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第一章 总论
- └ 第一章 总 论
- 第二章 隋室兴亡
- ├ 第一节 文帝内治
- ├ 第二节 文帝外攘
- ├ 第三节 炀帝夺宗
- ├ 第四节 炀帝荒淫
- ├ 第五节 炀帝事四夷
- ├ 第六节 隋末之乱(上)
- └ 第七节 隋末之乱(下)
- 第三章 唐之初盛
- ├ 第一节 高祖、太宗之治
- ├ 第二节 唐初武功(一)
- ├ 第三节 唐初武功(二)
- ├ 第四节 唐初武功(三)
- ├ 第五节 唐初武功(四)
- ├ 第六节 唐初武功(五)
- └ 第七节 唐初武功(六)
- 第四章 武韦之乱
- ├ 第一节 高宗之立
- ├ 第二节 武后得政代唐
- ├ 第三节 武后政治
- ├ 第四节 高宗、武后时外患
- ├ 第五节 中宗复位
- ├ 第六节 韦后乱政
- └ 第七节 玄宗之立
- 第五章 开元天宝治乱
- ├ 第一节 玄宗政治
- ├ 第二节 开、天边事(一)
- ├ 第三节 开、天边事(二)
- ├ 第四节 开、天边事(三)
- ├ 第五节 开、天边事(四)
- ├ 第六节 开、天边事(五)
- ├ 第七节 安史之乱(上)
- └ 第八节 安史之乱(下)
- 第六章 安史乱后形势
- ├ 第一节 代宗之立
- ├ 第二节 吐蕃、回纥之患
- ├ 第三节 藩镇及内乱
- └ 第四节 代宗政治
- 第七章 德宗事迹
- ├ 第一节 德宗初政
- ├ 第二节 东方藩镇之变
- ├ 第三节 泾师之变
- ├ 第四节 兴元后藩镇起伏
- ├ 第五节 贞元后边患
- └ 第六节 贞元朝局
- 第八章 顺宪穆敬四朝事迹
- ├ 第一节 顺宗谋诛宦官
- ├ 第二节 宪宗时藩镇叛服
- ├ 第三节 元和朝局
- ├ 第四节 穆宗时藩镇叛服
- └ 第五节 穆、敬荒淫
- 第九章 文武宣三朝事迹
- ├ 第一节 甘露之变
- ├ 第二节 武、宣朝局
- ├ 第三节 文、武、宣三朝藩镇叛服
- ├ 第四节 回纥之亡
- └ 第五节 吐蕃衰乱
- 第十章 唐室乱亡上
- ├ 第一节 懿、僖荒淫
- ├ 第二节 中叶后南蛮之患
- ├ 第三节 懿、僖时之内乱(上)
- ├ 第四节 懿、僖时之内乱(中)
- ├ 第五节 懿、僖时之内乱(下)
- └ 第六节 僖宗再播迁
- 第十一章 唐室乱亡下
- ├ 第一节 昭宗征河东
- ├ 第二节 河东与、岐、华之争
- ├ 第三节 岐、汴之争
- ├ 第四节 梁太祖代唐
- ├ 第五节 唐末割据(上)
- └ 第六节 唐末割据(下)
- 第十二章 五代十国始末上
- ├ 第一节 梁、唐盛衰
- ├ 第二节 梁室之亡
- ├ 第三节 后唐庄宗乱政
- ├ 第四节 唐灭前蜀
- ├ 第五节 后唐庄宗之亡
- ├ 第六节 后唐明宗时内外形势
- └ 第七节 从荣、从厚败亡
- 第十三章 五代十国始末中
- ├ 第一节 唐、晋兴亡
- ├ 第二节 晋高祖时内外形势
- ├ 第三节 石晋之亡
- └ 第四节 契丹北去
- 第十四章 五代十国始末下
