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第一章 总论
- └ 第一章 总 论
- 第二章 隋室兴亡
- ├ 第一节 文帝内治
- ├ 第二节 文帝外攘
- ├ 第三节 炀帝夺宗
- ├ 第四节 炀帝荒淫
- ├ 第五节 炀帝事四夷
- ├ 第六节 隋末之乱(上)
- └ 第七节 隋末之乱(下)
- 第三章 唐之初盛
- ├ 第一节 高祖、太宗之治
- ├ 第二节 唐初武功(一)
- ├ 第三节 唐初武功(二)
- ├ 第四节 唐初武功(三)
- ├ 第五节 唐初武功(四)
- ├ 第六节 唐初武功(五)
- └ 第七节 唐初武功(六)
- 第四章 武韦之乱
- ├ 第一节 高宗之立
- ├ 第二节 武后得政代唐
- ├ 第三节 武后政治
- ├ 第四节 高宗、武后时外患
- ├ 第五节 中宗复位
- ├ 第六节 韦后乱政
- └ 第七节 玄宗之立
- 第五章 开元天宝治乱
- ├ 第一节 玄宗政治
- ├ 第二节 开、天边事(一)
- ├ 第三节 开、天边事(二)
- ├ 第四节 开、天边事(三)
- ├ 第五节 开、天边事(四)
- ├ 第六节 开、天边事(五)
- ├ 第七节 安史之乱(上)
- └ 第八节 安史之乱(下)
- 第六章 安史乱后形势
- ├ 第一节 代宗之立
- ├ 第二节 吐蕃、回纥之患
- ├ 第三节 藩镇及内乱
- └ 第四节 代宗政治
- 第七章 德宗事迹
- ├ 第一节 德宗初政
- ├ 第二节 东方藩镇之变
- ├ 第三节 泾师之变
- ├ 第四节 兴元后藩镇起伏
- ├ 第五节 贞元后边患
- └ 第六节 贞元朝局
- 第八章 顺宪穆敬四朝事迹
- ├ 第一节 顺宗谋诛宦官
- ├ 第二节 宪宗时藩镇叛服
- ├ 第三节 元和朝局
- ├ 第四节 穆宗时藩镇叛服
- └ 第五节 穆、敬荒淫
- 第九章 文武宣三朝事迹
- ├ 第一节 甘露之变
- ├ 第二节 武、宣朝局
- ├ 第三节 文、武、宣三朝藩镇叛服
- ├ 第四节 回纥之亡
- └ 第五节 吐蕃衰乱
- 第十章 唐室乱亡上
- ├ 第一节 懿、僖荒淫
- ├ 第二节 中叶后南蛮之患
- ├ 第三节 懿、僖时之内乱(上)
- ├ 第四节 懿、僖时之内乱(中)
- ├ 第五节 懿、僖时之内乱(下)
- └ 第六节 僖宗再播迁
- 第十一章 唐室乱亡下
- ├ 第一节 昭宗征河东
- ├ 第二节 河东与、岐、华之争
- ├ 第三节 岐、汴之争
- ├ 第四节 梁太祖代唐
- ├ 第五节 唐末割据(上)
- └ 第六节 唐末割据(下)
- 第十二章 五代十国始末上
- ├ 第一节 梁、唐盛衰
- ├ 第二节 梁室之亡
- ├ 第三节 后唐庄宗乱政
- ├ 第四节 唐灭前蜀
- ├ 第五节 后唐庄宗之亡
- ├ 第六节 后唐明宗时内外形势
- └ 第七节 从荣、从厚败亡
- 第十三章 五代十国始末中
- ├ 第一节 唐、晋兴亡
- ├ 第二节 晋高祖时内外形势
- ├ 第三节 石晋之亡
- └ 第四节 契丹北去
- 第十四章 五代十国始末下
- ├ 第一节 郭威代汉
- ├ 第二节 南方诸国形势(上)
- ├ 第三节 南方诸国形势(中)
- ├ 第四节 南方诸国形势(下)
- ├ 第五节 周世宗征伐
- └ 第六节 宋平定海内
- 第十五章 唐中叶后四裔情形
- ├ 第一节 东北诸国
- ├ 第二节 南方诸国
- └ 第三节 西北诸国
- 第十六章 隋唐五代社会组织
- ├ 第一节 婚制
- ├ 第二节 族 制
- ├ 第三节 人 口
- ├ 第四节 人民移徙
