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列表
- 苏轼的生平与思想
- 苏轼生平大事年表
- ●卷一 ◎诗四十七首
- ●卷二 ◎诗八十三首
- ●卷三 ◎诗七十六首
- ●卷四 ◎诗八十八首
- ●卷五 ◎诗一百三首
- ●卷六 ◎诗九十九首
- ●卷七 ◎诗八十三首
- ●卷八 ◎诗七十二首
- ●卷九 ◎诗六十七首
- ●卷十 ◎诗四十七首
- ●卷十一 ◎诗七十二首
- ●卷十二 ◎诗四十九首
- ●卷十三 ◎诗八十一首
- ●卷十四 ◎诗七十九首
- ●卷十五 ◎诗七十二首
- ●卷十六 ◎诗八十八首
- ●卷十七 ◎诗八十八首
- ●卷十八 ◎诗一百十八首
- ●卷十九 ◎诗六十四首
- ●卷二十 ◎诗六十二首
- ●卷二十一 ◎诗六十六首
- ●卷二十二 ◎诗六十九首
- ●卷二十三 ◎诗六十七首
- ●卷二十四 ◎诗六十八首
- ●卷二十五 ◎诗八十六首
- ●卷二十六 ◎诗七十七首
- ●卷二十七 ◎诗六十六首
- ●卷二十八 ◎诗一百十首
- ●卷二十九 ◎诗一百十六首
- ●卷三十 ◎诗一百十首
- ●卷三十一 ◎和陶诗七十八首
- ●卷三十二 ◎和陶诗五十七首
- ●卷三十三 ◎赋十七首
- ●卷三十四 ◎叙二十五首
- ●卷三十五 ◎记十三首
- ●卷三十六 ◎记十四首
- ●卷三十七 ◎记十三首
- ●卷三十八 ◎记十九首
- ●卷三十九 ◎传十首
- ●卷四十 ◎论十二首
- ●卷四十一 ◎论十九首
- ●卷四十二 ◎论十首
- ●卷四十三 ◎论十一首
- ●卷四十四 ◎论十一首
- ●卷四十五 ◎制策二首
- ●卷四十六 ◎策略五首
- ●卷四十七 ◎策别十七首
- ●卷四十八 ◎策断三首
- ●卷四十九 ◎策问二十三首
- ●卷五十 ◎南省说书十道
- ●卷五十一 ◎奏议四首
- ●卷五十二 ◎奏议六首
- ●卷五十三 ◎奏议二十七首
- ●卷五十四 ◎奏议十八首
- ●卷五十五 ◎奏议十二首
- ●卷五十六 ◎奏议十首
- ●卷五十七 ◎奏议六首
- ●卷五十八 ◎奏议十二首
- ●卷五十九 ◎奏议六首
- ●卷六十 ◎奏议十三首
- ●卷六十一 ◎奏议五首
- ●卷六十二 ◎奏议八首
- ●卷六十三 ◎奏议十三首
- ●卷六十四 ◎奏议十首
- ●卷六十五 ◎奏议十七首
- ●卷六十六 ◎奏议九首
- ●卷六十七 ◎表状三十三首
- ●卷六十八 ◎表状四十二首
- ●卷六十九 ◎表状四十二首
- ●卷七十 ◎启四十三首
- ●卷七十一 ◎启六十四首
- ●卷七十二 ◎书十一首
- ●卷七十三 ◎书十首
- ●卷七十四 ◎书九首
- ●卷七十五 ◎书二十首
- ●卷七十六 ◎书十六首
- ●卷七十七 ◎尺牍六十六首
- ●卷七十八 ◎尺牍一百九首(本卷实为一百五首)
- ●卷七十九 ◎牍八十三首
- ●卷八十 ◎尺牍七十九首
- ●卷八十一 ◎尺牍八十六首
- ●卷八十二 ◎尺牍九十八首
- ●卷八十三 ◎尺牍一百十一首
- ●卷八十四 ◎尺牍八十四首(本卷实为八十三首)
- ●卷八十五 ◎尺牍九十五首(本卷实为九十七首)
- ●卷八十六 ◎碑十首
- ●卷八十七 ◎碑二首
- ●卷八十八 ◎墓志铭二首
- ●卷八十九 ◎墓志铭十二首
- ●卷九十 ◎行状二首
- ●卷九十一 ◎祭文四十一首
- ●卷九十二 ◎解一首
- ◎说七首
- ◎评史四十六首
- ◎评文选四首
- ●卷九十三 ◎书后二十八首
- ●卷九十四 ◎赞三十七首
- ●卷九十五 ◎赞八十首
- ●卷九十六 ◎铭五十七首
- ●卷九十七 ◎铭二十五首
- ●卷九十八 ◎颂十七首
- ●卷九十九 ◎祝文六十八首
- ●卷一百 ◎杂文十八首
- ●卷一百一 ◎志林五十五条·记游
