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目录
- └ 全书目录
- 第一编 佛法总学
- ├ 佛学概论
- ├ 佛理要略
- ├ 佛法导言
- ├ 佛乘宗要论
- ├ 佛陀学纲
- ├ 甚么是佛学
- ├ 佛学讲要
- ├ 佛法僧义广论
- ├ 佛藏择法眼图
- ├ 佛学大系
- ├ 佛法之分宗判教
- ├ 佛法大系
- ├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 ├ 佛法悟入渐次
- ├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 ├ 律禅密净四行论
- ├ 万有皆因缘所生
- ├ 性 释
- ├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 ├ 汉藏教理融会谈
- ├ 几点佛法的要义
- ├ 新与融贯
- ├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 ├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 ├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 ├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 ├ 中国佛学
- ├ 佛教各宗派源流
- ├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 ├ 论中国佛教史
- ├ 中国之佛教
- ├ 佛教史略
- ├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 └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 第二编 五乘共学
- ├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 佛说善生经讲录
- ├ 构成佛教之要素
- ├ 生命之研究
- ├ 生命之起源
- ├ 三世因果
- ├ 救世觉人之佛法
- ├ 佛教人乘正法论
- ├ 人生进善之阶段
- ├ 佛学之人生道德
- ├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 ├ 学佛先从做人起
- ├ 佛法原理与做人
- ├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 ├ 生活与生死
- ├ 人 生
- ├ 人生佛学的说明
- ├ 人生佛教开题
- ├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 ├ 人生佛教之目的
- ├ 人生的佛教
- └ 学佛之简明标准
- 第三编 三乘共学
- ├ 四十二章经讲录
- ├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 ├ 佛遗教经讲要
- ├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 ├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 ├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 ├ 成实论大意
- ├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 ├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 ├ 佛学即慧学
- ├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 └ 怎样赴龙华三会
- 第四编 大乘通学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 ├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 ├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 ├ 悬 论
- ├ 甲一 教起因缘分
- ├ 甲二 圣教正说分
- ├ 甲三 依教奉行分
- ├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 ├ 佛法之真价
- ├ 大乘佛法的真义
- ├ 行为主义之佛乘
- ├ 佛法之真精神
- ├ 菩 萨
- ├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 ├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 ├ 成大乘论
- ├ 对辨大乘一乘
- ├ 三唯论图释
- ├ 再论大乘三宗
- ├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 ├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 └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 第五编 法性空慧学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 ├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 ├ 十二门论讲录
- ├ 法性空慧学概论
- ├ 二无我论
- ├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 ├ 因缘所生法义
- ├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 ├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 └ 大乘之革命
-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
- ├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 深密纲要
- ├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 ├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 ├ 辨法法性论讲记
- ├ 辨中边论颂释
- ├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 ├ 新的唯识论
- ├ 唯识三十论讲录
- ├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 ├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 ├ 唯识讲要
- ├ 唯识二十颂讲要
- ├ 大乘五蕴论讲录
- ├ 八识规矩颂讲录
- ├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 ├ 因明概论
- ├ 法相唯识学概论
- ├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 ├ 阿陀那识论
- ├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 ├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 ├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 ├ 阅“相见别种辨”
- ├ 见相别种辨释难
- ├ 种子法尔熏生颂
- ├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 ├ 唯识诸家会异图
- ├ 四大种之研究
- ├ 阴蕴之研究
- ├ 法与人之研究
- ├ 谈 唯 识
- ├ 唯识观大纲
- ├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 ├ 唯识之净土
- ├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 ├ 慈宗的名义
- ├ 佛法总抉择谈
- ├ 三重法界观
- ├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 ├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 ├ 楞 伽 大 旨
- ├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 ├ 楞 严 大 意
- ├ 如來藏心迷悟圖
- ├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 ├ 圆觉经略释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 ├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 ├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 ├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 ├ 大乘起信论略释
- ├ 大乘起信论别说
- ├ 往生净土论讲要
- ├ 法 界 论
- ├ 众 生 法
- ├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 ├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 ├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 佛法建在果证上
- ├ 迷 悟 由 心
- ├ 教 观 诠 要
- ├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 ├ 略说贤首义
- ├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 ├ 听讲五教仪拾零
- └ 曹溪禅之新击节
- 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
- ├ 科 判
- ├ 序 经 题
- ├ 明 纲 宗
- ├ 甲一 序 分
- ├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 ├ 乙二 明一乘行
- ├ 乙三 明一乘果
- ├ 甲三 流通分
- ├ 贯 经 义
- ├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 ├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 ├ 维摩诘经别记
- ├ 维摩经意大纲
- ├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 ├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 ├ 讲 学 与 修 行
- ├ 论净土之要义
- ├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 ├ 念佛往生的原理
- ├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 ├ 论即身成佛
- ├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 ├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 ├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 ├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 ├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 └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 第八编 律 释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 └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 第九编 制 议
- ├ 整理僧伽制度论
- ├ 志 行 自 述
- ├ 僧格之养成
- ├ 僧 制 今 论
- ├ 建 僧 大 纲
- ├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 ├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 ├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 ├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 ├ 佛教之僧自治
- ├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 ├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 ├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 ├ 条陈整理宗教文
- ├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 ├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 ├ 恭告全国僧界文
- ├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 ├ 评监督寺庙条例
- ├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 ├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 ├ 告全国僧寺住持
- ├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 ├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 ├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 ├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 ├ 佛教宏誓会简章
- ├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 ├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 ├ 议佛教办学法
