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序
- 卷之一 天潢玉牒(明)不著撰人
- 卷之二 皇明本紀(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三 翦勝野聞(明)徐禎卿 撰
- 卷之四 國初事蹟(明)劉辰 撰
- 卷之五 國初禮賢錄(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六 皇朝平吳錄(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七 北平錄(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八 平夏錄(明)鄧士龍 輯
- 卷之九 洪武聖政記(明)宋濂 撰
- 卷之十 欽定滁陽王廟碑歲祀冊(敕賜滁陽王廟碑)(明)不著輯者
- 卷之十一 奉天靖難記一(明)不著撰人
- 卷之十二 奉天靖難記二(明)不著撰人
- 卷之十三 奉天靖難記三(明)不著撰人
- 卷之十四 奉天靖難記四(明)不著撰人
- 卷之十五 壬午功臣爵賞錄(壬午功賞別錄)(明)都穆 撰
- 卷之十六 北征錄(明)金幼孜 撰
- 卷之十七 北征後錄(明)金幼孜 撰
- 卷之十八 北征記(明)楊榮 撰
- 卷之十九 建文皇帝遺蹟(明)不著撰人
- 卷之二十 革除遺事一(明)黃佐 撰
- 卷之二十一 革除遺事二(明)黃佐 撰
- 卷之二十二 革除遺事三(明)黃佐 撰
- 卷之二十三 革除遺事四(明)黃佐 撰
- 卷之二十四 革除遺事五(明)黃佐 撰
- 卷之二十五 革除遺事六(明)黃佐 撰
- 卷之二十六 御製官箴(明)朱瞻基 撰
- 卷之二十七 宣宗皇帝御製詩(明)朱瞻基 撰
- 卷之二十八 正統臨戎錄(明)楊銘 撰
- 卷之二十九 李侍郎使北錄(明)李實 撰
- 卷之三十 否泰錄(明)劉定之 撰
- 卷之三十一 野記一(明)祝允明 撰
- 卷之三十二 野記二(明)祝允明 撰
- 卷之三十三 野記三(明)祝允明 撰
- 卷之三十四 野記四(明)祝允明 撰
- 卷之三十五 世宗實錄(穆宗實錄)一(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三十六 世宗實錄(穆宗實錄)二(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三十七 世宗實錄(穆宗實錄)三(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三十九 立齋閒錄一(明)宋端儀 著
- 卷之四十 立齋閒錄二(明)宋端儀 著
- 卷之四十一 立齋閒錄三(明)宋端儀 著
- 卷之四十二 立齋閒錄四(明)宋端儀 著
- 卷之四十三 三家世典(明)郭勛 撰
- 卷之四十四 御製周顛仙人傳(明)朱元璋 撰
- 卷之四十五 三朝聖諭錄上(明)楊士奇 撰
- 卷之四十六 三朝聖諭錄中(明)楊士奇 撰
- 卷之四十七 三朝聖諭錄下(明)楊士奇 撰
- 卷之四十八 天順日錄(明)李賢 撰
- 卷之四十九 燕對錄(明)李東陽 撰
- 卷之五十 損齋備忘錄上(明)梅純 撰
- 卷之五十一 損齋備忘錄下(明)梅純 撰
- 卷之五十二 畜德錄(明)陳沂 撰
- 卷之五十三 謇齋瑣綴錄一(明)尹直 撰
- 卷之五十四 謇齋瑣綴錄二(明)尹直 撰
- 卷之五十五 謇齋瑣綴錄三(明)尹直 撰
