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自序
- 楚莊王第一
- 玉杯第二
- 竹林第三
- 玉英第四
- 精華第五
- 王道第六
- 滅國上第七
- 滅國下第八
- 隨本消息第九
- 盟會要第十
- 正貫第十一
- 十指第十二
- 重政第十三
- 服製像第十四
- 二端第十五
- 符瑞第十六
- 俞序第十七
- 離合根第十八
- 立元神第十九
- 保位權第二十
- 考功名第二十一
- 通國身第二十二
- 三代改製質文第二十三
- 官製象天第二十四
- 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第二十五
- 服製第二十六
- 度製第二十七
- 爵國第二十八
- 仁義法第二十九
- 必仁且智第三十
- 身之養重於義第三十一
- 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第三十二
- 觀德第三十三
- 奉本第三十四
- 深察名號第三十五
- 實性第三十六
- 諸侯第三十七
- 五行對第三十八
- 闕文第三十九
- 闕文第四十
- 為人者天第四十一
- 五行之義第四十二
- 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 王道通三第四十四
- 天容第四十五
-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 陰陽位第四十七
-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
- 陰陽義第四十九
- 陰陽出入上下第五十
- 天道無二第五十一
- 暖燠常多第五十二
- 基義第五十三
- 闕文第五十四
- 四時之副第五十五
- 人副天數第五十六
- 同類相動第五十七
- 五行相生第五十八
- 五行相勝第五十九
- 五行順逆第六十
- 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 治亂五行第六十二
- 五行變救第六十三
- 五行五事第六十四
- 郊語第六十五
- 郊義第六十六
- 郊祭第六十七
- 四祭第六十八
- 郊祀第六十九
- 順命第七十
- 郊事對第七十一
- 執贄第七十二
- 山川頌第七十三
- 求雨第七十四
- 止雨第七十五
- 祭義第七十六
- 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 天地之行第七十八
- 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 如天之為第八十
- 天地陰陽第八十一
- 天道施第八十二
『春秋繁露义证』陽尊陰卑第四十三
- 本章共 1.10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6
天之大數,畢於十旬。旬天地之間,十而畢舉;旬生長之功,十而畢成。十者,天數之所止也。古之聖人,因天數之所止,以為數紀。十如更始,民世世傳之,而不知省其所起。知省其所起,則見天數之所始;見天數之所始,則知貴賤逆順所在;知貴賤逆順所在,則天地之情著,聖人之寶出矣。是故陽氣以正月始出於地,生育長養於上。至其功必成也,而積十月。人亦十月而生,合於天數也。是故天道十月而成,人亦十月而成,合於天道也。故陽氣出於東北,入於西北,發於孟春,畢於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據書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陰不得達之義。是故《春秋》之於 禮也,達宋公而不達紀侯之母。紀侯之母宜稱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製之也。丈夫雖賤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陰之中亦相為陰,陽之中亦相為陽。諸在上者皆為其下陽,諸在下者皆為其上陰。何名何有,皆並一於陽,昌力而辭功。故出去起雨,必令從之下,不敢有其所出,上善而下惡。惡者受之,善者不受。土若地,義之至也。是故《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臣之義比於地,故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雖居中央,亦歲七十二日之王,傅於火以調和養長,然而弗名者,皆並功於火,火得以盛,不敢與父分功美,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於地也。地事天也,猶下之事上也。地,天之合也,物無合會之義。是故推天地之精,運陰陽之類,以別順逆之理。安所加以不在?在上下,在大小,在強弱,在賢不肖,在善惡。惡之屬盡為陰,善之屬盡為陽。陽為德,陰為刑。刑反德而順於德,亦權之類也。雖曰權,皆在權成。是故陽行於順,陰行於逆。順行而逆者,陰也。是故天以陰為權,以陽為經。陽出而南,陰出而北。經用於盛,權用於末。以此見天之顯經隱權,前德而後刑也。故曰:陽天之德,陰天之刑也。陽氣暖而陰氣寒,陽氣予而陰氣奪,陽氣仁而陰氣戾,陽氣寬而陰氣急,陽氣愛而陰氣惡,陽氣生而陰氣殺。是故陽常居實位而行於盛,陰常居空位而行於末。天之好仁而近,惡戾之變而遠,大德而小刑之意也。先經而後權,貴陽而賤陰也。故陰,夏入居下,不得任歲事,冬出居上,置之空處也。養長之時伏於下,遠去之,弗使得為陽也。無事之時起之空處,使之備次陳,守閉塞也。此皆天之近陽而遠陰,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遠天之所遠;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是故天數右陽而不右陰,務德而不務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謂之逆天,非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