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目录
- └ 全书目录
- 第一编 佛法总学
- ├ 佛学概论
- ├ 佛理要略
- ├ 佛法导言
- ├ 佛乘宗要论
- ├ 佛陀学纲
- ├ 甚么是佛学
- ├ 佛学讲要
- ├ 佛法僧义广论
- ├ 佛藏择法眼图
- ├ 佛学大系
- ├ 佛法之分宗判教
- ├ 佛法大系
- ├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 ├ 佛法悟入渐次
- ├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 ├ 律禅密净四行论
- ├ 万有皆因缘所生
- ├ 性 释
- ├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 ├ 汉藏教理融会谈
- ├ 几点佛法的要义
- ├ 新与融贯
- ├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 ├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 ├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 ├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 ├ 中国佛学
- ├ 佛教各宗派源流
- ├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 ├ 论中国佛教史
- ├ 中国之佛教
- ├ 佛教史略
- ├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 └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 第二编 五乘共学
- ├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 佛说善生经讲录
- ├ 构成佛教之要素
- ├ 生命之研究
- ├ 生命之起源
- ├ 三世因果
- ├ 救世觉人之佛法
- ├ 佛教人乘正法论
- ├ 人生进善之阶段
- ├ 佛学之人生道德
- ├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 ├ 学佛先从做人起
- ├ 佛法原理与做人
- ├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 ├ 生活与生死
- ├ 人 生
- ├ 人生佛学的说明
- ├ 人生佛教开题
- ├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 ├ 人生佛教之目的
- ├ 人生的佛教
- └ 学佛之简明标准
- 第三编 三乘共学
- ├ 四十二章经讲录
- ├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 ├ 佛遗教经讲要
- ├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 ├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 ├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 ├ 成实论大意
- ├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 ├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 ├ 佛学即慧学
- ├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 └ 怎样赴龙华三会
- 第四编 大乘通学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 ├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 ├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 ├ 悬 论
- ├ 甲一 教起因缘分
- ├ 甲二 圣教正说分
- ├ 甲三 依教奉行分
- ├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 ├ 佛法之真价
- ├ 大乘佛法的真义
- ├ 行为主义之佛乘
- ├ 佛法之真精神
- ├ 菩 萨
- ├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 ├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 ├ 成大乘论
- ├ 对辨大乘一乘
- ├ 三唯论图释
- ├ 再论大乘三宗
- ├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 ├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 └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 第五编 法性空慧学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 ├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 ├ 十二门论讲录
- ├ 法性空慧学概论
- ├ 二无我论
- ├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 ├ 因缘所生法义
- ├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 ├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 └ 大乘之革命
-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
- ├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 深密纲要
- ├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 ├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 ├ 辨法法性论讲记
- ├ 辨中边论颂释
- ├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 ├ 新的唯识论
- ├ 唯识三十论讲录
- ├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 ├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 ├ 唯识讲要
- ├ 唯识二十颂讲要
- ├ 大乘五蕴论讲录
- ├ 八识规矩颂讲录
- ├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 ├ 因明概论
- ├ 法相唯识学概论
- ├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 ├ 阿陀那识论
- ├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 ├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 ├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 ├ 阅“相见别种辨”
- ├ 见相别种辨释难
- ├ 种子法尔熏生颂
- ├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 ├ 唯识诸家会异图
- ├ 四大种之研究
- ├ 阴蕴之研究
- ├ 法与人之研究
- ├ 谈 唯 识
- ├ 唯识观大纲
- ├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 ├ 唯识之净土
- ├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 ├ 慈宗的名义
- ├ 佛法总抉择谈
- ├ 三重法界观
- ├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 ├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 ├ 楞 伽 大 旨
- ├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 ├ 楞 严 大 意
- ├ 如來藏心迷悟圖
- ├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 ├ 圆觉经略释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 ├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 ├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 ├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 ├ 大乘起信论略释
- ├ 大乘起信论别说
- ├ 往生净土论讲要
- ├ 法 界 论
- ├ 众 生 法
- ├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 ├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 ├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 佛法建在果证上
- ├ 迷 悟 由 心
- ├ 教 观 诠 要
- ├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 ├ 略说贤首义
- ├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 ├ 听讲五教仪拾零
- └ 曹溪禅之新击节
- 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
- ├ 科 判
- ├ 序 经 题
- ├ 明 纲 宗
- ├ 甲一 序 分
- ├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 ├ 乙二 明一乘行
- ├ 乙三 明一乘果
- ├ 甲三 流通分
- ├ 贯 经 义
- ├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 ├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 ├ 维摩诘经别记
- ├ 维摩经意大纲
- ├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 ├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 ├ 讲 学 与 修 行
- ├ 论净土之要义
- ├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 ├ 念佛往生的原理
