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目录
- └ 全书目录
- 第一编 佛法总学
- ├ 佛学概论
- ├ 佛理要略
- ├ 佛法导言
- ├ 佛乘宗要论
- ├ 佛陀学纲
- ├ 甚么是佛学
- ├ 佛学讲要
- ├ 佛法僧义广论
- ├ 佛藏择法眼图
- ├ 佛学大系
- ├ 佛法之分宗判教
- ├ 佛法大系
- ├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 ├ 佛法悟入渐次
- ├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 ├ 律禅密净四行论
- ├ 万有皆因缘所生
- ├ 性 释
- ├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 ├ 汉藏教理融会谈
- ├ 几点佛法的要义
- ├ 新与融贯
- ├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 ├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 ├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 ├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 ├ 中国佛学
- ├ 佛教各宗派源流
- ├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 ├ 论中国佛教史
- ├ 中国之佛教
- ├ 佛教史略
- ├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 └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 第二编 五乘共学
- ├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 佛说善生经讲录
- ├ 构成佛教之要素
- ├ 生命之研究
- ├ 生命之起源
- ├ 三世因果
- ├ 救世觉人之佛法
- ├ 佛教人乘正法论
- ├ 人生进善之阶段
- ├ 佛学之人生道德
- ├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 ├ 学佛先从做人起
- ├ 佛法原理与做人
- ├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 ├ 生活与生死
- ├ 人 生
- ├ 人生佛学的说明
- ├ 人生佛教开题
- ├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 ├ 人生佛教之目的
- ├ 人生的佛教
- └ 学佛之简明标准
- 第三编 三乘共学
- ├ 四十二章经讲录
- ├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 ├ 佛遗教经讲要
- ├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 ├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 ├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 ├ 成实论大意
- ├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 ├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 ├ 佛学即慧学
- ├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 └ 怎样赴龙华三会
- 第四编 大乘通学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 ├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 ├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 ├ 悬 论
- ├ 甲一 教起因缘分
- ├ 甲二 圣教正说分
- ├ 甲三 依教奉行分
- ├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 ├ 佛法之真价
- ├ 大乘佛法的真义
- ├ 行为主义之佛乘
- ├ 佛法之真精神
- ├ 菩 萨
- ├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 ├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 ├ 成大乘论
- ├ 对辨大乘一乘
- ├ 三唯论图释
- ├ 再论大乘三宗
- ├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 ├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 └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 第五编 法性空慧学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 ├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 ├ 十二门论讲录
- ├ 法性空慧学概论
- ├ 二无我论
- ├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 ├ 因缘所生法义
- ├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 ├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 └ 大乘之革命
-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
- ├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 深密纲要
- ├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 ├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 ├ 辨法法性论讲记
- ├ 辨中边论颂释
- ├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 ├ 新的唯识论
- ├ 唯识三十论讲录
- ├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 ├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 ├ 唯识讲要
- ├ 唯识二十颂讲要
- ├ 大乘五蕴论讲录
- ├ 八识规矩颂讲录
- ├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 ├ 因明概论
- ├ 法相唯识学概论
- ├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 ├ 阿陀那识论
- ├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 ├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 ├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 ├ 阅“相见别种辨”
- ├ 见相别种辨释难
- ├ 种子法尔熏生颂
- ├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 ├ 唯识诸家会异图
- ├ 四大种之研究
- ├ 阴蕴之研究
- ├ 法与人之研究
- ├ 谈 唯 识
- ├ 唯识观大纲
- ├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 ├ 唯识之净土
- ├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 ├ 慈宗的名义
- ├ 佛法总抉择谈
- ├ 三重法界观
- ├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 ├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 ├ 楞 伽 大 旨
- ├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 ├ 楞 严 大 意
- ├ 如來藏心迷悟圖
- ├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 ├ 圆觉经略释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 ├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 ├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 ├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 ├ 大乘起信论略释
- ├ 大乘起信论别说
- ├ 往生净土论讲要
- ├ 法 界 论
- ├ 众 生 法
- ├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 ├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 ├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 佛法建在果证上
- ├ 迷 悟 由 心
- ├ 教 观 诠 要
- ├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 ├ 略说贤首义
- ├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 ├ 听讲五教仪拾零
- └ 曹溪禅之新击节
- 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
- ├ 科 判
- ├ 序 经 题
- ├ 明 纲 宗
- ├ 甲一 序 分
- ├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 ├ 乙二 明一乘行
- ├ 乙三 明一乘果
- ├ 甲三 流通分
- ├ 贯 经 义
- ├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 ├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 ├ 维摩诘经别记
- ├ 维摩经意大纲
- ├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 ├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 ├ 讲 学 与 修 行
- ├ 论净土之要义
- ├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 ├ 念佛往生的原理
- ├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 ├ 论即身成佛
- ├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 ├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 ├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 ├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 ├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 └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 第八编 律 释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 └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 第九编 制 议
- ├ 整理僧伽制度论
- ├ 志 行 自 述
- ├ 僧格之养成
- ├ 僧 制 今 论
- ├ 建 僧 大 纲
- ├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 ├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 ├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 ├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 ├ 佛教之僧自治
- ├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 ├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 ├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 ├ 条陈整理宗教文
- ├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 ├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 ├ 恭告全国僧界文
- ├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 ├ 评监督寺庙条例
- ├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 ├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 ├ 告全国僧寺住持
- ├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 ├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 ├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 ├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 ├ 佛教宏誓会简章
- ├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 ├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 ├ 议佛教办学法
- ├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 ├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 ├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 ├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 ├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 ├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 ├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 ├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 ├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 ├ 菩 萨 学 处
- ├ 各宗经教修学法
- ├ 慈宗修习仪
- ├ 禅观林大纲
- ├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 ├ 救 僧 运 动
- ├ 告 徒 众 书
- ├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 ├ 箴 新 僧
- ├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 ├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 ├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 ├ 答 或 问
- ├ 论 传 戒
- ├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 ├ 尊重僧界还俗人
- ├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 ├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 ├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 ├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 ├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 ├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 ├ 信教自由与国教
- ├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 ├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 ├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 ├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 └ 致 蒋 主 席 书
- 第十编 学 行
- ├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 ├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 ├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 ├ 佛之修学法
- ├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 ├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 ├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 ├ 对于学人之训辞
- ├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 ├ 学僧修学纲宗
