人类、我对之称人,故名人相也。众生相者、即我对人以及非人,所谓九类众生差别之相也。寿者相者、谓生命永久相继不断之相也。又凡有情各具此四相:如既称曰我,则有我相;而我具人格,则是人相;我属生物,则是众生相;我有生命存在,则是寿者相;余可类推。菩萨既发广大心,度三界九地无量无数无边极多之众生已,其心不著实有众生得灭度者,则其心自无烦恼,自然降伏而不损害其菩提心矣。何以故?盖菩萨度众生,不著菩萨为能度之相,众生为所度之相,当观菩萨众生之相,皆是四大五阴和合相续,皆是毕竟清净,虽度而实无能度所度者。不然、若菩萨谓我能度人,则即著我相;我能度人度众生,则即著人相、众生相;有我、人、众生恒时存在,则即著寿者相。总之、即是一著我相,则四相皆著。心既有著,则心即不能降,一切烦恼颠倒皆随之而起,是不及声闻果之犹证生空,乌足称人法双空之菩萨哉。
妙行无住分第四 此分答住问。以修万行而无所行,谓之妙行。以于法无所住而住,故谓之无住也。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此明行菩萨行不住于相,即为住菩提心。布施分三种:一、财施,二、法施,三、无畏施。布施为六度之首,摄六度尽。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也,举六尘而六根、六识包括在内,摄一切法尽矣。谓菩萨行于三种布施,于施者、受者、财物,以及动静语默、供养恭敬、因果报应种种法相,皆不执著,所谓无所住也。然行于布施而于施者、受者、财物等相不住者,何以故?盖不住相布施,则其所得福德多至不可思量也。若住相布施,则所得系人天有漏之福报,而可思可量矣。非所以住菩提心之道,亦即非所以显得金刚般若之道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此以喻明福德多。四维者: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之四方也,合东、南、西、北、上、下六方,共为十方。十方虚空不可思量,本为须菩提所知。无住相布施之福德,亦复如十方虚空不可以思量计度也。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此结上所云。上来不住相而行布施等之教,应依之而住也。
如理实见分第五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上云于法亦不住而行布施,云何得成佛身相耶?盖如来法身虽非即相,亦非离相,必须如理方可实见,非可执著三十二相即是如来法身也。为证明须菩提已了此义,故世尊发问以占其能否如理实见。能则具金刚般若,即身相可见如来法身;不能则未具金刚般若,即不执身相亦不得见如来法身也。古来宗门,务令人自己了解。不然、仅逞口说,实无智慧,说食数宝,终无益也。苏东坡赞佛云:‘八风吹不动’,而为佛印一呵所动,可知其心未相应也。身相者,色身可见之相也,如世尊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是。须菩提示现声闻,心已领悟如来、菩萨、众生之相,皆是自心分别所缘影像,故一承佛问‘可以身相见如来不’,即答曰:不也。盖如来所说身相,即四大五阴和合相续之假相,即非身相也。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此明不仅身相即非身相,凡一切根身器界形形色色之相,莫非镜花、水月之虚妄,无有实相可得也。若能如是了解诸相虚妄,即是了解诸法实相,即是无上智慧,即是金刚般若妙心,即是已见如来法身,不可泥拘住法行施而修成佛之色身也。
正信希有分第六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此明信受人。上云虽修万行,而不著能行人、所行法,此法甚为希有,甚为难信,故须菩提启白佛言:颇有众生得亲闻如上所说无上甚深妙法,能生实信不?佛告之云:汝勿疑现在亲闻者有无信受之人,即未来亦有起信受之人也。后五百岁者,正法五百岁,像法五百岁,此即像法后之五百岁也。像法之后,法垂衰弊,有出家之持戒者,在家之修福者,于此所说章句法门,皆能了解真实义谛,通达诸法实相,一心正信,以此行无所行得无所得之法为真实不虚。当知此信受之人,非仅于一二少数佛而植善根,乃已于无数阿僧祇劫无量千万佛所深植善根矣。如六祖然,闻经一二句,即启发其金刚种子,可知深种善根之人,虽多劫后能闻能信受,未植善根之人,即亲耹金口宣说,亦不能如实了解也。倘有闻是章句,刹那一念由清净慧生清净信者,此心一生,佛种成就牢不可破。故前祖师曰:能生一念净信,即可成佛。且此经为诸佛之母,常为佛所守护。若净信受持者,如来以智慧力,悉知其行菩提因,悉见其得菩提果,故是等净信众生所得福德无量也。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此明上信受义。法与非法,系对待名词,如云法是正行,非法则非正行。法相是,则非法相即非。法是善法,则非法即非善法。法是无漏,则非法即是有漏。上云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盖是等了达众生四大假合,本来空无,无有四相之可言。且复了达五阴之法亦如幻非实,法相无有,非法相亦不可得,其心湛然,无所执著,是诸众生二空已明,空病亦去也。不然、若是等众生心对于相,不达假合,即行取著,则是已著我相,著我相则人、众生、寿者相即无不著矣。复次,倘是等众生不达万法缘生,取著一种法相,则无论何法皆行取著,即起我、人、众生、寿者见矣。复次、若是等众生,以法不可取而取非法,则与取法相一样,是故善法正法,以及真如涅槃之法,亦不应取。对于非善法、非正法以及非真如、非涅槃之法愈不应起心执之也。倘两无所取,而即著此两无,亦是落于边际。取、取著义,即倚靠义,如鸟之倚巢,集止飞翔,均不能出三界九地之内,则为法相所碍而不能用法。昔六祖云:‘法法皆通,法法皆备,而无一法可得,名最上乘。’念念都成妙慧,如是则能运用一切法矣。由此道理,故常说汝等比丘,当知我所说法,如筏喻者。筏、木栅,昔有人为贼所逐,取木栅渡河,达于彼岸,即便舍筏。喻意初则以法舍人,以空舍有,次则人法两遣,空有双净,方是金刚般若到彼岸也。