- ├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 ├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 ├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 ├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 ├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 ├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 ├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 ├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 ├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 ├ 菩 萨 学 处
- ├ 各宗经教修学法
- ├ 慈宗修习仪
- ├ 禅观林大纲
- ├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 ├ 救 僧 运 动
- ├ 告 徒 众 书
- ├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 ├ 箴 新 僧
- ├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 ├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 ├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 ├ 答 或 问
- ├ 论 传 戒
- ├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 ├ 尊重僧界还俗人
- ├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 ├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 ├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 ├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 ├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 ├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 ├ 信教自由与国教
- ├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 ├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 ├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 ├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 └ 致 蒋 主 席 书
- 第十编 学 行
- ├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 ├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 ├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 ├ 佛之修学法
- ├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 ├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 ├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 ├ 对于学人之训辞
- ├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 ├ 学僧修学纲宗
- ├ 澹 宁 明 敏
- ├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 ├ 俭 勤 诚 公
- ├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 ├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 ├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 ├ 汉藏教理院训条
- ├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 ├ 勖 诸 生
- ├ 律仪之研究
- ├ 修持与研究
- ├ 僧才训练班训词
- ├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 ├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 ├ 勉青年学僧
- ├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 ├ 存在、僧、僧羯磨
- ├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 ├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 ├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 僧伽与政治
- ├ 佛教不要组政党
- ├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 ├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 ├ 正信会会员格言
- ├ 示慧纶皈士法言
- ├ 居士学佛之程序
- ├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 ├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 ├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 ├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 ├ 信 心
- ├ 学佛的下手方便
- ├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 ├ 妇女学佛之规范
- ├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 ├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 ├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 ├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 ├ 敬告亚洲佛教徒
- ├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 ├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 ├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 └ 告全世界佛教徒
- 第十一编 真现实论宗依论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 第十二编 真现实论宗体论
- └ 真现实论宗体论
- 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 ├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 ├ 三 明 论
- ├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 ├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 ├ 东方文化正名
- ├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 ├ 佛学与新思想
- ├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 ├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 ├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 ├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 ├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 ├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 ├ 中国今后之文化
- ├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 ├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 ├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 ├ 佛学与文化
- ├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 ├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 ├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 ├ 我之宗教观
- ├ 宗 教 观
- ├ 宗教构成之原素
- ├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无 神 论
- ├ 破 神 执 论
- ├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 ├ 爱 之 崇 拜
- ├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 ├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 ├ 我的宗教经验
- ├ 论 周 易
- ├ 易理与佛法
- ├ 佛法与孔子之道
- ├ 论 荀 子
- ├ 墨 子 平 议
- ├ 与陈诵洛论墨子
- ├ 论 韩 愈
- ├ 论宋明儒学
- ├ 王阳明格竹衍论
- ├ 论 王 阳 明
- ├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 ├ 仁 学 粹 编
- ├ 身心性命之学
- ├ 论 哲 学
- ├ 佛法与哲学
- ├ 佛法是否哲学
- ├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 ├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 ├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 ├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 ├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 ├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 ├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 ├ 说四度以上的事
- ├ 唯 生 哲 学
- ├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 ├ 致 私 篇
- ├ 宇 宙 真 相
- ├ 自治哲学
- ├ 人生的自由问题
- ├ 佛法之四现实观
- ├ 佛学的现实论
- ├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 ├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 ├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 ├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 ├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 ├ 集团的恶止善行
- ├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 ├ 心 理 建 设
- ├ 人性可善可恶
- ├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 ├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 ├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 ├ 行为学与心理学
- ├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 ├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 ├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 ├ 心 之 研 究
- ├ 梦
- ├ 佛法与科学
- ├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 ├ 佛学的“色法”与“物”
- ├ 论天演宗
- ├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 ├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 ├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 ├ 佛教的人生观
- ├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 ├ 人生问题之解决
- ├ 佛学的人生观
- ├ 佛教与人生
- ├ 身命观与人生观
- ├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 ├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 ├ 真常之人生
- ├ 新 僧
- ├ 菩萨的政治