- ├ 澹 宁 明 敏
- ├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 ├ 俭 勤 诚 公
- ├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 ├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 ├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 ├ 汉藏教理院训条
- ├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 ├ 勖 诸 生
- ├ 律仪之研究
- ├ 修持与研究
- ├ 僧才训练班训词
- ├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 ├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 ├ 勉青年学僧
- ├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 ├ 存在、僧、僧羯磨
- ├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 ├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 ├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 僧伽与政治
- ├ 佛教不要组政党
- ├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 ├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 ├ 正信会会员格言
- ├ 示慧纶皈士法言
- ├ 居士学佛之程序
- ├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 ├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 ├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 ├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 ├ 信 心
- ├ 学佛的下手方便
- ├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 ├ 妇女学佛之规范
- ├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 ├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 ├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 ├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 ├ 敬告亚洲佛教徒
- ├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 ├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 ├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 └ 告全世界佛教徒
- 第十一编 真现实论宗依论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 第十二编 真现实论宗体论
- └ 真现实论宗体论
- 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 ├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 ├ 三 明 论
- ├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 ├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 ├ 东方文化正名
- ├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 ├ 佛学与新思想
- ├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 ├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 ├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 ├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 ├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 ├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 ├ 中国今后之文化
- ├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 ├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 ├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 ├ 佛学与文化
- ├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 ├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 ├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 ├ 我之宗教观
- ├ 宗 教 观
- ├ 宗教构成之原素
- ├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无 神 论
- ├ 破 神 执 论
- ├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 ├ 爱 之 崇 拜
- ├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 ├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 ├ 我的宗教经验
- ├ 论 周 易
- ├ 易理与佛法
- ├ 佛法与孔子之道
- ├ 论 荀 子
- ├ 墨 子 平 议
- ├ 与陈诵洛论墨子
- ├ 论 韩 愈
- ├ 论宋明儒学
- ├ 王阳明格竹衍论
- ├ 论 王 阳 明
- ├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 ├ 仁 学 粹 编
- ├ 身心性命之学
- ├ 论 哲 学
- ├ 佛法与哲学
- ├ 佛法是否哲学
- ├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 ├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 ├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 ├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 ├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 ├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 ├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 ├ 说四度以上的事
- ├ 唯 生 哲 学
- ├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 ├ 致 私 篇
- ├ 宇 宙 真 相
- ├ 自治哲学
- ├ 人生的自由问题
- ├ 佛法之四现实观
- ├ 佛学的现实论
- ├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 ├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 ├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 ├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 ├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 ├ 集团的恶止善行
- ├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 ├ 心 理 建 设
- ├ 人性可善可恶
- ├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 ├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 ├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 ├ 行为学与心理学
- ├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 ├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 ├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 ├ 心 之 研 究
- ├ 梦
- ├ 佛法与科学
- ├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 ├ 佛学的“色法”与“物”
- ├ 论天演宗
- ├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 ├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 ├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 ├ 佛教的人生观
- ├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 ├ 人生问题之解决
- ├ 佛学的人生观
- ├ 佛教与人生
- ├ 身命观与人生观
- ├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 ├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 ├ 真常之人生
- ├ 新 僧
- ├ 菩萨的政治
- ├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 ├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 ├ 社 会 观
- ├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 ├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 ├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 ├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 ├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 ├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 ├ 缘 成 史 观
- ├ 释 中 华 民 国
- ├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 ├ 民国与佛教
- ├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 ├ 说 革 命
- ├ 心 理 革 命
- ├ 革命当从革心起
- ├ 国 俗 观
- ├ 法 与 佛 学
- ├ 怎样做现代女子
- ├ 教 育 新 见
- ├ 论 教 育
- ├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 ├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 ├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 ├ 释迦牟尼的教育
- ├ 三增上学与三育
- ├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 ├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 ├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 ├ 佛学与医学
- ├ 佛学之心理卫生
- ├ 佛学与国术
- ├ 六离合辞例释义
- ├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 ├ 佛 法 与 美
- ├ 美术与佛学
- └ 佛教美术与佛教
- 第十四编 支 论
- ├ 人生观的科学
- ├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 ├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 ├ 自 由 史 观
- ├ 建设人间净土论
- ├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 ├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 └ 人生佛教(注一)
- 第十五编 时 论
- ├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 ├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 ├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 ├ 电邀达赖来京
- ├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 ├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 ├ 中国危机之救济
- ├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 ├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 ├ 佛法与救国
- ├ 佛教与护国
- ├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 ├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 ├ 世运之转机
- ├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 ├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 ├ 告暹罗国民
- ├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 ├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 ├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 ├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 ├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 ├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 ├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 ├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 ├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 ├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 ├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 ├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 ├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 ├ 日伪亦觉悟否
- ├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 ├ 佛教徒如何雪耻
- ├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 ├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 ├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 ├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 ├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 ├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 ├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 ├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 ├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 ├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 ├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 ├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 ├ 欢迎缅甸记者团
- ├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 ├ 出钱劳军与布施