无得无说分第七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云身相非身相,云何如来于树下证得菩提、常说法度众耶?世尊恐须菩提生此疑,故发问以占之,问云:如来得无上正等正觉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已了悟菩提本人人具足,圆满周遍,离言语相,离文字相,不可著,不可取,不可以名名,不可以凡心计度,尤不可执如来所说菩提即是菩提。故答佛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也。若谓如来有所说,则听者有所取,有取则言语不断,心行不灭,是虚妄想相,即堕有漏,不得谓之金刚般若妙行矣。故如来所说法,心行灭则不可取,言语断则不可说。且诸法实相,非有非无,非有故非法,非无故非非法,既离有离无,云何可说?云何可取?故说者无说无示,而听者无闻无得。其所以一切圣贤有差别者,非所修之无为法不同也,所修虽同而所悟不同,故有四果次第、十地阶级之异,犹如三鸟出网,三兽渡河,而升空涉水各有高下深浅之别也。
依法出生分第八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明持经功德胜。三千大千世界者,一太阳系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合三千大千世界为娑婆世界。七宝者: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琥珀、珊瑚也。偈者,四字或五字、七字一句,总四句为一偈;梵文又以三十二字为一偈。佛言:若人以七宝满三千大千世界之多而行布施,是财施也。此人所得福德,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盖著相之福德,不过人天有漏之因,其多有限,是福德本无自性,圆满成就,则为无漏,其实乃不可限量也。佛言:若复有人于此经中,自己领受行持任何四句偈等,而复为他人说,是法施也。以法施众,拔众生苦,令得涅槃乐,其福胜彼财施无福德性之福德。何以故?盖十方三世诸佛及无上正等正觉妙法,皆从此经出。此经章句微妙,其言说文字所诠真如妙理,包括教、理、行、果无余,不特自己领受行持四句偈,可趣极果;即为他人说,他人亦能领受行持,由发菩提心行六度万行,证得根本智、后得智而迳趣极果也。故此经为诸佛之母,诸佛之所自生,菩提之所自显,其法绝对无上,其受持所得之福德,所以胜彼也。但此绝对无上之法,无能所,绝对待,总不可说不可取。要知如来是假名,本无能说之人,佛法亦假法,复无所说之法,以言遣言,权名之为佛法也。
一相无相分第九 诸法一相,随缘生起,不可取,不可说,故曰一相无相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此明四果亦得无所得。上云菩提得无所得,云何有四果可得耶?世尊为释此疑而为此问。须陀洹、梵语,即声闻第一果,华言入流、或预流。流、流类义,犹云预入圣人之流类也。斯陀含、梵语,即声闻第二果,华言一往来,犹云一往天上一来人间始得漏尽也。阿那含、梵语,即声闻第三果,华言不来,犹云不复来此欲界受生也。阿罗汉、梵语,即声闻第四果,华言有三义:一、无生,二、杀贼,三、应供是也。三昧,华言正定,无诤三昧为正定之最胜,烦恼与定障皆得远离也。离欲者,离五尘之贪欲也。阿兰那者、梵语,华言无喧杂,即优游闲静,不为尘累所拘也。问须菩提云:得四果者,各能作我已得果念,究为得果不?须菩提心已了悟,依义酬答,无有疑碍,足见须菩提已无有四果可得之疑矣。故答云:须陀洹作我得须陀洹果念,则即为未得须陀洹果,盖须陀洹名为预入圣位,而实无能预入圣位之人,亦无所预入色、声、香、味、触、法之法,是名须陀洹也。斯陀含作我得斯陀含果念,则即为未得斯陀含果,盖斯陀含名一往来天上人间,而实无往来天上人间者,亦无天上人间可往来,是名斯陀含也。阿那含作我得阿那含果念,则即为未得阿那含果,盖阿那含名为不来欲界受生,而实无有受生欲界者,亦无欲界可受生,是名阿那含也。阿罗汉作我得阿罗汉道念,则即为未得阿罗汉道,阿罗汉名无生而实无有无生者,亦无有法名为无生。若阿罗汉起我得无生念,则为著我见,著我见即著人、众生、寿者见,能所具在,四相宛然,何得谓之阿罗汉耶?如世尊说我得最胜正定,为人中第一,我即是第一离欲阿罗汉。又如我自己不作我是离欲阿罗汉念,则我即是离欲阿罗汉。我若作我得阿罗汉道念,世尊即不说我是乐寂静行者矣;盖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寂静行。总之、诸法如如,行无所行,住无所住,而得亦无所得,即是如来所说佛法非佛法之无上妙法也。倘一起心动念,即落边际范围,不得谓之无住无得之无上妙法矣。
庄严净土分第十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燃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此释成上无说无得义。上云无说无得,云何佛昔在然灯佛所满二阿僧祇劫修行时,然灯佛与之授记曰贤劫中当成佛耶?佛恐听众兴疑,故问须菩提以释之云: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须菩提答云:不也,然灯佛尔时所说,与如来尔时所闻,均系语言,无有自性。故然灯佛虽说而实无所与,而如来得记亦无有受。无得无不得,乃名得授记,故曰得实无所得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此明庄严佛土不可取相。上文既明不可取,与他处所说菩萨庄严净土之行似有出入,世尊恐众兴疑,故问须菩提以释之。土者、可依住义,净土者、对娑婆世界等五趣众生共同依住之秽土言,秽土是众生有漏不清净之业力所现起。净土有数种名称:一、凡圣同居净土,由修清净行之众生感得此清净土,而与三乘圣贤共同依住。二、方便有余净土,二乘所居。三、实报庄严净土,由无漏智所感得,此土无边相好,无量庄严。四、法性净土,即以诸法实相为其净土,又名常寂光土。世尊问须菩提云:菩萨庄严佛土不?须菩提言:不也,何以故?盖菩萨自行已办,自性净土本来清净,何用庄严?然自行虽已成办,化众当实有其行,众生是菩萨之佛土,化众即为庄严其佛土,其形相虽示现庄严,而亦不宜取著其形相,故菩萨所谓庄严,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也。