- ├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 ├ 论即身成佛
- ├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 ├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 ├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 ├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 ├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 └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 第八编 律 释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 └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 第九编 制 议
- ├ 整理僧伽制度论
- ├ 志 行 自 述
- ├ 僧格之养成
- ├ 僧 制 今 论
- ├ 建 僧 大 纲
- ├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 ├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 ├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 ├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 ├ 佛教之僧自治
- ├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 ├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 ├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 ├ 条陈整理宗教文
- ├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 ├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 ├ 恭告全国僧界文
- ├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 ├ 评监督寺庙条例
- ├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 ├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 ├ 告全国僧寺住持
- ├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 ├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 ├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 ├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 ├ 佛教宏誓会简章
- ├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 ├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 ├ 议佛教办学法
- ├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 ├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 ├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 ├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 ├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 ├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 ├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 ├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 ├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 ├ 菩 萨 学 处
- ├ 各宗经教修学法
- ├ 慈宗修习仪
- ├ 禅观林大纲
- ├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 ├ 救 僧 运 动
- ├ 告 徒 众 书
- ├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 ├ 箴 新 僧
- ├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 ├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 ├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 ├ 答 或 问
- ├ 论 传 戒
- ├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 ├ 尊重僧界还俗人
- ├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 ├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 ├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 ├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 ├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 ├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 ├ 信教自由与国教
- ├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 ├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 ├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 ├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 └ 致 蒋 主 席 书
- 第十编 学 行
- ├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 ├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 ├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 ├ 佛之修学法
- ├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 ├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 ├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 ├ 对于学人之训辞
- ├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 ├ 学僧修学纲宗
- ├ 澹 宁 明 敏
- ├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 ├ 俭 勤 诚 公
- ├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 ├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 ├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 ├ 汉藏教理院训条
- ├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 ├ 勖 诸 生
- ├ 律仪之研究
- ├ 修持与研究
- ├ 僧才训练班训词
- ├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 ├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 ├ 勉青年学僧
- ├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 ├ 存在、僧、僧羯磨
- ├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 ├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 ├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 僧伽与政治
- ├ 佛教不要组政党
- ├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 ├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 ├ 正信会会员格言
- ├ 示慧纶皈士法言
- ├ 居士学佛之程序
- ├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 ├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 ├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 ├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 ├ 信 心
- ├ 学佛的下手方便
- ├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 ├ 妇女学佛之规范
- ├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 ├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 ├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 ├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 ├ 敬告亚洲佛教徒
- ├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 ├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 ├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 └ 告全世界佛教徒