- ●卷一百二 ◎志林五十五条·祭祀
- ●卷一百三 ◎志林四十二条·异事
- ●卷一百四 ◎志林四十六条·古迹
- ●卷一百五 ◎志林十三条·论古
- ●卷一百六 ◎外制制敕六十七首
- ●卷一百七 ◎外制制敕七十三首
- ●卷一百八 ◎外制制敕七十四首
- ●卷一百九 ◎内制赦文三首
- ●卷一百十 ◎内制诏敕五十二首
- ●卷一百十一 ◎内制口宣一百四十一首
- ●卷一百十二 ◎内制口宣一百二十二首
- ●卷一百十三 ◎内制批答七十六首
- ●卷一百十四 ◎内制表本一十七首
- ●卷一百十五 ◎乐语十六章
- ●补遗 ◎诗一百七十九首
- ◎词三百五十二首
- ◎赋四首
- ◎记二首
- 【传一首·蔡使君传】
- ◎传一首·策问三首
- ◎表状十四首
- ◎尺牍四百九十三首
- 【与程正辅四十七首(之一)】
- 【与冯祖仁三首(之一)】
- 【与章质夫三首(之一)】
- 【与章子平十五首(之一)】
- 【与米元章十九首】
- 【与王庠等若干首】
- ◎尚书解十首
- 【论语.孟子等解若干首】
- ◎书后五百六首
- ●附录 ◎四库全书提要
『东坡全集』◎尚书解十首
- 本章共 4.52 千字
- 最后修改于 2022-07-06
【乃言底可绩】
巧言令色,帝之所畏也。故以言取人,自孔子不能无失。然圣贤之在下也,其道不效于民,其才不见于行事,非言无自出之。故以言取人者,圣人之所不能免也。纳之以言,试之以功,自尧舜以来,未之有改也。尧将禅舜也,曰:“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底之为言极也。《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可谓极矣。君子之于事物也,原其始不要其终,知其一不知其二,见其偏不见其全,则利害相夺,华实相乱,乌能得事之真、见物之情也哉!故言可听而不可行,事可行而功不可成,功可成而民不可安,是功未始成也。舜、禹、皋陶之言,皆功成而民安之者也。呜呼!极之为至德也久矣。箕子谓之皇极,子思谓之中庸。极则非中也,中则非极也,此昧者之论也。故世俗之学,以中庸为处可否之间,无过与不及之病而已,是近于乡原也。若夫达者之论则不然。曰:“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非舜、禹、皋陶之成功,其孰能与于此哉!故愚以谓穷理尽性,然后得事之真,见物之情。以之事天则天成,以之事地则地平,以之治人则人安。此舜、禹、皋陶之言,可以底绩者也。
【谗说殄行】
《书》云:“朕谗说殄行。”传曰:君子之所为,为可传、为可继也。凡行之不可传、继者,皆殄行也。尧舜之所也。世衰道丧,士贵苟难而贱中庸,故邪慝者进焉。齐桓公欲用竖刁、易牙、开方三子。管仲曰:“三子者自刑以近君,去亲杀子以求合,皆非人情,难近。”桓公不听,卒以乱齐。齐桓,贤主也。管仲,信臣也。夫以贤主而不用信臣之言,岂非三子者似忠而难知也欤?甚矣,似之乱真也。故曰“恶紫”:谓其夺朱也;“恶莠”:谓其乱苗也;“恶乡原”:谓其乱德也。孟子忧之,故曰:“君子反经而已矣。”君子之所贵,必其可传、可继者也。是以谓之经。经者,常也。君子苟常之为贵,则彼苟难殄行,无为为之矣。苟难者无所获,殄行者无所利,则庶民并兴,巧者不能独进,拙者可以自效。吾虚心而察之,贤者可事,能者可使,而天下治矣。
【视远惟明听德惟聪】