世尊复告须菩提:诸大菩萨云何修庄严佛土行?当知佛土本来无德不备,无累不净,应以如是无所得妙观,无所住妙慧,生起清净心,无取无著无妄分别为是,不应住六尘而生心。六尘为六识所缘境,取著六尘而生六识,有所思惟观察,则心即不清净。应于六根、六尘、六识皆无所住,则生无上金刚般若妙净明心,而佛土庄严矣。昔六祖闻五祖说至此处,即叹曰:‘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可谓言下大悟矣。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此明报身不可取。须弥山王、此云妙高山,高十万由旬,一由旬三十里或四十里,故佛以譬大法王身也。妙高山形势高大,而不自取其高大以为高大,故须菩提云甚大。若自取其大相而住于大见,则虽大有限量,不得谓之大矣。法王身亦然,其身虽大而心不取著,不住人见,不取色身,故曰非身。非身而身,身而非身,故名为大身也。
无为福德胜分第十一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此明说经功德胜。前持经功德,胜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功德;兹说经功德,胜满无量无数无边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福德。一恒河中沙,多至无数,复如是沙等之恒河中之沙,其多更不可数量,故须菩提言甚多。若善男子善女人,满尔所恒河沙数之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其布施多可知,布施多则得福德必多,故须菩提言得福甚多。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受持四句为他人说者,其福德胜于前福德也。何以故?良以七宝布施虽多至于无数量而终是有限量,若以此经四句自己受持,则自己见性成佛,为他人说,他人受持,则他人见性成佛,度尽无量无数无边众生,皆见性成佛,其福德如虚空不可限量,所以胜于前福德也。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明经胜。天人阿修罗等,即八部众。一、天众,即欲界之六天,色界之四禅,无色界之四空也。二、龙众,为水属之王。三、夜叉,飞行空中之鬼神。四、干闼婆,华言香阴,阴者五阴之色身,唯嗅香而长养故名。五、阿修罗,华言非天,其福报虽类天而非天德,故名非天。六、迦楼罗,华言金翅鸟,摄龙为食。七、紧那罗,华言非人,似人而头上有角,故名非人。八、摩睺罗迦,华言大蟒神,地龙也。塔、具云塔婆,华言方坟,佛舍利所在处。庙、佛形像所在处。第一希有之法,即金刚般若。尊重弟子,如文殊、舍利子等上首弟子。此经为十方三世诸佛之所自出,欲尊重佛,当尊重此经,故随处说是经,或说是经中四句偈等,则此处即为一切世间天人及八部众,皆如佛舍利及佛形像所在处之塔庙,而供养恭敬;若有人尽能受持读诵此经者,此人亦为一切世间天人八部众供养恭敬无疑。当知此人尽能受持读诵此经,即是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是成就第一无上金刚般若之法,即是名为诸佛。若此经任在何处,即为佛在处,即为佛与佛上首之弟子在处也。故此经胜,而持此经之人亦胜也。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密》,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密,即非般若波罗密,是名般若波罗密。’ 此定经名与受持。前已明经胜,自当尊重受持,但不知此经名与云何奉持,故问世尊云:云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答:此经名金刚般若波罗密。金刚非譬而譬,般若非法而法,假名安立为金刚般若,以是名字奉持,心不可著奉持之人,亦不可著奉持之法,所以者何?金刚般若既是名字,无有自相,不可取,不可说,应众生心方便而说此名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上明假名无实,心行处灭,世尊恐诸菩萨犹落言诠,故问须菩提云:‘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答云:真智离言,诸佛同证,纵有所说,亦诸佛为方便众生如证而说,离诸佛说即无所说,故云:‘如来无所说’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世界为众生依报,是假非实,而假复是空,亦不可得,了此空假即为中道。故告须菩提云:三千大千世界,本为微尘所积集,今以此等世界碎为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佛恐其著多相,复晓之曰:微尘空寂,无有实相。如来说微尘非微尘,强名之为微尘。微尘既空无所有,微尘所积集之世界,亦当然空无所有,故如来说世界非世界,强名为世界。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三十二相为佛正报,前既明所依之果报既空,而能依之正报亦无。凡夫不察,以三十二相为佛,执著驰求,失之远矣!故藉问须菩提以释之。问须菩提云: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须菩提言:三十二相为如来化导众生之胜妙功能,若执为实,则是不了诸法实相,随处遍计,永远不得见如来矣。何以故?盖如来所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即是诸法实相,不可思议,不可执取,强名之为三十二相耳。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身命布施分三种:一、身布施,以肉身施与众生。二、命布施,以生命施与众生。三、身命俱布施,非了达金刚般若,不能行此苦行,若已了达,则自他不二,既无能施者,亦无受施者,更无所施之身命。自己即大地山河草木花叶,大地山河草木花叶即是自己;自己即是法王,大地山河草木花叶亦莫非法王。且自己从无始生死以来,所受生命轮回不息,已不知几千万亿恒河沙数矣,此而不施,仍受轮回,更不知有几千万亿恒河沙数之身命沉沦苦海。况身命无常、苦、空、无我,一切不能自主,若贪著不施,业报尽而缘散,亦终不能存在。纵修仙道入无想天,寿同天地,劫尽还受轮回,为牛、为马、为鸟、为鱼、为饿鬼、为地狱,受种种苦报。故佛告须菩提:布施身命之人,甚为难得。今有善男子善女人舍身命布施,且舍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其福德本多至算数所不能及,然犹不若于此经中,受持四句偈为他人说,自利利他之福德多也。其受持此经之福德为何如耶?