- 第十一编 真现实论宗依论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 第十二编 真现实论宗体论
- └ 真现实论宗体论
- 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 ├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 ├ 三 明 论
- ├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 ├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 ├ 东方文化正名
- ├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 ├ 佛学与新思想
- ├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 ├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 ├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 ├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 ├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 ├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 ├ 中国今后之文化
- ├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 ├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 ├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 ├ 佛学与文化
- ├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 ├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 ├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 ├ 我之宗教观
- ├ 宗 教 观
- ├ 宗教构成之原素
- ├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无 神 论
- ├ 破 神 执 论
- ├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 ├ 爱 之 崇 拜
- ├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 ├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 ├ 我的宗教经验
- ├ 论 周 易
- ├ 易理与佛法
- ├ 佛法与孔子之道
- ├ 论 荀 子
- ├ 墨 子 平 议
- ├ 与陈诵洛论墨子
- ├ 论 韩 愈
- ├ 论宋明儒学
- ├ 王阳明格竹衍论
- ├ 论 王 阳 明
- ├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 ├ 仁 学 粹 编
- ├ 身心性命之学
- ├ 论 哲 学
- ├ 佛法与哲学
- ├ 佛法是否哲学
- ├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 ├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 ├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 ├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 ├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 ├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 ├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 ├ 说四度以上的事
- ├ 唯 生 哲 学
- ├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 ├ 致 私 篇
- ├ 宇 宙 真 相
- ├ 自治哲学
- ├ 人生的自由问题
- ├ 佛法之四现实观
- ├ 佛学的现实论
- ├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 ├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 ├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 ├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 ├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 ├ 集团的恶止善行
- ├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 ├ 心 理 建 设
- ├ 人性可善可恶
- ├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 ├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 ├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 ├ 行为学与心理学
- ├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 ├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 ├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 ├ 心 之 研 究
- ├ 梦
- ├ 佛法与科学
- ├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 ├ 佛学的“色法”与“物”
- ├ 论天演宗
- ├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 ├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 ├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 ├ 佛教的人生观
- ├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 ├ 人生问题之解决
- ├ 佛学的人生观
- ├ 佛教与人生
- ├ 身命观与人生观
- ├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 ├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 ├ 真常之人生
- ├ 新 僧
- ├ 菩萨的政治
- ├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 ├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 ├ 社 会 观
- ├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 ├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 ├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 ├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 ├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 ├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 ├ 缘 成 史 观
- ├ 释 中 华 民 国
- ├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 ├ 民国与佛教
- ├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 ├ 说 革 命
- ├ 心 理 革 命
- ├ 革命当从革心起
- ├ 国 俗 观
- ├ 法 与 佛 学
- ├ 怎样做现代女子
- ├ 教 育 新 见
- ├ 论 教 育
- ├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 ├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 ├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 ├ 释迦牟尼的教育
- ├ 三增上学与三育
- ├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 ├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 ├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 ├ 佛学与医学
- ├ 佛学之心理卫生
- ├ 佛学与国术
- ├ 六离合辞例释义
- ├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 ├ 佛 法 与 美
- ├ 美术与佛学
- └ 佛教美术与佛教
- 第十四编 支 论
- ├ 人生观的科学
- ├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 ├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 ├ 自 由 史 观
- ├ 建设人间净土论
- ├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 ├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 └ 人生佛教(注一)
- 第十五编 时 论
- ├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 ├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 ├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 ├ 电邀达赖来京
- ├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 ├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 ├ 中国危机之救济
- ├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 ├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 ├ 佛法与救国
- ├ 佛教与护国
