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目录
- └ 全书目录
- 第一编 佛法总学
- ├ 佛学概论
- ├ 佛理要略
- ├ 佛法导言
- ├ 佛乘宗要论
- ├ 佛陀学纲
- ├ 甚么是佛学
- ├ 佛学讲要
- ├ 佛法僧义广论
- ├ 佛藏择法眼图
- ├ 佛学大系
- ├ 佛法之分宗判教
- ├ 佛法大系
- ├ 佛法一味论之十宗片面观
- ├ 佛法悟入渐次
- ├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 ├ 律禅密净四行论
- ├ 万有皆因缘所生
- ├ 性 释
- ├ 诸法有无自性问题
- ├ 汉藏教理融会谈
- ├ 几点佛法的要义
- ├ 新与融贯
- ├ 佛教的教史教法和今后的建设
- ├ 世界佛学苑之佛法系统观
- ├ 世苑图书馆馆员之修学方针
- ├ 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
- ├ 中国佛学
- ├ 佛教各宗派源流
- ├ 会昌以前中华佛教之三大系
- ├ 论中国佛教史
- ├ 中国之佛教
- ├ 佛教史略
- ├ 亚欧美佛教之鸟瞰
- └ 佛学源流及其新运动
- 第二编 五乘共学
- ├ 佛说十善业道经讲要
- ├ 佛说善生经讲录
- ├ 构成佛教之要素
- ├ 生命之研究
- ├ 生命之起源
- ├ 三世因果
- ├ 救世觉人之佛法
- ├ 佛教人乘正法论
- ├ 人生进善之阶段
- ├ 佛学之人生道德
- ├ 八正道与改善人群生活
- ├ 学佛先从做人起
- ├ 佛法原理与做人
- ├ 真佛教徒──即俗即真的大乘行者
- ├ 生活与生死
- ├ 人 生
- ├ 人生佛学的说明
- ├ 人生佛教开题
- ├ 人生佛教与层创进化论
- ├ 人生佛教之目的
- ├ 人生的佛教
- └ 学佛之简明标准
- 第三编 三乘共学
- ├ 四十二章经讲录
- ├ 佛说八大人觉经讲记
- ├ 佛遗教经讲要
- ├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 ├ 佛说弥勒下生成佛经讲要
- ├ 佛说弥勒大成佛经开题
- ├ 成实论大意
- ├ 小乘佛学概略之科目
- ├ 阿兰那行与养成僧宝
- ├ 佛学即慧学
- ├ 从信心上修戒定慧学
- └ 怎样赴龙华三会
- 第四编 大乘通学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皈依三宝品讲录
- ├ 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发菩提心品讲录
- ├ 大乘伽耶山顶经讲记
- ├ 出生菩提心经讲记
- ├ 悬 论
- ├ 甲一 教起因缘分
- ├ 甲二 圣教正说分
- ├ 甲三 依教奉行分
- ├ 发菩提心论开题(注)
- ├ 佛法之真价
- ├ 大乘佛法的真义
- ├ 行为主义之佛乘
- ├ 佛法之真精神
- ├ 菩 萨
- ├ 菩萨行与大乘胜解
- ├ 从慈悲为本方便为门以明孛经大旨──佛法要旨
- ├ 成大乘论
- ├ 对辨大乘一乘
- ├ 三唯论图释
- ├ 再论大乘三宗
- ├ 大乘位与大乘各宗
- ├ 大乘宗地引论(注一)
- └ 大乘宗地图释(注一)
- 第五编 法性空慧学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义脉
-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 ├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密多经释
- ├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多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述记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 ├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释义
- ├ 十二门论讲录
- ├ 法性空慧学概论
- ├ 二无我论
- ├ 显示真实相所开的三重方便门
- ├ 因缘所生法义
- ├ 无生法忍总摄十二门义
- ├ 论掌珍论之真性有为空量
- └ 大乘之革命
- 第六编 法相唯识学
- ├ 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 深密纲要
- ├ 佛说观弥勒菩萨上生兜率陀天经讲要
- ├ 瑜伽真实义品讲要
- ├ 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义品亲闻记
- ├ 辨法法性论讲记
- ├ 辨中边论颂释
- ├ 摄大乘论初分讲义(注一)
- ├ 新的唯识论
- ├ 唯识三十论讲录
- ├ 唯识三十论讲要(注一)
- ├ 唯识三十论题前谈话
- ├ 唯识讲要
- ├ 唯识二十颂讲要
- ├ 大乘五蕴论讲录
- ├ 八识规矩颂讲录
- ├ 大乘法苑义林唯识章讲录
- ├ 因明概论
- ├ 法相唯识学概论
- ├ 百法明门论的宇宙观
- ├ 阿陀那识论
- ├ 末那十门三位与赖耶十门二位之同异(附注)
- ├ 能知的地位差别上之所知诸法
- ├ 人心所缘有为现行境之本质与影像关系
- ├ 阅“相见别种辨”
- ├ 见相别种辨释难
- ├ 种子法尔熏生颂
- ├ 为无为漏无漏对观颂
- ├ 唯识诸家会异图
- ├ 四大种之研究
- ├ 阴蕴之研究
- ├ 法与人之研究
- ├ 谈 唯 识
- ├ 唯识观大纲
- ├ 遣虚存实唯识观之特胜义
- ├ 唯识之净土
- ├ 兜率净土与十方净土之比观
- ├ 慈宗的名义
- ├ 佛法总抉择谈
- ├ 三重法界观
- ├ 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讲录
- ├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记上
- ├ 大乘入楞伽经释题
- ├ 楞 伽 大 旨
- ├ 大佛顶首楞严经摄论
- ├ 楞 严 大 意
- ├ 如來藏心迷悟圖
- ├ 大佛顶首楞严经研究
- ├ 圆觉经略释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一)
- ├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二)
- ├ 佛说无量寿经要义(附科目)
- ├ 佛说阿弥陀经讲要
- ├ 地藏菩萨本愿经开题(附大科)
- ├ 大乘起信论略释
- ├ 大乘起信论别说
- ├ 往生净土论讲要
- ├ 法 界 论
- ├ 众 生 法
- ├ 略释对于佛教──毕竟空──之疑义
- ├ 一相定无得观总持曼殊般若义
- ├ 倒果觉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 佛法建在果证上
- ├ 迷 悟 由 心
- ├ 教 观 诠 要
- ├ 天台四教义与中国佛学
- ├ 略说贤首义
- ├ 论贤首与慧苑之判教
- ├ 听讲五教仪拾零
- └ 曹溪禅之新击节
- 第七编 法界圆觉学
- ├ 科 判
- ├ 序 经 题
- ├ 明 纲 宗
- ├ 甲一 序 分
- ├ 甲二 正宗分——乙一 显一乘境
- ├ 乙二 明一乘行
- ├ 乙三 明一乘果
- ├ 甲三 流通分
- ├ 贯 经 义
- ├ 大乘妙法莲华经悬论
- ├ 维摩诘所说不可思议解脱经释会纪闻上(注一)
- ├ 维摩诘经别记
- ├ 维摩经意大纲
- ├ 赞扬六祖功德以祝南华之复兴
- ├ 往生安乐土法门略说
- ├ 讲 学 与 修 行
- ├ 论净土之要义
- ├ 中国信愿行净土与日本教行信证真宗
- ├ 念佛往生的原理
- ├ 法华龙女成佛讨论之讨论
- ├ 论即身成佛
- ├ 中国现时密宗复兴之趋势
- ├ 金山教授之说与感想(注一)
- ├ 论时事新报所谓经咒救国
- ├ 梵网经与千钵经抉隐
- ├ 斗诤坚固中略论时轮金刚法会
- └ 龙猛受南天铁塔金刚萨埵灌顶为密宗开祖之推论
- 第八编 律 释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一)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二)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三)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四)
- ├ 优婆塞戒经讲录上(五)
- └ 瑜伽菩萨戒本讲录
- 第九编 制 议
- ├ 整理僧伽制度论
- ├ 志 行 自 述
- ├ 僧格之养成
- ├ 僧 制 今 论
- ├ 建 僧 大 纲
- ├ 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
- ├ 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
- ├ 菩萨学处讲要(注一)
- ├ 上佛教总会全国支会部联合会意见书
- ├ 佛教之僧自治
- ├ 宁波佛教会之成立
- ├ 修改管理寺庙条例意见书
- ├ 中华佛教联合会当如何组织耶
- ├ 条陈整理宗教文
- ├ 佛教僧寺财产权之确定
- ├ 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的提议
- ├ 恭告全国僧界文
- ├ 佛寺管理条例之建议
- ├ 评监督寺庙条例
- ├ 告全国佛教徒代表
- ├ 由第二次庙产兴学运动说到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
- ├ 告全国僧寺住持
- ├ 中国佛教会两大问题
- ├ 对于中央民训部修订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之商榷
- ├ 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 ├ 中国佛教会整理委员会之诞生
- ├ 佛教宏誓会简章
- ├ 当速组佛教正信会为在家众之统一团体 (注一)
- ├ 我新近理想中之佛学院完全组织
- ├ 议佛教办学法
- ├ 僧教育之目的与程序
- ├ 佛教应办之教育与僧教育
- ├ 论教育部为办僧学事复内政部咨文
- ├ 中国的僧教育应怎样
- ├ 现代需要的僧教育
- ├ 焦山学教与金山研禅
- ├ 杭州西湖净慈寺永明精舍大纲及章程
- ├ 上海佛法僧园法苑之新建设
- ├ 世界佛学院建设计划
- ├ 菩 萨 学 处
- ├ 各宗经教修学法
- ├ 慈宗修习仪
- ├ 禅观林大纲
- ├ 佛教教育系统各级课程表
- ├ 救 僧 运 动
- ├ 告 徒 众 书
- ├ 对于中国佛教革命僧的训词
- ├ 箴 新 僧
- ├ 去除稚僧的几种错误
- ├ 今佛教中之男女僧俗显密问题
- ├ 七众律仪不得逾越 (注一)
- ├ 答 或 问
- ├ 论 传 戒
- ├ 告青年苾刍之还俗者
- ├ 尊重僧界还俗人
- ├ 不能守僧戒还俗勿污僧
- ├ 精诚团结与佛教之调整
- ├ 上海市庙产注册事件
- ├ 对于邰爽秋庙产兴学运动的修正
- ├ 对于苏州北寺之解决方法
- ├ 论寺庙不能拨用或借用问题
- ├ 信教自由与国教
- ├ 普陀山为德侨收容所之反对
- ├ 上参众两院请愿书
- ├ 呈五次中央执监会国民政府请愿文
- ├ 呈行政院维护佛教寺僧
- └ 致 蒋 主 席 书
- 第十编 学 行
- ├ 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
- ├ 改善人心的大乘渐教
- ├ 从巴利语系佛教说到今菩萨行
- ├ 佛之修学法
- ├ 研究佛学之目的及方法
- ├ 佛学之宗旨和目的
- ├ 学佛者应知行之要事
- ├ 对于学人之训辞
- ├ 僧教育要建筑在僧律仪之上
- ├ 学僧修学纲宗
- ├ 澹 宁 明 敏
- ├ 现代僧教育的危亡与佛教的前途
- ├ 俭 勤 诚 公
- ├ 文武群己事器一致之教育
- ├ 去私戒懒为公服劳
- ├ 各人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
- ├ 汉藏教理院训条
- ├ 对大师学生会筹备员之训勉
- ├ 勖 诸 生
- ├ 律仪之研究
- ├ 修持与研究
- ├ 僧才训练班训词
- ├ 中国现时学僧应取之态度
- ├ 现代学僧毕业后的出路
- ├ 勉青年学僧
- ├ 知识青年僧的出路
- ├ 存在、僧、僧羯磨
- ├ 人工与佛学之新僧化
- ├ 峨山僧自治刍议(注一)
- ├ 僧尼应参加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 僧伽与政治
- ├ 佛教不要组政党
- ├ 佛教寺僧的经济建设
- ├ 由经济理论说到僧寺经济建设