离相寂灭分第十四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此明领悟。当时须菩提闻佛说此金刚般若,深解义蕴旨趣,追痛过去迷而不悟,涕泪横流,不胜悲楚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所说甚深之金刚般若经典,我虽从昔来已得慧眼,了达众生本来是空,但未曾得闻如是之经。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能了解生清净心,正观明澈实相显现,当知此人已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然此实相者,非离诸相外另有实相,即诸法本来如是之相,悟则显,迷则不显,然亦不可执著,故曰即是非相是名之为实相也。复次、白佛言:我今得闻如是经典,深信了解,领受行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像法之际,圣教衰弊,众生障重,闻是经而能信解受持者,则实为难;若于难能之时而竟能之者,是人即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已通达胜解此经,已了达人、我、众生、寿者四相,所以者何?人、我、众生、寿者四相,如幻非实,即是非相。离此一切非相,即是一切法,即是非即非离而到究竟,即名之为诸佛。诸佛者、即是金刚般若,即是离相一大寂灭海也。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密,即非第一波罗密,是名第一波罗密。须菩提!忍辱波罗密,如来说非忍辱波罗密,是名忍辱波罗密。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此段前补明他悟,后明忍辱为般若所摄义。世尊以须菩提泣述经旨毕,随即印可曰:如是如是,如汝所说,正无谬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般若妙谛,与其从无始来所修习所禀承者不同,不惊其怪诞,不生怯弱之畏心,亦不怖恶前事错讹。由闻生信,由信生解,由解起行,当知此人,甚为希有。何以故?六度以般若能赅,般若为第一,故如来说第一波罗密。以真谛言,本无有法,何有法执,是以即非第一波罗密。但其所以说第一波罗密者,随世谛故,假说为第一波罗密耳。忍辱、布施及戒、定、精进,本为金刚般若之妙用,若无金刚般若,若盲无导者不能有此妙用矣。即就忍辱波罗密言之,具金刚般若,则人法双泯,事相全空,辱本无有,何有于忍,故如来说非忍辱波罗密。依世谛假说,是名忍辱波罗密也。何以故?我昔时身体为歌利王割截,尔时坦然自忘,本无有我,亦无有所割截之身体,更无有能割截身体之歌利王,是四相已空矣。如其不然,当节节分解时,应生嗔恨心,我当时无嗔恨心,即是具忍辱行相,即是名忍辱波罗密矣。又念我过去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为人损害,我不特无嗔恨心,且发大菩提心对其人曰:我得道当首度汝。是我于尔所世,人、我、众生、寿者四相皆无矣。复呼须菩提而告之曰:菩萨应离一切虚妄分别和合连续之相而发无上正等正觉心,不应依住六尘而生差别心,但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所住,则是住颠倒,即非住般若矣。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此承上忍辱,明布施无住义。其所以无住行施者,以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无所住而行于布施也。且必无所住而行施,方能利益众生。有所住而行施,不能自利亦不能利众也。然既言行施利众,即有人法之相矣。人法非实,虽行实无所行,故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也。虽利众生实无众生可利,故如来说一切众生,亦非众生也。世尊恐众起疑,不如佛说修行而执言说相,故复告之曰:如来所说之语,是真语者,是证得般若真智流出也;是实语者,是妙智观察诸法如幻非实,如理而说也;是如语者,是如十方三世诸佛所同说也;非故意欺诳众生而为诳语者;非为种种不同之异语者。虽间有诸说差别,为成一道实无有异也。况佛所证得之无上菩提,无实无虚。无实者、不可执以为实,若执以为实,则是有住,是常见,即非菩提也。无虚者、不可执以为虚,若执以为虚,则是有住,是断见,亦非菩提也。且无住与住得失悬殊,若菩萨行施而住于法,如人入暗处,虽有目而无所见。若菩萨行施不住于法,如人有目有见,日光明照,无论若干种种之色,无不见也,其益为何如耶!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上已明无住修行之益,此明菩萨欲得益,必须持经。故告须菩提云:当后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领受其义,如义行持,读诵通利,则是人已了此金刚般若。如来以真智力,悉知是人行菩提因,以佛眼力,悉见是人得菩提果,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也。