- ├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 ├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 ├ 世运之转机
- ├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 ├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 ├ 告暹罗国民
- ├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 ├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 ├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 ├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 ├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 ├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 ├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 ├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 ├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 ├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 ├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 ├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 ├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 ├ 日伪亦觉悟否
- ├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 ├ 佛教徒如何雪耻
- ├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 ├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 ├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 ├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 ├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 ├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 ├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 ├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 ├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 ├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 ├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 ├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 ├ 欢迎缅甸记者团
- ├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 ├ 出钱劳军与布施
- ├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 ├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 ├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 ├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 ├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 ├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 ├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 ├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 ├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 ├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 ├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 ├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 ├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 ├ 致日本佛教徒电
- ├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 ├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 ├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 ├ 告日本佛教大众
- ├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 ├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 └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 第十六编 书 评
- ├ 论佛教伦理讲话
- ├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 ├ 论佛学次第统编
- ├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 ├ 评佛教哲学通论
- ├ 评佛学抉择论
- ├ 议印度之佛教
- ├ 再议印度之佛教
- ├ 阅入中论记
- ├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 ├ 阅竟无居士近刊
- ├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 ├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 ├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 ├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 ├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 ├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 ├ 阅为性空者辨
- ├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 ├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 ├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 ├ 略评新唯识论
- ├ 阅唯识新论简述
- ├ 阅藏密或问
- ├ 阅餐石日记
- ├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 ├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 ├ 论 严 译
- ├ 论北美瑜伽派
- ├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 ├ 论倭铿赫克尔
- ├ 论世界史纲
- ├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 ├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 ├ 评善之研究
- ├ 论陈独秀自杀论
- ├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 ├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 ├ 评郭沫若论文化
- ├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 ├ 什 么 是 物
- ├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 ├ 老 子 述 义
- ├ 中国哲学史评
- ├ 贞元三书简评上
- ├ 论复性书院讲录
- ├ 阅大学贯释
- ├ 唯生论读后
- ├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 ├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 ├ 阅世界大同之道
- ├ 人死何往的回答
- ├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 ├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 ├ 评唯民月刊
- ├ 实际主义批评
- ├ 评道德学社丛书
- ├ 评实验主义
- ├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 ├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 ├ 评精神不灭论
- ├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 ├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 ├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 ├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 ├ 评无乐器之音乐
- ├ 评花草有灵
- ├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 ├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 ├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 ├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 ├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 ├ 评同治新政考