- ├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 ├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 ├ 社 会 观
- ├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 ├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 ├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 ├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 ├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 ├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 ├ 缘 成 史 观
- ├ 释 中 华 民 国
- ├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 ├ 民国与佛教
- ├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 ├ 说 革 命
- ├ 心 理 革 命
- ├ 革命当从革心起
- ├ 国 俗 观
- ├ 法 与 佛 学
- ├ 怎样做现代女子
- ├ 教 育 新 见
- ├ 论 教 育
- ├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 ├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 ├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 ├ 释迦牟尼的教育
- ├ 三增上学与三育
- ├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 ├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 ├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 ├ 佛学与医学
- ├ 佛学之心理卫生
- ├ 佛学与国术
- ├ 六离合辞例释义
- ├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 ├ 佛 法 与 美
- ├ 美术与佛学
- └ 佛教美术与佛教
- 第十四编 支 论
- ├ 人生观的科学
- ├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 ├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 ├ 自 由 史 观
- ├ 建设人间净土论
- ├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 ├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 └ 人生佛教(注一)
- 第十五编 时 论
- ├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 ├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 ├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 ├ 电邀达赖来京
- ├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 ├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 ├ 中国危机之救济
- ├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 ├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 ├ 佛法与救国
- ├ 佛教与护国
- ├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 ├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 ├ 世运之转机
- ├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 ├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 ├ 告暹罗国民
- ├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 ├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 ├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 ├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 ├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 ├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 ├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 ├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 ├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 ├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 ├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 ├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 ├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 ├ 日伪亦觉悟否
- ├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 ├ 佛教徒如何雪耻
- ├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 ├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 ├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 ├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 ├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 ├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 ├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 ├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 ├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 ├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 ├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 ├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 ├ 欢迎缅甸记者团
- ├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 ├ 出钱劳军与布施
- ├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 ├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 ├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 ├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 ├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 ├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 ├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 ├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 ├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 ├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 ├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 ├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 ├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 ├ 致日本佛教徒电
- ├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 ├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 ├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 ├ 告日本佛教大众
- ├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 ├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 └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 第十六编 书 评
- ├ 论佛教伦理讲话
- ├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 ├ 论佛学次第统编
- ├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 ├ 评佛教哲学通论
- ├ 评佛学抉择论
- ├ 议印度之佛教
- ├ 再议印度之佛教
- ├ 阅入中论记
- ├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 ├ 阅竟无居士近刊
- ├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 ├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 ├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 ├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 ├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 ├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 ├ 阅为性空者辨
- ├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 ├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 ├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 ├ 略评新唯识论
- ├ 阅唯识新论简述
- ├ 阅藏密或问
- ├ 阅餐石日记
- ├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 ├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 ├ 论 严 译
- ├ 论北美瑜伽派
- ├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 ├ 论倭铿赫克尔
- ├ 论世界史纲
- ├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 ├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 ├ 评善之研究
- ├ 论陈独秀自杀论
- ├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 ├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 ├ 评郭沫若论文化
- ├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 ├ 什 么 是 物
- ├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 ├ 老 子 述 义
- ├ 中国哲学史评
- ├ 贞元三书简评上
- ├ 论复性书院讲录
- ├ 阅大学贯释
- ├ 唯生论读后
- ├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 ├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 ├ 阅世界大同之道
- ├ 人死何往的回答
- ├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 ├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 ├ 评唯民月刊
- ├ 实际主义批评
- ├ 评道德学社丛书
- ├ 评实验主义
- ├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 ├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 ├ 评精神不灭论
- ├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 ├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 ├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 ├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 ├ 评无乐器之音乐
- ├ 评花草有灵