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前明持经功德胜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此明胜无量百千万亿劫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也。初、中、后日分者,日三时也,一日如是,日日如是,积而成劫,乃至无量百千万亿劫,皆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时间如是永久,福德如是广大,以之比较闻此经典信心不逆所得福德,已远胜于彼,何况复能自己书写、受持、诵读,或为人解说而教之书写、受持、诵读,其福德更若何耶!要而言之,是经为经中之王,诸佛之母,一句一偈皆是般若菩提,其所有福德,非心行之所能思想,非言语之所能评议,非如轻重、大小、长短、宽狭之能称量,亦非有边际涯岸之能限量。但此功德,亦非外求,即为自心之所显现,虽思而无可思,虽议而无可议者也。若强加以推度,即为著相。相者、非特长、短、大、小谓之相,义理有、无、虚、实、动、静、语、默无非是相,六书会意,心相为想,故思想亦谓之相。心之所缘,如镜照物,物来当镜,镜中之物显然毕露,物未当镜,镜中自无物影也。故虚而不照,无物不照;照而不虚,其照有限,此经之功德亦复如是。著相则有限,不著相则无量无数无边也。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此明此经胜则持经者亦胜,持经所得之福德亦胜,而此经所在之处亦无不胜也。所以者何?此经如来为发大乘心者说,即为菩萨发无上菩提心者说,非为凡夫二乘说。为最上乘之上根智人等于佛智者说,非为外道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以自利,复于不可言说而广为人假立言说以利他,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称量、无有边际、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等同佛慧,对于如来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之家业,一肩荷担,是即以如来之功德而为其功德矣。若乐小法者,如声闻、缘觉,贪著有余涅槃之乐,不能回小向大,自是法见犹存,对于此经,当然不能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又若著我、人、众生、寿者见之外道、凡夫,善根虽有,或贪求世间富贵寿考,或希求利养安乐,或欲泯灭现在一切烦恼求一忍定,或以身体为患而欲舍身成空,或以心念为患而修无想定,或欲求神仙而生天上,或有稍明佛法而希冀来生得一善果,如是等人,皆不能受持读诵此经为人解说者也。若能持此经者,即是荷担佛法者。经胜、故持经之人亦胜也,而经之所在处亦然。在在处处,若有是经,一切世间天人及八部众,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作礼围绕以表示恭敬,皆以诸华诸香布散其处以为供养。此经在处则处胜也,此经之重为何如耶!
能净业障分第十六 ‘复次,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明持经消罪。障有三种:一、烦恼障,即贪嗔痴慢疑等。二、业障,心不自在颠倒妄动。三、报障,如鸟报止能飞空不能游水;鱼报止能游水不能飞空;人报自有人的范围,不能飞空亦不能游水。障如垢秽然,能净即金刚般若,所净即垢秽。又业障如霜露,此经如慧日,慧日一照霜露消灭。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应为人尊重,今反为人轻贱,则是人先世罪业,本应堕地狱、饿鬼、畜生之三恶道,以今世既为人轻贱,先世罪业即行消灭,当得无上正等正觉也。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明持经功德,胜如来先世供佛功德。世尊云: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之佛,其数达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之多,我皆供养奉事,无有空值不奉事者,以福德言,当然是多。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此经,所得功德,与我供养诸佛功德比较,我之功德百千万亿分不及彼之一,乃至不及彼算数譬喻所不能及分之一。何以故?供佛是有为有得之功德,不能速得菩提;远不如持经自利利他之功德,是无为无所得之功德,能速得无上菩提也。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明持经功德无量,前已五次比较,尚未具说。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无量无数之功德,本言语难以形容。我若详细形容,完全说出,有人听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我所以不具说也。其所以狐疑不信者,以不了此经义故;若了知此经义不可思不可议,则持经所得之果报,当然不可思不可议也,有何狐疑之有哉!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须菩提重问,总结以前。问云:善男子善女人,云何发菩提心以及住心降心?佛告之曰:应当生灭度一切众生心,灭度一切众生已,当知所度之众生皆自性自度,而无一众生实灭度者。若谓我能度众生,则著我见;有众生可度,则著众生见;有我见、众生见,即有人见、寿者见,则非菩萨矣。所以者何?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若有法发菩萨心者,则有能度、所度;有我、人、众生、寿者四见。今既无法发菩提心者,自无能度所度,及我人众生寿者四见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此明既无发心之因,亦无授记之果,所以究竟无我之义也。