- ├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 ├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 └ 书复仇以上之后
- 第十七编 酬 对
- ├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 ├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 ├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 ├ 辞佛学院院长书
- ├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 ├ 覆四川佛教会电
- ├ 复国民大学函
- ├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 ├ 致国民政府函
- ├ 致海潮音社书
- ├ 致中国佛学会书
- ├ 覆英国三真社书
- ├ 覆吠檀陀学会书
- ├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 ├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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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与前任内阁总理答茂税务部长宇峇宇议员宇吞旺宇滚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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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中缅佛学会谈话
- ├ 在仰光康明全居士家应供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文化协会欢迎会与该会会长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教某君欢迎茶会上谈话
- ├ 在加尔各打与波史先生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国大研究院院长克什梯摩罕沈教授作宗教哲学讨论
- ├ 在菩提场告日僧行辽
- ├ 在贝勒纳斯国民党主席普拉卡沙先生欢迎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摩诃菩提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西恭与甘地先生谈话
- ├ 在科仑坡与佛教徒大会主席马拉拉舍扣喇博士摩诃菩提会拉甲佛教监督金刚智博士谈话
- ├ 从佛教能否存在谈到轮回
- ├ 判摄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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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能否改善现实社会
- ├ 第一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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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谒太虚大师
- 第十八编 讲 演
- ├ 抉 伪 披 真
- ├ 佛诞纪念会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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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佛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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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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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病与药之佛法
- ├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 ├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 ├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 ├ 心 地
- ├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 ├ 纪念佛诞的意义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 ├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 ├ 佛法之教理行果
- ├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 ├ 佛法要在起行
- ├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 ├ 佛 法 要 略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 ├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 ├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 ├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 ├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 ├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 ├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 ├ 谈临济四宾主
- ├ 赞扬法华之特胜
- ├ 中日佛法之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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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 ├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 ├ 追踪古德的精神
- ├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 ├ 自 造
- ├ 唯识之名义
- ├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 ├ 经商与学佛
- ├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 ├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 ├ 在厦门日光岩讲
- ├ 佛化青年之模范
- ├ 来厦门之感想
- ├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 ├ 楞 伽 大 意
- ├ 护 法
- ├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 ├ 劳工之道德
- ├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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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全书』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本章共 1.29 万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悬论 一 契理与应机 甲 契理之实义 乙 应机之对治 二 经题与译题 甲 释经题 乙 释译题释经 甲一 证信 甲二 正说 乙一 明世出世业果 丙一 就因明果 丙二 即果明因 丙三 举因相明 丁一 观心无主 丁二 观法如幻 丁三 劝应修善 丙四 举果相证 丁一 以佛果证 丁二 以菩萨证 丁三 以天龙证 丁四 以海众证 丙五 结劝修学 乙二 正明十善业道 丙一 显善法用 丙二 释善法名 丙三 出善法相 乙三 明十善业功德 丙一 明离杀生功德 丙二 明离偷盗功德 丙三 明离邪行功德 丙四 明离妄语功德 丙五 明离两舌功德 丙六 明离恶口功德 丙七 明离绮语功德 丙八 明离贪欲功德 丙九 明离嗔恚功德 丙十 明离邪见功德 乙四 明十善业胜行 丙一 明六度 丁一 广明布施度 丁二 略明余五度 丙二 明众行 丁一 四无量心 丁二 四摄 丁三 三十七菩提分等 丙三 结广 乙五 明十善业殊胜 甲三 流通
悬论
一、契理与应机
今天开讲“十善业道经”,在未讲本文以前,先讲一段经前的悬论。一切经皆谓之契经:一契理,二契机;一切佛法皆从此原则而建立。一切法的真理,所谓诸法真实性相,乃佛智慧所亲证,为开示未证众生亦令证入,是为依契理的原则而说法。在契机的方面,是依种类根性时节因缘,适合一切众生的机宜,各令觉悟而说法。具此二义,方为契经。现在即本此二义,而说明此经之大义。
甲、契理之实义
契理之实义者,谓契合诸法性相的真理之实义。此契合真理之实相,不以时间而变更,不以地域而迁异,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类中都是如此的。说明此十善业道经契理之实义,今分三段来讲。
(1)十善业为世出世善行之大宗 “业”即行为的意思。十善业者,谓身业有三;即:不杀,不盗,不淫。语业有四;即: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业有三;即: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合身、语、意、共成十种。反之即是十恶。业并不一定不好,须视其性而定。内心动机是善的而行出来也是利益众生的,即是善业;动机是恶的而行出来也是损恼众生的,即是恶业。且此身三,语四,意三的善与不善,又须以其未来结果而定。又此十善不仅是世间的善行,佛经上无不讲到,所以此十善,为一切世出世善行的大总持──即大陀罗尼。世间由此善行得到人天的好果(天即在人以上的世界众生)也是行十善而得成的。所以人天的福报,都是由十善业所成。平常所谓人类的道德行为,在佛法即是不杀不盗等五戒;但生天则须具足十善的道德行为。在欲界天以上更有色、无色界天,生此天须修四禅八定,然亦是意善业上更加深一层禅定功夫而已。至于超出三界的出世业,则成三乘的声闻、缘觉、菩萨菩提果,亦无不以此十善业为根本而得成就的。所以大乘戒法,皆十善行摄。由戒生定,因定发慧。菩萨位中第二离垢地,即由十善成业:由戒增上成定,即深修十善,将身语意恶业之极细者亦究竟断除,定心不散乱而得安,即成十善行深进一层功夫。至于由定成慧,则是最后将无明邪见打破,无漏智慧发生,此即十善业的究竟道。所以三乘清净的出世业果,也是包括在十善业内的。此为十善业道决定如此的真实理趣之一。