- ├ 第一节 郭威代汉
- ├ 第二节 南方诸国形势(上)
- ├ 第三节 南方诸国形势(中)
- ├ 第四节 南方诸国形势(下)
- ├ 第五节 周世宗征伐
- └ 第六节 宋平定海内
- 第十五章 唐中叶后四裔情形
- ├ 第一节 东北诸国
- ├ 第二节 南方诸国
- └ 第三节 西北诸国
- 第十六章 隋唐五代社会组织
- ├ 第一节 婚制
- ├ 第二节 族 制
- ├ 第三节 人 口
- ├ 第四节 人民移徙
- └ 第五节 风 俗
- 第十七章 隋唐五代社会等级
- ├ 第一节 门阀
- ├ 第二节 豪强、游侠
- └ 第三节 奴 婢
- 第十八章 隋唐五代人民生计
- ├ 第一节物价、工资、赀产
- ├ 第二节 地 权
- ├ 第三节 侈靡之俗
- └ 第四节 官私振贷
- 第十九章 隋唐五代时实业
- ├ 第一节 农业
- ├ 第二节 工 业
- ├ 第三节 商 业
- ├ 第四节 钱 币(上)
- └ 第五节 钱 币(下)
- 第二十章 隋唐五代人民生活
- ├ 第一节 饮食
- ├ 第二节 食储、漕运、籴粜
- ├ 第三节 服 饰
- ├ 第四节 宫 室
- ├ 第五节 葬 埋
- └ 第六节 交 通
- 第二十一章 隋唐五代政治制度
- ├ 第一节 政体
- ├ 第二节 封 建
- ├ 第三节 官 制(上)
- ├ 第四节 官 制(下)
- ├ 第五节 选 举(上)
- ├ 第六节 选 举(下)
- ├ 第七节 赋 税(上)
- ├ 第八节 赋 税(下)
- ├ 第九节 兵 制
- └ 第十节 刑 制
- 第二十二章 隋唐五代学术
- ├ 第一节 学校
- ├ 第二节 文 字
- ├ 第三节 儒、玄、佛思想转移
- ├ 第四节 史 学
- ├ 第五节 文学美术
- ├ 第六节 自然科学
- └ 第七节 经 籍
- 第二十三章 隋唐五代宗教
- ├ 第一节诸教情状
- ├ 第二节 限制宗教政令
- └ 第三节 杂迷信
『隋唐五代史』第七节 玄宗之立
- 本章共 2.99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景龙四年(710年),是岁,韦后临朝,改元为唐隆,睿宗立,又改为景云。六月,中宗崩。《旧书·本纪》云:时安乐公主志欲皇后临朝称制,而求立为皇太女,由是与后合谋进鸩。《通鉴》云:马秦客、杨均得幸于后,恐事泄被诛,安乐公主欲后临朝,自为皇太女,乃相与合谋,于饼中进毒。《旧书·韦后传》,既云帝“遇毒暴崩”,又云:时马秦客侍疾,议者归罪于秦客及安乐公主;则时帝实有疾,以为死于鸩毒,事亦近诬。然韦后不能总揽朝权,则必有乘机而起者,相王本曾居宸极,其必遭疑忌者,势也。时相李峤尝密表请措置相王诸子,勿令在京。而太平公主与上官昭容谋,草遗制,立温王重茂为太子,皇后知政事,而以相王参谋,盖亦欲持两端。《新书·昭容传》云:始从母子王昱为拾遗,昱戒曰:上往困房陵,武氏得志矣,卒中兴,天命所在,不可幸也。三思虽乘衅,天下知必败,今昭容上所信而附之,且灭族,郑以责婉儿,不从。节愍诛三思,果索之,始忧惧。及草遗制,即引相王辅政。