统观佛法,不外教、理、行、果四事:能明即教,所明即理,明理修行,由修行实际之所证即果。自行以之,化他以之,故六度万行,无一非教、理、行、果之妙用也。然丝毫不可取不可说,若有所取有所说,则非金刚般若,非诸法实相,不得谓之佛,亦不得谓之菩萨也。故世尊问须菩提云: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菩提不?须菩提答云:不也。佛即印可曰:如是如是,如来实无有法得菩提,若有法如来得菩提,则心有著有见,不得谓之如来。然灯佛亦不得与我授记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菩提,则无我见亦无菩提见,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云:来世当作佛,号释迦牟尼也。然则佛之所得,岂不同于龟毛、兔角乎?曰:不也。何以故?盖如来者,诸法如如不动义,平等无差别义,不落二边,中亦不住,行无可行,得亦无得,故名如来也。若有人言如来得菩提,则是人法我见,实则无能得之佛与所得之菩提也。所以者何?得而非得,不可言实;非得而得,不可言虚;故曰如来所得菩提,无实无虚也。 ‘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上已明诸法如故名为如来,故一切法如即是如来,故一切法皆是佛法也。然所言一切法者,非一切颠倒之法也,即一切法如故名一切法也。世尊云:譬如人身长大,人身无实无虚,法身非有非无也。须菩提即云:如来说人身长大,遍一切处,具一切功德者,为众生叹美其为大,非如来身有大小、遍与不遍也。且非有大身实相可著,故云即为非大身,是为遍一切处之大身也。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上已明无法发菩提心之佛,此明亦无法名为菩萨。故世尊云:不特佛法如是无有,菩萨法亦如是无有。菩萨若作是言:我当度众生,则是有见,是不名菩萨。何以故?盖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故佛说一切法无人、我、众生、寿者。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盖庄严不可取不可说,佛土亦不可取不可说,而如来所以说庄严佛土者,无有庄严之相,亦无有佛土之相,故云即非庄严佛土,是名庄严佛土也。若菩萨了悟无人、无我,了悟无法、无非法,如如不动,湛然常寂,则名真是菩萨,等于佛慧矣。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分以后说果。金刚般若本包括教理行果,前五分明理,第六分后明事即行,经典即教,而教所明即理行,第十七分由教理行无我,总结菩萨至佛。自行教理行果已周,而化他之因果亦同,浑物一体,同观无别,故此分名为一体同观也。前屡明无得无见,非无眼故不见,故问须菩提云:如来有五眼不?须菩提答云:如来有五眼。如来有五眼尚不见诸法,况凡夫二乘不具五眼而言见有菩提可得耶?肉眼者,凡夫眼,范围最小,以纸障之,即不能见。天眼者、生天者有之,禅定亦能得,能远视,能透碍。慧眼者、声闻、缘觉乘有之,观众生皆是空,皆是四大五阴假合,如镜花水月,须菩提已有此种智慧为其生命。法眼者、菩萨所具之眼也,不惟了达人我众生是空,亦了达诸法缘生无有自性,一切即一,一即一切,运用无碍。佛眼者、即佛具之眼也,证得无上正等正觉,通达一切众生世出世间法。此种妙智,五眼皆具;菩萨得四眼;五通罗汉虽具三眼,而不能刹那齐观三境。二乘通而有碍,凡夫碍而不通,佛于刹那中同时可见人、天、罗汉、菩萨所见境界,究竟清净,圆满法界,无障无碍,无欠无余,即是此眼所见诸法相用。然究其实,定体定相定用,皆不可得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此明眼所观境。世尊云:如恒河中所有沙数之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之佛世界,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云:不但尔所佛世界甚多之国土,如来悉见悉知,即尔所佛世界国土中之众生若干种心,人之所难知者,如来亦悉知。何以故?盖他心通也。他心通、能了知众生种种之心。以心无二心,此无二之心,皆是一切世界所有一切众生之心。且如来所知诸众生心唯在颠倒中行,皆为非心,是名为心也。所以者何?心含空间,无影无迹,不可言有,亦不可言无。就时间区别看来,亦是假立:过去心已过去,则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住,则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未来,则未来心亦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之心均不可得,是假立而非实有,明甚。诸众生不察,以无为有,种种颠倒,所以一切心皆是非心,是名为心也。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明福德无实,得与不得平等。故问须菩提云: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而不住施者、受者、财物三相,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须菩提答云:此人得福甚多。世尊复告须菩提云:若福德有实,则是有所得之福德,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则是无所得之福德,故如来所以说得福德多也。此无所得之福德,不从有得生,亦不从无得生,得无得平等,故是无所得也,故是得福德多也。