(2)十善业为造成人间天国之正因 到人间乐国最切实的路径,是十善业道。若欲达人类安稳快乐之目的,即在奉行不杀不盗等十善。如能实行此十善业,无有不得成就的。现在世界相杀相斗,皆因肆行十恶,不行十善。假使人人皆能行十善,立可成为安乐世界。所以现今人类的痛苦。皆由于不行善业,因此由个人而社会而国家而世界成为一个痛苦的苦海。但世界上凡有思想的人,无论是宗教家,或各种学问家,都希望构成相亲相善之安乐世界;只要能行十善业,即古今圣贤理想中的天国──若中国所谓的大同之世,和西洋人理想的黄金世界,皆不难实现;只要将十恶业改成十善的行为,即可转五浊恶世成清净的乐国。这实是今日世界人类刻不容缓的要求。庐山慧远大师,谓十善业,若能从一家一乡推行到一国,立可成为“风和俗美,刑措政清”的清净国家。这是一条定律:无论何时,若要想成安乐的世界,是必须由此坦途而进行的。佛说四大洲中的北俱卢洲人,自在福乐,即是行十善业的结果。又说转轮圣王出世,四海清平,天下安乐,人人皆行十善,亦足证此理也。
(3)十善业为涅盘菩提根本 三乘的涅盘菩提二转依果,都是以十善业为根本的。以十善业能制止恶的行为,将一切不善的对治究竟,即解脱一切生死,证得大涅盘果。此即为十恶业果的断尽,而十善功德发达到圆满。复能将十善普利世间一切众生,即得成大菩提果,此亦是一种定律:没有不圆满十善业,而能得三乘果的。
乙、应机之对治
佛在当时说法,皆因众生根机适宜而说的。现在讲十善业道经,也是应机对治,以期挽救现在世界的众苦迫恼。因为若要将众苦迫恼转为安稳快乐,非行十善业不可。此亦分为三段来讲:
(1)对治鹜外忘己而修已 现在世界皆在不景气中,而中国又因天灾国难纷至沓来,大多数人皆在水深火热的痛苦中。挽救的方法,唯在切实的奉行十善业,不要怨天尤人,也不要向外驰求。责任是在自己的:不得将责任推之环境,或卸于他人,或怨社会制度不良,或尤物质条件不备;不求诸己,专望之外,假使世界上人人全是这样,世界将没有一人来负责了。设使有人来负责,而自己又不愿意容受,这种病实是无法挽救的!还有一种不求之于人于物,而求之上帝与鬼神或佛菩萨的,不知佛法的真正意义,在各人明了法尔因果之理而反求诸己。如佛在世时,佛之堂弟阿难,谓佛将惠我三昧而不修习,卒遭摩登伽女之难。阿难,佛弟子中多闻第一,尚且不能依靠佛,可知佛法的责任全在自己。若放弃了自己而一味求神求物,要将此世界社会改造过来,这是决不可能的!若能先将自心的十恶业改成十善行,然后求之于佛,方能有效。昔孔子有疾,子路请祷,子曰:“丘之祷久矣”!可见向外求物求神是无用的,要能修身正己,劝人人奉行十善,乃能挽回世道人心也。
(2)对治意夸行劣而重行 现在的人,意言非常夸大,发出的理论句句皆以为超贤越圣;从实际考察他的行为,不但不能超贤越圣,即庸言庸行亦何曾能做到!这种夸大狂的病,成为现今人类普遍的通行症,所以社会再没有法子弄好。这种高调愈唱得高,实行上愈加无力,危险到万分!孟子论伊尹放太甲之事,谓‘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但在这里应加一句:有‘伊尹之能则可,无伊尹之能则危矣’。是故意夸言大而不顾实行,以治世则愈治愈乱,如头顶千斤石而戏舞,结果鲜有不弄成石破人伤之危险者。不但治世如此,而学佛亦是如此。例如一般狂禅、狂密,口头上谈的,夸大而无所忌惮,自谓是佛的大无畏。所谓‘口口谈空而行在有中’,‘将如来解回为己见’。要解除这种猖狂的病,是在切实奉行十善;否则无论技术多大,见闻多广,皆是堕三恶道的因子,不能成为菩萨行也。
(3)对治欲高福薄而培福 现在的人,大抵心比天高而命薄如纸,不肯自修福德而时时想把他人压下去,把自己高举起来。不改转此心而平心奉行十善,培修福德,必将愈加堕落而无从振拔,但心高并非不善,要在能培福德,如佛果的功德以及天龙的威力等,皆由十善福德而成;否则、单是心高而不去增长善业,培植福德,则终日在烦恼中出没,决没好的结果;甚至非走入自杀的途径不可!想济世利人的,尤须培修福德。昔有一法师讲经甚好,而没有人听,后来有一圣僧,谓此由汝没有福缘所致,以后应多做利人的事。依之而行,后来说法就有人听了。所以想在世间立大功建大业的人,必须要多培福德,修习利己利人的十善业行。
二、经题与译题
甲、释经题
佛书大分三类,所谓经、律、论三藏是也。经即契经,谓契理契机之经常大法。经由佛说,故云“佛说”。佛即觉者,是具足无量福德智慧究竟圆满同虚空如法界的尊称,而此中专指应生印度的释迦牟尼而言。释迦是姓,译能仁;牟尼是名,译寂默。佛为开示众生畅悦本愿,故说此经。此经名“十善业道”;十善业道的意义,在后经文上当讲。善之义从业上说,业即行为,即道德学伦理学上的行为,依佛法可谓为善行学。业之善者,须在空间上于人于己皆有利益;在时间上通现在未来皆有利益。若不顾他人或未来的利益,只贪自己眼前相似的利益,即成为恶业,以大乘利益为前题的利他善业,结果自他俱利;以损恼大众为前题的害他恶业,结果自他俱害。善恶之标准,大略如此。道即能通之道路。十善业是光明达道,不是十恶业的黑暗险径。行于十善业的道路上,最低可成人天乐果,高则可至于三乘圣果,故曰‘十善业道’。
乙、释译题
佛应生在印度,此经是在龙宫中说的。记载的文字是梵文,译成中文的法师,是唐时从于阗国来中国的。于阗在现在的新疆省,唐时尚未属中国版图。这位遍通三藏的法师,名实叉难陀,此是梵语,译为贤喜。八十华严也是这位法师译的。此经在唐时,同本异译的,更有义净三藏所译的:佛说海龙王大乘经。由此知道此经是确有梵本根据的,有事实历史的。
释经
甲一、证信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娑竭罗龙宫,与八千大比丘众、三万二千菩萨摩诃萨俱。』
此一段文,是集录的人所记本经是何人在何地何时为何人面说的信史。“如是”即指此经。“我闻”之“我”,是和合总体的假名,非我执之我。不言耳闻而言我闻,是表亲闻可信。“一时”即机教相契,说听俱讫之时。不指出一定的年月日时,因处所不同,彼此历法有异;而佛说法时而天上,时而人间,时而龙宫异国,故不指定月日。佛的意思,在上已释,此显说者,本经所记之文即此佛之所说。龙宫是说经处所,娑竭罗是梵语,此云鹹海。在大盐海中,有龙王之宫殿为龙所居。佛典之言龙,与通俗所说兴云致雨之龙稍异,佛经中有天龙、空龙、陆龙、海龙,此鹹海龙即海龙。世间一般人皆知龙系有神通变化之动物,今之生物学家考察古时地上之动物,亦谓有龙,且曾有以龙为世界主人翁的一时代。今阿非利加洲的地上,犹遗留有活的陆龙,故为可信。但今世之龙,或在虚空,或在海中,皆人力所不能到之处,故不与人相交涉。佛在当时所偕同之声闻大弟子等,皆能有教无类,随类说法,故佛说法之处,有一天上,二人间,三龙宫,四禅定中等别。此经即在娑竭罗龙宫所说。而同听法者,则有八千大比丘众。比丘此云乞士,以出家比丘律仪为法者;但比丘甚多,比中所指大比丘,是佛的常随众。同时又有从十方来的三万二千大菩萨。有此同听法众,足以证信。
甲二、正说
乙一、明世出世业果
丙一、就因明果
『尔时世尊告龙王言:‘一切众生心想异故,造业亦异,由是故有诸趣轮转。』
尔时、指说法之时。世尊、指佛,为世所共尊。龙王是龙宫之主,故佛呼而告之。心是心王,想指心所。众生之心心所,有三界、九地、五趣、四生等不同,故所起的行业亦各不同;遂使得果亦异。所谓“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此就心心所总说为心,若分别说则为心及想等。然身语意所发之业,皆由心造,所谓有诸内必发诸外。若行动没有心的功用,则不能成善恶之业,今之伦理学家亦论到此。因心想不同,故行为造作不同,由此成为五趣轮转之果。如人造善业则生天,天造恶业即堕畜生,畜生业尽或以善业复为人,人行恶或又堕地狱等,故名轮转。
丙二、即果明因
『‘龙王!汝见此会及大海中,形色种类各别不耶?如是一切,靡不由心造善不善身业、语业、意业所致。』
先呼龙王,使听真切。海中之鱼虾等类,种种形色不同,果报不同,此皆由心想及行业不同所致。此业之出发处,即身语意,而各有善不善,故成种种形色,此是以果明因。
丙三、举因相明
丁一、观心无主
『‘而心无色不可见取,但是虚妄诸法集起,毕竟无主无我我所。』
心是没有形色的,非眼所见,非手能取;但由无始虚妄分别于一切法而集起的。由种起现,三界皆由此虚妄分别而现起,毕竟没有主体,不能指孰为我,孰为我所。若孰心有主,即成断常法。
丁二、观法如幻
『‘虽各随业所现不同,而实于中无有作者,故一切法皆不思议,自性如幻。』
虚妄诸法,即五蕴四大之身器等法。无一定作者,皆由业现起,业由心起,心又由诸法起;展转幻化,不可究诘,故不可以思想议论而取。古时外道,谓有大自在天造作万有,今之耶教谓有上帝能创造及主宰一切。在佛法中皆属妄执,所有苦乐之果皆由十业之善不善而异。此中明业果之自性如幻,即般若真空,法相唯识之义,亦已包括无余矣。
丁三、劝应修善
『‘智者知已,应修善业,以是所生蕴处界等皆悉端正,见者无厌。』
业性不是固定的,世界不是死板的,诸法是如幻的无主宰的,故应广修善行,止息恶业,集起庄严端正的蕴处界,使一切众生见闻者,欢乐不生厌恶。
丙四、举果相证
丁一、以佛果证
『‘龙王!汝观佛身,从百千亿福德所生,诸相庄严,光明显曜蔽诸大众;设无量亿自在梵王,悉不复现。其有瞻仰如来身者,岂不目眩!』
佛身由无量劫修百千万亿福德而生起,故有三十二相,百福庄严,光明显耀。诸天龙王皆有光明,但一见佛其光即不能显现。在天中光明最大者,即大自在天及梵王,然皆远不如佛。
丁二、以菩萨证
『‘汝又观此诸大菩萨,妙色严净,一切皆由修习善业福德而生。』
菩萨的相好光明,清净庄严,亦皆由修习善业福德而生。
丁三、以天龙证
『‘又诸天龙八部众等,大威势者,亦因善业福德所生。』
天龙八部、即是阿修罗健闼婆等,彼之所以有大威势者,亦由修集福德善业所生。故栽培福德,最为重要。以上三段就善的业果说,以下明不善以反证。
丁四、以海众证
『‘今大海中所有众生,形色粗鄙,或大或小,皆由自心种种想念,作身语意诸不善业,是故随业各自受报。』
海中鱼鳖虾蚬,或大或小之种种形色,皆由自心的想念,作种种身语意的不善业,故得此粗鄙的报身。
丙五、结劝修学
『‘汝今当应如是修学,亦令众生了达因果,修习善业。汝当因此正见不动,勿复堕在断常见中!于诸福田欢喜敬养,是故汝等亦得人天尊敬供养。』
要以正见修习善业,了达因果,不为邪见所倾动。邪见即断常二见。断见者,不信业果,以为人一死即了,故肆意为恶,不畏后报。常见者,以为世间的事物皆是固定的,如人即世世生生为人,牛马即世世生生为牛马,造善恶业无关此身的苦乐。此由不明正因果义。欲专修善行,不堕邪见,须观身无常,观心无主,观法如幻,随心造业,随业受报,才是了达因果的真相。福田谓能种植福德之田,此有三种:一敬田──佛菩萨师长等,应恭敬而得福;二恩田──父母及有恩于己者,应孝顺而得福;三悲田──对于苦恼众生,悲愍救济而得福。于此三福田中,能欢喜供养,就能得到人天尊敬供养的乐果。
乙二、正明十善业道
丙一、显善法用
『‘龙王当知!菩萨有一法,能断有一切诸恶道苦。何等为一?谓于昼夜常念思惟观察善法,令诸善法念念增长,不容毫分不善间杂。是即能令诸恶永断,善法圆满,常得亲近诸佛菩萨及余圣众。』
常常思惟观察善法,则心即善,心善即无恶业,无恶业则不受苦果。须专心观察,不使丝毫恶业参杂其间,使善法圆满;善法圆满则能亲近诸大菩萨,能与诸大菩萨同处极乐世界。
丙二、释善法名
『‘言善法者:谓人天身、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皆依此法以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
何以名为善法呢?因为人道的身,天道的身,声闻(小乘)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独觉菩提法身(中乘),无上菩提法身(大乘),世出世间诸善行果,皆由此十法为根本,故名善法。