- ├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 ├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 ├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 ├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 ├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 ├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 ├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 ├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 ├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 ├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 ├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 ├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 ├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 ├ 致日本佛教徒电
- ├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 ├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 ├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 ├ 告日本佛教大众
- ├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 ├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 └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 第十六编 书 评
- ├ 论佛教伦理讲话
- ├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 ├ 论佛学次第统编
- ├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 ├ 评佛教哲学通论
- ├ 评佛学抉择论
- ├ 议印度之佛教
- ├ 再议印度之佛教
- ├ 阅入中论记
- ├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 ├ 阅竟无居士近刊
- ├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 ├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 ├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 ├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 ├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 ├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 ├ 阅为性空者辨
- ├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 ├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 ├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 ├ 略评新唯识论
- ├ 阅唯识新论简述
- ├ 阅藏密或问
- ├ 阅餐石日记
- ├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 ├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 ├ 论 严 译
- ├ 论北美瑜伽派
- ├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 ├ 论倭铿赫克尔
- ├ 论世界史纲
- ├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 ├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 ├ 评善之研究
- ├ 论陈独秀自杀论
- ├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 ├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 ├ 评郭沫若论文化
- ├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 ├ 什 么 是 物
- ├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 ├ 老 子 述 义
- ├ 中国哲学史评
- ├ 贞元三书简评上
- ├ 论复性书院讲录
- ├ 阅大学贯释
- ├ 唯生论读后
- ├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 ├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 ├ 阅世界大同之道
- ├ 人死何往的回答
- ├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 ├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 ├ 评唯民月刊
- ├ 实际主义批评
- ├ 评道德学社丛书
- ├ 评实验主义
- ├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 ├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 ├ 评精神不灭论
- ├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 ├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 ├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 ├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 ├ 评无乐器之音乐
- ├ 评花草有灵
- ├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 ├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 ├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 ├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 ├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 ├ 评同治新政考
- ├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 ├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 └ 书复仇以上之后
- 第十七编 酬 对
- ├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 ├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 ├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 ├ 辞佛学院院长书
- ├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 ├ 覆四川佛教会电
- ├ 复国民大学函
- ├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 ├ 致国民政府函
- ├ 致海潮音社书
- ├ 致中国佛学会书
- ├ 覆英国三真社书
- ├ 覆吠檀陀学会书
- ├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 ├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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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与前任内阁总理答茂税务部长宇峇宇议员宇吞旺宇滚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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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中缅佛学会谈话
- ├ 在仰光康明全居士家应供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文化协会欢迎会与该会会长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教某君欢迎茶会上谈话
- ├ 在加尔各打与波史先生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国大研究院院长克什梯摩罕沈教授作宗教哲学讨论
- ├ 在菩提场告日僧行辽
- ├ 在贝勒纳斯国民党主席普拉卡沙先生欢迎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摩诃菩提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西恭与甘地先生谈话
- ├ 在科仑坡与佛教徒大会主席马拉拉舍扣喇博士摩诃菩提会拉甲佛教监督金刚智博士谈话
- ├ 从佛教能否存在谈到轮回
- ├ 判摄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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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能否改善现实社会
- ├ 第一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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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谒太虚大师
- 第十八编 讲 演
- ├ 抉 伪 披 真
- ├ 佛诞纪念会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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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佛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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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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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病与药之佛法
- ├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 ├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 ├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 ├ 心 地
- ├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 ├ 纪念佛诞的意义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 ├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 ├ 佛法之教理行果
- ├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 ├ 佛法要在起行
- ├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 ├ 佛 法 要 略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 ├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 ├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 ├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 ├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 ├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 ├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 ├ 谈临济四宾主
- ├ 赞扬法华之特胜
- ├ 中日佛法之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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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 ├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 ├ 追踪古德的精神
- ├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 ├ 自 造
- ├ 唯识之名义
- ├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 ├ 经商与学佛
- ├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 ├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 ├ 在厦门日光岩讲
- ├ 佛化青年之模范
- ├ 来厦门之感想
- ├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 ├ 楞 伽 大 意
- ├ 护 法
- ├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 ├ 劳工之道德
- ├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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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全书』佛法僧义广论
- 本章共 1.12 万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一 叙意 二 佛观 三 法观 四 僧观 五 总结
一、叙意
佛法僧,为学佛者之根本认识,也是佛法究竟圆满的说明,所有一切清净法都摄在其中。
阿底峡尊者,由印度入西藏弘法,其地位等于中国之达摩。他在西藏数十年,常说佛法僧三宝。有人问他:为甚么老是说三宝,此义虽殊胜甚深,但我们已听多了,请另说胜义!他答说:我在印度所学所行的不出三宝,我来藏也无别法可说;请问除此三宝外还有甚么佛法!在此简单问答之中实含有很重要的意义。现在所讲的佛法僧义,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学、修行佛法的基本。所以,凡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学、修行佛法的人,是必须明白。初步学者能明此义,才不是迷信,才可修学佛法以至于究竟。所谓佛者,是能究竟觉证诸法圆满福慧的人。所谓法者,是佛自觉及觉他之法。所谓僧者,是能依佛法修行的人。此三者谓之三宝,实为佛法之根本。今讲此三宝,分三。
二、佛观
观者,观念。佛观者,即对于“佛陀所有清楚正确之观念”。佛是梵音略称,具云佛陀,汉文音译不一,如“浮图”也是佛的异音,我国古文家所谓“浮屠氏”,就是佛氏之意。经咒上又译作佛陀耶。现在英译梵音为“布达”(Buddha)。
佛之译义为觉者──就是觉悟的人,譬如有学问的人谓之学者,与中国所说的圣人差不多。但云觉者,不云觉人,此表示佛在天上人间以及超三界外的他受用报身,决不能以人间的人来限定他的范围。觉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之简称。自觉者,有无师智、自然智、一切智;觉他者,以方便智慧无碍辩才教人觉悟,即先觉觉后觉;二种觉行圆满,福慧两足,谓之佛陀。此为有此功德者之通称,通于三世遍于十方世界,诸佛无量。因此佛常说大地众生皆可成佛,也可说一切众生都是未来的佛。但是遍十方通三世之佛,都要三觉圆满,福慧两足,有此功德表现事实证明,才是佛陀,不是假说的理想的。
甲、依释迦牟尼佛建立佛之根木观
现在此世界有实德表现可当佛之尊称者,是释迦牟尼。以有释迦佛,吾人才知道有十方三世一切诸佛,所以依释迦世尊建立佛之根本观念。大佛殿中央供奉的就是释迦牟尼佛。释迦是姓,意译曰能或能仁,以其祖先能仁民爱物而得姓──其祖先初为太子,以能行仁道得民爱戴另建一国,其父知之曰“我子能仁”,故即以为族姓。其古姓为瞿昙,亦译乔达摩、憍昙弥,释迦乃从其分出之支裔。牟尼意译“寂默”,因佛常在寂定中,所谓“佛心常在定,无有不定时”。佛所说法皆依定慧利益人天,故尊称寂默。原名悉达多,意译“一切义成”,当时人直称其姓名即为瞿昙悉达多,尊称则为释迦牟尼。牟尼又译“文”,如经云“释迦文”佛是。
印度历史上佛应世为距今二千六百年以前,降生在中印度迦毗罗国(即今尼泊尔附近),父名净饭王。成佛地在摩竭陀国菩提场,初转法轮于波罗奈国鹿野苑,后于各处说法四十九年。由此历史上考查起来,实有此建功立德慧福圆满的佛陀,是以吾人依此建立佛之根本观。
乙、信释迦牟尼佛确得无上正遍觉,最高无上。
我们信佛,不但如常人信仰有学问道德功业的古人,原是信仰佛确已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罗译无上,三藐为遍,三菩提即正觉。觉是不迷,拣别凡夫不觉;正觉拣别一般外道邪觉;遍正觉者拣别二乘所正觉的法未能普遍。初地以上法身菩萨可以谓之遍正觉,然尚未究竟而为有上,唯佛妙觉究竟圆满才是无上。我们信释迦牟尼佛确是最高无上,觉悟诸法事理性相,无所不觉无所不知,再没有能超过佛的了。世人不明佛义,以为另有“神”能超过于佛,其实神尚在六道之中,较之佛陀不知差得好多远呢!