- ├ 正信会会员格言
- ├ 示慧纶皈士法言
- ├ 居士学佛之程序
- ├ 在家众之学佛方法
- ├ 人人自治与世界和平
- ├ 论佛法普及当设平易近人情之方便
- ├ 佛法应如何普及今世
- ├ 信 心
- ├ 学佛的下手方便
- ├ 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
- ├ 妇女学佛之规范
- ├ 优婆夷教育与佛化家庭
- ├ 佛学会应注重于学
- ├ 佛学会与实现佛化
- ├ 正信会员每日必修之常课
- ├ 敬告亚洲佛教徒
- ├ 告全球的佛学同志
- ├ 佛教和平国际的提议
- ├ 佛教徒应参预中国和世界的新文化建设
- └ 告全世界佛教徒
- 第十一编 真现实论宗依论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上)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中)
- └ 真现实论宗依论(下)
- 第十二编 真现实论宗体论
- └ 真现实论宗体论
- 第十三编 真现实论宗用论
- ├ 佛教化的世界宗教学术观
- ├ 三 明 论
- ├ 佛学与科学哲学及宗教之异同(注一)
- ├ 西洋文化与东洋文化
- ├ 东方文化正名
- ├ 新旧问题的根本解决
- ├ 佛学与新思想
- ├ 佛学在今后人世之意义
- ├ 佛法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旧新思潮之变迁与佛学之关系
- ├ 佛教对于中国文化之影响
- ├ 中国文化之佛教因素
- ├ 提供谈文化建设者几条佛学
- ├ 怎样建设现代中国的文化
- ├ 中国今后之文化
- ├ 佛教最要的一法与中国急需的一事
- ├ 发扬中国文化与佛教以救国救世界
- ├ 转移风气运动的原则
- ├ 佛学与文化
- ├ 中国应努力世界新文化
- ├ 唐代禅宗与现代思潮
- ├ 文化人与阿赖耶识
- ├ 我之宗教观
- ├ 宗 教 观
- ├ 宗教构成之原素
- ├ 宗教对于现代人类的贡献
- ├ 无 神 论
- ├ 破 神 执 论
- ├ 天神教之人界以上根据
- ├ 爱 之 崇 拜
- ├ 中国需耶教与欧美需佛教
- ├ 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赞辞
- ├ 我的宗教经验
- ├ 论 周 易
- ├ 易理与佛法
- ├ 佛法与孔子之道
- ├ 论 荀 子
- ├ 墨 子 平 议
- ├ 与陈诵洛论墨子
- ├ 论 韩 愈
- ├ 论宋明儒学
- ├ 王阳明格竹衍论
- ├ 论 王 阳 明
- ├ 王阳明与新中国哲学
- ├ 仁 学 粹 编
- ├ 身心性命之学
- ├ 论 哲 学
- ├ 佛法与哲学
- ├ 佛法是否哲学
- ├ 佛学与宗教哲学及科学哲学
- ├ 西洋中国印度哲学的概观
- ├ 最近西洋哲学与佛学
- ├ 新物理学与唯识学
- ├ 唯物论没落中的哀鸣
- ├ 关于近人辨证法的讨论
- ├ 爱恩斯坦相对论与唯识论
- ├ 说四度以上的事
- ├ 唯 生 哲 学
- ├ 唯物唯心唯生哲学与佛学
- ├ 致 私 篇
- ├ 宇 宙 真 相
- ├ 自治哲学
- ├ 人生的自由问题
- ├ 佛法之四现实观
- ├ 佛学的现实论
- ├ 中华民国国民道德与佛教
- ├ 菩萨的人生观与公民道德
- ├ 如何建立国民的道德标准
- ├ 新青年救国之新道德
- ├ 菩萨行与新生活运动
- ├ 集团的恶止善行
- ├ 转凡小旧道德成菩萨新道德
- ├ 心 理 建 设
- ├ 人性可善可恶
- ├ 人性之分析与修证
- ├ 人欲之分析与治理
- ├ 佛教心理学之研究
- ├ 行为学与心理学
- ├ 行为学与唯根论及唯身论
- ├ 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 ├ 论候尔特意识学与佛学
- ├ 心 之 研 究
- ├ 梦
- ├ 佛法与科学
- ├ 唯物科学与唯识宗学
- ├ 佛学的“色法”与“物”
- ├ 论天演宗
- ├ 世间万有为进化抑为退化
- ├ 大乘渐教与进化论
- ├ 近代人生观的评判
- ├ 佛教的人生观
- ├ 佛教世俗谛的人生观之一
- ├ 人生问题之解决
- ├ 佛学的人生观
- ├ 佛教与人生
- ├ 身命观与人生观
- ├ 从无我唯心的宇宙观到平等自由的人生观
- ├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 ├ 真常之人生
- ├ 新 僧
- ├ 菩萨的政治
- ├ 人群政制与佛教僧制
- ├ 中山之社会革命与佛陀之宇宙革命
- ├ 社 会 观
- ├ 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
- ├ 以佛法解决现世困难
- ├ 从世界危机说到佛教救济
- ├ 中国近代之民族生活
- ├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 ├ 以佛法批评社会主义
- ├ 缘 成 史 观
- ├ 释 中 华 民 国
- ├ 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据根
- ├ 民国与佛教
- ├ 国家观在宇宙观上的根据
- ├ 说 革 命
- ├ 心 理 革 命
- ├ 革命当从革心起
- ├ 国 俗 观
- ├ 法 与 佛 学
- ├ 怎样做现代女子
- ├ 教 育 新 见
- ├ 论 教 育
- ├ 以大同的道德教育造成和平世界
- ├ 全国教育会议提议案
- ├ 从中国的一般教育说到僧教育
- ├ 释迦牟尼的教育
- ├ 三增上学与三育
- ├ 任孤儿教育者应具性格之商榷
- ├ 家齐国治天下平之大本原
- ├ 身心之病及其医药
- ├ 佛学与医学
- ├ 佛学之心理卫生
- ├ 佛学与国术
- ├ 六离合辞例释义
- ├ 对于文艺政策之管见
- ├ 佛 法 与 美
- ├ 美术与佛学
- └ 佛教美术与佛教
- 第十四编 支 论
- ├ 人生观的科学
- ├ 大乘与人间两般文化
- ├ 佛法救世主义(注一)
- ├ 自 由 史 观
- ├ 建设人间净土论
- ├ 怎样来建设人间佛教
- ├ 即人成佛的真现实论
- └ 人生佛教(注一)
- 第十五编 时 论
- ├ 向军民长官呼吁和平
- ├ 论华日当联布佛教于欧美
- ├ 世界未来大战之救济
- ├ 电邀达赖来京
- ├ 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
- ├ 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 ├ 中国危机之救济
- ├ 因辽沪事件为中日策安危
- ├ 读西藏比丘血泪书告中央政府及国民
- ├ 佛法与救国
- ├ 佛教与护国
- ├ 劝全国佛教青年组护国团
- ├ 论大学教授救国宣言
- ├ 世运之转机
- ├ 内政部今颇注重宗教
- ├ 甘地运动的成败关系世界文化
- ├ 告暹罗国民
- ├ 怎样平世界两个不平
- ├ 达赖逝矣西藏将奈何
- ├ 人间苦海的回头是岸
- ├ 论第二次泛太平洋佛教青年会大会
- ├ 佛法根本教义与时局之关系
- ├ 欧洲佛教大会的论诤
- ├ 论建立国际合众国
- ├ 中国本位文化建设略评
- ├ 觉乎否乎可以觉矣
- ├ 文化与民族及人类的存亡关系
- ├ 世界和平运动的罗斯福
- ├ 汉藏互派僧侣游学与何键电请提倡纲常
- ├ 复兴佛教僧侣应受军训
- ├ 日伪亦觉悟否
- ├ 降魔救世与抗战建国
- ├ 佛教徒如何雪耻
- ├ 通告全国佛教徒加强组织以抗战
- ├ 从沟通汉藏文化说到融合汉藏民族
- ├ 佛教的护国与护世
- ├ 成佛救世与革命救国
- ├ 占海南岛之威胁与对佛教国之诱略
- ├ 欢迎印度民族领袖尼赫鲁先生
- ├ 七七纪念的两个特点
- ├ 服务国家宣扬佛教
- ├ 佛教与反侵略的意义
- ├ 应破之迷梦与应生之觉悟
- ├ 应罗斯福总统邀请之和平建议
- ├ 佛教与国际反侵略
- ├ 欢迎缅甸记者团
- ├ 反侵略要有坚强力量
- ├ 出钱劳军与布施
- ├ 抗战四年来之佛教
- ├ 建立人间的永久和平
- ├ 改进藏族经济政治教育之路线
- ├ 中印之回溯与前瞻
- ├ 佛教徒与国民外交
- ├ 抗战五周年之新意义
- ├ 联合国战胜后之平和世界
- ├ 中国建国的根本要事
- ├ 所望于上海市参议会
- ├ 原子弹归爱好和平的科学家保管
- ├ 呼吁美苏英倡导和平
- ├ 国内和平的前途瞻望与中间调解
- ├ 救西洋之乱即救世界之乱
- ├ 致日本佛教徒电
- ├ 为沈阳事件告台湾朝鲜日本四千万佛教民众书
- ├ 为日本犯中国电告其国佛教徒
- ├ 致日本佛教联合会书
- ├ 告日本佛教大众
- ├ 电告全日本佛教徒众
- ├ 日本三千万佛教徒可起来自救救国民矣
- └ 告日本四千万佛教徒
- 第十六编 书 评
- ├ 论佛教伦理讲话
- ├ 读梁漱溟君唯识学与佛学
- ├ 论佛学次第统编
- ├ 评大乘起信论考证
- ├ 评佛教哲学通论
- ├ 评佛学抉择论
- ├ 议印度之佛教
- ├ 再议印度之佛教
- ├ 阅入中论记
- ├ 关于支那内学院文件之摘疑
- ├ 阅竟无居士近刊
- ├ 读木村博士佛教研究之大方针书后
- ├ 评宝明君中国佛教之现势
- ├ 书释大勇告全国佛教徒文后
- ├ 附从译本里研究古禅法及禅学古史考之后
- ├ 相宗新旧两译不同论书后
- ├ 评印顺共不共研究
- ├ 阅为性空者辨
- ├ 第九年海潮音之回顾
- ├ 十五年来海潮音之总检阅
- ├ 克兰佩的中国佛教季刊
- ├ 略评新唯识论
- ├ 阅唯识新论简述
- ├ 阅藏密或问
- ├ 阅餐石日记
- ├ 阅陈撄宁孙女丹经注
- ├ 新唯识论语体文本再略评
- ├ 论 严 译
- ├ 论北美瑜伽派
- ├ 读伦理学原理感言
- ├ 论倭铿赫克尔
- ├ 论世界史纲
- ├ 评中国学术史概论
- ├ 评沈译克鲁泡特金的人生善行学
- ├ 评善之研究
- ├ 论陈独秀自杀论
- ├ 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
- ├ 论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
- ├ 评郭沫若论文化
- ├ 评胡适的戴震哲学
- ├ 什 么 是 物
- ├ 李石岑的未来哲学
- ├ 老 子 述 义
- ├ 中国哲学史评
- ├ 贞元三书简评上
- ├ 论复性书院讲录
- ├ 阅大学贯释
- ├ 唯生论读后
- ├ 唯生论的方法论阅后
- ├ 读不同的逻辑与文化并论中国理学
- ├ 阅世界大同之道
- ├ 人死何往的回答
- ├ 阅科学的人灵交通记
- ├ 阅回教改造杂志第一期
- ├ 评唯民月刊
- ├ 实际主义批评
- ├ 评道德学社丛书
- ├ 评实验主义
- ├ 评朱谦之君的虚无主义
- ├ 评改造要全部改造
- ├ 评精神不灭论
- ├ 评朱执信君覆林直勉李南溟二君书
- ├ 评宋明学说与佛学之真诠
- ├ 评徐庆誉君之心是脑的产物吗
- ├ 评对于西洋文明态度的讨论
- ├ 评无乐器之音乐
- ├ 评花草有灵
- ├ 评新有鬼论与新无鬼论
- ├ 评组织论中的全化论
- ├ 评社会学与三种知识
- ├ 评层化论与盘化论
- ├ 评近代科学之发展及其与哲学之关系
- ├ 评同治新政考
- ├ 偶阅理想与文化的随感
- ├ 书与仇张二君谈话后
- └ 书复仇以上之后
- 第十七编 酬 对
- ├ 覆陕西佛教会延请法师函
- ├ 覆佛教普济日灾会
- ├ 复闽南佛化新青年会
- ├ 辞佛学院院长书
- ├ 致中山先生治丧处函
- ├ 覆四川佛教会电
- ├ 复国民大学函
- ├ 覆梅埔六属佛学院筹备处书
- ├ 致国民政府函
- ├ 致海潮音社书
- ├ 致中国佛学会书
- ├ 覆英国三真社书
- ├ 覆吠檀陀学会书
- ├ 复大菩提会秘书维利申喀函
- ├ 与正信会诸居士书(十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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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与前任内阁总理答茂税务部长宇峇宇议员宇吞旺宇滚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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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仰光中缅佛学会谈话
- ├ 在仰光康明全居士家应供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文化协会欢迎会与该会会长谈话
- ├ 在加尔各打印度教某君欢迎茶会上谈话
- ├ 在加尔各打与波史先生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与国大副校长恩觉士谈话