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色身’者、即有色可见之身,所谓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也。此身云报身,由报得来者也。‘诸相’者,谓化身,有百千万亿之形相,变化不测者也。此身又名应身,以神通妙用,随应众生显现而施行教化者也。‘具足’者、谓尽形相之优美也。此段明报身、化身与法身不即不离。世尊问须菩提云:佛之法身,可以形相优美之色身见不?须菩提答云:不也,如来法身,不应以形相优美之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形相优美之色身,虽不离法身,然亦非即法身,色身不离法身,故色身非即具足色身,色身非即法身,故色身是名具足色身也。又问:如来法身,可以形相优美之种种变化身见不?须菩提云:不也,如来法身,不应以形相优美之种种变化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形相优美之种种化身,虽不离法身然亦非即法身,化身不离法身,故化身非即具足化身,化身非即法身,故化身是名化身具足也。由是可知报身、化身、法身,非一非异,亦一亦异,相而无相无相而相之妙矣。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色身与法身之关系既如上述,云何如来有所说法耶?故告须菩提云:汝勿谓如来法身有所说法,若有人云如来法身有所说法,则是起心动念,有所取著,妄想分别,即为谤毁如来,不能了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诸法如义,虽说法实无法可说,假名之为说法也。须菩提以了达生空之智慧为命,故云慧命须菩提。启白佛言:此虽说无所说之法如是,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众生与佛无二无别,故云彼非众生;只因未具足了悟,所以非不众生也。故三界九地之众生,莫不具金刚般若无上妙慧之种子,所以如来说非众生;因金刚般若妙慧种子尚未显现,所以如来说名为众生也。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世尊以身口意三业教化众生,前途行乞食,是游行教化,即身教化也;入定说法,即口教化也;令众生依说修行,得无上菩提,是意教化也。深恐大众执著,虚妄分别,不能了达诸法实相,故重重破遣。前云相好非即法身,破执身业也;云如来实无所说,破执语业也;兹云得无所得,破执意业也。须菩提虽了达如来即诸法如,即无上菩提,固得无所得,而心中犹不能十分释然,故启白佛言: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即印可曰:如是,如是,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即是名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若我有一毫之得,则即是不得,不名无上菩提。以毕竟无得,乃是得无上菩提,是名为无上菩提也。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分紧承上分,复告须菩提云:此得无所得之法,平等平等,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无有高下之殊,是名无上正等正觉,是即金刚般若波罗密也。以无人我、众、生、寿者四相,修行六度万行之善法,即得此无上正等正觉。所言善法者,无有自体可得,亦不可执以为实,故曰非善法;但如法而名,故名为善法也。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上明修善法得菩提,当知金刚般若外无善法,修善法即是受持般若波罗密经。故世尊告须菩提云: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相等高大之七宝积聚,有人持用布施,其所得福德固属甚多,较之受持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或为他人说,所得之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一,其持经福德之多为何如耶!盖七宝布施是财施,是修福;持经自利利他是法施,是福慧双修,所以此持经之福德,胜于彼七宝布施之福德也。
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则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明如来化度众生虽化而无所化义。谓须菩提云: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何以故?前言佛与众生无有高下之殊,焉有众生为如来度?若有众生为如来度,则众生亦可度如来,如此虚妄分别,则有众生见、如来见,如来亦有我人众生寿者四见,自度不能,何能度他?故佛无有众生见也。若无有众生见,当然无有我见,我见既无,云何佛自称有我耶?如来说有我者,随世俗说耳,实无有我可说也。既无我可说,云何世俗中有我来去生死等事耶?盖世俗凡夫,于无我中以为有我也。所云凡夫者亦属假名,无别有凡夫性,因迷金刚般若即凡夫,故如来说为凡夫。悟金刚般若即圣,故如来说即非凡夫。即此未悟之时,故名为凡夫也。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意,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承前第二十分明三十二相非即法身义。问须菩提云: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犹是乍迷乍悟,故启白佛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相好观如来。世尊当即呵斥云:若以相好即如来法身,转轮圣王亦具三十二相,即是如来。须菩提猛然大悟,白佛言:如我解佛所说意,法身虽不离色身,亦不应以色身即为如来法身也。尔时世尊重以偈言显示:若以色相为如来法身,则转轮圣王亦是如来;若以声音为如来法身,则迦陵频伽鸟亦是如来;是人未得金刚般若而行邪道,永远不能得见如来法身也。若已得金刚般若,不即色相、声音可见如来,不离色相、声音亦可见如来,非色、非声可见如来,乃至非非色、非非声亦无不可见如来也。金刚般若之妙用为如何耶!