丙、毗卢遮那或大日或卢舍或金刚持,皆为释迦牟尼大功德聚之别名,不得视为牟尼以外之他佛。
“毗卢遮那”是释迦的报身,近人常以五方五佛表五智,其实佛是五智都具足的;平常又以此为佛的法身,而不知法性身遍一切处无相无名。如华严经上的毗卢遮那,原是为十地菩萨现身说法之他受用身──报身。最近从西藏译出的著述则说“毗卢遮那是化身佛”。毗卢遮那意译光明遍照,故译“摩诃毗卢遮那”为大日。古或译为“卢舍那”或“吠卢遮那”,本为一音异译。有谓“毗卢”是清净法身,“舍那”是圆满报身,皆讹。
学藏密者崇“多杰羌佛”──译为金刚持,现持金刚杵以降伏一切魔怨,是依佛大雄大力具足无量方便功德而言。一切如来都有金刚身。依释迦牟尼佛表示报身之广大功德聚,故有此多名,所以不得视为牟尼以外的他佛。而世人每别为多佛,并执此为报佛说经、彼为化佛说经,殊不知一佛有三身、三身原是一佛也。丁、他世界之阿弥陀佛、药师佛,或往劫之燃灯佛等,皆由信释迦牟尼佛之说而知之者,皆与释尊平等。
现在学佛者都知道从此西去十万亿佛土有极乐世界,其中有佛名“阿弥陀”,意为无量──即有无量光、无量寿、无量相好、无量不退菩萨等许多的无量义。“药师佛”在东方净琉璃世界,世人念药师佛咒能延生益寿。此二佛为他世界之现在佛,虽小乘不承认他世界的佛,而大乘则是常说的。现在科学证明有无量世界,当然现在他世界可有他佛。其在此世界往劫以前,有“燃灯佛”、“毗婆尸佛”、“尸弃佛”等。似此往劫及他世界诸佛,都是由信仰释迦牟尼所说经典而后知道的。因为释迦佛成就无上遍正觉,所以从如来大觉心中说出来的一切诸佛亦皆实有不虚。彼诸佛无不三觉已具万行已圆,皆与释迦佛平等平等。
戊、佛为积无数劫大行所圆之极果、不得与流俗所称为活佛等混同。
这是要我们知道佛不是轻易成的。依经上看起来,人要先发菩提心,渐积福德智慧资粮,经十住、十行、十回向、为初阿僧祇劫的菩萨。由十回向经暖、顶、忍、世第一位、入初地而至七地,谓之第二阿僧祇劫。由七地菩萨以至成佛,谓之第三阿僧祇劫。三阿僧祇劫即是三无数劫。经过这三大劫的长时间的修行菩萨道,方能断尽一切执障、圆成一切功德、而证成无上的大觉。成佛岂是容易的事!大行者、修菩萨所行到佛果之万行也,如普贤菩萨等。所谓成佛者,即由菩萨行修学圆满之极果。此世所见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释迦佛,也是由此而成。
如今世人,见修行者稍有世俗福德禅定神通的人,常称之为“活佛”。如逊清时代称皇帝为“佛爷”、太后为“老佛爷”;又如西藏达赖等亦称“佛爷”,这不过表示尊敬他们,想像他们为诸佛应世而已。以法性而言:一切诸法本皆是佛,一切有情都有成佛的可能性,故一切众生皆是未来佛。学佛者能明教理、正观定慧,有相当功德表现,也可说是相似佛。平常所称“活佛”,大概由此而来。若严格的从实际上说,必须是经三大无数劫圆满大行,究竟极果,方可以称之曰“佛”。故佛不得与流俗所称的“活佛”,等视齐观。己、佛为出世三乘圣众中之大圣,人天犹为凡世,不得与凡世人伦圣哲混同。
佛法所谓六凡、三界、天神人仙,都是世间凡界之流;佛法三乘圣众,乃为出世之圣,佛又为出世圣中之大圣(三界内之六道谓之六凡,三界外之三乘及佛谓之四圣)。佛为超过出世三乘之圣人,在佛教内的出世三乘圣人中称大圣;则其余流行的各教主皆不过是人道或天道之圣人,犹在三界六道之内,学者慎勿以佛与其他之世间圣贤混同视之。我们所以要如此认识审察的,因为佛陀是以清净无漏的大功德聚为本质的。
庚、佛为法界诸法(宇宙万有)之遍正觉者,亦为教化一切有情令遍正觉者,不得与一神教的创造主宰及多神教的祸福于人等迷信之神混同。
佛典上之法界诸法,即宇宙万有。佛于宇宙万有诸法自觉究竟,故称遍正觉者;亦为教化一切有情令得遍正觉者。宇宙本无创造万物与自在主宰的天神,如一神教之所说;也不可如多神教所说,以佛为宇宙许多神中的一个神。平常人心理上迷信一神或多神和佛菩萨一样,那实在是大错特错。不论无神,就是有神他也不过是天道中的众生而已。我们要信佛,对于佛的观念先要弄清楚才是。
三、法观
第二讲“法观”:学佛的人,于佛法要有正确明了的观念,尤其是对于“法”要有正当明了确切的认识。古代中印度音的“达摩”,现在依英语翻为“达尔摩”(Dharma),这是法的译音。此中法观的“法”,范围很广,所有宇宙万有,事事物物形形色色一切的一切,皆名为“法”。它的定义是“任持自性,轨生他解”。无论何物,以能保持它自己独立的体性,才成为此物。譬如这个白色,在白的本身上它能保持其白的自性,且能令一切有情都了解它是白色,使他人了了分明不会错认为是其他的颜色。因白就是任持自性轨生他解的法,所以白色便令人丝亳不差的觉了其为白色。一法如是,其他一切诸法乃至虚空,亦各各皆保持自性而能轨生他解;小至一花一草一微尘,大至法界亦皆如此。