- ├ 在波尔薄约国大研究院院长克什梯摩罕沈教授作宗教哲学讨论
- ├ 在菩提场告日僧行辽
- ├ 在贝勒纳斯国民党主席普拉卡沙先生欢迎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摩诃菩提会与尼赫鲁先生谈话
- ├ 在西恭与甘地先生谈话
- ├ 在科仑坡与佛教徒大会主席马拉拉舍扣喇博士摩诃菩提会拉甲佛教监督金刚智博士谈话
- ├ 从佛教能否存在谈到轮回
- ├ 判摄一切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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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法能否改善现实社会
- ├ 第一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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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谒太虚大师
- 第十八编 讲 演
- ├ 抉 伪 披 真
- ├ 佛诞纪念会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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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佛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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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佛法为人生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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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病与药之佛法
- ├ 为求受皈戒诸官兵说法
- ├ 学佛应先解决三个问题 (注一)
- ├ 唯佛法能对治二障
- ├ 心 地
- ├ 欢迎萧督军致谢词
- ├ 纪念佛诞的意义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开会讲词
- ├ 黄梅在佛教史上之地位及此后地方人士之责任
- ├ 佛法之教理行果
- ├ 觉悟真我与往生极乐
- ├ 佛法要在起行
- ├ 学佛初门由三法入
- ├ 佛 法 要 略
- ├ 世界佛教联合会宣告开会之宗旨
- ├ 知识行为能力之三者能否一致
- ├ 宣讲佛教对于人生之关系
- ├ 在留沪日侨欢送会答词
- ├ 发扬佛化以济现世界之恐慌
- ├ 应日本关系中华民国之五团体欢迎会致词
- ├ 应少女少年团之欢迎会答词
- ├ 谈临济四宾主
- ├ 赞扬法华之特胜
- ├ 中日佛法之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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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教与吾人之现在未来
- ├ 从奈良说到佛法之本源
- ├ 追踪古德的精神
- ├ 菩萨行先从人道做起
- ├ 自 造
- ├ 唯识之名义
- ├ 祝南洋佛教之联合
- ├ 经商与学佛
- ├ 袪世人对于佛法之误会
- ├ 欲求人类之真幸福须“止恶修善”
- ├ 在厦门日光岩讲
- ├ 佛化青年之模范
- ├ 来厦门之感想
- ├ 欢送日本佛教访华团致词
- ├ 楞 伽 大 意
- ├ 护 法
- ├ 现代青年与佛教之关系
- ├ 劳工之道德
- ├ 在中日佛徒联谊会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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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全书』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讲录
- 本章共 2.74 万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二十六年七月在庐山大林寺讲──
悬论 一 释经题略明全经纲要 二 释译题略叙四译历史 三 释品题略明今讲宗旨 释经 甲一 问答抉择 乙一 问答正宗 丙一 法化身相 丁一 法身
戊一 正明法身 己一 问 己二 答 戊二 辨乘差别 丁二 化身 戊一 化身作业 戊二 示现化身 丙二 言音差别 丁一 三藏圣教 戊一 总问答三藏 戊二 别详释三藏 己一 契经 庚一 总显 庚二 别详 辛一 详四事
辛二 九事 辛三 二十九事 己二 调伏 庚一 直说 庚二 问析 己三 本母 庚一 总标 庚二 别释 辛一 世俗相 辛二 胜义相 辛三 菩提分法所缘相 辛四 行相 壬一 总引 壬二 别明 癸一 谛实
癸二 安住 癸三 过失 癸四 功德 癸五 理趣 癸六 流转 癸七 道理 子一 标数 子二 释名 丑一 观待道理 丑二 作用道理 丑三 证成道理 寅一 略说 寅二 详明 卯一 标相 卯二 释相
辰一 清净相 巳一 标释五清净 午一 标 午二 释 未一 现见所得相 未二 依心现见所得相 未三 自类譬喻所引相 未四 圆成实相 未五 善清净言教相 巳二 问答一切智 巳三 结成清净相 辰二 非清净相 巳一 标 巳二 释相 丑四 法尔道理
癸八 总别 辛五 自性相 辛六 彼果相 辛七 领受相 辛八 障碍相 辛九 随顺相 辛十 过患相 辛十一 胜利相 丁二 总陀罗尼 戊一 问 戊二 许 戊三 说 己一 长行 己二 重颂 丙三 所起心相
丁一 直说 丁二 细辨 戊一 无行心起 戊二 化心有无 丙四 所行境界 乙二 抉择余义 丙一 双非三相 丙二 生佛关系 丙三 大小用别 丙四 身财增上 丙五 净秽土别 甲二 名题时益 乙一 问立名题 乙二 说法时益
【悬 论】 解深密经有八品,此次所讲的是末后一品,即是如来成所作事品。欲讲此品,对全经的纲要,翻译,与讲此品之宗旨不能不先明白,故略分三段来说:
一 释经题略明全经纲要 本经名解深密经,经是诸经通名,解深密是本经别名。解深密有三义:一、言深密者,即深奥隐密之法义;谓此经解释深奥隐密的法义。佛在余经虽曾将诸法隐略而说,但未详明解说,唯此经独将一切法甚深奥义显了说出,故此名解深密,由此经能解达甚深隐密的法义故。二、言解深密者,亦名深密解脱,即谓众生无始以来,无明烦恼,妄想颠倒深缠深缚,难得解脱;此经于分别瑜伽及地波罗密多二品中,广令众生从深幽细密之缠眠中解脱出来,且不同二乘唯证我空,不解法执,故言深密解脱,以能究竟解脱故。三、言解深密者,谓能开解佛果甚深秘密之无上妙法,即佛境界深奥难思,唯佛与佛乃能究竟,非诸凡愚妄想所度,言辞所及,此经能解佛果甚深境界,甚深功德,故名解深密也。
此经有五卷八品,其所诠通境、行、果,能诠文字即名曰经。经的梵音是修多罗,又名素怛缆,译义为线;谓能贯串摄持诸法诸义不散不失,如线贯花,此在印度之本义如此,与中国经字其义略同;所谓经纬,经即直线,以之引伸名圣哲常道,所谓‘放诸四海而皆准,推诸万世而不背’,则经义与修多罗义相当,其理甚明。经及律、论名三藏,此在三藏中经藏所摄;经藏最多,此是经中的一部。
明全经纲要,是经有八品,第一是叙分,第二至第八都是正宗分,无流通分,因在后几品末已各有流通分故。此经八品中第二至第五明境深密,第六至第七明行深密,第八明果深密;所以境行果即全经之大纲。
第二、胜义谛相品,明般若真空之理;第三、心意识相品与第四一切法相品,明唯识法相之义;第五、无自性相品,真俗不二,空有圆融,会归中道;这都是明境,亦即明理。第六、分别瑜伽品,明止与观,止即定,观即慧,瑜伽言相应,谓要解行相应,必修止观,于止观之相应心境如实分别,故言分别瑜伽;第七地波罗密品,明十波罗密之行,乃十地菩萨所修,地前菩萨未能真修,十地并由修此十波罗密圆满,即到彼岸,圆证涅槃;此二品都是明行,在一切行中,瑜伽与十波罗密为一切行之中心。又、此二品有广狭分别:竖则第六品明行广,从初发心直至圆满菩提皆修止观故;第七明行狭,谓十波罗密必十地菩萨能修故,十地以前有十信、十住、十行、十回 向之阶段,经此种种阶段,方能登地修十波罗密故。又、横则第七品明行广,总明十度行故;第六品明行狭,别明定慧度故;这是二品明行之差别。第八如来成所作事品,是明果,果即果位境界,果位事业,此品中所解释即佛果法身化身之全体大用。
二 释译题略叙四译历史 现在所讲的经本,是唐三藏玄奘法师译的。此经本是释迦牟尼佛所说,中国翻译过来的译本有四家不同:一、元魏菩提流支三藏,初翻此经名深密解脱经。二、宋求那跋陀罗三藏,翻此经名相续解脱经。三、梁陈间真谛三藏,翻此经名解节经。四、即唐三藏玄奘所翻此经,名解深密经。此中四翻,经名各有不同者,以梵文一字含有多义故;或言深密,或言相续,或言节,各据一义。例如中国文字,亦有多义;自在义,高空义,天然义,此翻义不同亦然。但确切完备者,唯第四玄奘法师所译之解深密经,故后之诵讲者皆依之。
玄奘师在李唐初年,单身游学西域十七年之久,载回中国而已翻译之经论,有七十余部千三百余卷之多,在中国佛教译史上很有光采,雅俗共知,毋须多为介绍。
三 释品题略明今讲宗旨 今所讲者,名如来成所作事品。言如来者,即十种通号之一,如即如如不动不变不异之谓,遍一切法,离一切相,唯如如智证如如理,是即如义。又如即真实义,以本来如是故,不生不灭故,不增不减故,无变迁故,无毁坏故,唯如故名真实。由此不动义是如义,真实义是如义。然能究竟通达不动真实法性者,唯佛而已;而佛以大悲愿故,即如而来众生界现身说法,故名如来。又佛一切现化皆等同圆满法身,清净功德,故即来而如;所谓即来而如,用而常寂,即如而来,寂而常用;即为佛无住涅槃,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不住生死,以能证穷真如法性,不住涅槃,以能化度法界众生;故不于四威仪中而见如来,亦于四威仪中无不见如来,由此故名如来。
言成所作事者,此品即明如来所说成就所作事业。在法身体上说如来既无所为,亦无所作;现在说所作事,即是从体起用,故有转法轮,度众生相。又、诸如来乘本愿力以己所证真实功德,摄受众生,现种种身,说种种法,能使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故佛说法不但有为功德说法,推本穷源,即以无为功德而示现说。佛说法,不但化身,推本穷源,即以法身而起化身,佛无所为而无所不为,无所作而无所不作。众生能依佛教法,由闻而思,由思而修,由修而证,是即如来成就所作事。复言品者,即品节义,全经有八节,此节专明如来成就所作之事,故言如来成所作事品。
今所以讲明此品者,略分三:一、法本故:吾人研究佛教欲明白学理,先要明白佛果,以教理皆是佛所证得清净法界而流出,故佛果为诸法之本。佛果不明,即不能透澈教理,则非但深理莫明,即五乘共法之善恶业果,皆不能正知正信;不信解五乘共法善恶业果,即于出轮回之三乘共法不知趣证,而大乘则尤以明了佛果为发菩提心第一义。所以,常人不明佛果功德,而以辨聪世智来推测佛法,皆属虚妄分别。若知佛果,则知佛法由佛证知而说,乃起信解。今此品中即明佛果义,明佛果故即能通达轮回生死善恶业果之法,了脱生死三乘之法,乃至无上甚深大乘之法。以欲明佛果为诸乘法本故,故讲此品。
二、念佛故:如本山是净土道场,诸位多是念佛的善友,但念佛亦必知道佛果性相体用,才能如实念佛。许多念佛人,只知口念,不解心念,此即不能算真实念佛。应知持名念佛,观像念佛,观德念佛,实相念佛,皆要以佛为境,与心相应;故念佛是此心专注佛境,明记不昧不忘,是心念佛,是心即佛,方能算是真实念佛。详细的说,无论持名念佛,观像念佛、皆要由明了佛果境界而念念专注佛果境界,方克收效;为令念佛人能真实念佛,故讲此品。
三、趋果故:平常人略明佛法道理,即谓信佛学佛,然或以人天有漏业果为满足,或以出世无漏小果为满足,因对于佛果不能确切明了,故不能学菩萨而为真实佛子。当知学菩萨,必先发四宏誓愿之菩提心,而能发此心,必先对佛果明了决定,乃能对无上菩提生决定希求心,对十波罗密多无畏难行,对法界众生无畏难度,对圆满佛果无畏难证。所以讲确实些,学佛应曰学菩萨,必学菩萨乃真学佛。为明佛果,而发趣求心故,故讲此品。
明佛果功德,除佛地经外,以此品为最详晰。以上三义,今讲此品。
【释 经】 甲一 问答抉择 乙一 问答正宗 丙一 法化身相 丁一 法身 戊一 正明法身 己一 问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说如来法身,如来法身有何等相’?