- └ 第五节 风 俗
- 第十七章 隋唐五代社会等级
- ├ 第一节 门阀
- ├ 第二节 豪强、游侠
- └ 第三节 奴 婢
- 第十八章 隋唐五代人民生计
- ├ 第一节物价、工资、赀产
- ├ 第二节 地 权
- ├ 第三节 侈靡之俗
- └ 第四节 官私振贷
- 第十九章 隋唐五代时实业
- ├ 第一节 农业
- ├ 第二节 工 业
- ├ 第三节 商 业
- ├ 第四节 钱 币(上)
- └ 第五节 钱 币(下)
- 第二十章 隋唐五代人民生活
- ├ 第一节 饮食
- ├ 第二节 食储、漕运、籴粜
- ├ 第三节 服 饰
- ├ 第四节 宫 室
- ├ 第五节 葬 埋
- └ 第六节 交 通
- 第二十一章 隋唐五代政治制度
- ├ 第一节 政体
- ├ 第二节 封 建
- ├ 第三节 官 制(上)
- ├ 第四节 官 制(下)
- ├ 第五节 选 举(上)
- ├ 第六节 选 举(下)
- ├ 第七节 赋 税(上)
- ├ 第八节 赋 税(下)
- ├ 第九节 兵 制
- └ 第十节 刑 制
- 第二十二章 隋唐五代学术
- ├ 第一节 学校
- ├ 第二节 文 字
- ├ 第三节 儒、玄、佛思想转移
- ├ 第四节 史 学
- ├ 第五节 文学美术
- ├ 第六节 自然科学
- └ 第七节 经 籍
- 第二十三章 隋唐五代宗教
- ├ 第一节诸教情状
- ├ 第二节 限制宗教政令
- └ 第三节 杂迷信
『隋唐五代史』第四节 南方诸国形势(下)
- 本章共 3.76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钱镠以龙德三年(923年),受梁册为吴越国王,始建国。同光二年(924年),唐因梁官爵命之。三年(925年),镠使告于吴,吴以其国名与己同,不受。戒境上:毋通使者商旅。四年(926年),安重诲奏削镠官爵,以太师致仕,进奏官、使者、纲吏,令所在系治,事见第十一章第六节。长兴元年十月,镠因册闽使者还,附表引咎。其子传瓘及将佐,屡为镠上表陈诉,乃敕听两浙纲使自便。二年三月,以镠为天下兵马都元帅、尚父、吴越国王。遣使者往谕旨:以向日致仕,乃安重诲矫制也。三年三月,镠卒。年八十一。第五子传瓘立,更名元瓘。兄弟名传者,皆更为元。以遗命去国仪,用藩镇法。至天福三年(938年),乃复建国,如同光故事。初元瓘弟判明州元珦,骄纵不法,幽而废之。小弟元,据《通鉴》。《考异》曰:《晋高祖实录》《十国纪年》作元球,今从《吴越备史》《九国志》。数有军功,镠赐之兵仗。元瓘立,元为土客马步都指挥使,兼中书令,增置兵仗至数千,国人多附之。元瓘忌之。是岁,并元珦杀之。六年八月,元瓘疾,属后事于内都监章德安。初内衙指挥使戴恽为元瓘所亲任,欧《史》云:元瓘质宣州,以胡进思、戴恽等自随。军事悉以委之。元瓘养子弘侑乳母,恽妻之亲也。元瓘卒,或告恽谋立弘侑。德安秘不发丧,伏甲士杀恽,废弘侑为庶人,复姓孙,幽之明州。立元瓘子弘佐,时年十四。据《通鉴》。欧《史》云:年十三。内衙上统军使阚璠强戾,弘佐不能制。德安数与之争,贬处州。今浙江丽水县。右都监使李文庆不附,贬睦州。见第八章第二节。璠与右统军使胡进思益专横。璠与内都监使杜昭达皆好货。钱塘富人程昭悦,以货结二人,得侍弘佐左右。昭悦说进思,与璠各除刺史,复以他故留进思。内外马步都统军使钱仁俊母,昭达之姑也。昭悦谮璠、昭达谋奉仁俊作乱,诛之。夺仁俊官,幽于东府。治阚、杜党,诛放百余人。时开运二年十一月也。天福十二年二月,弘佐使内牙指挥使诸温杀昭悦,时为内都监。释仁俊之囚。是岁六月,弘佐卒,子昱方五岁,以弟弘倧为镇海、镇东节度使。