甚矣,耳目之为天下祸福也。《洪范》五事,为皇极之用,治乱之所由出,狂圣之所由分,风雨之所由作,五福六极之所由致。故颜渊间仁,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夫视听期于聪明而已,何与于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是礼也,何与于仁。曰:视听不以礼,则聪明之害物也其于聋瞽。何以言之?明之过也,则无所不视,掩人之私,求人之所不及;聪之过也,则无所不听,浸润之谮,肤受之或行焉。此其害,岂特聋瞽而已哉!故圣人一之于礼,君臣上下,各视其所当视,各听其所当听,而仁不可胜用也。太甲之复辟也,伊尹戒之曰:“视远惟明,听德惟聪。”何谓远?何谓德?孔子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夫惟小之为知,又乌能及远哉。探夜光于东海者,不为鲵桓而回网罗;求合抱于邓林者,不以径寸而枉斧斤。苟志于远,必略近矣。故子张问明,孔子既告之以明,又告之以远。由此观之,视不及远者,不足为明也。梁惠王问利于孟子,孟子告以仁义。曰:“王何必曰‘利’。”夫言利者,其言未必不中也,然君子不听,曰“言利者,必小人也。”听其言必行其事,行其事必近其人,小人日近,君子日疏,求国无危,不可得也。凡言苟出于利,虽中,小人也,况不中乎。苟出于德,虽失,犹君子也,况不失乎。由此观之,听不主于德者,非聪也。
【终始惟一时乃日新】
《易》曰:“天下之动,正夫一者也。”夫动者,不安者也。夫惟不安,故求安者而托焉。惟一者为能安。天地惟能一,故万物资生焉。日月惟能一,故天下资明焉。天一于覆,地一于载,日月一于照,圣人一于仁,非有二事也。昼夜之代谢,寒暑之往来,风雨之作止,未尝一日不变也。变而不失其常,晦而不失其明,杀而不害其生,岂非所谓一者常存而不变故耶!圣人亦然。以一为内,以变为外。或曰:圣人固多变也欤?不知其一也,惟能一故能变。伊尹戒太甲曰:“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终始惟一,时乃日新。”新与一,二者疑若相反然。请言其辨。物之无心者必一,水与鉴是也。水、鉴惟无心,故应万物之变。物之有心者必二,目与手是也。目、手惟有心,故不自信而托于度量权衡。己且不自信,又安能应物无方日新其德也哉。齐人为夹谷之会,曰:孔丘儒者也,可劫以兵。不知其戮齐优如杀犬豕。此岂有二道哉,一于仁而已矣。孟子曰:“天下定于一,孰能一之?曰:不嗜杀人者。”愚故曰圣人一于仁。
【王省惟岁】
论尧、舜之德者,必曰无为。考之于经,质之于史,尧、舜之所为,卓然有见于世者,盖不可胜计也,其曰无为,何哉?古人有言曰:“除日无岁。”又曰“日一日劳考载曰功。”若尧、舜者,可谓功矣。岁者,月之积也。月者,日之积也。举岁则兼月,举月则兼日矣。日别而数之,则月不见,月别而数之,则岁不见。此岂日月之外,复有岁哉。日月之各一,人臣之劳也。岁之并考,人君之功也。故《书》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此上下之分,烦简之宜也。禹之平水土,稷为之殖百谷,契为之敷五教,伯夷为之典三礼,皋陶为之平五刑,羲和为之历日月。尧舜果何为哉。今夫三百有六旬,分之以四时,配以之以六甲,位之以十二子,散之以二十四气,裂之以七十二候,昼不可以并夜,寒不可以兼暑,则气果安在哉。惟其无在而不可名,寄之于人而已,不有此,所以为王省之功也。日不立则月不建,月不建则岁不成,师尹不官,则卿士不治,卿士不治,则王功废矣。故曰:“庶民惟星。”星者,日月之所舍,所因以为寒暑风雨者也。民者,上之所托,所因以为号令赏罚者也。日月不自为风雨寒暑,因星而为节;君不自为号令赏罚,因民而为节。上执其要,下治其详,所谓岁月日时无易也。文王不兼庶狱,陈平不治钱谷,邴吉不问斗伤,此所为不易者也。秦皇衡石程书,光武以吏事责三公,此易岁月而乱日时者也。治乱之效,亦可以概见矣。
【作周恭先作周孚先】