临淄王兵起,被收。婉儿以诏草示刘幽求,幽求言之王,王不许,遂诛。乱世处权势之地者,其机实至危,迫而思自全之计,固理所可有也。然韦后之党,不以是为已足。宗楚客乃云:“皇后于相王为嫂叔。嫂叔不通问。”卒罢之。后与从兄韦温定策,温,玄贞兄玄俨之子。以刑部尚书裴谈、工部尚书张锡知政事,留守东都。又命左金吾大将军赵承恩,及宦者左监门卫大将军薛思简率兵往均州,以备谯王重福。立温王重茂为皇太子。召诸府兵五万人屯京城,列为左右营,然后发丧。少帝即位,时年十六。尊后为皇太后,临朝称制。后令韦温总知内外兵马,守援宫掖。驸马韦捷、温弟湑之子,尚中宗女成安公主。韦濯玄贞世父弘庆之孙。尚定安公主,即王同晈妻也,同晈死,更嫁濯。分掌左右屯营。武延秀及温从子播、温兄灌之子。族弟璿、玄贞弟玄昭之子。外甥高崇一作嵩。共典左右羽林及飞骑、万骑。又遣使诸道巡抚。然京城恐惧,相传将有革命之事,往往偶语,人情不安。盖已成惊弓之鸟也。
相王子临淄王隆基居京师,尝阴接万骑豪俊。兵部侍郎崔日用,素附三思、延秀及宗楚客,恐祸及,往输诚,潜谋推戴。隆基与太平公主谋,公主使子卫尉卿薛崇简从,又与苑总监钟绍京及刘幽求等谋之。时韦播、高崇分押万骑,数榜棰以取威,万骑皆怨,果毅葛福顺、陈玄礼诉之隆基。隆基使幽求讽以诛韦氏,皆踊跃愿从命。果毅李仙凫亦与谋。隆基乃微服与幽求入苑中,止绍京廨舍。使福顺、仙凫夜攻玄武门。入羽林军,杀韦璿、韦播及高崇,送首隆基。绍京率丁匠从隆基出,使福顺攻玄德门,仙凫攻白兽门,斩关而入。宿卫梓宫之兵闻噪声,皆被甲应之。韦后皇惑,走入飞骑营,为乱兵所害。安乐公主及武延秀亦见杀。诛上官昭容。明日,迎相王入禁中。杀韦温、宗楚客、纪处讷、马秦客、杨均、叶静能等。韦巨源闻乱,出至都街,为乱兵所杀,年八十矣。崔日用诛诸韦于杜曲,在长安南。襁褓儿无免者。武氏宗族,缘坐诛死及配流殆尽。盖至是而武、韦之势,始一大挫矣。少帝下诏让位于相王。相王即位,是为睿宗,迁谯王重福为集州刺史。今四川南江县。初韦后之临朝也,贬吏部侍郎郑愔为江州司马。见第二章第七节。愔潜过均州,与重福及洛阳人张灵均谋诛韦氏。未发而韦氏败。据《通鉴》。灵均说重福直诣洛阳,袭杀留守,西据陕州,今河南陕县。东下河南北,重福乃遣家臣王道先赴东都,潜募勇敢,而与灵均自均州乘驿继进。愔时自秘书少监左迁沅州刺史,今湖南沅陵县。亦迟留洛阳以俟之。洛州长史崔日知日用弟。洛州见第二章第三节。破获王道之党。留台侍御史李邕谕屯营兵拒重福,破之。重福投漕河死。灵均及愔皆斩于东都市。时八月也。明年正月,改封温王为襄王,迁于集州,遣兵守卫。玄宗开元二年(714年),转房州刺史,见第二节。寻薨,时年十七,谥曰殇皇帝。
睿宗六子:长宋王成器,次申王成义,次临淄王隆基,次岐王隆范,次薛王隆业,次隋王隆悌。隆悌早薨。韦氏之败,以临淄王为平王,旋立为太子。刘幽求、钟绍京等虽知机务,旋即罢去,而以姚元之、宋璟为相,罢斜封墨敕官,革正选务,纲纪颇振起矣。然太平公主,自中宗已来,进达朝士,多至大官。词人后进,造其门者,或有贫窘,则遗之金帛。及此,又提下幼主,授天下于睿宗。《新书》本传云:将立相王,未有以发其端者。主顾温王儿子,可劫以为功,乃入见王曰:“天下事归相王,此非儿所坐。”乃掖王下,取乘舆服进睿宗。军国大政,事必参决,如不朝谒,则宰相就第议其可否。其必不能自远于权势也审矣。乃数为流言云:“太子非长不当立。”以宰相韦安石不附己,欲倾之,赖郭元振救之,乃免。《旧书·安石传》曰:太平公主与窦怀贞等潜有异图,引安石与其事,屡使子婿唐晙邀安石至宅,安石竟拒不往。睿宗尝密召安石,谓曰:“闻朝廷倾心东