弘倧性刚严,愤弘佐容养诸将,政非己出,与内衙指挥使何承训谋逐胡进思。又谋于内都监使水丘昭券。胡三省曰:按薛《史》,镠母水丘氏,昭券盖外戚也?昭券以为进思党盛难制,不如容之。弘倧犹豫未决。承训恐事泄,反以谋告进思。十二月,进思以亲兵废弘倧而立其弟弘俶。杀水丘昭券及弘倧舅进侍鹿光铉。承训复请诛进思,弘俶恶其反复,且惧召祸,斩之。进思屡请杀弘倧,未几,疽发背卒,弘倧乃获全。钱氏此时,子弟相争,军人跋扈,其势颇危,幸徐温、李昪,皆志在篡国,不暇思启封疆,闽则地更僻小,故其国亦粗安。然自钱镠,已营造第舍,穷极壮丽。轩陛服饰,比于王者。两浙里俗,咸曰海龙王。元瓘营造,又甚于其父。自镠世常重敛其民。下至鸡鱼卵,必家至而日取。每笞一人以责其负,则诸案吏各持其簿列于廷。凡一簿所负,唱其多少,量为笞数,已则以次唱而笞之,少者犹积数十,多者至笞百余,人尤不堪其苦焉。
刘隐以梁开平二年(908年),兼静海军节度使、安南都护。三年(909年),封南平王。乾化元年(911年),进封南海王。是岁卒。表弟节度副使陟权知留后。乾化二年(912年),除清海军节度使,更名岩。《旧史·列传》云:初名陟,僭位之明年,改名岩。《新史·世家》云:初名岩,更名陟。《通鉴考异》引《十国纪年》云:太祖授陟清海节度使,陟复名岩。胡宾王《刘氏兴亡录》,谓其父葬其母段氏,得石版,有篆文曰隐台岩,因名其三子。又引《梁太祖实录》,于乾化元年(911年)称为陟,二年(912年)称为岩,《吴越备史》于乾化四年(914年),《吴录》于天佑十四年(917年),即贞明三年(917年),薛《史·本纪》于贞明五年(919年),皆称为岩,则复名之说当不误。惟《唐烈祖实录》谓陟僭位改名岩,与薛《史·列传》合;《庄宗实录》于同光三年(925年)称为陟,《列传》自嗣立至建号,皆云刘陟耳。推校众说,初名岩,更名陟,复名岩当不误。《通鉴》以其首尾名岩,但称为岩,亦未尽善也。末帝即位,悉以隐官爵授之。贞明元年(915年),岩以钱镠为国王,而己为南平王,南平郡王。表求封南越王,及加都统,不许。岩谓僚属曰:“今中国纷纷,孰为天子?安能梯航万里,远事伪庭乎?”自是贡使遂绝。三年八月,自称皇帝,国号大越。四年十一月,改国号曰汉。五年九月,诏削岩官爵,命钱镠讨之。镠虽受命,竟不行。同光三年(925年),岩闻梁灭,遣宫苑使何词入贡,且觇中国强弱。还言庄宗骄淫无政,不足畏也。岩大悦,自是不复通中国。南汉距中国远,故于中国初无所畏,词之来,书辞称大汉国主致书,上大唐皇帝,亦与南唐同也。是岁十二月,有白龙见于汉宫,改元曰白龙,更名龚。至天福六年(941年),龚寝疾,有胡僧谓名龚不利,乃自造字名之,义取飞龙在天,读若俨。自唐末,天下乱,中朝人士,以岭外最远,可以避地,多游焉。唐世名臣谪死南方者,往往有子孙,或当时仕宦遭乱不得还者,皆客岭表,隐皆招礼之。或辟置幕府,待以宾客。岩亦多延中国士人,置于幕府,出为刺史,刺史无武人。此在五代时,可谓差强人意。然岭南珍异所聚,又西通黔、蜀,得其珍玩,穷奢极丽,宫殿悉以
金玉珠翠为饰。用刑惨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聚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谓之水狱。末年尤猜忌,以士人多为子孙计,故专任宦官,而自隐以来,招致士大夫之意亦衰矣。岩初立,破虔州兵,取韶州。见第十一章第五节。又取容管及高州于楚。开平四年(910年),楚取容管、高州,至是弃之。然娶马殷女,僭号后立为后,故于楚亦无衅。长兴初,尝遣将攻拔交州,旋复失之。