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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唐律疏議卷第一名例 凡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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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跋(顧廣圻)
- 本章共 652 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6
右至正辛卯崇化余志安刻本。其律及疏議,整繕略無訛錯,抹子亦完備靡漏,非尋常傳鈔者比也。唯釋文頗有難讀處,今年淵如先生見屬摹刊於江寧,細為尋繹,見其序有云:「此山貰冶子治經之暇,得覽金科,遂為釋文。」此山貰冶子未詳何人,序又無年月并撰序人名氏,然必在王元亮以前,故元亮於第一卷下自署「重編」也。柳待制序言「王君長卿以釋文、纂例二書來」,即指重編釋文,而不復追述元撰者耳。又,考第三卷「義寧」下有云「隋末年號」,第十七卷「出繼同堂即不合緣坐」下有云「釋曰:出繼,謂伯叔父及兄弟之子、己之子內有出繼同宗者;同堂,謂伯叔父之子,今俗呼為親堂兄弟者」,第廿六卷「或注冷熱遲駛」下有云「疏吏反」,第廿八卷「即停家職資」下有云「停家職資,謂前職、前官」,皆所謂此山貰冶子釋文,而重編刪併有未盡也,證之以元亮廿八卷釋中「詳其釋意」之語,尤確無可疑矣。蓋其初是子注而釋甚詳,如今在長孫無忌進表下及名例一疏議下者;後所重編,乃總退入卷末,而自第二卷以下釋往往簡焉。其所以難讀,則有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有應屬一條而分數條者,有標其字而佚其釋者,有釋尚在而遺標字者,有前後互換其處者,有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則未知王元亮重編而如此與?抑余志安刻之乃如此與?今守前人慎下雌黃之戒,悉依舊文,弗敢輕加改易,意欲請先生更撰考定釋文,都為一編,與此兩行,爰舉其大概以書於後。世有善讀者,引類以求,探端知緒,或且不難於所欲考定者自多闇同也夫!嘉慶丁卯八月元和顧廣圻書於思適寓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