尔时者,即佛说地波罗密多品已竟时。曼殊室利菩萨,即文殊师利,译名妙吉祥。菩萨、即已发菩提愿之有情众生。摩诃言大,以此菩萨为诸菩萨中大菩萨故;又智慧最大故。白、即仰白。佛、即无上正等正觉者。法身、即佛所证法性功德身;相、即法身之相;今欲明法身相故,文殊师利请佛为说。
己二 答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若于诸地波罗密多,善修出离,转依成满,是
名如来法身之相。当知此相,二因缘故不可思议:无戏论故,无所为故;而诸众生计著戏论,有所为故’。
如来因问而说法身相,故佛告言,显答义也。十波罗密多,前五能成福德,后五能成智慧;由能善修此十波罗密多,即能出离烦恼障、业障、报障,福足慧足,证得转依。转依、有三义:一、转所依,谓真如为转迷成悟所依,诸识为转染成净所依。二、转所舍,谓转舍烦恼生死及劣无漏。三、转所得,分二:一、所生得,谓转八识成四智等。二、所显得,谓离烦恼垢而得清净涅槃。此转依成满相,即为如来法身之相,确指如来法身,正是转所依真如,亦即转显所得之涅槃。然此中亦摄自受用身为相。复次、为防过谬故,明此法身相不可思议。何以不可思议?由二种道理名不可思议:一、无戏论故不可思议,以诸世间可思议法,皆属虚妄而非真实,故所有言辞,皆为唐劳无益之戏论。此法身相,超过世间虚妄境故,非诸戏论所能及故。二、无所为故不可思议,诸佛法身圆满究竟,更无所为,非如众生横计颠倒,著相追求,无有稍息;诸佛不尔,故无所为。然佛法身非如槁木死灰,故依止法身起化身用,虽依止法身起化身相用,亦无倒乱。全体起用,即用如体,自无所为,唯利益他,故无所为。由此二种道理,成佛法身不可思议;而诸众生反此,以皆计著戏论,有所为故。
戊二 辨乘差别 ‘世尊!声闻独觉所得转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世尊!当名何身’?‘善男子!名解脱身。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如来法身有差别故,无量功德最胜差别,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前讲法身相,今辨三乘差别。三乘谓声闻、独觉、菩萨。声闻所得之果名阿罗汉,独觉所得之果名辟支佛,菩萨所得之果名佛。此三皆出世法,声闻、独觉为小乘,菩萨为大乘。在此三乘果上皆有转依,声闻、独觉亦舍烦恼生死得菩提涅槃,其转依各有得、有舍。曼殊室利因三乘所舍、所得相似,故起问佛:声闻、独觉所得转依名法身否?
佛答:声闻、独觉所得转依,不名法身。以法身唯佛果所证,非二乘所得,故二乘所得名解脱身。言身者,即体义,依止义,聚义。十法界有情皆有身,六凡以有漏五蕴或四蕴和合为身,二乘以五分无漏法为身,佛以法界性相无量功德庄严为身。五分法者: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戒、定、慧为因,解脱、解脱知见为果。由解脱为涅槃果;由解脱知见为菩提果。今讲解脱身者,消极方面,无大悲方便愿力,积极功德,但能解脱烦恼障,出离分段生死,故名解脱身。
经说三乘平等平等,由解脱身故;谓三乘同破人我执,证我空理,断除烦恼,出离生死,同一解脱味,故说三乘平等平等。由斯佛果亦名阿罗汉,这皆由解脱身说;故本经亦云由解脱身故,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
从如来所证法身来讲,实与声闻、独觉不同,以佛法身无量功德所庄严故。起信论谓:一、体大,谓真如法性平等故。二、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此相大即显示法身功德与独觉、声闻差别。总就法身上之功德差别说,恒河沙数譬喻所不能及,与二乘解脱实大不同。由此,我们知道二乘解脱身非究竟,唯佛法身是究竟。故要真实发菩提心,学菩萨行,趋向佛果也。
丁二 化身 戊一 化身作业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我当云何应知如来生起之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一切如来化身作业,如世界起一切种类;如来功德众所庄严,住持为相。当知化身相有生起;法身之相无有生起’。
上已明法身,此下明依法身所起之化身,故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云:如来生起之相,由何因缘而得生起?佛告菩萨言:如来生起之相,但由化身而说。以佛法身是体,化身是用,化身依止法身,变现而起,作种种化身事业,如八相成道等。然化身生起如何?曰:一切如来化身作业,如世界起一切种类。此有二释:一、喻显,谓世界皆由三界五趣无量众生共业而起,化身作业亦由法身无量功德合集而起,如众生共业所起世界。二、直说,谓佛化身作业,随器世界染净差别所有一切种种众生之类,而现化身亦有种种不同,此即化身生起之义,又化身之相云何?如来功德众所庄严,住持为相。谓此化身,由众多功德所庄严成,能顺众生住于世间。化身有三:一、大化身,住色究竟天,所现最高大身。二、小化身,住人间,现丈六金身。三、随类化身,随五趣众生而现。又、此经合三身为二身:所讲化身摄他受用身;如梵网经千华台上卢舍那即他受用身,千华上之千释迦即大化身,百亿释迦即小化身。如是他受用身,及大小化身,总名化身,都为如来功德众所庄严,住持天上人间,随众生而现示。由此化身之相变化而起,说有生起相;法身之相常住不变,无有生起。若说法身亦有生起相,即落戏论。
复次、于一佛身,或说二身,或分三身,或四身、五身,六身、十身;这种种不同,皆是开合差别。今以平常所说三身,与本经二身,相摄立表如下:
┌─法──自 性 身────真如─┬─法身─┐ │ │ │ │ ┌─自受用身──四智菩提─┘ ├此经二身 常途三身─┼─报┤ │ │ └─他受用身──为十地现─┬─化身─┘ │ │ └─化──三类化身───────┘
在密宗言四身:其中等流身,即化身中的随类化身。
戊二 示现化身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应知示现化身方便善巧’?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遍于一切三千大千佛国土中,或众推许增上王家,或众推许大福田家,同时入胎、诞生、长大受欲、出家、示行苦行、舍苦行已成等正觉、次第示现,是名如来示现化身方便善巧’。
此段菩萨问如何是示现化身的方便善巧?佛告菩萨:遍于三千大千世界等者,如一日月一地球为一小世界,积千小世界为一中世界,积千中世界为一大千世界,每一大千世界有一大化身佛;每一大千世界有百亿小世界,每一小世界中有一小化身佛。在此小世界中,或生增上王家者,谓有权势超众人上,故言增上;如印度刹利贵族。或生大福田家者,以有道德可为世福田,即道德之家也。此即入胎之相;诞生、长大、乃至成等正觉,再加转法轮、入涅槃,综明八相成化身事。皆由如来方便善巧示现之相。
丙二 言音差别 丁一 三藏圣教 戊一 总问答三藏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凡有几种一切如来身所住持言音差别?由此言音所化有情,未成熟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缘此为境速得解脱’?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言音,略有三种:一者、契经,二者、调伏,三者、本母’。‘世尊!云何契经?云何调伏?云何本母’?
此明言音差别。曼殊室利菩萨又问佛曰:如来化身住世有几言音,能使有情未成熟者令得成熟?已成熟者令得解脱?言有情者,有情识情爱,故名有情。言缘此为境者,即以如来言音为境,缘此境故,而能如理作意,审观思维;以此清净教法为因,能引生出世心而得解脱。然此言音有几?佛答有三,立表如下:
一、修多罗──经───契经 二、毗奈耶──律───调伏 三、磨呾理迦─论───本母
言契经者,契有契理、契机之义,斯二缺一,不名契经;不契理即失体,不契机即失用,体用皆能契合,方名契经。言调伏者,调练三业,伏灭诸非,即行一切善,止一切恶,故依律仪则恶无不止、善无不作。言本母者,种种辨别为本,产生义理如母;由论解能明是非邪正等故,此不但佛弟子所造,在佛经中辨别义理亦此论藏摄。是为略说如来言音差别之相,下当广释。
戊二 别详释三藏 己一 契经 庚一 总显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依摄事显示诸法,是名契经。谓依四事,或依九事,或复依于二十九事。’ 此段总显契经差别。言是处者,即言音差别之处。依摄事者,即契经中所摄诸事,谓于言音差别之依摄事显示诸法处,名为契经。事有四,或九,或二十九,兹当别释。
庚二 别详 辛一 详四事 ‘云何四事?一者、听闻事,二者、归趣事,三者、修学事,四者、菩提事。’ 此详四事:一、听闻事者,谓闻正法时从耳闻所得之慧,为闻所成慧,此中亦摄由闻而思之思所成慧。二、归趣事者,由闻思为先而后起信,由信而生皈依趣向之念,皈依三宝,趣向涅槃,此即信愿之心。三、修学事者,由皈依后而修戒、定、慧,此依戒定之慧名修所成慧。四、菩提事者,由前三事,于菩提分法已能趣修,当得证果成佛曰菩提事。
辛二 九事 ‘云何九事?一者、施设有情事,二者、彼所受用事,三者、彼生起事,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净事,六者、彼差别事,七者、能宣说事,八者、所宣说事,九者、诸众会事。’ 此中第一施设有情事者,即依五蕴而施设故。五蕴中第一色蕴即属物质,指内四大、五尘,余四属精神,谓受能领纳苦乐,想能想像而起言说,行能造作,识能了别。由此精神物质和合而成有情,有情即依五蕴而施设故。二、彼所受用事者,能受用即六根,所受用即六尘。三、彼生起事者,谓有情之生起,由于十二因缘: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此十二亦名十二缘起,有情缘此而起故。四、彼生已住事者,谓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食有四种: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得禅定者,虽无段食,亦依静虑触思为食。五、彼染净事,谓苦、集、灭、道。由苦、集流转生死名染,由灭、道趣证涅槃名净。六、彼差别事,此有五种:一、有情界;二、器世界;三、法界,谓蕴等法为有情器界所依;四、调伏界,即证得究竟圣果者;五、调伏方便界,即七贤──三贤、四加行等,能顺向调伏故,言调伏方便界。七、能宣说事,谓佛为能宣说者,故佛为法本,无佛亦无有法。八、所宣说事,略则三藏,广则十二分教。九、诸众会事,约广义,佛说法时有无量众;约说有多四众,今说人四众谓沙门等,天四众谓四王等。总上为契经所说九事。
辛三 二十九事 ‘云何名为二十九事?谓依杂染品:有摄诸行事;彼次第随转事;即于是中作补特伽罗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作法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依清净品:有系念于所缘事,即于是中勤精进事;心安住事;现法乐住事。超一切苦缘方便事;彼遍知事──此复三种:颠倒遍知所依处故,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处故,内离增上慢遍知所依处故;修依处事;作证事;修习事;令彼坚固事;彼行相事;彼所缘事;已断未断观察善巧事。彼散乱事;彼不散乱事;不散乱依处事;修习劬劳加行事;修习胜利事;彼坚牢事;摄圣行事;摄圣行眷属事;通达真实事;证得涅槃事;于善说法毗奈耶中,世间正见,超升一切外道所得正见顶事;及即于此不修退事,于善说法毗奈耶中不修习故,说名为退,非见过失,故名为退。’ 此明二十九事。杂染品有四事:一、有摄诸行事者,谓五阴。二、彼次第随转事者,谓十二因缘。三、即于此中作补特伽罗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者,谓由我执想故,遂起烦恼造业受果,有三世流转相。四、作法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者,谓由法执想故,即起烦恼造业受果,是谓依染品而有四事。