- ├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 ├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 ├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 ├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 ├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 ├ 评同治新政考
- ├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 ├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 └ 书复仇以上之后
- 第十七编 酬 对
- ├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 ├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 ├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 ├ 辞佛学院院长书
- ├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 ├ 覆四川佛教会电
- ├ 复国民大学函
- ├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 ├ 致国民政府函
- ├ 致海潮音社书
- ├ 致中国佛学会书
- ├ 覆英国三真社书
- ├ 覆吠檀陀学会书
- ├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 ├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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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与前任内阁总理答茂税务部长宇峇宇议员宇吞旺宇滚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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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中缅佛学会谈话
- ├ 在仰光康明全居士家应供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文化协会欢迎会与该会会长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教某君欢迎茶会上谈话
- ├ 在加尔各打与波史先生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国大研究院院长克什梯摩罕沈教授作宗教哲学讨论
- ├ 在菩提场告日僧行辽
- ├ 在贝勒纳斯国民党主席普拉卡沙先生欢迎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摩诃菩提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西恭与甘地先生谈话
- ├ 在科仑坡与佛教徒大会主席马拉拉舍扣喇博士摩诃菩提会拉甲佛教监督金刚智博士谈话
- ├ 从佛教能否存在谈到轮回
- ├ 判摄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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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能否改善现实社会
- ├ 第一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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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谒太虚大师
- 第十八编 讲 演
- ├ 抉 伪 披 真
- ├ 佛诞纪念会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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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佛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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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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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病与药之佛法
- ├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 ├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 ├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 ├ 心 地
- ├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 ├ 纪念佛诞的意义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 ├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 ├ 佛法之教理行果
- ├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 ├ 佛法要在起行
- ├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 ├ 佛 法 要 略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 ├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 ├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 ├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 ├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 ├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 ├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 ├ 谈临济四宾主
- ├ 赞扬法华之特胜
- ├ 中日佛法之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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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 ├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 ├ 追踪古德的精神
- ├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 ├ 自 造
- ├ 唯识之名义
- ├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 ├ 经商与学佛
- ├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 ├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 ├ 在厦门日光岩讲
- ├ 佛化青年之模范
- ├ 来厦门之感想
- ├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 ├ 楞 伽 大 意
- ├ 护 法
- ├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 ├ 劳工之道德
- ├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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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全书』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本章共 1.09 万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释 经】
经题之优婆塞戒义,前已言之。其内容共有七卷,分为二十八品。品即品目,凡文义相类,则收为一品。兹将二十八品经文,依古德分为三分:一、叙启分,即集会一品。二、自发心品至般若品多分,共二十七品,皆为正说分,又称正宗分。三、结成分,即最后两行之文。
集会品第一
甲一 叙启分 乙一 追叙嘉会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陀林中阿那邠坻精舍,与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五百比丘尼,千优婆塞,五百乞儿。
此为结集人追叙本经有说法者、有听法者、及说听之时与地,谓之五重证信,藉证此经之确实可信,以流传于永久。佛弟子有阿难陀者──义即庆喜──在佛弟子中为多闻第一,记持不忘。佛灭后第一次结集经典时,由五百弟子推举阿难陀结集经藏,优波离结集律藏,大迦叶结集论藏。此经为阿难陀所结集,当结集时,追叙有此嘉会。如是我闻,是叙亲闻。我字、是结集者自称。如是,含义甚深,此中且指本经文义而言,谓如此经义,是我亲从佛说得闻,以证本经非道听途说,凭空杜撰者比。是为亲闻证信。
一时,系叙说法之时。所以不记明某年某月某日时者,就广远义言,天上人间,年月日时长短不同。就切近者言,世界各国所用历法亦互有差异,不相统一,故不能用某年某月某日时记之,以便行于各地也。复有事一时、理一时之分,所谓机教相扣、说听事毕,谓之事一时;依无分别智契无分别理,理之与智无二无别,谓之理一时。是为说时证信。
佛、系梵音,具足应言佛陀,或浮屠、浮图。浮图、中国一般人每指塔而言,其实、塔为供佛舍利之所,殆借名以代表佛耶!古时文人,又每以浮图二字称佛出 家弟子,实在出家人为学佛而尚未成就者,不能迳称之为佛;或以出家人为佛弟子之上首,代佛宣扬,亦称之为佛欤!佛陀之本义为觉者,觉为觉悟之觉,与中国之圣字相似。但佛法中阿罗汉、辟支佛及地上菩萨亦可称圣,而佛则为圣中之圣。觉者、谓有觉悟之圣者,譬如有学问之人称为学者,以有觉悟故称之为觉者。但此中觉者,要无丝毫迷惑错谬,究竟圆满者方可当之;所以圣中阿罗汉乃至大菩萨,尚不能谓为觉者,要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无上正遍觉者──方可称为觉者。正、即正而不谬,遍、即遍而不偏。大菩萨虽有正遍觉悟,犹非无上,故须福智两足,乃可称佛。佛本为通称,如东方药师佛,西方弥陀佛,乃至十方诸佛,皆可称为佛。但因此世界只有释迦牟尼佛教法化行,故可单称为佛,别佛则须加别名于其上,如药师佛之类。故此中佛字,即指释迦牟尼佛。但十方诸佛,福智均等,其所证所说无有高下,仅于应机设教上有各种方便之不同,一佛说亦即等一切佛说耳。此为说主证信。
舍卫国、在中印度。中印度非只舍卫一国,不过舍卫与摩竭陀等国较大耳。舍卫、为译音,其义为礼德,谓礼富道德之国也。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即是金刚经中所云祇树给孤独园。祇陀、简称为只,是舍卫国太子之名,其义为战胜,因生在其父王战胜时而命名。阿那邠坻、译为善施,即给孤独长者,以其常时给恤孤独之人,故称为善施长者。林为祇陀所有,精舍为阿那邠坻所有,故合谓为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此处原为祇陀太子之地,阿那邠坻长者欲买此地以供养佛,祇陀太子戏谓须黄金铺满其地方可,长者供佛心切,复饶有家产,乃倾其所有金以铺此地。只陀太子受其感动,止其铺金,即以此地售与长者,而留树林以自供佛,故谓之祇陀林。长者得其园林,构造最精美之房舍以供佛,故谓之阿那邠坻精舍。此中舍卫国为大地名,譬如南京;祇陀林阿那邠坻精舍为小地名,譬如逸仙桥中国佛学会。是为说处证信。
叙与大比丘僧、比丘尼、优婆塞、乞儿者,为同闻证信。此中先叙比丘僧者,出家五众以比丘为首故。比丘、有人望文生义,谓比于孔丘。然比丘为译音,即乞士之义。因出家之人,不独不事生产,且将家财舍尽,常行乞食以资生命,现在锡兰、暹罗、缅甸等地尚是如此。又有乞法以资慧命之义,乞法即求法,谓从佛出家,求学佛法以除烦恼了生死也。比丘本义,不过如此。若引申之,则有怖魔、破恶等义。盖修学正法,破除诸恶,为天魔所恐怖也。僧字、多有错用误认之者,或以僧为出家人之姓,或以僧即是出家之人。但僧为译音,具言应称僧伽,即众也。故僧即出家佛教徒之团体。此团体系依戒律而住;依比丘律而住者,谓之比丘僧;依比丘尼律而住者,亦可谓之比丘尼僧;僧、即出家各类团体之通称,佛经中亦有译为众者。比丘程度不齐,有证圣度生者,有破戒退堕者,复有新学之人,而此中比丘,皆是证阿罗汉果、发菩提心、有大功德智慧者,故谓之大比丘。复是常随从佛者,其数有千二百五十人。尼系译音,比丘尼即比丘之女性者,其数有五百人。比丘尼在佛徒中为晚起之事,佛成道后约二三十年,由佛之姨母求出家,方有比丘尼。又优婆塞之义,前日虽曾略说,今日听众中不乏新来者,再约言之:优婆塞为译音,又有译为邬波索迦、邬波塞迦或优蒲塞者,义为近事,能亲近承事三宝故。有处翻为善宿、近宿、清信。中国习称为居士,其实、佛典中居士称通常之人,若佛弟子应称为优婆塞或优婆夷。大概为受过五戒者所称;广义则但归依三宝者亦可称为三归优婆塞夷,受五戒者称为五戒优婆塞夷,受八戒者称为八戒优婆塞夷。此中,其总数有一千人。乞儿、乃普通之乞丐,与前之比丘有乞食、乞法之二义者不同,其数有五百人。此会、僧俗、男女、贫福俱备,全为人众而无他道众生,亦此经特殊之一点,可为本经正为人道而设之证。此种集会追叙,与现代之开会纪录相同:如是我闻,乃纪录人之自署也;继之有会时、有主席、有会地、有会众。如此佛经,证据确凿,无怪流传至今,永久可信也!
乙二 问启纲宗
千优婆塞中,有长者子名善生,发问启动佛说,揭示此经之纲宗。
丙一 本事问答 丁一 问礼六方
尔时、会中有长者子名曰善生,白佛言:‘世尊!外道六师常演说法,教众生言:若能晨朝敬礼六方,则得增长命之与财。何以故?东方之土属于帝释,有供养者,释提桓因则为护助。南方之土属阎罗王,有供养者,彼阎罗王则为护助。西方之土属婆娄那天,有供养者,彼婆娄那则为护助。北方之土属拘毗罗天,有供养者,彼拘毗罗则为护助。下方之土属于火天,有供养者,火则为护。上方之土属于风天,有供养者,风则为护。世尊!佛法之中,颇有如是六方不耶’?