万法差别各各不同的自性都是由因缘所成,在相对的关系上成立:此物之成立,必依托其他(彼彼)众缘相合而成。一物如是,物物如是,一切宇宙万法各各皆有互相为缘的关系。各各皆有彼此的差别而不能混同。并且各各皆由任持自性而使他人生起确定的认识,也就是宇宙万法各各皆有任特自性轨生他解的意义。而且法界诸法,无处不遍无所不包,再没有那一样能出乎法范围以外。一般人常说佛法无边,就是显佛法的“法”字范围是最宽最广无有边际的。但就属于佛的法讲起来,大别有二:
一、证法:佛先从自觉的根本智亲证二空所显的真如妙性、而无能所的差别,依此并起后得智证知一切理事因果的差别,起大悲心普度一切众生。一切智智在每一刹那间无不普遍了知一切诸法真实性相,这就是佛智所证知的证法。
二、教法:成佛后所说的法为教法。佛居纯净土由平等性智示现微妙功德他受用身,为住十地的诸大菩萨现大神通,转正法轮决众疑网,普令受用大乘法乐;以至为二乘六道有情示现化身说法(对人现人身、对天现天身、对畜生现畜生身、一切总是随类应化普度群机);对九法界的一切众生皆教化令向佛道。所说诸法,皆无所不遍,又无所不包。然佛以王子身降生人间,说法的主要点亦在人类,故留遗的教法在人间集成现在的大藏经典──三藏十二分的圣典──为法宝。此证法教法亦可以分做“教、理、行、果”的四种差别。“教法”的教典中,即包含理法;从理起行乃可以“证”到诸法实相,所以“证法”亦包含行法,果法。三乘圣人所证的虽同是证法,但没有佛证得的圆满究竟而已。从证教二法分析成教、理、行、果四法:教法就是依佛说教化众生的法;因有教化的原故,所以众生能了解佛所教的理,再依理来实行实修;可以得证所期望的果。大概就佛依自证而施教,曰证法和教法;依有情闻教解理修行证果,曰教、理、行、果。此两类皆可普遍包括一切诸法。“法”的意义,归纳概括起来就是这样的。
甲、一切经律,皆源本佛所宣说之声教,由佛徒历次结集而成者。
在三藏中不能收摄的典籍,可称为杂藏。西藏文于教典分经律论为“甘珠尔”、“敦珠尔”,这样分析颇有意义,因经律原为佛说,论是由佛灭度后许多弟子依据经律所作而成的。所以今亦先从一切经律来说。经是由佛在世时,说法教化一切众生所施设的,由弟子结集起来成为经。原名“修多罗”,此云契经,上符诸佛理,下应众生机。律是佛在世时,依弟子应有的行为订共守的戒条,也是弟子依之作修行轨范的法规。佛在世时,弟子们在行为上大多是很正当的,但因有些弟子发生了不正当的行为,随所犯的那一种过,佛就随时制之以为律,从此以后再不许犯,于是就制成共守的戒律,经佛制定后,弟子总要一致遵行不得稍有违犯,这就是戒律,嗣后如有同类事情发生,就照律处理。在每一条戒律,叙述其许多层次的缘起变增,所以除读诵的戒本以外更有广律,成为庞大的律藏。
佛在世说一切教法的时候,是没有文字的;教导一切人天大众,都是以声音为体──宣说出来,这就是声教。今人看经律论藏时、可以无声的色法──文字──为体。可是佛在世的时候,是一切皆以声教;戒律也是依佛声的教诫。经是由佛亲口说出以后,再由弟子在佛灭度后会诵,经大众一致证明认为丝毫不错,就录成为经。经律有多数次的结集;最初是由佛灭后不久,经大迦叶等在七叶窟中结集而成;其时在七叶窟外,亦更有富楼那众结集起来的。至佛灭一百年后,当时有少数弟子不遵律行,有大多数的弟子出来否认,遂有二次结集。如是二次三次至第四次才整理完成为大小乘各藏经律。现今这许多经律,并非一两次结集成功的。
佛教传入中国后,大藏经的编成历代不同,唐、宋、明、清各有目录可考。中国及西藏各处,皆有大藏经的篡集。
乙、佛徒结集佛说,初亦口颂相传;用文字写成书本则时先后不一,以佛徒时代不同,故小乘与大乘之经律亦写成先后有殊。
佛在世的时候,是由口诵相传。佛灭后,弟子会诵结集仿佛与现在开会相同。当时是以大迦叶为主席,设高座为座,推阿难陀尊者诵经,优婆离尊者诵戒,依佛所说的朗诵出来,经五百圣弟子的大众证明不错,认为刊定之说。不必就用文字录成经本或戒本,或仍是流传口诵而已。
复次,佛在世的时候,已有文字的经律流传,如律载佛在世时,某长者及甘尔夫人夜中燃灯诵经事。又每逢十五、三十日布萨诵律,当时常有记录成本的。故早之则佛在世时就有录成的经律,迟之则佛后数百年或仍由口诵相传。因时代先后不同的关系,所以录成的文字亦不相同。各时代主持教团,宏扬佛教的人材不同,所以各时代盛行出来的经法也就有异。先是依迦叶、阿难这一部分的人宏扬出来的,所以就为小乘经律。后从上座部分出大众部来,到五六百年间有马鸣、龙树菩萨出来主持宏扬的是大乘佛法,大乘法宝也就流布于世。因时间先后的不同,加以弟子根机又有大小的差别,甚至小乘又有二十部的差别,所以经律流传有异。但归纳起来,要知皆出于佛之声教。
丙、信超人天之圣人必有非常之胜事,故经律所言不思议事皆应确信为实事,不得以凡识疑议之。