又依清净品有世间善四事:一、有系念于所缘事者,谓即系念于所缘闻法之事,此即闻所成慧。二、即于是中勤精进事者,谓于先所闻法,如理作意,精进推求,此即思所成慧。三、心安住事者,谓由前闻思已,心得安住于所缘法,此即欲界未至禅定。四、现法乐住事者,谓住于禅定心得安适,此即初禅以上根本禅定。──上为世间八事。
九、超一切苦缘方便事者,谓前四属三界内世间善事,此下乃出世善事;世间有漏皆苦,出世离苦名超一切苦缘。方便者,谓观四谛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以此顺解脱分为超一切苦缘之方便。十、彼遍知事者,谓依苦谛遍知三界皆苦事,故名遍知。此有三种:一、颠倒遍知所依处故者,谓欲界以苦为乐故名颠倒,了知颠倒所依之处皆苦,故名颠倒遍知所依之处。二、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处故者,谓诸外道依有情想,或计大梵自在为有情主,如是邪行自生苦恼,是即了知彼色界是邪行所依止处,故是苦处。三、内离增上慢遍知所依处故者,谓成无色定者,未得谓得,未证谓证,是谓增上慢,在内法修定者必离如是增上慢,无色界是慢所依之处,故现了知亦是苦处。斯三皆属知苦。十一、修依处事者,谓依断烦恼业故名修,即断集谛。十二、作证事者,谓证涅槃属证灭。十三、修习事者,谓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属修道谛。此上四谛皆加行位顺解脱分所修,故名方便事──此五事为观四谛事。十四、坚固事者,谓见道已,更不退故名坚固,即由前修顺解脱分者,能证我空或二空所显真如,在菩萨初地不退,声闻初果不退。十五、彼行相事者,即相见道。十六、彼所缘事者,谓相见所缘四谛十六行相。十七、彼已断未断观察善巧事者,谓能观察已断见惑,以生欣慰,未断思惑,更勤功用,由此名观察善巧──此四事为见道事。十八、彼散乱事者,谓修道才有散乱心。十九、彼不散乱事者,即住定位。二十、不散乱所依处事者,即根本禅定。二十一、修习劬劳加行事者,谓修习中精进不退,不畏劳苦,故名劬劳;向果位位进增,故名加行──此四为修道事。二十二、修习胜利事者,谓得涅槃,再无有退,故名胜利。二十三、坚牢事者,以无重退失故,故名坚牢。二十四、摄圣行事者,谓三乘菩提智,名为圣行。二十五、摄圣行眷属事者,谓一切福慧为菩提眷属。二十六、通达真实事者,谓能通达如实理故。二十七、证得涅槃事者,谓能究竟证得涅槃故──此六为解脱道事。二十八、于善说法毗奈耶中……事者,谓佛说经律,为使世间众生得达究竟之唯一正见,超胜一切外道,由此故名正见顶事;由此正见能确定众生闻法信心,皈依佛法。二十九、及即于此不修退事者,谓若得遇佛法而不能修习,是名为退;非要生起过患方名为退──此二简除外道,策进初心。
己二 调伏 庚一 直说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依声闻及诸菩萨,显示别解脱及别解脱相应之法,是名调伏’。 此中言依声闻,菩萨不言依独觉者,以独觉单独修行,不须具有律仪;声闻、菩萨具有律仪,故云我依声闻及诸菩萨。梵言波罗提木叉,此云别解脱;即对各条戒律,能各别解脱过非,故云别解脱戒。言相应者,谓随顺戒律之法,即别解脱相应之法,综此皆名调伏,是为直说。
庚二 问析 ‘世尊!菩萨别解脱几相所摄’?‘善男子!当知七相:一者、宣说受轨则事故,二者、宣说随顺他胜事故,三者、宣说随顺毁犯事故,四者、宣说有犯自性故,五者、宣说无犯自性故,六者、宣说出所犯故,七者、宣说舍律仪故’。
曼殊室利菩萨,于前已知戒律之相,复问菩萨戒律有几种相。佛答有七:一、谓宣说受戒轨范仪式事。二、宣说根本重戒事,及随顺根本重戒事;梵音波罗夷,此译他胜。三、宣说毁犯轻重事。四、宣说有犯自性者,即未证圣果凡夫等,名有犯戒自性,应时防范,已证圣果者,自性无犯,故名无犯自性。六、说忏悔犯戒事。七、宣说舍律仪故者,舍谓弃舍,如不信三宝而信外道而破见,毁破重戒;或有别缘,出家后还俗舍出家戒;在大乘说,若失菩提心,亦失菩萨戒;此名舍律仪事。总此七种名调伏相。
己三 本母 庚一 总标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以十一种相决了分别显示诸法,是名本母。何等名为十一种相?一者、世俗相,二者、胜义相,三者、菩提分法所缘相,四者、行相,五者、自性相,六者、彼果相,七者、彼领受开示相,八者、彼障碍法相,九者、彼随顺法相,十者、彼过患相,十一者、彼胜利相。’佛告曼殊室利:我依十一相,决定分明显示诸法,故名本母。十一相。下当别释。
庚二 别释 辛一 世俗相 ‘世俗相者,当知三种:一者、宣说补特伽罗故,二者、宣说遍计所执自性故,三者、宣说诸法作用事业故。’此世俗相有三:一、宣说补特伽罗者,此云数取趣,谓数数此生彼死取诸趣报身故。有生而死,死而生之有情,亦依世俗相说;若胜义则有情本空,即无补特伽罗事。二、宣说遍计所执自性者,谓对宇宙万有诸法种种计度,此彼差别,常无常等差别,此亦依世俗相上说;若胜义相诸法本空,即无如此分别。三、宣说诸法作用事故者,此明因缘生果事,如造五趣因而生五趣果等差别,此亦依世俗相上说;若胜义相,因缘如幻,性本空故。总此三种,初二属遍计我法世俗相,第三属依他世俗相。
辛二 胜义相 ‘胜义相者,当知宣说七种真如故。’胜义相即一切法皆空所显真如,从能显法说七真如:谓苦谛上说流转真如,集谛上说邪行真如,灭谛上说清净真如,道谛上说正行真如,以及从一切唯识说唯识真如,心言绝故说实相真如,假施设故说安立真如,总名七真如,是为胜利相。
辛三 菩提分法所缘相 ‘菩提分法所缘相者,当知宣说遍一切种所知事故。’菩提果智名菩提分,所缘通真俗二谛,故言一切种;以无分别心遍知真俗不二等事,故言遍一切种所知事故。
辛四 行相 壬一 总引 ‘行相者,当知宣说八行观故。云何名为八行观耶?一者、谛实故,二者、安住故,三者、过失故,四者、功德故,五者、理趣故,六者、流转故,七者、道理故,八者、总别故。’此中行即观行,观行有八,故名八行观。下当别释。
壬二 别明 癸一 谛实 ‘谛实者,谓诸法真如。’言谛实者,谓真理实义。诸法真如者,谓真如遍一切法,一切法以如为性。如、是常住性,普遍性;此如是,彼如是,遍一切处一切时无不如是,即一切法皆如实义,故言真如。
癸二 安住 ‘安住者,谓或安立补特伽罗,或复安立诸法遍计所执自性,或复安立一向、分别、反问、置记,或复安立隐密、显了、记别、差别。’ 此安住相有四:一、安立诸趣有情。二、安立蕴处界等种种遍计所执法。三、安立佛说法相,此亦有四:或以一向直说,或分别诸义而说,或反问而说,或置记不答:此为佛之说法四种方便。四、安立隐密义,显了义,记别义──即授记事,差别义──即分理义。
癸三 过失 ‘过失者,谓我宣说诸杂染法,有无量门差别过患。’我谓圣者假施设我,乃佛自称。染谓本性染污,性染污法,在百法即二十六种烦恼。言杂染者,即有漏法,皆名杂染,杂有染法在内故。杂染略言有三:即无始以来烦恼杂染;由烦恼故,所作事业名业杂染;由业杂染故,则所得苦果名生杂染。总此杂染有无量差别,即此能为过患,过患即漏义,由杂染为过患因故。问:凡夫六识起善心时,云何亦称杂染?答:第六所依末那,我执随故,依此末那相应我执而起善心,亦名杂染,如布施执有我能布施等。
癸四 功德 ‘功德者,谓我宣说诸清净法,有无量门差别胜利。’此中清净言无量差别者,谓得三乘圣果者,方得清净一分;至佛乃能圆满。于十地中,地地差别,由此差别展转增胜而得胜利,故云差别胜利,而此胜利佛能宣说。
癸五 理趣 ‘理趣者,当知六种:一者、真义理趣,二者、证得理趣,三者、教导理趣,四者、远离二边理趣,五者、不可思议理趣,六者、意趣理趣。’此中明佛说法之理趣有六:一、或以显真实义为理趣。二、或以显真智所证为理趣。三、或以化众生示种种仪轨为理趣。四、或以远离苦乐、断常、生灭二边为理趣。五、不可思议理趣者,谓显超过平常之神通事,或显超过寻思等之真如理,非思量言说所到,故言不思议。六、意趣理趣者,谓随自意所乐意之所趣;或随他意所乐意之所趣,故名意趣理趣。
癸六 流转 ‘流转者,所谓三世三有为相,及四种缘。’ 流谓流动,转谓转变,如水之流动,如轮之转变,故云流转。云何流转?即三世三有为相。三世者,如过去流转至现在,现在流转至未来。三有为相者,即一、生相,如人初出胎名生。二、住异相,如一期相似相续名住,即于住中而有刹那前后变异,住异同时,故合一相。三、灭相,如死后名灭。此三世三有为相,皆名流转。言四缘者:谓因缘,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以四缘而生,亦属流转相。
癸七 道理 子一 标数 ‘道理者,当知四种:一者、观待道理,二者、作用道理,三者、证成道理,四者、法尔道理。’
子二 释名 丑一 观待道理 ‘观待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生诸行,及起随说,如是名为观行道理。’ 言观待者,谓彼此相对有相当关系,观此待彼名为观待,如观月晕而知有风,础润而知有雨,如是名为观待。言有因缘所生诸行者,因谓主因,如稻麦等种;缘谓助缘,如水土等;行谓诸有为法,例稻麦等。诸有为法,皆有因缘而得生起,以及随诸因缘所生诸行而起思想言说,如是名为观待道理。
丑二 作用道理 ‘作用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得诸法,或能成办,或复生已作诸业用,如是名为作用道理。’言作用者,谓依法体有能生起作业之用,名为作用。作用云何?谓依因依缘未得诸法,今后能得;得已,未成办者能得成办圆满;或已成后能更生起业用。如修定者,先未得定今能得定;得定已能圆满修定,令定成办;既成办定,即能于定而起智慧神通业用,如是名为作用道理。
丑三 证成道理 寅一 略说 ‘证成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令所立、所说、所标,义得成立,令正觉悟,如是名为证成道理。’此中证成道理者,即以种种因缘证明成立之道理,名证成道理。在世学上即属论理学,在佛学上即属因明学。因明学虽在佛灭后,由龙树、无著、天亲、陈那等,始完成形式上的因明学,然亦原本于佛说。如此中证成道理,是因明学,以三支宗、因、喻、为规律,由此能确定诸法义。此中言所立者,谓所欲立之宗义。所说者,即所须陈说之法因义。所标者,标谓标举纲领,于所举纲领中应再分析。此中所立,云何以例证?如立:植物无常宗,此属所立义;若但有所立,而无能立之因,闻者未能生信,于此必出能立因云:以因缘合成故,此为证明无常之理。若但有此理而无现例证成,亦不起闻者之智了,于此复举喻云:如瓶盆等,闻者于此可得觉悟所立之无常义,以瓶盆等因缘合成,故瓶盆无常,植物系因缘合成故亦无常。 由此以说者之言生因,而起闻者之智了。于是所立,所说,所标之义,而得成立。此在经中名证成道理,在论中名因明学。
寅二 详明 卯一 标相 ‘又此道理,略有二种:一者、清净,二者、不清净。由五种相,名为清净。由七种相,名不清净。’
卯二 释相 辰一 清净相 巳一 标释五清净 午一 标 ‘云何由五种相名为清净?一者、现见所得相,二者、依止现见所得相,三者、自类譬喻所引相,四者、圆成实相,五者、善清净言教相。’