长者、为年高德劭,饶有财誉人之尊称;善生年轻,称长者子。在他经中,言其父命终时,嘱令礼拜六方之事甚详。善生归佛法后,因再启问六方之义。因其有善根方生人中,又能不空过此生,增进为善,故曰善生。此时善生虽已归佛,然未详问佛法,故举外道六师常说礼六方义以问。凡非佛法,即为外道。据理,所说所行与一切法实相相应,则为内道;反之,则为外道。在佛世外道有九十六种,六师为其著名之代表,涅槃经曾详言之。第一、富兰那迦叶,富兰那其字,迦叶其姓。立一切法断灭性,无君臣、父子忠孝之道。第二、末伽梨拘赊梨,此云不见道,末伽梨其字,拘赊梨其母名。计众生之苦乐非由因缘,惟自然生。第三、删阇夜毗罗胝子,删阇夜其字,毗罗胝子其母名,此云正胜不作。计不须求道,但经生死劫数自尽苦际,如缕丸转于高山,缕尽自止。第四、阿耆多翅舍钦婆罗,阿耆多翅舍其字,钦波罗即粗衣也。身著弊衣,五热炙身,以苦行为道,谓将长时之苦于短时受尽,即得解脱。第五、迦那鸠陀迦旃延,迦那鸠陀、此云牛领,其字也,迦旃延、此云剪发,姓也。计诸法亦有相亦无相,应物起见,随意而答,谓之邪命外道。第六、尼犍陀若提子,尼犍陀、此云离系,为出家总名,若提、为母名。计苦乐善福悉由前造,非今生行道所能断者,即现在印度之耆那教,徒众甚伙。以上六种外道,均有徒众,亦教化众生,此中亦非六师皆如此说,不过六师中有作如是言者耳。增长命财,如所谓添福添寿。外道之人,多随顺世俗之要求,以图其恭敬供养;而在大乘佛法,亦不仅修智慧,尚欲兼修福德以增长财命,为利他之资故。东方之土,土字、训为世界,非泥土之土,即天帝之领土。能为天中之帝,即为帝释,释提桓因、即是能天主之义。阎罗王、为地狱之主,掌管地狱苦报众生。婆娄那、即龙王名,掌治水者。水天之天、可训为神;婆娄那天即水神。拘比罗、义为蛟,乃夜叉神名,非蛟龙之蛟。火天、即火神。风天、即风神。礼彼天或神,彼则为保护救助,此外道礼六方之道理。世尊,为一切世界之所尊敬也,译音为薄伽梵。
丁二 答修六度
‘善男子!我佛法中亦有六方,所谓六波罗蜜。东方即是檀波罗蜜,何以故?始初出者,为出智慧光因缘故。彼东方者属众生心。若有众生能供养彼檀波罗蜜,则为增长寿命与财。南方即是尸波罗蜜,何以故?尸波罗蜜名之为右。若人供养,亦得增长寿命与财。西方即是羼提波罗蜜,何以故?彼西方者名之为后,一切恶法弃于后故。若有供养,则得增长寿命与财。北方即是毗梨耶波罗蜜,何以故?北方名号胜诸恶法。若人供养,则得增长寿命与财。下方即是禅波罗蜜,何以故?能正观察三恶道故。若人供养,亦得增长命之与财。上方即是般若波罗蜜,何以故?上者即是无上无生故。若有供养,则得增长命之与财。善男子!是六方者,属众生心,非如外道六师所说’。
佛答六方即六度。所谓正人说邪法,邪法皆成正,佛即六方说为六度,则外道转成佛道矣。波罗蜜系梵音,义为度到彼岸,凡事做到圆满成功,即谓之波罗蜜。六度之义,后当详说,此处只约言之。檀、具言檀那,义即布施,先修布施,可开智慧之光。供养、即修学之义。尸、具言尸罗,义即持戒。右、训为上、为优,能受戒修持则为上为优。羼提、义为忍辱,后者、能忍辱即是将恶法弃之在后。毗梨耶、义即精进,北方能降伏恶法,故号胜诸恶法。禅、即禅定,具言禅那,义为静虑,能静观善恶因果之义。般若、义即智慧,乃无分别之真实智慧,为善法中之最上者,故云无上。以无分别智契证真如,无有生灭,与般若心经所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之义相当,故曰无生。六度为众生心中所行,故曰属众生心;非外道所说之六方神也。外道有多神教,有一神教,佛法则证明一切皆属众生之心。
丙二 决择问答
丁一 辨能供养之菩萨性
‘如是六方,谁能供养’?‘善男子!惟有菩萨乃能供养’。
前已说如能供养六度,则能敬礼六方,依此义自应引起善生谁能供养如是六方之问。善男子、即称呼善生。佛即答言:如是六方非菩萨不能供养。菩萨、有认作偶像之代名词者,凡木雕或泥塑、金铸神鬼之像,皆呼之为菩萨,实属非是,即以菩萨通称一切神,又或将神、佛混而不分,统称菩萨,亦不妥当!盖鬼神,或为天道,或为阿修罗道、鬼道等,不出六道轮回者。至菩萨,虽在人天中受生,乃已发菩提心,依其发菩提心之念,即已超出三界、二乘之上。因此,不能与未出三界鬼神并称。又、有谓菩者、普也,萨者、济也,菩萨为普济之义者,亦属望文生义。其实,菩萨即菩提萨埵之略称。菩提,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略,萨埵、为有情众生之义。要之、即发菩提心之有情;人为有情之一类,或近指发菩提心之人,方可称为菩萨。故须发无上心、坚固不可动摇者,乃是菩萨。菩萨乃能敬礼六方,即能修行六度。
‘世尊!以何义故名为菩萨’?佛言:‘得菩提故名为菩萨;菩提性故名为菩萨’。‘世尊!若言得菩提已名为菩萨者,若未供养彼六方时,云何得名为菩萨耶?若以性故名菩萨者,谁有此性?有此性者则能供养,若无性者,则不能供养!是故如来不应说言:彼六方者,属众生心’!‘善男子!非得菩提故名菩萨。何以故?得菩提者,名之为佛,未得菩提乃名菩萨;亦非性故名菩萨也。善男子!一切众生无菩提性,如诸众生无人、天性,师子、虎、狼、狗犬等性;现在世中和合众善业因缘故,得人、天身,和合不善业因缘故得师子等畜生之身。菩萨亦尔,和合众善业因缘故,发菩提心,故名菩萨。若有说言一切众生有菩萨性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若有性者,则不应修善业因缘供养六方。善男子!若有性者,则无初心及退转心;以无量善业因缘故,发菩提心名菩萨性。