丙三、出善法相
『‘此法即是十善业道。何等为十?谓能永离杀生,偷盗,邪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
世出世间的根本善法,即十善业道,所谓道在迩而不必求之远。由此十善业的光明大道,而得到世出世间的乐果。杀生乃至邪见名十恶业。所谓十善者,全在于永离二字上。此永离二字的工夫,颇不容易。若此一时虽离杀生,将来或仍行杀,今生纵能不杀,到来生或犹杀,则皆不得谓之永离。必要世世生生尽未来际不杀,才是永离,此须到阿罗汉之位方可。杀生、本指断命根而言;但若杀而命根不断,亦有杀业,但非究竟杀耳。戒杀者不但不杀生,还要注意护生,乃能戒除蚊虻等微细的误杀。杀等十业,在内心上、外境上、历时上、各有上中下之区别。今且举杀业言,内心动机上分三种:一、有嗔恨心知而故杀者最重;二、若有嗔恨的冲动而心不明了,或心虽明了而不嗔恨者处中;三、若无知误杀者轻微。就对境上说亦有三种轻重不同:若出佛身血,杀阿罗汉,弑害父母及有恩者业重;若杀与己同类均等者业中;若杀下等众生业轻。又就起心作业经历时间上说亦有三种不同:若未杀时先有杀意乐,正杀及杀已欢喜无悔者业重;若未杀前无杀意,或杀而悔者业中;若无嗔恨心误杀,杀而即悔者最轻。离杀业亦须依此三种而次第修习,先离粗重杀业,使身不杀;进而更修禅定,使杀心亦深伏;但犹未断,更修智慧令断。虽断杀心,无始之杀业习气犹不易尽,要到佛果方能究意清净。昔佛在世时与舍利弗同观一鸽,此鸽子见佛不恐怖,见舍利弗犹恐怖,舍利弗问佛何因缘如此?佛说汝阿罗汉杀心虽无,而无始习气犹未断尽,故彼恐怖。
第二偷盗。亦应如上杀业有三种之三重分别。乃至下八种业,皆应如理类推,分判轻重。在中国古书里有阴符经,谓人生在世要善为盗方为有才能;可见人谋生活不易离盗,而微细之盗业尤为难除(偷是以巧法取,盗是以强力取)。
第三邪行,即指淫欲。人间以合理之夫妇配偶为正,此外名邪。此就粗浅者说,深则欲界众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又凡一切五欲境放逸之处,皆属邪行,要出欲界方能伏欲,要到三果方能究竟离欲。──以上三种属于身业。
第四妄语,即虚诳语。谓见言不见,不见言见,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善言是恶,恶言是善,以非言是,以是言非等。在佛法中,最要戒的是大妄语,即未得谓得,未证谓证是。若犯此大妄语,决定入魔。由魔即堕三恶道,最为危险。若菩萨为利他方便而说妄语,则如菩萨戒本所明。离妄语即真实语。
第五两舌,即离间语。在此言彼,在彼言此,使亲爱者互相乖角。古之纵横家,今之政客等,多属此类,其害最大,离离间语,即得和合语。
第六恶口,即粗恶语。如世间之骂詈人等,由骂而打而杀。小则一人之争,大则社会乃至国际之战,其害亦甚大。离粗恶语,即得柔和语。
第七绮语,即无义语。谓花言巧语,文过饰非之类。言不真实,使人心荡动,唐丧光阴,且易引人入于邪途。虽无义语,即如义语。──以上四种属于语业,平常谓之口业。然称口业义不圆满,发语须喉舌脐等,口只是发语工具之一耳,故应改称“语业”。
第八贪欲,欲即世间五欲之乐境。对境起贪,故名贪欲。贪欲为生死的要因,故应断除。但此贪欲二字,并非完全属于不善。欲通三性,而对三界善法起贪,亦通有覆无记。
第九嗔恚,于可欲境起贪,于不可欲境起嗔恚。性虽是恶,唯欲界有,修习禅定四无量心,乃能伏离。
第十邪见,通常亦谓愚痴。由聪慧者不离愚痴,而愚痴中锐发偏见,随其一偏之见执以为是,如执断常,乃成颠倒邪见。要离愚痴中之极猛利的邪见,须修禅定,得般若力方可增长正见,圆满善法。──以上三种属于意业。
乙三、明十善业功德
丙一、明离杀生功德
『‘龙王!若离杀生,即得成就十离恼法。何等为十?一、于诸众生普施无畏;二、常于众生起大慈心;三、永断一切嗔恚习气;四、身常无病;五、寿命长远;六、恒为非人之所守护;七、常无恶梦寝觉快乐;八、灭除怨结,众怨自解;九无恶道怖;十、命终生天: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
要究竟十善业,须永离十恶业。每离一恶业,即除去种种烦恼,又得成就种种功德。若离杀生业,即是除一切凶恶之法,得到人天安乐之法。能常常生起大慈心,永断除嗔恨心,使一切众生见之不生怖畏心,就是成就大无畏施。如此则生前获得无病长寿昼夜安乐;且为天龙八部等非人之所守护。死时又无地狱饿鬼等恶道的怖畏,得生天国。此离杀业即菩萨行,若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正等正觉(阿、无也,耨多罗、上也、三、正也,藐、等也,三、正也,菩提、觉也),将来成佛时,便能得佛随心自在的寿命。佛的真身等虚空遍法界,寿命是无量无尽的。应身住世的寿命或长或短,视众生的机缘,灭住皆可随心自在。如阿弥陀佛,此云“无量寿”。皆由永离杀生而得来的──以下文义易晓,解释从略。
丙二、明离偷盗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何等为十?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忧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世间资财,有五种事可使消灭贫乏:一、国王,二、盗贼,三、水灾,四、火灾,五、非爱子──俗称败家子。若能永离偷盗业,即常得资财丰满,不为此五事所散灭。且有善名流布,辩才无碍,为一切人所爱敬赞美。不为人欺,命终亦得生天,若能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丙三、明离邪行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邪行,即得四种智所赞法。何等为四?一、诸根调顺;二、永离諠掉;三、世所称叹;四、妻莫能侵:是为四。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丈夫隐密藏相。』
诸根、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调顺者,调善和顺也。諠掉、烦扰不安静也。若能永离邪行,即得身心清净,夫妻贞良,不为外人侵犯。若更能回向无上菩提者,将来成佛时,即得佛大丈夫隐密藏相。──三十二相之一,即马阴藏相。
『‘复次、龙王!若离妄语,即得八种天所赞法。何等为八?一、口常清净优钵花香;为诸世间之所信伏;三、发言成证,人天敬爱;四、常以爱语安慰众生;五、得胜意乐,三业清净;六、言无误失,心常欢喜;七、发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胜无能制伏:是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即得如来真实语。』
优钵华是梵语,此云青莲花,气味清香。若能永离虚妄不实之语,则口常清香;发言成证,无有错失;善能安慰一切众生,令尊重奉行;为人天之所敬爱,若更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时,即得如来真实语。
丙五、明离两舌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两舌,即得五种不可坏法。何等为五?一、得不坏身,无能害故;二、得不坏眷属,无能破故;三、得不坏信,顺本业故;四、得不坏法行,所修坚固故;五、得不坏善知识,不诳惑故:是为五。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正眷属,诸魔外道不能沮坏。』
两舌最易破坏他人之事。若能永离两舌间之语,则能获得己身、眷属、信心、法行、善知识的五种不坏功德。若更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时,即得菩萨眷属,不为魔外之所败坏。
丙六、明离恶口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恶口,即得成就八种净业。何等为八?一、言不乖度;二、言皆利益;三、言必契理;四、言词美妙;五、言可承领;六、言则信用;七、言无可讥;八、言尽爱乐:是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具足如来梵音声相。』
若能永离粗恶之语,即能成就八种净业。发言必合真理,美妙顺利,不乖法度,使一切人信用领受,无有讥谤。若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时,即得具足如来梵音声相──三十二相之一,即梵音深远相。梵音者,清净嘹亮之音也。
丙七、明离绮语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绮语,即得成就三种决定。何等为三?一、定为智人所爱;二、定能以智如实答问;三、定于人天威德最胜,无有虚妄:是为三。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如来所授记皆不唐捐。』
若能永离花言巧语文饰之言,即能获得三种决定功德。一、定为智者所爱,因绮语是无义之语,只能诳惑愚人,智者所厌闻,能离绮语,故为智者所爱。二、定能以智如实答问,答人之问,要如实才能解疑。三、定于人天威德最胜,无有虚妄,所谓事实为最大之雄辩。离开绮语所发之言,即是就事实和真理而言,故人天皆佩其威德。若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时,即得如来授记功德,皆不唐捐──授记者,佛功德之一。如佛谓众生何时成佛,何时堕地狱,吉凶祸福言必有准;然系如实知如实说,非如上帝之主宰而与之祸福也。不唐捐者,不空弃也。
丙八、明离贪欲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贪欲,即得成就五种自在。何等为五?一、三业自在,诸根具足故;二、财物自在,一切怨贼不夺故;三、福德自在,随心所欲,物皆备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献故;五、所获之物,过本所求百倍殊胜,由于昔时不悭嫉故:是为五。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三界特尊,皆共敬养。』
若能永离贪欲,即能获得种种自在。自在、即随心自由。三业、指身、语、意。诸根、即眼等六根,此为身内之财。珍奇妙物为身外之物。内财外财无不具足,且能所获过于所求数十百倍。若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之时,即得三界特尊,皆共敬养。──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也。
丙九、明离嗔恚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嗔恚,即得八种喜悦心法。何等为八?一、无损恼心;二、无嗔恚;三、无诤讼心;四、柔和质直心;五、得圣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众生心;七、身相端严,众共尊敬;八、以和忍故,速生梵世:是为八。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无碍心,观者无厌。』
若能永离嗔恚,即能获得种种喜悦功德。常得柔和慈祥之心,无嗔讼损恼之心,善能利益安乐一切众生,生前身相端严,为人恭敬──嗔心发时,脸赤心悸,即身相不端严。死后得生梵世──梵世为得禅定者,及三果以上之圣人所生处。若能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之时,即艿梅鹞薨模构壅呶扪帷?