宫,卿何不察也?”安石对曰:“陛下何得亡国之言?此必太平之计也。”睿宗矍然曰:“朕知之矣,卿勿言也。”太平于帘中窃听之。乃构飞语,欲令鞫之,赖郭元振保护获免。又尝乘辇邀宰相于光范门,讽以易太子,以宋璟抗言而罢。景云二年正月,郭元振、张说皆同平章事。二月,宋璟与姚元之密言于上,请出宋王及高宗孙豳王守礼于外,罢岐、薛二王左右羽林大将军,使为卫率,以事太子,而安置太平公主于蒲州。从之。张说又进言,命太子监国。未几,太子奏宋璟、姚元之离间姑、弟,皆外出。豳、宋二王出刺之命亦寝。五月,复以太子请,召太平公主还京师。十月,张说转尚书左丞,留司东都。明年先天元年。六月,武攸暨卒。七月,星官言帝坐前星有变。八月,帝传位于太子,是为玄宗。然惟知三品已下除授及徒罪而已,其军国大务并重刑狱,太上皇并兼省之。《通鉴考异》引《睿宗实录》。是月,刘幽求为右仆射,同三品,与右羽林将军张谋以羽林军诛太平。侍御史邓光宾泄其谋,三人皆流岭外。崔湜讽广州都督周利贞杀幽求,桂州都督王晙知其谋,留幽求不遣,乃免。十一月,上皇诰遣皇帝巡边。又明年,先天二年(713年),玄宗开元元年(713年)。二月,乃罢之。六月,郭元振同三品。时宰相七人,窦怀贞、萧至忠、岑羲、崔湜皆太平党,而元振与魏知古、陆象先不附。新旧《书》传皆云:宰相七人,五出其门。《通鉴考异》云:《唐历》曰:宰相有七,四出其门。或者《新旧》传并象先数之,《唐历》不数象先耳。案新旧《书·象先传》,亦皆言其不附太平。左羽林大将军常元楷、知右羽林将军事李慈皆私谒主。主乃谋使元楷、慈举羽林兵入武德殿,羲、至忠举兵南衙应之。王琚者,初与王同晈善,同晈败,变姓名亡去,后事玄宗于东宫。及即位,拜中书侍郎。言不可不速发。张说亦自东都使人遣上佩刀,劝速决。崔日用自荆州长史入奏事,劝上先定北军,后收逆党,帝从之。以为吏部侍郎。七月,魏知古告公主欲以是月四日作乱。三日,上与岐、薛二王、元振、琚、日用等定策。王毛仲者,高丽人,父以犯事没官,与李宜德俱事玄宗为奴。玄宗之入苑,宜德从之,毛仲避不入,数日而归。玄宗不之责,而超授将军。玄宗之监国,奏改左右万骑曰龙武军,与左右羽林为北门四军,以葛福顺等为将军。毛仲专知东宫驰马、鹰狗等坊。及是,因毛仲取闲厩马及兵三百余人,自武德殿入虔化门,召元楷、慈先斩之,又诛至忠、羲、怀贞等。崔湜流窦州,在今广东信宜县南。宫人引其同谋进毒,赐死。太平逃入山寺,三日乃出,赐死于家。诸子、党与,死者数十人,惟薛崇简以数谏其母获免。于是上皇诰:自今军国刑政,一听皇帝处分。武氏余孽,至斯而尽,时局乃有澄清之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