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序
- └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 第一卷
- ├ 道德義第一
- ├ 法身義第二
- ├ 三寶義第三
- └ 位業義第四
- 第二卷
- ├ 三洞義第五
- ├ 七部義第六
- └ 十二部義第七
- 第三卷
- ├ 兩半義第八
- ├ 道意義第九
- ├ 十善義第十
- └ 因果義第十一
- 第四卷
- ├ 五廕義第十二
- ├ 六情義第十三
- ├ 三業義第十四
- └ 十惡義第十五
- 第五卷
- ├ 三一義第十六
- ├ 二觀義十七
- └ 三乘義第十八(原缺)
- 第六卷
- ├ 六通義第十九(缺)
- ├ 四達義第二十(缺)
- ├ 六度義第二十一(缺)
- └ 四等義第二十二(缺)
- 第七卷
- ├ 三界義第二十三
- ├ 五道義二十四
- └ 混元義第二十五
- 第八卷
- ├ 理教義第二十六
- ├ 境智義第二十七
- ├ 自然義第二十八
- └ 道性義第二十九
- 第九卷
- ├ 福田義第三十
- ├ 淨土義第三十一
- ├ 三世義第三十二
- └ 五濁義第三十三
- 第十卷
- ├ 動寂義第三十四
- ├ 感應義第三十五
- ├ 有無義第三十六
- └ 假實義第三十七
『道教义枢』六情義第十三
- 本章共 973 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义曰:六情者,事符五廕,义假四微,既藉境以生心,亦因根而发识,尘昏渐炽,方之弊秽之流,惑染顿除,自复清虚之炁,此其致也。《定志经》云:六情一染,动之弊秽。《大戒经》云:六情恬夷,神自归也。
释曰:眼、耳、鼻、舌、身、心、情也。眼以见色,耳以听声,鼻以闻香,舌以知味,身以觉触为义,心以知理为义。身情亦名手情,手是身家运用之要,故为名也。通情者,识之异名,谓有情灵,异于木石。又以成为义。《上元真书》云:情,成也。放六情者,凶恶自成,制六情者,吉善亦成,成名是同,故曰情也。然此六识,託根而生,从所託为名,故言眼等六情也,即以六识为体也。又六根义者,根以能生为义,谓能生于识。六根之中,五根是色,一根是心。五根能生五识,故名为根,五识则为心根,能生想志于心,故名根也。徐法师云:六根之法,并因五常、四大所成。若尔,彼师所有方寸为心根。又以五藏为内根。故《西昇经》云:形神合同,更相生成也。又六尘义者,色、声、香、味、触、理也。色者青黄五色,声者角徵五声,香者羶?五香,味者辛酸五味,触者冷热诸触,理者事理诸法也。通称尘者,以尘染为义。明此六种,能染行人,亦如微尘,能染汙也。一师云:色香与味,各自有尘,此三尘中,并有触尘。若其非味非色香等,异既同是,有则并皆有触,俱发身识。如耳目等根,非直见闻,亦觉痛痒。一师云:此四种法,更无别尘,一尘之中,备有此四,其体则共,其义则殊。如一柱体是色,无非色处;亦举体是香,无非香处;举体是味,无非味处;举体是触,无非触处。但逐根所取,义成异耳。此师云:若有两尘,是则相碍一尘义,异不相碍也。今明唯彼四尘,讲成万法,顺情说尔,究竟皆空。何者?若色等成,诸法色等为谁成?细色成麤色,细色复谁成?若更有能成,是则无穷已;若也无能成,何得有所成?故《定志经》云:三世之中,三界皆空,此其义也。又六入义者,徐法师云:六识之法,能受六尘,六尘之法,能发六识,既发既受,二义相交,以彼外尘,来入内识,是名六入。《本际经》云:六根成就,对于六尘,生六种识。今解六尘,并可更相涉入。何者?尘来发识,即是尘入于识,识起缘尘,即是识入于尘。但识法在内,尘法在外,外来入内,义为便也。入有二种:一者事入;二者义入。事入者,到根发识。义入者,不到根知也。须知尘入等怯,究竟皆空,宜在忘怀,勿生爱染。故《定志经》云:虽有我身,皆应归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