- 卷之五十六 謇齋瑣綴錄四(明)尹直 撰
- 卷之五十七 謇齋瑣綴錄五(明)尹直 撰
- 卷之五十八 謇齋瑣綴錄六(明)尹直 撰
- 卷之五十九 謇齋瑣綴錄七(明)尹直 撰
- 卷之六十 謇齋瑣綴錄八(明)尹直 撰
- 卷之六十一 王文恪公筆記(明)王鏊 撰
- 卷之六十二 前聞記(明)祝允明 撰
- 卷之六十二 遵聞錄(明)梁億 撰
- 卷之六十三 青溪暇筆上(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六十四 青溪暇筆下(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六十五 寓圃雜記上(明)王錡 撰
- 卷之六十六 寓圃雜記下(明)王錡 撰
- 卷之六十七 病逸漫記(明)陸釴 撰
- 卷之六十八 蓬軒類記一(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六十九 蓬軒類記二(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七十 蓬軒類記三(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七十一 蓬軒類記四(明)不著撰人
- 卷之七十二 彭文憲公筆記(明)彭時 撰
- 卷之七十三 菽園雜記一(明) 陸容 撰
- 卷之七十四 菽園雜記二(明) 陸容 撰
- 卷之七十五 菽園雜記三(明) 陸容 撰
- 卷之七十六 菽園雜記四(明) 陸容 撰
- 卷之七十七 菽園雜記五(明) 陸容 撰
- 卷之七十八 菽園雜記六(明) 陸容 撰
- 卷之七十九 菽園雜記七(明) 陸容 撰
- 卷之八十 菽園雜記八(明) 陸容 撰
- 卷之八十一 菽園雜記九(明) 陸容 撰
- 卷之八十二 菽園雜記十(明) 陸容 撰
- 卷之八十三 菽園雜記十一(明) 陸容 撰
- 卷之八十四 懸笥瑣探(明)劉昌 撰
- 卷之八十五 瑯琊漫抄(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八十六 君子堂日詢手鏡上(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八十七 君子堂日詢手鏡下(明)不著撰人
- 卷之八十八 朝鮮紀事(明)倪謙 撰
- 卷之八十九 朝鮮賦(明)董越 撰
- 卷之九十 平夷賦(明)趙輔 撰
- 卷之九十一 平定交南錄(明)丘濬 撰
- 卷之九十二 安南奏議(明)不著撰人
- 卷之九十三 議處安南事宜(明)不著撰人
- 卷之九十四 平蠻錄(明)王軾 撰
- 卷之九十五 東征紀行錄(明)張瓚 撰
- 卷之九十六 馬端肅公三記上 西征石城記(明)馬文升 撰
- 卷之九十七 馬端肅公三記中 撫安東夷記(明)馬文昇 撰
- 卷之九十八 馬瑞肅公三記下 興復哈密國王記(明)馬文升 撰
- 卷之九十九 平番始末上(明)許進 撰
- 卷之一百 平番始末下(明)許進 撰
- 卷之一百一 雲中紀變(明)孫允中 撰
- 卷之一百二 使琉球錄(明)陳侃 撰
- 卷之一百三 日本國考略(明)薛俊 撰
- 卷之一百四 星槎勝覽前集(明)費信 撰
- 卷之一百五 星槎勝覽後集(明)費信 撰
- 卷之一百五 海槎餘錄(明)顧■〈山介〉 撰
- 卷之一百六 瀛涯勝覽(明)馬歡 撰
- 卷之一百七 後鑒錄上(明)謝蕡 撰
- 卷之一百八 後鑒錄中(明)謝蕡 撰