午二 释 未一 现见所得相 ‘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无常性,一切行皆是苦性,一切法皆无我性,此为世间现量所得。如是等类,是名现见所得相。’此中言现见者,在因明中属现量,如眼对色,耳对声,乃至身对触,皆能分明现显觉到者,皆属现见所得相。又若于现在一切诸有为法现见其变迁死坏之无常性,或现了一切法有生老病等相之苦性,或现了知一切法皆因缘和集而成无独立固定自体之无我性;凡此“无常”“苦”“无我性”之粗相,皆吾人现量所得,如是名现见所得相。
未二 依止现见所得相 ‘依止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刹那性,他世有性,净不净业无失坏性。由彼能依粗无常性,见可得故。由诸有情种种差别,依种种业,现可得故。由诸有情若乐若苦,净不净业以为依止,现可得故。由此因缘,于不现见可为比度,如是等类,是名依止现见所得相。’ 此中言依止者,此相微细,非现见所得,但依粗现见可得相,意识思想可以推得微细相故。如生老死等无常相,吾人现见可得,若刹那生灭性之细相,非吾人现见可得,唯佛菩萨慧眼能知。但吾人依一期生死粗相来推求,必有刹那生灭相。何以故?若一切相,初生时无刹那生灭性,则永久亦无生灭,以初生有生灭故,后复有生灭,如是推知一切法皆刹那性。又依现世有种种差别苦果,由造种种差别恶业,由此亦得推知现造种种善恶业,未来有种种乐苦果,由此推知他世有性。复依现在众多有情有苦有乐,由夙世造净不净业,由此推知净不净业,定有种子住阿赖耶识中,为赖耶识摄持,而无失坏,如是名为净不净业无失坏性。由是微细相,虽现不可得,若以粗相亦可比度而知,是名依止现见可得相。
未三 自类譬喻所引相 ‘自类譬喻所引相者:谓于内外诸行聚中,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死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等种种苦相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不自在相以为譬喻。又复于外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衰盛以为譬喻,如是等类,当知是名自类譬喻所引相。’ 此中言自类者,即同类义,同类相引,此彼证成,名自类譬喻所引相。此义云何?谓有为法情非情等诸集团中,皆得相引以为譬喻。如人皆有死,可证诸有为法无常相;如人皆有老死悲愁,可证诸众生皆有苦相;如人皆依衣食而住,若无衣食住,即不能生活于世,如是可证诸法不自在相。此上就情非情内外诸相以为譬喻,显示无常相,苦相,不自在相。或复专就外器世界亦有阴阳起伏,兴废消长,此即证明外器世界亦有盛衰之相。如是自类相引,以此证彼,皆名自类譬喻所引相。
未四 圆成实相 ‘圆成实相者:谓即如是现见所得相,若依止现见所得相,若自类譬喻所得相,于所成立决定能成,当知是名圆成实相。’此中言圆成者,即圆满成就真实之道理相。云何圆满?无欠阙故,无谬误故。依此无欠无阙无谬误所成立之理,名圆成实相。所成立相云何?兹依因明量说:如诸色无常宗──在论理学名断案;有变坏故因──在论理学名小前题;如香味等喻──论理学名结论。由此因喻决定能成所成立相,是名圆成实相。当知此中圆成实相,专就证成道理而言,与常途异。
未五 善清净言教相 ‘善清净言教相者:谓一切智者之所宣说,如言涅槃究竟寂静,如是等类,当知是名善清净言教相。善男子!是故由此五种相故,名善观察清净道理。由清净故,应可修习’。 此中言善清净、简不善、无记。凡一切法可分善、不善、无记三性;言善者,无诸过患,有诸胜利,与此相反名为不善。无记界于善不善中间,非善非不善,可善可不善。今言善清净言教者,即简诸世间一切教化。以佛法观之,世间一切言教皆非善清净,以皆有漏世智而起说故;在三量中唯现比量所起言说,非圣教量。善清净言教者,即一切智者所起言说,无所不知,故名一切智,即此一切智者所起言说,圣教量摄。云何宣说善清净?谓如说涅槃,涅槃者,即寂灭义;以灭一切烦恼生死,永久安静,故名寂灭。又在大乘功德圆满上说,亦名圆寂,以能圆满寂静故。宣说如是涅槃等相,名善清净言教相。由上五相皆名清净相,应善观察!应善修习!于此解脱诸苦,安乐身心。
巳二 问答一切智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智者相,当知有几种’?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略有五种:一者、若有出现世间一切智声,无不普闻;二者、成就三十二种大丈夫相;三者、具足十力,能断一切众生一切疑惑;四者、具足四无所畏宣说正法,不为一切他论所伏,而能摧伏一切邪论;五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八支圣道,四沙门等,皆现可得。如是生故;断疑网故;非他所伏能伏他故;圣道沙门现可得故。如是五种,当知名为一切智相。’ 由上所讲五相中,善清净相最为重要。然善清净相,依一切智者宣说,故曼殊室利菩萨复问一切智相有几?佛告菩萨有五:一、若佛出现于世,一切智之声名,天上人间无不普闻,由此皆尊为一切智者。二、佛能具足智慧、勇猛、慈悲等所现三十二种大丈夫相。言大丈夫者,即能担当大事,普度众生。此三十二相,可详法数,兹不具说。三、能具足十力,力即大智慧力,由此智慧力,能断众生诸疑。十力者:一、是非判断力,二、知种种业力,三、知禅定力,四、知众生根力,五、知众生好乐力,六、知众生性力,七、知修道所至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漏尽力。此中十力须八地菩萨方有,唯佛乃能圆满。平常人虽亦于事物之理起判断,而皆仍堕于疑惑,不得谓力;如鬼神仙天等虽有一分他心通等,亦非有决疑力;必于法界皆能透澈了知,方能得此十力。由此世之科学、哲学等皆在比量上推求判断,究至末后,还是落于疑问,不得谓有十种大智慧力。四、具足四无畏者:一、佛已具足一切智,能无畏而说。二、佛已断尽烦恼流转,能无畏而说。三、于种种障道,能无畏而说。四、于断尽诸苦,能无畏而说。由佛具此四种无畏,能不为邪论所动而摧伏一切邪论。
五、佛能善说经法及律仪等,于此说中现有八正道者,谓顺正道理之行有八种:一者、正见,二者、正思维,亦名正欲,三者、正语,四者、正业,五者、正命,六者、正精进,七者、正定,八者、正念。具此八种正当行为,名八正道。四沙门者:沙门即勤息义,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故名沙门。又出家修行为因,沙门为果。果有四种:即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此四曰沙门果。佛在世时,一生即可得到,后之众生障重,虽有出家修行,亦不能成办此四种果。总上五相,由初二相如是生故,由十力能断疑网故,由四无畏,不为他伏能伏他故,由圣道沙门现可得故,具此五相,名一切智者。
巳三 结成清净相 ‘善男子!如是证成道理,由现量故,由比量故,由圣教量故。由五种相,名为清净。’此结证成道理中清净相。由现量证成者,谓如见色为黄等,名由现量证成。由比量证成者,谓由同类譬喻证成,即第二第三第四清净相。由圣教量证成者,谓以圣教言说显示涅槃等相,即第五清净言教相。由此五相,名为清净证成道理。
辰二 非清净相 巳一 标 ‘云何七种相名不清净?一者、此余同类可得相,二者、此余异类可得相,三者、一切同类可得相,四者、一切异类可得相,五者、异类譬喻所得相,六者、非圆成实相,七者、非善清净言教相。’言不清净者,有过失故名不清净,理论迷谬错误故名为过;在因明论总有三十三过,谓犯宗过有九,犯因过有十四,犯喻过有十。由此三十三过,随犯一过即不能确定其所立,乐因明者,当自详之。此中言七相者,与因明中各过相当,兹配明如下:
一、此余同类可得相──即同品一分转异品全分转过 二、此余异类可得相──即异品一分转同品全分转过 三、一切同类可得相──即同品全分转异品全分转过 四、一切异类可得相──即不共不定异品全分转过 五、异类譬喻所得相──此属喻上过 六、非圆成实相──总前各过及三十三过中余过而立 七、非清净言教相──此为略标七相
巳二 释相 ‘若一切法意识所识性,是名一切同类可得相。若一切法相性业法因果异相,由随如是一一异相,决定展转各各异相,是名一切异类可得相。善男子!若于此余同类可得相,及譬喻中有一切异类相者,由此因缘,于所成立非决定故,是名非圆成实相。又于此余异类可得相,及譬喻中有一切同类相者,由此因缘,于所成立不决定故,是名非圆成实相。非圆成实故,非善观察清净道理,不清净故,不应修习。若异类譬喻所引相,若非善清净言教相,当知体性皆不清净。’此中释相与前所标文次有异,欲释此相,先明因明因相义。因相有三:一、遍是宗法性,二、同品定有性,三、异品遍无性;具此三相方成能立因相。于第一相不圆满,即有不成等过,于第二第三相不圆满,即有不决定等过,经中所言不清净相者,即不决定过等所本也。今据经略释过相。
若一切法意识所识等者,此释前所标中第三一切同类可得相。谓如立花是无常为宗,意识所知性故因。此意识所知因,不但遍无常之花,亦得遍常住之虚空等无为法,则此所知因,即不能决定花常与无常。若有作不定过云:瓶盆等是所知故,此花为如瓶盆等是无常?虚空无为是所知故,此花为如虚空无为是常耶?由此花之常无常即不能决定成立,是即此中一切同类可得之不清净相,以所知言、遍于花等无常及虚空之常故。若一切法相性业法因果异相等者,此释前第四一切异类可得相,即是不共不定。谓诸法各有相性业法因果差别之相,如声是所闻性,色是所见性,味是所尝性等等,因果性相展转各异,此不共彼,彼不共此,今若所闻性为因,以证声是无常相,是不应理。以此因只在此一法有,余法皆无,虽此法有,不能得同类法以决定此法无常,故名不共不定,是即此中一切异类所得不清净相,由此异因,不能决定常无常故。善男子等者,此释前第一此余同类可得相,即有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过,如立花无常,若因通全分常一分无常,即不能确定是花常无常相,虽因中有一分同品相,由不能确定花是常无常性故,是名非圆成实相。又于此余异类可得相等者,此释前第二此余异类可得相,即同品遍转异品一分转过,如立花无常,若因中虽遍无常而亦通常一分,是亦不能确定花是常无常性,以因中虽有全分同类相,由亦有一分异类相故,不能确定是无常,亦是非圆成实相。非圆成实故等者,此释前第六非圆成实相,谓于前同异类相中既不能观察决定,清净无谬,即不能得清净道理,不清净故,不应修习。譬喻所引相等者,此合释第五异类譬喻所引相,第七非善清净言教相,谓如立声无常为宗,无质碍为因,喻中则有异类譬喻之虚空相可得,即不能成立所立宗,由是以前能立之因相,亦有谬误。又此皆非一切智者之言论,总名非善清净言教相,此释前证成道理中七种不清净相竟。
丑四 法尔道理 ‘法尔道理者,谓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是名法尔道理。’ 法尔义、虽与自然义相似,然佛学上之说法法原来如此,名为法尔。法无自性,故非自然,如水火等,水定是湿火定是热;故水法尔湿,火法尔热。又在因果相上说,此法有此法因,彼法有彼法果,常常时,恒恒时,法尔因果,体无杂乱。此法尔道理唯佛能证能说,然诸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尔道理常住如是;故云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是名法尔道理。言法性者,即一切法真义,普一切法空所显性,此就胜义说;若约世俗,水是湿性,火是热性,一切法各有特性,亦是此中所说之法性。安住者,谓一切法各各常住本位不变不动,故名法住。又法性者,佛未出世,未立言说,未宣说出来,故名法性。法住者,即佛出世已立言说,已宣说出来,故名法住。法界者,即法住能住于法性之中,法性能安立法住之内,性住不二,总一切法,故名法界。又界是因,即法性;法即法住;如是明一一法本来如是,故名法尔道理。