交州自此遂与中国分离矣。天福七年(942年),卒。长子弘度立,更名玢。以弟弘熙辅政。明年,为所弑。弘熙立,更名晟。以弟弘昌为太尉、兼中书令、诸道兵马都元帅,知政事。弘杲为副元帅,参与政事。已而杀之。遂尽杀诸弟。作离宫千余间,饰以珠宝。设镬汤、铁床、刳剔等刑。任宦者林延遇。延遇死,又继以龚澄枢。其无道,无一不与同也。晟尝求婚于楚,楚王希广不许。晟怒,攻之,取贺州、昭州。贺州见第十章第一节,昭州见第四章第六节。事在乾祐元年(948年)。楚亡,又取桂管。败唐兵,取郴州。然皆乘乱攘夺,无与于强弱之数也。显德五年(958年),晟卒。长子继兴立,更名。时年十七。龚澄枢仍用事,一切弊政,仍与晟世无异。
荆南地狭兵弱。高季兴初之镇,梁以兵五千为其卫,衣食皆取给于梁。至后唐明宗时,尚岁给以盐万三千石。周世宗平淮南,又命泰州给之。在十国中,最无自负之意,故颇惟利是图。自季兴时,诸道入贡过其境者,多掠夺其货币,及诸道移书诘让,或加以兵,不得已,复归之,曾不为愧。及从诲立,唐、晋、契丹、汉,更据中原,南汉、闽、吴、蜀皆称帝,从诲利其赐与,所向称臣。诸国贱之,谓之高赖子,俗语谓夺攘苟得无愧耻者为赖子,犹言无赖也。从诲为人明敏,多权诈。安从进反,结从诲为援,从诲外为拒绝,阴与之通。晋师致讨,从诲遣将李端以舟师为应。从进诛,从诲求郢州为属。高祖不许。汉高祖起太原,从诲遣人间道奉表劝进,且言汉得天下,愿乞郢州为属。高祖阳诺之。高祖入汴,从诲遣使朝贡,因求郢州。高祖不与。从诲怒,及加恩使至,拒而不受。闻杜重威叛,发水军数千袭襄州,又寇郢州。遂绝汉,附于唐、蜀。既而北方商旅不至,境内贫乏,乃又上表谢罪,乞修职贡。乾祐元年(948年)。盖真惟利是视矣。然从诲性明达,能亲贤礼士,省刑薄赋,境内以安,《通鉴》清泰二年(935年)。实五代时之贤主也。乾祐元年(948年)卒。子保融知留后。荆南自后唐已来,数岁一贡,中间两绝,及周世宗时,无岁不贡矣。
孟知祥以清泰元年(934年)卒,子仁赞立,更名昶。时年十六。《新史·世家》云:昶好打毬走马。又为方士房中之术。多采良家子,以充后宫。枢密副使韩保贞切谏。昶大悟,即日出之,赐保贞金数斤。有上书言台省官当择清流。昶叹曰:“何不言择其人而任之?”左右请以其言诘上书者。昶曰:“吾见唐太宗初即位,狱吏孙伏伽上书言事,皆见嘉纳,奈何劝我拒谏邪?”然昶年少,不亲政事,而将相大臣皆知祥故人,知祥宽厚多纵之,及其事昶,益骄蹇。多逾法度,务广第宅,夺人良田,发其坟墓,而李仁罕、张业尤甚。昶即位数月,执仁罕杀之,并族其家。业,仁罕甥也,时方掌禁兵,昶惧其反仄,乃用为相。业兼判度支,置狱于家,务以酷法,厚敛蜀人,蜀人大怨。乾祐五年(952年),昶与匡圣指挥使安思谦谋,执而杀之。王处回、枢密使。赵廷隐相次致仕。故将旧臣殆尽,昶始亲政事。于朝堂置匦,以通下情。何建以秦、成、阶三州来附,昶因遣孙汉韶攻下凤州,于是悉有王衍故地。赵思绾、王景崇送款,昶遣张虔钊出大散关,何建出陇右,李廷珪出子午谷,以应思绾。昶相毋昭裔切谏,以为不可。然昶志欲窥关中甚锐,乃遣安思谦益兵以东。已而汉诛思绾、景崇,虔钊等皆罢归,而思谦耻于无功,多杀士卒以威众。昶与翰林使王藻谋杀思谦,而边吏有急奏,藻不以时闻,辄启其封,昶怒之。其杀思谦也,藻方侍侧,因并擒藻斩之。自清泰至乾祐,凡十五年,乃克尽除其逼,其事亦非易易,昶实非全无能为,然知祥在蜀,全恃客兵,客将尽而蜀人不与同心,所恃以自立者先拨,况复荒淫为武家积习,昶亦渐染之而不能自拔,区区小慧,又何益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