丙十、明离邪见功德
『‘复次、龙王!若离邪见,即得成就十功德法。何等为十?一、得真善意乐,真善等侣;二、深信因果,宁殒身命终不作恶;三、惟归依佛,非余天等;四、直心正见,永离一切吉凶疑网;五、常生人天不更恶道;六、无量福慧转转增胜;七、永离邪道行于圣道;八、不起身见,舍诸恶业;九、住无碍见;十、不堕诸难: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速证一切佛法,成就自在神通’。』
若能永离愚痴邪见,即能获得种种真善功德,直心正见,明因知果,无诸疑惑,常得真善伴侣,归佛法僧,世世生生生人天道,不起邪见,不堕诸难,福慧转增,邪道永离,不起身见──身见、梵名萨迦耶见,即我我所见,如执受想行等为我我所,此身见为一切烦恼之根本。若能更发深远广大之心,以此功德回向无上菩提,将来成佛之时,即证得一切佛法,成就自在神通。
乙四、明十善业胜行
丙一、明六度
丁一、广明布施度
『尔时、世尊复告龙王言:‘若有菩萨依此善业,于修道时,能离杀害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长寿无夭,不为一切怨贼损害。离不与取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最胜无比,悉能备集诸佛法藏。离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其家贞顺,母及妻子无有能以欲心视者。离虚诳语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离众毁谤,摄持正法,如其誓愿所作必果。离离间语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眷属和睦,同一志乐恒无乖争。离粗恶语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一切众会欢喜归依,言皆信受无违拒者。离无义语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言不虚设,人皆敬受,能善方便断诸疑惑。离贪求心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一切所有悉以惠舍,信解坚固,具大威力。离忿怒心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速自成就无碍心智,诸根严好见皆敬爱。离邪倒心而行施故,常富财宝,无能侵夺,恒生正见敬信之家,见佛闻法供养众僧,常不忘失大菩提心。是为大士修菩萨道时,行十善业,以施庄严所获大利。』
布施以度悭贪,所得的果报即财宝丰满,无有贫乏;但施心若不清净,或恶行未能断除,虽有财宝,不能长久享受。若菩萨依十善行而行施,则寿命无夭,眷属和睦,所获财宝最胜无比,无人敢侵夺损害;且为人所爱敬,天龙所护持,以十善施能圆满庄严故,获此大利。如嗔恨心,与人赌气,或为沽名而行布施。或愚痴邪见应施者不施,不应施者妄施,则倒行逆施,施非圆满。所得的果报亦不究竟。
丁二、略明余五度
『‘如是龙王!举要言之,行十善道,以戒庄严故,能生一切佛法义利,满足大愿;忍辱庄严故,得佛圆音具众相好;精进庄严故,能破魔怨,入佛法藏;定庄严故,能生念慧惭愧轻安;慧庄严故,能断一切分别妄见。』
义利谓实义的利益,有现在义利,未来义利,及究竟义利之分。修六度行,即得一切义利。然皆须以十善行为根本,所得义利才能圆满。
丙二、明众行
丁一、四无量心
『‘慈庄严故,于诸众生不起恼害。悲庄严故,愍诸众生常不厌舍。喜庄严故,见修善者心无嫌嫉。舍庄严故,于顺违境无爱恚心。』
慈悲喜舍,为佛菩萨之四种无量心。与乐曰慈;拔苦名悲;于他一切利乐功德之事随喜赞助曰喜;冤亲平等不起分别,所谓“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名舍。推此四心遍及无量众生,故名无量。行十善道使此四心圆满庄严,所获功德无量。
丁二、四摄
『‘四摄庄严故,常勤摄化一切众生。』
四摄即布施、爱语、利行、同事。菩萨随类现身,以此四法摄受一切众生,使之受道,获大利益。
丁三、三十七菩提分等
『‘念处庄严故,善能修习四念处观。正勤庄严故,悉能断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神足庄严故,恒令身心轻安快乐。五根庄严故,深信坚固,精勤匪懈,常无迷妄,寂然调顺断诸烦恼。力庄严故,众怨尽灭,无能坏者。觉支庄严故,常善觉悟一切诸法。正道庄严故,得正智慧常现在前。止庄严故,悉能涤除一切结使。观庄严故,能如实知诸法自性。方便庄严故,速得成满为无为乐。』
此三十七菩提分法,亦名三十七道品。甲、念处亦名四念住──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乙、四正勤又名四正断──一、已生之恶令速断,二、未生之恶令不生,三、未生之善令速生,四、已生之善令增长。能断懈怠,故名正断。丙、四神足亦名四如意足──欲、念、进、慧。得此神足,即能所愿如意,就能发神通言故名神足。丁、五根──信、进、念、定、慧。戊、五力──同上。五根就进修说,五力就能对治说。庚、七觉支──一择法,二精进,三喜,四轻安,五念,六定,七行舍。辛、八正道──一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修此八法,可尽离非邪故名正;能通涅盘故名道。以上总为三十七品。若菩萨以十善业为根本修此诸法,则能获得一切功德圆满,轻安快乐。
丙三、结广
『‘龙王当知!此十善业,乃至能令十力、无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圆满。是故汝等应勤修学。』
此段广结十善业的胜行,并劝修学,文义可知。
乙五、明十善业殊胜
『‘龙王!譬如一切城邑聚落皆依大地而得安住,一切药草卉木林橡亦依地而得生长。此十善道,亦复如是:一切人天依之而立,一切声闻、独觉菩提,诸菩萨行,一切佛法,咸共依此十善大地而得成就’。』
此明十善业之功能殊胜,为一切善法之根本。不可须臾离此,故以大地为喻。若离十善业欲修行证果,譬如空中建楼阁或种稻子,欲成就生长,无有是处。
甲三、流通
『佛说此经已,娑竭罗龙及诸大众,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文为结集经人所记。娑竭罗龙王为此会受法之主。阿修罗、此云非天,即八部之一。等者,等及八部也。皆大欢喜信受奉行,佛令一切经皆如此结成。表佛说法不同凡夫戏论,说经既已,是须要依教奉行的。但听法者必须发欢喜心才能生信,有了信心才能领受,领受以后才能去奉之以实行!这欢喜信受奉行,是要大家注意的。
(苇舫、尘空合记)(见海刊十三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