通常人都以佛教混杂在鬼神中和种种邪见外道等同类而论,这全是盲从误解,不了解佛学人的乱说。寻常社会人士认为最高的哲学、科学:总是以人们眼所见到的、耳所闻到的──以五官所感触到的,或意识依以思想及推论到的,以及古时传说下来的,凡此都是以人的思想知识为标准。现在科学进步,虽知有日球月球与虚空中很多的星球,但还全是以有漏五识与第六意识研究推测起来的。而佛法那就大大不同,相去很远了。一切经典全是佛由证智普遍觉悟证到的诸法实相,为觉悟众生亲宣出来,是从无漏圣智亲证的境界流出。声闻但证生空无我,法执犹在;菩萨是双证我法二空,但仍未究竟;直到究竟圆满佛果位上的时候,才能证到佛佛道同的圆满真理。在小乘圣人所证的偏空涅盘,就已非人们的思想所能及到,亦已有非常人所能为的一切胜事,何况超过三乘圣众究竟圆满的佛果!当然佛是更可有非常的胜事,为常人意识不到的。故于一切大乘经律中所言的超人天胜事,及超三乘圣人的不思议事,皆要确确切切信为实有的事理,更不得以凡情来推测和疑惑。这是吾人对于佛法第一要具有的正确观念。丁、诸论及撰述语录皆贤圣佛徒修证有得、宗依佛说而阐扬诠释者,故今亦可凭佛说亲证而研究抉择之。
经律二种是由佛亲口所宣说出来的,而论大都是由二乘或大乘贤圣位中的佛子修有心得而发表出来的。论有二种:一、宗论,如瑜伽师地论、成唯识论、摄大乘论等,就是依佛所说的经律大意编述阐扬。二、释论、如十地经论、大智度论等,皆是关于佛教经典注释的杰作。显真破似,全靠宗论;释论来树立教理,显明经义。至中国历代撰述或语录,亦皆依多闻熏习进而精进持戒降伏烦恼的人如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贤圣者,以及三乘圣位中的圣者,为悟他而著述。故今之学者,亦可依佛所说的经律或内心的修证去研究抉择,使人显明而易解。戊、大乘诸宗之各标其胜,在集中其理解于一念而起观行;建宗趣行或殊,真本觉果无二。
佛灭后一两百年间,印度的小乘共分二十部之多,学说纷纷不一,现姑不论。单就现在中国通行的大乘各宗而言,在大乘诸宗各各皆分门别户,标树一宗特殊的胜义。唯识宗是将宇宙万法总摄归纳为唯识所变。天台宗归纳起来修一心三观。净土宗是以念佛求生西方,上中下根皆可往生,就是造五逆十恶的人命终十念成就,亦可往生;众生根机善恶差别,而往生见佛闻法开悟时间亦有长短不同。总之,都可以莲花化生,入不退地。无论那一宗,都有最殊胜的宗致,才能成立一宗。各宗所修的路途不同,但所趣向目的无非是唯一佛果,亦皆以真如实相为本,这就是殊途同归。所以无论修学那一宗,都有莫大的利益,不得专赞此而谤斥彼宗,应当不相障碍。各宗各阐扬其特殊的胜义,同时并了知真本觉果之无二无别。倘使能悟平等性发大悲心而修证,不管走那一条路,总可证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都是没有差别,平等平等。所以中国佛教有大乘八宗者,亦是历代菩萨祖师依佛开的方便法门而施设。众生喜欢那一宗法门就随意择取修行,各各皆可起殊胜的观行,证无二的真理及成无上的佛果。己,菩萨藏法与声闻藏法,境行果皆别,然声闻境行果亦为菩萨所含摄。
菩萨乘与声闻乘是各有经典的,唯独觉乘无有经典,附属于声闻乘。大乘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为普度一切众生证人法二无我,修行六度万行,以成佛为究竟目的。
小乘单证人空,成阿罗汉果为究竟位。然小乘所修行的人无我智,亦为菩萨乘中的一部分。境行果虽是差别不同,但修学菩萨大心的人,应尽量容纳不加诽谤。庚、佛之教法、发源于佛及圣众之无漏智果、故不得视同其余出于有漏凡识之教学,但于余教学皆可或破或摄以助显无上义。
佛及大菩萨圣众从无漏智中流出来的圣教量,不得以我们有漏凡夫的浅知浅见来测度。──如世间上认为最高的学识就是科学哲学,而这些学说如去其封执亦可收摄为佛学中一部份的学理。──我们以有漏的凡识不能证知无漏的妙理,故不能就说没有这种无上深奥的妙理。但亦可以拿科学或哲学来证明助显佛学的真理。我们研究佛法稍微透彻的,随时随地就要拿来修行学习,以期悟证佛法真理获得无上妙觉的佛果。
四、僧观