- 卷之一百九 後鑒錄下(明)謝蕡 撰
- 卷之一百十 華夷譯語(明)火原潔等 編
『国朝典故』卷之九十八 馬瑞肅公三記下 興復哈密國王記(明)馬文升 撰
- 本章共 3.84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7
(馬端肅公三記,三卷,明馬文升撰。馬文升,字負圖,鈞州(今河南禹縣)人。景泰二年進士,累官至吏部尚書。明史卷一八二有傳。)
幅員之內,以中嶽為地之中,惟西域最遠,而夷人種類亦繁,自大禹時,始通貢中國。今之甘、涼,即漢匈奴右賢王之地也,武帝傾海內之財始取之,設酒泉、張掖、燉煌三郡,西至玉門關外,去中國數千餘里。至光武時,乃閉關以謝西域。唐太宗好大喜功,斥地極遠,而西域諸番入貢中國者始盛。唐之中葉,雖六盤山外,亦為吐蕃所據,終唐之世,不復入貢。延及有宋,趙元昊據有寧夏,僭號稱帝,遂並西域,大為宋室患。元太祖起自朔漠,收併諸夷,入主中國者九十餘年。
我太祖高皇帝膺天眷命,掃除胡元,統一寰宇,凡四夷來貢者不拒,未來者不強,其於西域也亦然,真得古帝王馭戎狄之道矣。迨我太宗文皇帝繼承大統,開拓疆宇,始招來四夷,而西域入貢者尤盛。乃即保密地封元之遺孽脫脫為忠順王,賜金印,令為西域之襟喉,以通諸番之消息。凡有入貢夷使、方物,悉令此國譯文具聞。脫脫故,其子孛羅帖木兒襲封。孛羅帖木兒故,無嗣,王母理國事。
成化九年吐魯番鎖檀阿力王虜王母、金印以去,本國番夷離散,皆逃居苦峪、肅州,亦有陰隨吐魯番者。
甘州守臣奏報,兵部集議以聞,上命高陽伯李文、右通政劉文往撫之。比至,止調集罕東、赤斤番兵數千駐苦峪,不敢前。自此番兵漸輕中國之兵矣,竟無功而還。朝廷屢命守臣經略,而王母、金印竟不可返。
至成化十四年,鎖檀阿力王故,其子阿黑麻主事。十八年,甘肅守臣乘間奏以王母外甥畏兀兒種類都督罕慎襲封為王。成化二十年,遣使入哈密,鎮守太監覃禮、總兵周玉、都御史王繼皆賞賜白金、綵段,而效勞之人亦各陞賞矣。
弘治元年,阿黑麻以罕慎非貴族,乃假結親而殺之。尋遣夷使入貢,且乞大通事往和番,因求為王,以主哈密國事。予時任兵部尚書,以為近日迤北大虜亦不遣使通好,今阿黑麻自有分地,亦難封彼為王以主哈密,彼若入貢,亦所不拒。乃具以上聞,請降璽書付甘州守臣,遴遣哈密夷人曾居甘州者齎賜阿黑麻,切加責諭, (「切加責諭」,「切」原作「功」,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時王母已故。弘治四年,本酋遂以金印、城池來歸,守臣具聞,事下兵部。
本年八月,予以為哈密國回回、畏兀兒、哈剌灰三種番夷同居一城,種類不貴,彼此頡頏。 (「彼此頡頏」,原無「此」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北山一帶又有小列禿、野乜克力數種強虜時至哈密需索,稍不如願,輒肆侵凌,至為難守,必須得元之遺孽襲封以理國事,庶可懾伏諸番,興復哈密。不然,雖十年未得安耳。先是曲先安定王遣使入貢,即忠順王裔流也。予因命通事詢貢使安定王族中子侄有可以主哈密國事者。貢使舉親侄陝巴可任狀,予遂奏令甘肅守臣守陝巴審可否。守臣尋以陝巴堪舉及據哈密三種大頭目奄克孛剌等亦皆合詞告保陝巴年少量洪, (「守臣尋以陝巴堪舉及據哈密三種大頭目奄克孛剌等亦皆合詞告保陝巴年少量洪」,「洪」原作「寵」,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足以服眾,願乞早襲王爵,管理國事狀聞。 (「管理國事狀聞」,「狀」原作「伏」,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弘治五年二月,予集議請以陝巴襲封忠順王主哈密,然尚未給冠服也。守臣急欲成功,倉卒遣使送之於哈密。未幾,諸番夷以陝巴無所犒賜,而阿黑麻復怒大頭目都督阿木郎嘗剋其賞賜,又嘗虜其部落頭畜,遂殺阿木郎,復虜陝巴及金印以去,時弘治六年也。