无断无灭分第二十七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明不落断灭义。三十二相本为佛果,不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法身,非无福德之因果也。故告须菩提云:汝若起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之心念,则心念落于偏、落于断,即不合正道。汝当莫起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之心念,则心念即不落于偏断,合于正道矣。何以故?须菩提!汝若起此念,发菩提心者即是狂慧,拨无因果,则是说诸法断灭矣。古来圣贤,从初发菩提心以至佛果,于法皆不说常,故不住常见;亦不说断,故不住断见,所以谓之无上正等正觉也。
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明证法无我菩萨之功德,胜以七宝布施之菩萨所得之功德。菩萨已证人无我,尚未证法无我,若有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所得之功德,与知一切法无我,得了解任持不忘而成于忍之菩萨所得之功德比较,则此菩萨功德胜前菩萨功德。何以故?以此菩萨不受所得之福德,所以胜前菩萨有所得之福德也。须菩提尚未了悟,故启白佛言:菩萨所作福德,云何不受福德耶?世尊告之曰:菩萨以无受福德心,故不贪著福德,是故不说受福德也。以既无受心,又无贪心,了解一切法无我,正智如如,契理亦如如,无上般若等同佛境,故福德量如虚空,利益众生无有穷尽,所以称叹其功德胜前菩萨功德也。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上已明不受福德,云何如来福慧圆满坐菩提座趣于涅槃耶?世尊为释此疑,故曰:来去坐卧等威仪事,如来虽不离此威仪,而亦非即此威仪,若有人执此威仪即是如来,则即以利益众生之化身执为实,不解如来所说法身义。何以故?如来说法身者,本来常住,无所出现而来,亦无所入灭而去,为方便众生计,住于世间若坐若卧而行教化,故名如来也。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世界本为微尘所合成,转言之,即微尘集合而成世界。世界虽难实行碎而分析,然由理想假设,可一一分析至于极微,邻于虚空,不可再分,若再分之即为虚空,是微尘是空非实。微尘既是空非实,由微尘所合成之世界,亦是空非实。微尘空,世界空,一世界与众微尘何异?故曰:世界微尘,不可言一,亦不可言异,不可言一,亦不可言多也。以世界喻法身,可谓之一真法界,而十方诸佛法身,不可言诸法界、诸法身。何以故?法界法身,不可言一,亦不可言多,如光光互照,光光互摄,一多不异,一多不碍也。世尊问须菩提云: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云:甚多。但微尘虽多,空无自性,乃假说微尘众,若此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实空无所有,故云非微尘众,是假名微尘众。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亦然,世界亦空无所有,故云非世界,是假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即是微尘众合为一世界相,佛所说一合相者,亦属假名,谓微尘众合成一世界,碎而分析,世界相本无所有,而微尘相亦不可得,故云即非一合相,是假名一合相也。世尊以须菩提已了达世界微尘,空无所有,一多不异,犹恐其著合相,故告之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不可说者,不可说一,亦不可说异,不可说合,亦不可说不合也。如法身周遍法界,具足圆融,亦不可说一多、合不合也。凡夫之人不了此义,以世界为实,而起一多合与不合等种种虚妄分别,贪著不舍,造种种业,流浪生死而不自觉,良可悲矣。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明生知见亦是贪著。凡夫之人,所以贪著其事者,以其有我见故也。有我见,即有人众生寿者等见。若四见既无,则无有能贪之主体,更何有所贪之事物?况外界之事物,皆自心之所显现,本空无所有,虽贪著亦如镜花水月也。故新发意菩萨发菩提心,我见既无,法见亦不当有也。虽然,佛何以说众生有我见耶?佛说众生著于我见,似乎有我见矣,世尊为释此疑,故问须菩提以释之云:有人言,佛说我、人、众生、寿者等见,此人了解我所说义不?须菩提答云:是人不了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人、众生、寿者见,明我、人、众生、寿者见是空,即非我、人、众生、寿者见,是假名为我、人、众生、寿者见;非因说我、人、众生、寿者见,便定有我、人、众生、寿者见也。世尊以须菩提以明我本来毕竟不可得,恐不了于法亦本来不可得义,故告之曰:发菩提心者,于六根、六尘、六识之一切法,当了达本来空无所有,本来如镜花、水月,毕竟不可得。如是知见信解已,不生丝毫法相,即是证得无上菩提。所言法相者,亦如我义,我既非有,而法亦不可得;故云即非法相,是假名法相也。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明应化如幻不可执取,其福德最胜。世尊告须菩提云:若有人满无量无数世界之七宝持用布施,其所得福德本来甚多,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持于此经或四句偈等,自己受持读诵,复为人说而不说、不说而说,其福胜于彼满无量无数世界七宝布施之福也。云何说而不说、不说而说?不取能说之相,亦不取听说之相,更不取所说之相。当如法性而说,不生心动念,如彼真如湛然不动也。无为之法固应如是,不若有为之法反是也。何以故?有为之法如梦然,梦时觉有,醒时则无也。如幻师为幻事然,幻现种种事物,而实无有种种事物也。如水中所起水泡然,阳光映照有如摩尼,心生贪著,而实非摩尼也。如阴影然,物在影在,物无影无,物既是空非有,影亦是假非真也。如雾露然,空中清净,则雾涌腾,不久消灭,即非常有也。如电然,突现突灭,突此突彼,非常非遍也。有为法既如此六事,行深般若者,应当作如是观察,不可有所执取也。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明流通。佛说是经毕,长老须菩提及诸男僧之比丘,女僧之比丘尼,在家修行之男子优婆塞,在家修行之女子优婆夷,以及天人阿修罗等,闻佛所说,身心畅然,皆大欢喜,发生正解净信,承奉行持,趣证佛果;且为流通不息,俾所有一切众生,亦皆得证佛果也。经文讲竟,敬为偈曰:住心降心,人法无我,是名般若,大乘因果。(薰琴记)(佛学书局再版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