前已讲明佛法两观,今讲僧观。“僧”就是“众”的意思,音译为僧伽,亦译桑伽耶,简称曰僧。中国以三人为众,而佛律须四人以上方可名僧,中国常人的习惯上称一个出家人为僧,或者以僧为姓,如称僧某某,不很确当;但称出家人为“僧人”也是可以的,言其是僧众之中的一个人,如军人是军队中的某人。佛教出冢徒众成为有组织有规律有系统的团体,乃可名僧,实在就是佛教的教团的意思。故此所云“众”并非寻常所说的众,这“众”是要具有事理和合之义的:第一、出家的僧众于事行上须具六和合,才能共住集成僧众的团体。何谓事行上的六和合?(一)身和共住──对诸佛菩萨要共同礼拜修行,以身作则,同作佛事。(二)口和无诤──同信佛赞法及歌咏三宝,与同住大众共学佛法,不相诤吵。(三)意和同悦──同一信心追求佛法的真理,发一共同生活的欢喜心。(四)戒和同持──同修持一切戒法,期达佛果。(五)见和同解──对一切法宝共同解说,使大众都能尽知。(六)利和同均──有财物等利、须共同平均受用。具此六和义,方得成为依佛法修行的僧团、这是在事行上的六种和合。第二、理和,是同证生法二空择灭无为的真理。如是乃为事理清净的和合众。对于僧先要有这些正确的观念,方可了知僧义。甲、胜义僧宝虽在三乘圣众或贤圣众,但此土之住持僧宝必在出家五众,尤在比丘众。
僧宝之胜义僧,非是通俗见闻所能及。从最胜智所证的真实义,名胜义。胜义之僧,即证圣地的诸大菩萨或证辟支佛果及小乘四果的阿罗汉圣众。于是圣众中惟有清净无上的佛果是独一无二的圣中之圣。胜义僧即三乘圣众或贤众;有先自利趋向小乘消极方面,而后再回小向大修菩萨行。有大心菩萨初下手用功就先利人积极救世,所谓“地狱未空,誓不成佛”的菩萨僧。或在从贤入圣位中,修至暖顶忍世第一未登果地的菩萨,虽未能证果登地,但已有相当功行成就,亦可称为胜义僧宝。
此土并非广指娑婆世界,就是在释尊应化于此的阎浮提的地球上。不论那一国,凡是受化的人类、能出家受戒修学佛法,教化世人,名为住持僧宝。就是在此世界上持奉佛法依法修行的和合僧,普遍播传宣扬佛法为世人作良福田的,皆是住持僧宝。入三乘圣众或贤圣位中者,无论是在家出家,只要能依佛法修证到,皆可名为胜义僧宝。此土必定要出家五众,方能为住持佛法的僧宝。
初出家的沙弥,先学习佛法,经数年后,对于经律都有相当的熟悉,进至受戒为比丘。能尽“宏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的天职,能为真正佛子,著如来衣、食如来饭、为如来事;抱大雄大无畏的精神深入社会救济民众,尤其是比丘最重大的责任。以上是出家男众。女众初出家亦为沙弥尼,先学习佛法,经数年后进为式又摩那众,再进至比丘尼众。这样出家男归男众·女归女众、各有各的规律和系统之组织。沙弥沙弥尼有十戒,比丘有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有三百五十戒,各各皆有修持,限制不同;式叉摩那有六戒,是预习的比丘尼戒,由此可进为比丘尼众。这样的男女众,为舍俗出家的五众弟子,而真住持三宝的尢其是在比丘众。“比丘”、有许多经译为“苾刍”。真正能住持三宝的大责任,还是荷担在苾刍众的双肩上。因为沙弥沙弥尼众们正是在学生的童年时代,对于经律的知识尚很幼稚,须比丘教授沙弥们修学,比丘尼指导沙弥尼众们修学。但沙弥尼学成后也要再到比丘团体中受大戒,所以真正能住持佛法的仍是在比丘众的力量,其余不过是出家众中的附庸。出家佛子虽具五众,实在是要比丘能成为清净的僧众,住持佛法。乙、他方净土虽或纯一菩萨僧无有在家出家之别,但此浊土则须出家菩萨乃入僧宝。
能发心修证佛法的大乘贤圣,就是菩萨僧。在他方清净佛土中虽可没有在家出家的分别,以天然无有俗染家累,祗要是能发心修行就都是菩萨僧众。然在此五浊世中,在家优婆塞优婆夷二众弟子是不能完全摄入出家僧众中的;因在家二众有家俗事情缠身,不能一心一意地修持弘扬佛法,所以不能具足僧相僧德。在此浊土的寻常一般人所过的生活不能成为依佛法修行者,故虽菩萨亦惟有舍俗出家才能成为清净僧宝。如禅宗六祖慧能大师,未出家的时候己在黄梅得传佛法心印,而仍随俗多年不能说法普利人天。后来出家受具足戒具菩萨比丘相时,才能为人天师表,说法普利大众群机。末出家的近事男女,虽依菩萨戒律修持者亦不得为僧宝,皆因未具僧相故。在此五浊恶世中,定要出家比丘菩萨僧众,才能为真正的僧宝。丙、住世持教之佛徒团,应依七众律仪而建立。在家二众佛徒、虽非全僧亦非全俗,此为已进三宝之门者,异于隔离三宝之凡俗,放曰近事,为介于僧与俗之间。可称为“居俗近僧众”。受三皈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僧、西藏之红教喇嘛等,摄属于此。由此中修转轮王十善行者、摄化民众建设新社会,利乐人世。
在家优婆塞优婆夷二众名近事男近事女。虽未能舍俗出家,但行为上已能亲近事奉三宝。因他身是在家二众未能具足出家僧众的律仪,而能为佛子行佛事,所以说他非全僧亦非全俗,居在两者之间。虽尚在俗已能皈依进入三宝之门,故可称为“居俗近僧众”。