癸八 总别 ‘总别者,谓先总说一句法已,后后诸句差别分别,究竟显了。’ 谓先一句总说,后以余句显示。如先说一切法无我,一切法唯识等;后广解何等一切法,如何无我,云何唯识等,别别而说。
辛五 自性相 ‘自性相者,谓我所说有行有缘,所有能取菩提分法;谓念住等,如是名为彼自性相。’ 自性相者,谓彼缘佛所说而修观行,即以三十七菩提分法为自性相。念住等者,谓菩提分法四念住为先,等余四正勤,四如意足,七菩提分,八正道分,名为彼自性相。 辛六 彼果相
‘彼果相者,谓若世间若出世间,诸烦恼断,及所引发世出世间诸果功德,如是名为得彼果相。’ 是中显果相有二:一、断果,由前菩提分法,断诸烦恼所得之果,名为断果。二、断烦恼已,所证清净功德,名所得果。由此二果名彼果相。
辛七 领受相 ‘彼领受开示相者,谓即于彼,以解脱智而领受之,及广为他宣说开示,如是名为彼领受开示相。’ 是中显自他二益:领受即自益,开示即他益。三乘同得解脱,各有领受;如罗汉证我空,所领受即偏空法乐,菩萨佛证二空,所领受即无上自在法乐。由解脱智领受法乐已,复以自证种种功德为他宣说开示,令他亦能领受法乐,是名领受开示相。
辛八 障碍相 ‘彼障碍法相者,谓即于修菩提分法,能随障碍诸染污法,是名彼障碍法相。’ 障碍者,如前修菩提分,若有障碍,即不能自悟悟他,若无障碍,即于自他而有二益。如修念住,于受执乐起贪,是即障碍法相。如修念住,乃至七觉支,八正道亦尔。
辛九 随顺相 ‘彼随顺法相者,谓即于彼多所作法,是名彼随顺法相。’ 随顺法即能资助法,如修念住等时,复闻思诸行无常等教义,令念住等更得增进,是名随顺法相。
辛十 过患相 ‘彼过患相者,当知即彼诸障碍法所有过失,是名彼过患相。’ 由前障碍法即生过患,如退戒失定,生起颠倒邪想,作种种恶,是名过患相。
辛十一 胜利相 ‘彼胜利相者,当知即彼诸随顺法所有功德,是名彼胜利相’。 由前随顺相为因,能得胜利,是名胜利相。总上十一相,即为本母,以十一相显了法义,决定法义。
丁二 总陀罗尼 戊一 问 曼殊室利菩萨白佛言:‘惟愿世尊为诸菩萨略说契经、调伏、本母,不共外道陀罗尼义,由此不共陀罗尼义,令诸菩萨得入如来所说诸法甚深密意。’ 前已明三藏圣教言音差别,于此菩萨复问不共外道陀罗尼相。陀罗尼者,译言总持,常途谓总一切法,持无量义;然今讲总持,即一切法上义上皆有此总持义。故此释陀罗尼有四:一、法陀罗尼,法即教法,于教法中,有字陀罗尼,句陀罗尼,偈陀罗尼等;由此一字,一句,一章,一偈,各各皆能总持一切法故。二、义陀罗尼,如一切法唯识,一切法皆空,一切法无我;由此一义能总持一切义,故名义陀罗尼。三、忍陀罗尼,忍即依定慧均等,而能印忍于法,如无生法忍等;故此忍即种种三昧,或种种圆通,种种解脱门,一摄一切,皆名忍陀罗尼。四、咒陀罗尼,咒即是祷告义,如称念本尊咒,乃至念一句佛,皆有供养恭敬皈依,以祈摄受度脱,或有所成就意,是即咒义。于此所说四种陀罗尼中,此经菩萨所问,即就义陀罗尼而说。此总持佛法义之陀罗尼,甚深秘密,印定佛法,简别外道,唯菩萨所需要证得,声闻自利不必要故,由此为菩萨故问。
戊二 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汝今谛听,吾当为汝略说不共陀罗尼义,令诸菩萨,于我所说密意言辞能善悟入。’ 言谛听者,即慎重而听,由陀罗尼秘密甚深,故先为诫。
戊三 说 己一 长行 ‘善男子!若杂染法,若清净法,我说一切皆无作用,亦都无有补特伽罗,以一切种离所为故。非杂染法先染后净,非清净法后净先染。凡夫异生,于粗重身,执著诸法、补特伽罗自性差别,随眠妄见以为缘故,计我我所;由此妄见,谓我见、我闻、我嗅、我尝、我触、我知、我食、我作、我染、我净,如是等类邪加行转。若有如实知如是者,便能永断粗重之身,获得一切烦恼不住,最极清净,离诸戏论,无为依止,无有加行。善男子!当知是名略说不共陀罗尼义。’
此中有三分:若杂染等者,此显染净所依。无先后、谓一切法若染若净体性皆空,性皆空故无作用;无自体故无有我;以一切法,法尔如是,亦无所为,无所为故,无始无终,无前无后,此就胜义谛说。又从法尔因缘如幻如化,无始业果相似相续,不可说染法先染后净,或净法后净先染,如是染净皆世俗谛法上相对而立,胜义谛则染净且不可得,况有先后?故说一切法自体性皆空,是谓佛法不共外道陀罗尼义。
又诸凡夫不了此故,受烦恼粗重身,执法执我,如是皆由无始潜伏在内无明势力为缘。由我见故,执五蕴身为我;由法见故,执我所见所闻所尝所触所食所作,乃至我染我净;如是等类,皆是邪加行转。
复次、若诸菩萨,由如实智慧力,便能真实了知一切法无我我所故,诸法体性本空,即能永断一切烦恼粗重之身,一切烦恼灭故,得一切法最清净性,远离一切戏论,无为依止,无诸加行,境智如如,体性空寂,是名不共陀罗尼义。
己二 重颂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复说颂曰:‘一切杂染清净法,皆无作用数取趣,由我宣说离所为,染污清净非先后。于粗重身随眠见,为缘计我及我所,由此妄谓我见等,我食我为我染净。若如实知如是者,乃能永断粗重身,得无染净无戏论,无为依止无加行’。
讲陀罗尼中前已讲长行,今讲重颂,长行以散文而说,重颂以整句而说,即与诗之体裁相似。诗以四句为一首,颂文亦然,即以四句为一偈。重显长行中义,故言重颂。依前长行有三小段,颂亦有三:初颂颂前长行杂染清净等,谓一切法就胜义说体性皆空,此中空性离所为相,以一切空故,法法自体不可得,自体既无,亦无先后。复就世俗幻化法上说无定体,无定相,生灭相续,亦无始终,由前因得后果,由现果复为将来因,因果法尔,此为佛法正义。有一类执谓先由净故,而后有染,灭染还归于净,或从空起有,灭有还空。不知一切法即空即有,即有即空,如在诸法体性上说无不皆空,若在幻化相上说无不皆有,以胜义法体自性空寂故,则无染净先后相可得,以世俗法相似相续如幻如化,法亦如是故,亦无始终相可得。复就十二缘起流转还灭上说,由流转故成杂染,由还灭故成清净;然所说还灭者,非谓还于以先之寂灭位,还是逆义,即于杂染中由老死逆观到无明灭,则一切皆灭,故云还灭。由此染净空平等性,是为佛法正义。若谓本来清净是佛,由起染故而后成众生,又由灭染还净故,众生而后又成佛,则佛与众生成流转。然经谓本来是佛者,就一切法本真如性说,以诸法空性不生不灭,不增不减,普遍一切,常常如是,即是法性佛,由此不但本来是佛,即现在亦是佛,未来亦是佛,以在佛真性上说,无有生灭流转之世相故,由此染净皆从幻化法上说。若由现在觉悟,于染法渐渐销除,于净法渐渐成满,即由如如智而证如如理,能证无分别智与所证真如,冥契无二,平等平等,是即迷悟所依之根本佛法。于此应当抉择明了,若妄生情计,则流外道,以上讲第一颂。
复次、第二颂颂迷为众生义,由随眠妄见──即无明缘起──为本,而起我我所执,造业受生,成流转法。
第三颂颂悟为圣者,谓能得如实智,了知法性不生不灭,由是能断烦恼,解脱粗重身,得无染净,亦无戏论,无为依止,无复加行,于此圆满成办佛果,得究竟净,名为圣者。总前三段,就是佛法总义,明了此故,即能印定佛法,反之则成邪道,故此名为不共外道陀罗尼义。
丙三 所起心相 丁一 直说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应知诸如来心生起之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夫如来者,非心意识生起所显,然诸如来有无加行心法生起,当知此事犹如变化’。
前第一段已说明法化身相,第二段又说三藏言音差别,于此曼殊室利更欲明如来心及心生起之相,故复白佛,而问云何应知诸如来心,又云何知如来心生起之相?佛答如来心非心意识生起所显者,谓如来心非众生心;众生心由心意识而显。心意识三有通有别,通则八识皆名心意识;别名者,前六识名识,第七名意,第八名心。此心有积集现起义,由积集诸法种子,执持不坏,复令诸法种子,后生起现行,故此心亦名为本识,是诸识之根本依故。讲此心意识,在唯识论谓三能变识,以有因果能变相故。此就众生心说,非如来心,以如来心如如不动,不取于相;非如众生心,或以环境,或依目的而起灭。如来更不随境熏变,有何目的而心生起?由此如来不但真空法性本来圆满,其能显圣智及所流言教亦是圆满平等,故诸如来心,非心意识之所显,无有加行心法生起。然如来现身说法之大慈大悲大愿大力,云何而得生起?由此、当知如来生起之心,犹如变化,所谓变化者,虽有似无,若无而有,无心之心,化中之化,任运而起,不由加行,故曰犹如变化。此为直说所起心相。
丁二 细辨 戊一 无行心起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如来法身,远离一切加行,既无加行,云何而有心法生起’?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先所修习方便般若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如正入无心睡眠,非于觉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而复觉悟。又如正在灭尽定中,非于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还从定起。如从睡眠及灭尽定心更生起,如是如来,由先修习方便般若加行力故,当知复有心法生起’。
此中菩萨乘前起问,如来法身既远离加行,云何心法能得生起?佛答先由方便般若加行力故心得生起者,谓由先加行位,所修福德智慧资粮,由此资粮圆满,为度众生而起化心;或复由前本愿力,为度众生而起化心;由此先所修加行为远因,后心得起。是义云何?借喻以显,谓如无心睡眠──简有心睡眠犹有梦中意识,是梦亦无极重睡眠,后时得醒,非于此睡眠中有加行而心得生起,乃由未入睡眠之时所作加行势力,令心得起。又如正入灭尽定时,前六心心所法皆不生起,第七一分恒行亦不生起,后出定时,此等心心所法再得生起,非由定中有加行故心得生起,亦由未入定时所起加行势力引心得生。如是无心睡眠及灭尽定,不由加行而得心起,诸佛法身远离加行心得生起亦尔,由前方便般若势力心得起故;此即无加行心起义。
戊二 化心有无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化身,当言有心为无心耶’?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非是有心,亦非无心。何以故?无自依心故,有依他心故。’ 前明法身无加行得生起化心,菩萨于此化心有无还未能了,故复白问世尊,如来化身,当言有心当言无心耶?佛答:非是有心亦非无心者,谓若从胜义谛上说,有无相俱不可得,故不可说有心,亦不可说无心。若就世俗谛上说,依化身故而有化心,此化心非人天报心及鸟兽等报心,依众生善根成熟增上缘,变化而有,故非无心。然依佛之自心,真实离相,亦非有心。何故如是非有非无?以无自依心有依他心故。无自依心者,依佛法身自性无心起相;有依他心者,依他众生因缘成熟而有化心。在维摩经中,明凡夫依无明有爱而起身病,菩萨依大悲而有病,亦是无自依病,有依他病;故云众生病故而菩萨病。以大悲故,随众生类,现身说法,而起化心。化身有粗细,化心亦有粗细:若在人中,随人中思想言论而为说法,若在余众生中,亦随余众生思想言论而为说法。至于佛自受用法身,虽等觉菩萨不能了知,若化身化心,则鸟兽等亦能知;如猕猴能知佛心,即可证化心可知。总知、佛以大悲力故,随诸众生而现化身化心,说种种法,悲愍抚慰,无所不至,即如现世所讲儿童本位教育,教师亦必随儿童之意趣而起教化,学童语,做童事,种种方便随顺儿童。诸佛对诸众生亦然,故云无自依心,有依他心。又此中依他者,非常途依因缘生果之依他,谓佛或依凡夫,或依二乘,或依菩萨,即依一切众生之他也。