善生不明以何种义名为菩萨,故而再问菩萨之义。佛即答以:得菩提故名为菩萨,菩提性故名为菩萨。得菩提、是从果上讲,即究竟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是成佛。菩提性、是从因上讲,本来如此、常常如此者,谓之性;本来、则非从学得,常、则不变。譬如有人性故名为人,有男性故名为男,有女性故名为女,以有菩提性故,则名为菩萨。
此两句答,又启善生之疑,故进而再问。此一问,甚为重要,即本经特殊宗旨之所在。善生问意:若言已得菩提者方名为菩萨,则未供养六方之前,尚未得菩提,即不得名为菩萨,又何能供养六方,故有矛盾!若以有菩提性名为菩萨,是否众生皆有此性?倘非皆有此性,则无性者即不能供养。以此推论,彼六方者即非为众生心!又、若非皆有此性,则自己有无菩提性乃不可知,从而不能决定能否供养六方,岂不徒劳无益!若言众生皆有此性,何以众生不能供养六度?若说有有性、有无性,又将无从知之以决定其能否供养!是故不应说言彼六方者属众生心。因已得菩提故,则不必供养;有菩提性故,亦不可供养,则佛说似不能成立,所以善生大启难问。佛则答言:非得菩提故为菩萨,以得菩提者名之为佛,故以在未得菩提之前方名菩萨,故与前并无冲突。前说得菩提故者,重在其能得也。又言:非以性故名为菩萨,性者、指本有不变而言。又言一切众生本无菩提性,譬如一切众生无人、天、畜生等性,以和合善恶因缘而得人、天、畜生等身。以诸众生能受众多生死,生生死死流转六道,都无一定之性;若有一定之性,则师子永远为师子,人、天永远为人天矣。盖由此生死流转,说无本有不变之性,现在所得之人、天、师子、虎、狼、等身,即为善恶业因缘和合所得之果。例如能修五戒,则得人身;能修十善、不动业,则得天身;如行十不善业,则得师子、虎狼等身。依此道理,菩萨亦然,以和合超出人天而包括人天等善业因缘,又能发起誓得菩提之心,所以名为菩萨。菩萨所以为菩萨,乃从此和合超出人天、包括人天多数善行而得。若说一切众生有菩萨性者,则不然;本有不变谓之性,以有本有不变之菩萨性,则不必供养六方而能得菩提成佛故。
善男子若有性者下,结成菩萨性非本有不变心。盖既属本有,则无初心;既属不变,则无退转。以有初心及退转心,证明非一切众生有菩萨性,而为以无量善业因缘发菩提心名菩萨。此上、虽依经文加以说明,在未曾研究其他经典者,或能信解无疑,若曾研究过其他经典者,则反生难问矣!盖有一类经内,曾言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一类经内,言众生分为五种性:有无性者,即是无声闻、缘觉、菩萨等涅槃性;次有定性声闻;定性缘觉;及大乘菩萨种性;又有不定性者,于声闻、缘觉三乘种性不定。今此经言一切众生皆无佛性,与彼诸经如何会通?虽佛法为一贯之理,但说经造论各有特重之点。特重之点,分境、果、行三种说之:境、即宇宙万有──诸法性相,从宇宙一切法平等真如性言,离言说,绝思虑,一切众生均属平等,无二无别,则众生皆有佛性;即无情之一草、一木、山河、大地,亦皆同此佛性。此从境法之性,明皆有佛性者。若从境法之相上言,宇宙万有各有其因,如草木之种子各各不同,则有情众生亦各有本识中一切种之功能差别;由此法相境以观察,即有无性、三乘性、不定性之分也。有经论从果上谈,又有不同:如涅槃经言:‘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盖从果上观一切法,一切众生皆佛之法身,故皆有以佛为性之义。然法华经彰佛果教之力,可明一切众生皆无佛性。故曰:‘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以一切法从众缘生,众生初非有佛性,须有已成佛者大悲教化之殊胜增上缘,乃可令其生起佛性,即顿起佛性;先起声闻、缘觉之性,后被佛化,回发大心起佛之性。此皆依佛之教化为因缘而生起,初皆无性,此法华依菩提果之说也。此经特重在行,已说如前。以重行故,故以能发心修行者为有菩萨性。譬如发罗刹之心,行罗刹之行,即有罗刹之性;发人、天之心,行人、天之行,即有人、天之性;皆以发心修行为准。此经以特重在行,所以能发人、天之心,修行五戒、十善,为有人、天之性;以发菩提之心,修菩萨之行,则有菩萨之性;若能修集无量无漏业,三大劫满则能成佛。此显本经重行之宗旨所在,故菩萨性既不是已得菩提者,又不是本有不变者,须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者方有此性,方名菩萨。然此经与法华所说之义,虽属相近,唯法华是从佛果菩提为缘起一面说,故重在果;此经则从众生发菩提心、修菩萨行一面说,故重在行;但其理则相通无滞。此是辨明能供养六方六度之菩萨性;明有此菩萨性者,则名为菩萨。
丁二 辨明所发生之菩提心 戊一 明十种能发因
‘善男子!有诸众生受行外道,不乐外典颠倒说故,发菩提心;或有众生住寂静处,内善因缘,发菩提心;或有众生观生死过,发菩提心;或有众生,见恶、闻恶,发菩提心;或有众生深知自身贪欲、嗔恚、愚痴、悭嫉,为呵责故发菩提心;或有众生见诸外道五通神仙,发菩提心;或有众生欲知世间有边无边故,发菩提心;或有众生见闻如来不思议故,发菩提心;或有众生生怜愍故,发菩提心;或有众生爱众生故,发菩提心。