日本的真宗僧,就是有妻子儿女眷属的在家众,然而他有修持佛法的行门,做佛教部分的事业。西藏喇嘛有黄教红教的区别,他们是以帽子有红黄色分为两类,红喇嘛的帽子是红色、黄喇嘛的帽子是黄色。曾来内地的班禅喇嘛等是黄教,红教喇嘛是在俗的多,但他也用功修行办道作如来事,与我国的近事男女差不多。而日本的真宗僧和西藏的红喇嘛,可算是居俗近僧众。近于如来事业的男女众,在家发心的菩萨,应完全以修美满的十善行为事业。世间人民若能修持转轮王的十善行,普令一切人民同行十善,逆性的众生亦劝化归行十善,如此全国的上上下下一齐摄化同行十善,为良好国民优秀分子,则可将五浊恶世的不良底现象全改成完美的新社会。所以要建设良好的优胜国家,不但出家众是要修持佛法普化人民,就是在家众亦要尽力共同修行十善利乐人群,才能建设新的社会国家。
丁、尊敬三乘圣贤僧,弥勒菩萨等虽现天相亦同大乘圣僧尊敬。
大乘菩萨是不与凡夫出家僧众同的,大乘圣众是已经证入果位圣僧。弥勒菩萨在兜率陀天内院中,虽是现的天相不是比丘僧众相,但亦要同大乘菩萨僧宝同样的尊敬,不得认为天人。在古时曾有这样的传说:有一位证三明六通的阿罗汉要见弥勒菩萨问法,于是就现神通往兜率内院。因见弥勒菩萨是天相而不是普萨比丘相,就生分别心不礼拜不接近,遂不能进而问法,未能亲近弥勒菩萨。倘认天相就是菩萨僧,恭而且敬的请求佛法,那就不妨碍悟得最上乘了。所以虽然见弥勒菩萨是天相不是比丘相,须知就是大乘圣僧相,应同样的尊敬。如观世音菩萨现女相或现面然大士鬼相,要晓得是证圣位的大菩萨,所以要同样的尊敬才是。戊、敬崇出家住持僧众,但最低限度须明佛法大义、信心充足,能持比丘四根本戒者,乃认为出家住持僧众。
尊敬出家住持佛法的僧众,在极低的限度要能明白佛法的大义,尤要信心充足,能受持比丘四根本戎,方得认为出家的住持僧众。世间人之著僧衣隐入佛门中混生活者,到处皆是,如乞丐叫化子等类混入佛门,于佛法当然丝亳不知,持根本戒,当然更非他们所能了。所以被尊敬为住持佛法的僧众们,最低限度要能受持比丘四根本戒,尤要坚确的信心,明白佛法的大义,才能认为是出家住持佛法的僧众。己、不知佛法亦无信心且不持戒者,应驱出于僧众之外。不认其为出家僧众。
混杂佛门中而不知佛法不具信心且不持戒的僧众们、常纵五欲之心,是佛法中外道。那种下劣的人混在出家人中,当然不能称为和合僧众,应当如丛林制度的遗单,将那许多不明不信败坏佛法的一齐勒令还俗,不许在佛门打混。
在佛子的行为中,有规律而具六和合的僧众,对于佛制的戒律要一致能遵守,不得有所违犯,方能承认是出家清净的僧众。庚、由僧相僧德之僧众,建设佛教清净幢相之新僧宝、师表人天。
混入佛门中吃饭穿衣求生活的人,当然是不具僧德。自不能承认他是僧宝。此处所讲具僧相僧德,即持菩萨比丘清净戒行的德相。故必须在出家僧众的律仪上,建立住持佛法的新僧宝。表现佛教的最高的清净幢相,为社会人士所敬仰;宣扬佛法的教义,表现佛教最伟大的真精神。此新僧宝须具足一切清净的德相,牺牲个人,深入民间宣扬佛法,普及教义,为整个的人类谋幸福,一切难行能行难忍能忍,为人天的师表,树立佛法真正的教化。
五、总结
佛法僧义,大家都可以正正确确地认清楚了。佛是我们的教主;法是从金口所宣出来的;出家和在家弟子的七众,是宣扬佛法的集团。──摄化人民入正轨,将整个的佛法播传社会,使一切人民皆得无上利益,将佛的大悲水普遍输入人民的脑海中,使转恶成善造成清净的国土。我们对三宝认清后,信仰才有一定的标准和对象,方不致盲从瞎信,走入歧途。
信佛教的初步,就是皈依佛法僧三宝确定信心。永不皈依邪魔外道,以佛为唯一的大师,非是人天所能及到;对法尤须明白了解清楚,真正能生信仰;依僧之具足德相严净律仪,为指导修学佛法的模范师;这样是正信三宝。能承受佛法僧的教义,方不是迷信盲从。世人对某一件事能认清,才能决定方针和主意去做,而信佛法亦是这样,对佛法能真正认清楚,任他是何种美妙的诱惑,决不回意退心。倘对佛法的真理不弄清,那就决定不生信心,这是不言可知的。我们假使以佛法当学问拿来研究,单对于法生信心,而不知法是由无上大觉的佛证到亲口宣说出来,故对佛不生信仰,则虽云信法而非真信,以他对于法的本义仍未明白。不知法是由无上大觉究竟证到的诸法真相,说出来的真正微妙谛理,倘不信由佛所证,即对于法亦不能彻底了解。如能信佛,那是已经进一步认清了能证明诸法实相是由佛亲证说出来的。或者对佛对法皆能认清,而对于僧尚不生敬仰心,这就是信佛法而未信僧,那么佛法便远离人间,而不能切近人间实际。应知僧是上至等觉菩萨,次至十地、十向、十行、十住的菩萨,以及二乘贤圣、及发心出家受戒的凡夫僧,统名曰僧。若能具足信佛法僧,则能依出家僧以至二乘贤圣僧、大乘菩萨僧,而为由人修到佛果的阶梯;先由信僧,进至信法,再进至信佛。信仰佛法僧三宝是不能离开的,能具足信佛法僧,便是从佛口生、从法化生的真正佛子。
对于佛法僧的正义,已讲完了,还望大家个个能于此正解正信正行才好!
(明性、涌泉合记)(见海刊十七卷第一期) (附注)佛法僧义凡二十一条,初见于十七年发表之告徒众书中,各处印为小册,本即凭此而解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