丙四 所行境界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所行,如来境界,此之二种,有何差别’?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所行,谓一切种,如来共有不可思议无量功德,众所庄严清净佛土。如来境界,谓一切种,五界差别。何等为五?一者、有情界,二者、世界,三者、法界,四者、调伏界,五者、调伏方便界。如是名为二种差别’。 此中亦先由菩萨问而后佛答。言所行者,即所住义,诸佛住于佛住,即住无量功德庄严清净佛土,诸佛清净佛土,或共一佛土,或各一清净佛土。化身所依之土,则随他现,然亦由法性土自受用土为本,或现方便净土,或现凡圣同居净土,佛自所缘皆为净土。如来境界,所说五种,如前已讲。此二皆言一切种者,各尽一切种种差别故。此二差别者,所行唯佛界所缘境,境界即通九界众生所缘之境,是为二种差别。
乙二 抉择余义 丙一 双非三相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成等正觉,转正法轮,入大涅槃,如是三种,当知何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当知此三皆无二相,谓非成等正觉非不成等正觉,非转正法轮非不转正法轮,非入大涅槃非不入大涅槃。何以故?如来法身究竟净故,如来化身常示现故’。 前已讲问答正宗竟,于正宗中义有未决了者,故复问答抉择。菩萨先问:如来法身,既无差别,云何有成正觉,转法轮,入涅槃三种相耶?佛答:此三皆无二相;云何无二?由法身化身而说无二,由法身究竟净故,非成正等觉,非转正法轮,非入大涅槃。由化身常现示故,非不成正等觉,非不转正法轮,非不入大涅槃,由此故说此三皆无二相。
丙二 生佛关系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有情类,但于化身见闻奉事生诸功德,如来于彼有何因缘’?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是彼增上所缘之因缘故。又彼化身,是如来力所住持故’。 前明化身依佛法身而现,故此菩萨复问:众生恭敬供养既依化身,诸佛法身与诸众生有何因缘?佛告菩萨:如来法身能起化身,化身能为众生增上缘,法身又为化身增上缘等因缘,故言如来是彼增上所缘之因缘故。是中因缘即含佛果功德,由此功德能起化身,化身复为众生增上。又言化身为如来力所住持者,即华严经中所言住持身,此亦由法身住持力,化身及舍利等依彼而住,由此化身即法身用。
丙三 大小用别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等无加行,何因缘故如来法身,为诸有情放大智光,及出无量化身影像?声闻、独觉解脱之身,无如是事’?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譬如等无加行,从日月轮,水火二种颇胝迦宝放大光明,非余水火颇胝迦宝,谓大威德有情所住持故,诸有情业增上力故。又如从彼善工业者之所雕饰,末尼宝珠出印文像,不从所余不雕饰者。如是缘于无量法界方便般若,极善修习磨莹,集成如来法身,从是能放大智光明,及出种种化身影像,非惟从彼解脱之身,有如斯事’。
菩萨复问,前说佛果如来既无加行生起,有何因缘如来法身放大智光,复能现出无量化身影像?声闻、独觉所得解脱之身亦无加行,云何不能起大智光及现无量化身影像?佛告菩萨:先以喻显,譬如从日月轮等者,是中颇胝迦宝,即水火所成之精宝,是宝莹澈洁晶,此日月即是水火所成之精宝,与水火所成精宝同无加行,而日月轮火水颇胝迦宝即能放光,余水火颇胝迦宝即不能放光,是中有何因缘?在佛法上讲,日月二轮有大威德等有情能住持于中,故能放光。复就人间等有情应感光明之增上力,故能放光。有此二种因缘,虽同无加行,而有放光不放光之别。又如、末尼宝珠,若从工匠善巧雕饰出来者,即有印文像现,若未雕饰者,即无如是印文像现。
由是二种譬喻,即知如来法身与二乘解脱身虽同无加行,而诸如来于因位中,有无量方便福智资粮所集成法身,经三大劫善习莹磨,由是能放大智慧光,又以无量善巧积集福智之所雕饰,故能现出种种化身化心之相,非诸声闻等解脱之身有如是事,是为法身与解脱身功用差别。
丙四 身财增上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如来菩萨威德住持,令诸众生于欲界中,生刹帝利、婆罗门等大富贵家,人身财宝无不圆满,或欲界天,色无色界,一切身财圆满可得。世尊!此中有何密意’?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菩萨威德住持,若道若行,于一切处,能令众生获得身财皆圆满者,即随所应,为彼宣说此道此行。若有能于此道此行正修行者,于一切处所获身财无不圆满。若有众生于此道行违背轻毁,又于我所起损恼心及嗔恚心,命终已后,于一切处所得身财无不下劣。曼殊室利!由是因缘,当知如来及诸菩萨威德住持,非但能令身财圆满,如来菩萨住持威德,亦令众生身财下劣。’此中增上即增上缘,由佛大威德令正法住世增上力故,众生若由此修善,即能生种种福报,感得业报身圆满,及资用圆满。如新译菩提道次第论说增上生及决定胜,谓由世间善业福报增上,能得出世菩提胜果。此即学菩萨者,于因地中,必得身财增上福报,若二乘则不必有此增上,以彼不须修习度生方便,于三界中生厌离故。由此菩萨复问:如来菩萨住世,能令三界有情身财圆满,此中有何密意?佛告菩萨,如来菩萨住世,或道,或行,众生若有于此道此行相应者,菩萨即为宣说:道、如人天十善业道,行、如所行十善业行及出世波罗密等行。闻道行已,若顺道行正修行者,即能获得依报正报圆满之果。或有众生于如来佛,及诸正法,并菩萨僧生轻毁者,所得身财无不下劣。由是解了深密意义,如来菩萨威德住世,非但能令众生身财圆满,亦令众生身财下劣。
丙五 净秽土别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秽土中,何事易得,何事难得?诸净土中,何事易得,何事难得’?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诸秽土中,八事易得,二事难得。何等名为八事易得?一者、外道,二者、有苦众生,三者、种姓家世兴衰差别,四者、行诸恶行,五者、数犯尸罗,六者、恶趣,七者、下乘,八者、下劣意乐加行菩萨。何等名为二事难得?一者、增上意乐加行菩萨之所游集,二者、如来出现于世。曼殊室利!诸净土中,与上相违;当知八事,甚为难得,二事易得。’
在第四段中之如来所行,即天台之常寂光净土,实报庄严土,在此经即属法性自受用土,为纯净土;如来境界,通于净秽。而此段所讲净秽二土,皆属他受用身及化身所依之他受用土,变化土而讲。如华藏及极乐净土,推其本源,都是法性自受用土,而其现相则通他受用变化土。如极乐世界之上品上生,即生他受用土,其余都是生变化土。极乐世界本是佛之悲愿增上力成,然佛法性自受用土,若菩萨见即为他受用土,若二乘凡夫见即变化土,由此佛土是通,随所见异。今此分别净秽有二:一、秽土分别,菩萨欲明净秽二土差别之相,故先白佛,问净秽土何事难得,何事易得?佛答菩萨:诸秽土中八事易得,二事难得。言八事者:一、外道者,谓外道别有其道理、道行、道果,自立教化,率领教众,唱说己义,以为唯一最胜之道;如自在梵天等,于我于法,而起种种邪执,虚妄安立,此即见浊。二、有苦众生者,谓诸凡夫耽著财、色、名、食、睡,一旦于此五欲感觉痛苦,想求出离,访道寻师,而又妄投外道,为之迷乱颠倒,愈生诸苦,此即众生浊。三、种姓家世兴衰差别者,谓如贵族种姓,或帝王家世,当其隆盛之时,歌台弦响,吴姬楚燕,一旦人去楼空,花残院寂,满目凄凉,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者,此秽土之种姓世家不能久住之明证,亦属众生浊。四、诸恶行者,谓如杀盗等之粗相恶行,皆由过去势力所引,或由现在环境所逼,如现在之斗争杀伐,虽为求生存所支配,亦为过去恶业之报,此为秽土中极明显之形状,此属烦恼浊。五、数犯尸罗者,尸罗即清净义,由诸众生,造业受果,常时热恼,圣人视此而生悲愍,遂定律仪以为防范,消除热恼令得清凉。但诸众生为境所驱,虽有律仪,不能持守,由是不得清凉,此在秽土,常时易见,亦属烦恼浊。六、恶趣者,六道以言有四恶趣,五趣以言,有三恶趣,此等皆为不善业招,此亦秽土之明证,亦属众生浊。七、下乘者,若三乘、则大乘为上乘,声闻独觉为下乘。若五乘、即人天为下乘;在浊土中多下乘法。八、下劣意乐者,谓初发心菩萨,有增上意乐,有下劣意乐者;下劣意乐者,谓虽发心不能坚固,易生退却,或退小乘,或失信心。如是菩萨所有善根,非极广大,名为下劣,秽土多有此类菩萨。后二种通劫浊、命浊。以上八种皆秽土中易得。
秽土中难得有二者;一、增上意乐等者,增上意乐菩萨,或地前者,或登地者:如极乐世界诸上善人俱会一处,即通初发心菩萨;若由根本智亲证真如已精修胜进行,即地上菩萨。如是增上意乐菩萨,皆能勤修福慧资粮,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如是菩萨少以秽土为游集处,故云难得增上意乐加行菩萨之所游集。二、难得如来出现于世者,以秽土中众生业重根性劣故,少感如来出现于世。此上就秽土中分别八事易得,二事难得。
二、净土分别,言难得与易得者,若依佛法性自受用净土,二事皆不可得,若他受用净土,即此中第七下乘,第八下劣意乐难得。经言八事难得者,即通报土化土言,如十六观经中有九品生,言之备详。然报化净土中二事易得,不同秽土。于此净秽二土若能明了,若修菩萨行者,必于秽土而度众生,然以智慧犹弱,未能入秽土中行菩萨行,可往生净土先求得不退,然后化生秽土,以广度众生,故于此秽土中仗佛增上力以往生净土。然此求生净土与求人天福报不同,求净土最低,已有出离三界苦之心,若大乘之求生净土,纯为要成能广度众生之菩萨能力。如明藕益大师谓有二愿:一、往生极乐,二、遍入地狱,是为大乘之求生净土义。
甲二 名题时益 乙一 问立名题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于是解深密法门中,此名何教?我当云何奉持’?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摩诃萨曰:‘善男子!此名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于此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汝当奉持’。
上来正宗已尽,菩萨复问,于此所说解深密教,当以何名以名此教?我当云何奉持此教?言奉持者,以一名总持一切法不散不失,则易信解奉持。佛告菩萨:此名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等者,然了义对不了义有二说:一、就所诠辨了义与不了义;了即穷了,即究竟义,如佛在二乘中所说之义未尽穷了,名不了义;诸大乘经名了义教。二、就能诠辨了义与不了义,谓于所诠虽同一义,而言词有显了与不显了;若就所诠穷了义说,二乘名不了义,大乘名了义。以大乘皆究竟成佛,所有言音,皆清净法界等流故。若兼能诠显了上说,如此经能对一切甚深秘密之义,皆分明显说,最极显了。由是此经名解深密了义教,汝当奉行守持。
乙二 说法时益 说是如来成所作事了义教时,于大会中有七十五千菩萨摩诃萨,皆得圆满法身证觉。 佛说是深密教时,大会中诸大菩萨,皆能明了佛果甚深密义,众有七十五千当机诸等觉菩萨,皆得圆满法身证觉;是为本经说法时益。 上来已将本品讲尽。此次讲本品之宗旨已如上说:一、法本故,即佛果为诸法本,教法皆从清净法界所流出故,故明佛果事业乃可深明诸法。二、念佛故,念佛必先知佛功德,而后无论持名、观像、观心念佛才能真实念到佛之境界,通达法身。三、趋果故,专趋向无上菩提果,不以二乘人天境界为所趋向,乃能真正发菩提心,此须对佛果境真实了知,由闻思修菩提资粮,证圆满果。依是三义,听此经者,应善读诵思维,随顺修学,得成正信正行而趋佛果,终亦可如此会菩萨而得法身圆满。(智定、茗山、大莲合记)<见海刊十八卷十九卷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