報至,適阿黑麻先所遣大頭目寫亦滿速兒等四十餘人入貢在京師,內閣禮部尚書大學士丘公濬謂予曰:「哈密事重,須煩公一行。」予曰:「邊方有事,臣子豈可辭勞?但西域賈胡惟圖窺利,不善騎射,自古豈有西域為中國大患者?徐當靜之。」丘曰:「有讖言,不可不慮。」予因集議請自往,眾曰:「哈密一方事耳,今北虜在邊,四方多故, (「四方多故」,「四」原作「西」,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公往甘涼,四方邊事付之何人?」乃議以兵部右侍郎張公海、都督僉事緱謙領敕率寫亦滿速兒等往經略之。
既抵甘州,議令寫亦滿速兒等數人並遣在邊通事先以敕諭阿黑麻順天道,歸陝巴、金印,而諸夷使緣此皆欲同回,張、緱等不可,惟遣哈密夷人以敕往。迨久未回,張、緱等遂以上命修嘉峪關,清各衞久居哈密回回名數以聞。復捕哈密久通阿黑麻黠詐回回二十餘人,發戍廣西,諸夷頗知畏懼。予以為此處既遣使入貢,復虜陝巴、金印,迨敕使往,又久不報,其輕中國之心著矣。遂請以寫亦滿速兒等四十餘人皆安置兩廣、福建,並閉嘉峪關,示西域入貢諸番夷俱毋令入,使阿黑麻結怨於眾夷,以孤其勢。張、緱等於弘治七年三月未前聞即歸,上怒其不進圖本又無成功, (「上怒其不進圖本又無成功」,「圖」原作「國」,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皆下獄,張降外任,緱住俸閑住。
然阿黑麻愈肆驕橫,大抵皆哈密回回教之也。蓋以成化間,彼番貢獅子,甘州守臣奏至,憲宗皇帝預命內臣接至河南入京,賞賚甚厚。今上即位初,彼復貢獅子,泛海由廣東來。奏至,上不貴遠物,諫官交章請卻之而回,其餘貢至者亦不及昔年厚賞賚,乃教誘阿黑麻詐稱領夷兵一萬,用雲梯攻肅州城並蹂甘州。報至,朝野頗驚。 (「朝野頗驚」,「野」原作「鮮」,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予以為彼張虛聲以挾我耳,且吐魯番至哈密十數程,中經黑風川,俱無水草,哈密至苦峪又數程,亦無水草,入貢昔往返皆馱水而行。使我整兵以俟,謹烽火,明斥堠,彼至肅州,我以逸待勞,縱兵出奇一擊,必使彼匹馬不返矣。夷使入貢至京者,亦以此意曉之,伐彼邪謀,自此再不敢復言來攻肅州矣。
無何,阿黑麻復令頭目牙蘭率番夷二百餘據哈密,予以為此虜若專示以恩而不加之以威,彼終不知畏,必須用陳湯故事。因訪肅州撫夷指揮楊翥者,雅諳夷情,熟知哈密道路,而為各種番夷所信服。乃請命守臣遣翥奏事京師,詢襲殺牙蘭之策,翥即陳罕東至哈密捷徑道路甚悉,予曰:「若用漢兵三千為後援,別選罕東番兵三千為前鋒,各持數日熟食,兼程襲之,何如?」翥曰:「如此取之必矣。」予乃於弘治八年請敕甘州守臣揀選精銳漢兵如前數,令分守肅州副總兵彭清統領,由南山取捷徑,馳至罕東,急調番兵齊足,乘夜兼道襲斬牙蘭。而守臣貪功,乃親率漢兵至肅州, (「乃親率漢兵至肅州」,「肅」原作「欽」,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又久駐嘉峪關外,候罕東兵不至,即命彭清由無水草常道往。牙蘭預知之,皆遁去。泊兵至哈密,獲城追剿之,僅斬首六十餘,而威大振於西域,巡按御史以功冊聞。予以兵遠至哈密,雖未得牙蘭,而擒斬亦多,且軍士重勞,悉加犒賞。至於鎮守太監陸誾、總兵官右都督劉寧、巡撫左僉都御史許公進有功陞賞,請上裁之。乃加陸誾俸米二十石,劉寧陞左都督,加俸米一百石,許進陞右副都御史,彭清陞實授都督僉事,賞足酬功,人心允愜。