菩提心之能发因,有十种:一、舍弃外道,由舍邪说而归投正法者。此种人、现时最多,如由同善社、道院、乩坛等信从鬼神教者,以从理论上研究其说难得成立,所说多与事实不符,乃舍却不符事实之邪教邪师,发心归佛、正知正见以修学也。二、为内因善根所启发,以先有善根故。三、观生死流转,六道往返时生时死,无间息时,见生死有无限之过失而发起菩提心故。四、有众生见恶、闻恶,引起悲愍心,欲救拔众生苦恼而发菩提心故。五、有人体会悭是贪之一分,嫉为嗔之一分,此为觉自己与众生,皆须阐明烦恼之根本,故发心对治。六、五通: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通;佛菩萨则更有漏尽通,合之则为六通。但佛菩萨虽有六通,非有度众生之必要,则不常显现;外道特重在神通,专以眩耀人心。此为羡慕神通以为降伏外道,乃发菩提心故。七、为求知欲所驱使,现在讲科哲学亦类是;如欲知世界有始无始,有终无终,有中无中,有边无边等,为澈底了知个中道理,故发求无上觉之菩提心。八、为羡慕佛道故。因佛有十号,以观佛有最尊最胜之不思议事,自己亦欲成就佛事故。九、即众生有苦而欲救济,起怜愍心,认为非发菩提心则不能成办。十、欲成就其所亲爱而发心,观众生如父母、兄弟、妻子,亲爱之极,故发心普度。
戊二 示三种所发心
‘善男子!菩提之心,凡有三种:谓下、中、上。若言众生定有性者,云何说言有三种耶?众生下心能作中心,中心作上,上心作中,中心作下。众生勤修无量善法,故能增上;不勤修故,便退为下。若善修进则名不退,若不修进名之为退。一切时中常为一切无边众生修集善故,名不退转;若不如是,是名退转,如是菩萨则有退心及恐怖心。若一切时中为一切众生修集善法,得不退转,是故我记是人,决定不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明三种所发之菩提心,所谓下心能作上中心,中心能作上心,上心能作中心,中心能作下心。此之下上、上下,即增进退转之意。下心即是声闻心,中心即是辟支佛心,上心即是菩萨心。有先发菩提心,后退发声闻、缘觉心者;亦有先发声闻、缘觉心,后发菩提心者。是上中下变动不定,以勤故上进,不勤故不进,且不进则为退,进为不退。要于一切时中常为一切无边众生修集故,方名不退。倘有一念之退心及恐怖心,即为退。若不退转。则佛定可授记,记其经若干时即可成佛。
戊三 辨发心无定性
‘善男子!三种菩提无有定性;若有定性,已发声闻、缘觉心者,则不能发菩提之心。善男子!譬如众僧无有定性,是三种性亦复如是。若有说言定有性者,是名外道。何以故?诸外道等无因果故,如自在天非因非果。’
此发明菩提心无有定性。僧众和合无有定性,如僧众原为五六人,今日离去一二人,明日又来二三人,分子不定,时有变动。以喻三种菩提变动如是。若说有定性者,即是外道之见,以佛说诸法因缘生;所谓诸法皆空,亦是明因缘变化之无定性。外道有自在天者,与耶教之创造主宰,体用相同;谓为本有不变,即为非因非果。因是能变者,如谷种生谷则因已变果,自在天既常不变,则为非因非果。然佛法中之平等真如虽亦非因果,但不于因果外有其存在,不过遍于一切因缘生果诸法中之理性;自在外道乃于因果之外,有其本有不变之存在,故为外道。
丁三 辨菩萨性之因缘生
‘善男子!或有人说菩萨之性,譬如石中定有金性,以巧方便因缘发故,得为金用;菩萨之性亦如是者,是梵志说。何以故?梵志等常言尼拘陀子有尼拘陀树,眼有火石,是故梵志无因无果,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尼拘陀子具足而有尼拘陀树,当知即是梵志因果,是义不然。何以故?因细果粗故。若言眼中定有火者,眼则被烧;眼若被烧,云何能见?眼中有石,石则遮眼;眼若有遮,复云何见?善男子!如梵志说:有即是有,无即永无;无则不生,有不应灭。若言石中有金性者,金不说性,性不说金。善男子!因缘故则有和合,缘和合故本无后有,如梵志言无即永无,是义云何?金合水银,金则灭坏,若言有不应灭,是义云何?若说众生有菩萨性,是名外道,不名佛道。善男子!譬如和合石因缘故而有金用,菩萨之性,亦复如是。众生有思,名为欲心,以如是欲,善业因缘发菩提心,是则名为菩萨性也。善男子!譬如众生先无菩提后乃方有,性亦如是先无后有,是故不可说言定有。’此处再辨因缘生。石中有金性,是梵志所说,即因中有果说。尼拘陀树、即菩提树,此树甚大,略与广东榕树相似。此树之子甚小,小子内有大树,亦即因中有果。人眼患病,或觉烧疼,或觉有星障。彼谓眼中本有火与石,烧即是火,障即是石,亦即因中有果。若谓好眼已有火石,尼拘陀子已有尼拘陀树,所以因即是果,此与事实相违!子小树大,是因细果粗,如何子即是树?又若眼好时即有火者,何以眼不被烧?眼好时即有石者,何以眼不被遮?彼执有定性,故说有即永有,无即永无,此近数论派所说。如此则无生灭,无生、则与因缘和合本无后有之事实相违,无灭、则与金合水银金即灭坏之事实相违。且既已有金,则不必说性;既说是性,不能说即是金。如矿石不能作金用,以非金故。梵志之说与理相背,是故若说众生定有菩萨性者,则为外道;以有善业因缘和合始有菩萨性故。欲心、即愿欲之心。发菩提心,即发菩提之愿。欲、即志愿得菩提之心,以此即名为菩萨心故。不可谓众生定有菩萨性,要成佛方得名菩提,要发心方名有菩萨性。虽无有决定性,若一发欲得菩提之心,则无论男女长幼,即皆为有菩提心之菩萨。
丙三 揭示纲宗 丁一 彰一切菩萨之义类
‘善男子!求大智慧,故名菩萨;欲知一切法真实故,大庄严故,心坚固故,多度众生故,不惜身命故,是名菩萨修行大乘。善男子!菩萨有二种:一者、退转,二者、不退。已修三十二相业者,名不退转;若未能修,是名退转。复有二种: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菩萨奉持八重,具足清净,是名不退;在家菩萨奉持六重,具足清净,亦名不退。’大智慧、即大觉,亦即佛智。由觉慧相应而得之──一切智、一切种智、自然智──广大普遍之觉慧,欲求如此智者,为菩萨;此总明菩萨之义。次别明菩萨之义为五:一、欲知宇宙一切法之究竟真实,此亦求智之动机。何故求智?此为发菩提心品之纲领。大概世人求学问事业,都不外乎求安乐、免苦恼,及求知识得智慧之二种,世人一切欲望不外此二。此中对宇宙万有、法界诸法之求知,即最高无上之求知欲,因此可成一切智故。如法华经言:‘诸法实相,唯佛与佛乃能究尽了知’。二、大庄严,为此后自他庄严二庄严品之纲领,即福智两足尊之谓。三、心坚固,以志向绝对,住持趣向,发心修行,不免遭遇困难;要心志坚固,才能胜彼私欲。欲坚固,则须受戒,所以有受戒品文。四、多度众生、为六波罗蜜品、三十二相业品之纲领;种种菩萨,皆为度生。五、不惜身命,菩萨为度生而受身,众生为烦恼牵引而受身,菩萨为度众生入生死海,具足福智庄严,施舍资财;既为度生受身,则如手足头目等皆可施舍,无悭惜心。命、即命根,亦皆可为度生而施舍。盖菩萨真能照见五蕴皆空,即人我已尽,得生忍智,依摩诃般若而度生,以身命与资财及无畏等无差异。上来明为求智慧等而发心,既发心、更须修行,是为菩萨定义。要具五义,方为菩萨。菩萨大乘、如车中之火车,能载多数人至目的地。此下、明菩萨之种类。二种菩萨,以退不退分。在真发心以前,不名有退无退;既发心已,于十信中六信名信不退;初住名发心不退,此要圆具十信,才到发心不退;第七住为位不退,修菩萨行至第七住方不退,故发心在因中修行,于第六住尚有退转;到初地方证真理,证真能不退,故名为证不退;第八地则为念不退,以其念念任运增进,真智现前故,七地以前则尚起俱生烦恼。有说到三劫行满,方修三十二相。或说:从初发心住已修三十二相业,即是初住。至三十二相业,下面专有一品说明。前明退不退二种,下明出家在家二种,即以持戒坚固与否明退不退,足证此经重在戒行。此中八重、六重,为轻重之重,其重者犯则不可悔,犯则失戒体,可悔则轻。比丘戒四重,瑜伽菩萨戒亦四重。八重:即以比丘四重──杀、盗、淫、妄,与菩萨四重──自赞毁他、悭不施法、嗔不受悔、说相似法,合为出家八重。以此八重完全修持无犯,可名不退。在家六重:此经受戒品所明之六重、二十八轻,即在家菩萨之戒,至下受戒品时详言之。亦要完全不犯,方为不退。足见此经重持戒以示宗旨之所在。
丁二 显在家菩萨之殊胜
‘善男子!外道断欲所得福德,胜于欲界一切众生所有福德;须陀洹人胜于一切外道异见;斯陀含人胜于一切须陀洹果;阿那含人胜于一切斯陀含果;阿罗汉人胜于一切阿那含果;辟支佛人胜于一切阿罗汉果;在家之人发菩提心,胜于一切辟支佛果。出家之人发菩提心,此不为难,在家之人发菩提心,是乃名为不可思议。何以故?
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在家之人发菩提心时,从四天王乃至阿迦尼吒诸天,皆大惊喜,作如是言:我今已得人天之师’!
此以比较而显殊胜。善男子以下,皆以比例而说。外道亦能修世间四禅、八定,能断五欲,能超欲界诸天。须陀洹、即小乘声闻初果,由闻佛所说法,修行解脱;声闻四果,此为第一。义为预流,即初入圣人之流类。已胜一切外道,超过非想非非想天,证人空无我见,见所断惑皆已断竟。非真实见为异见。斯陀含人为声闻第二果,义为一来,谓于人间一往来也。阿那含为声闻第三果,义为不还,即生色界五不还天,不还人间即可证阿罗汉果。阿罗汉、依法华有十九种义,根本义为无生。辟支佛人,义为独觉或缘觉,以从十二因缘得觉,谓之缘觉;以不闻佛说法而自觉,又谓之独觉;其智慧超过阿罗汉果。上来不专讲在家,此下特讲在家。在家人若能真发菩提心,不仅胜过外道,乃至辟支佛均超过之。就此可见发菩提心之尊贵,不要自贬去供养外道鬼神。从前有一罗汉,以他心通见跟随背后负著包袱之小沙弥忽发菩提心,罗汉应时知其发心,即将包袱取来自负,让沙弥前行。沙弥忽想起菩萨行之难行,有退心,罗汉即将包袱交还,仍令沙弥背负后随。沙弥问:何缘如此?罗汉为说:发菩提心即超越阿罗汉,一有退转即不及阿罗汉。
出家之人以下,言在家发心之难。出家人舍离五欲,无恶缘缠绕,清净易进;在家之人,于五欲之中能发菩提心,真不可思议,以其有许多恶浊因缘故。四天王天为第一天,阿迦尼吒天是色究竟天,共有二十四天,皆生惊异欢喜,以其于恶因缘中能发菩提心,当为人天师表,即与佛无异故。由持戒清净,宗旨在重行,尤重在家菩萨行故,特在此品显其殊胜,故可谓在家菩萨经。已显全经纲宗,以下各品,于纲宗内详明其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