阿黑麻以是畏威悔過,計無所出,遂遣使入貢,並以陝巴、金印來歸,且求寫亦滿速兒等,時弘治九年也。予以其挾詐,乃請取陝巴、金印至甘州俟命,然後取寫亦滿速兒四十餘人於兩廣,付甘州,給前錫賚及阿黑麻敕諭並賞賜表裹等皆附入今降敕內,俱交與後貢番使同寫亦滿速兒等歸之。其先未給賜陝巴蟒衣、綵段、冠服,適值總制三邊經略哈密、太子太傅、兵部尚書王公越來,請即敕就彼賜陝巴,遣使自甘州護入哈密。
時有內侍欲以指揮倪端、百戶王希恭、充軍閑住指揮使馬俊嘗至哈密,又三人皆迎合彼意,希陞官職,每誑誘遣彼以護送陝巴為名,可至吐魯番取寶以彰功。彼好異物,不度其詐,因令俊等進本求復職。予以俊曩守靈州,貪叨特甚,既充軍閑住,官無名可復。俄有旨,復指揮同知。及予請以應賜陝巴冠服、綵段等物令總制王公所遣千戶張仁齎往,彼堅意欲遣俊等,遂躭延日久, (「遂躭延日久」,「日」原作「月」,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予方得請以陝巴冠服仍委張仁往,至則王公適以其日卒於位。至弘治十一年二月,守臣始以冠服並敕諭就甘州給陝巴。
其三種大頭目都督寫亦虎先係回回,奄克孛羅係畏兀兒,拜迭力迷失係哈剌灰種類,皆翼佐陝巴者。予又慮哈剌灰以射獵為生,各番頗懼,多不樂居哈密城,遂請量留其家室之半居肅州,許其往來以繫其心,並將張、緱等查出前居甘州及後哈密離散夷人大小共二千餘名口,咸給牛犋、種子、布疋、衣糧,遣撫夷千戶數人於弘治十一年二月護入哈密。弘治十三年,甘州巡撫都御史周季麟以往來有功者上聞,予論功上請,鎮守太監陸誾、總兵官彭清、都御史周季麟皆賜綵段、白金,餘亦陞賞有差。自是阿黑麻感畏朝廷恩威,並黑樓國等處咸遣夷使入貢,諸番無警,邊方底寧,而九重亦紓西顧之憂矣。噫!懾服黠獷之醜虜,興復久滅之番國,仰仗聖天子明聖,且經略者十有餘年而功始就,中間任事者亦豈一人哉?是何成功之不易邪!昔狄仁傑所論推亡固存之義,國家繼絕之美,識者是之,茲舉亦有所本也。因記興復歲月及我朝設置之由,俾後之人知其始末得有所考云。
附录:
馬端肅三記三卷(戸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馬文升撰文升字負圖鈞州人景泰辛未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加少師太子太師端肅其諡也事蹟具明史本傳此三篇皆所自述一日西征石城記紀成化初爲陜西巡撫與項忠平滿四之亂事一日撫安遼東記紀成化十四年遼東巡撫陳銊冒功激變而文升奉命撫定之事一日興復哈密記紀宏治初土魯番襲執哈密忠順王而文升持議用兵遣許進等討平之事三記本在文升所著集中此其析出别行之本也
案三記皆文升所自述宜入傳記類中然三事皆明代大征伐文升特董其役耳實朝廷之事非文升一人之事也故仍隷之雜史類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杂史類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