周之将兴,必有断天之王,建都邑,立藩辅,以定天命而宅民心,为子孙之师。亦必有命世之臣,考礼乐,修法令,以定国是而正风俗,为卿大夫之宗。然后可以世世垂拱仰成,虽有中主弱辅,而不至于乱。故曰:“孺子来相宅,其大典商献民,乱为四方新辟,作周恭先。”“予旦以多才,越御事,笃前人成烈,答其师,作周孚先。”国之所恃者,法与人也。《诗》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故周公以谓典而用贤,可以定国,后之言恭者必稽焉。傅说有言:“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今不师古,后不师今。故周公以谓我当与卿大夫士笃前人成烈,以答众心,则后之言信者必师焉。夫以成王之贤,周公之圣,其所以为后世先者,不过于恭与信而已。《诗》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闵马父曰:“古之称恭者,曰自古,曰在昔,曰先民,其严如是。”愚以是知恭之大者,盖尧之允恭,孔子之温恭,非独恭世子之恭、楚共王之恭也。成王以是为后世先也,不亦宜乎。“大有上吉。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又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信之为德也,重于兵而急于食,周公以是为后世先也,不亦宜乎!
【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
毫末之木,有合抱之资,滥觞之水,有稽天之势,不可谓无是理也。理固有是,而物未必然。此众人之所以不信也。子思有言:“君子之道,始于夫妇之所能,其至也,虽圣人有不能。”故孟子曰:“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之能为尧舜,历千载而无有,故孟子之言,世未必信也。众人以迹求之,故未必信,君子以理推之,故知其有必然者矣。孔子曰:“惟上智与下愚下移。”而《书》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此二言者,古今所不能一,而学者之所深疑也。请试论之。滥觞可以稽天,东海可以桑田,理有或然者。此狂圣念否之说也。江湖不可以徒涉,尺水不可以舟行,事有必然者。此愚智必然之辨也。夫言各有当也,达者不以失一害一,此之谓也。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使太甲粗可以不乱者,伊尹不废也。至于废,则其狂也审矣。然卒于为商宗。周公曰:“兹四人迪哲。”盖太甲与文王均焉。明皇开元之治,至于刑措,与夫三代何远。林甫之专,禄山之乱,民在涂炭,岂特狂者而已哉。由此观之,圣狂之相去,殆不容发矣。
【庶言同则绎】
《书》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虞之为言度也,出纳之际,庶言之所在也,必得我师焉。夫言有同异,则听者有所考:言其利也,必有为利之道;言其害也,必有致害之理。反复论辩廷议,而众决之:长者必伸,短者必屈焉;真者必遂,伪者必窒焉。故邪正之相攻,是非之相稽,非君子之所患。君子之所患者,庶言同而已。考同者莫若绎,古者谓纟由绎,纟由丝者必求其端,究其所终。《太甲》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君陈》之所谓绎者,《太甲》之所谓求也。孙宝有言:“周公大圣,召公大贤,犹不相说,著于经典,两不相损。”晋王导辅政,每与客言,举坐称善。而王述责之曰:“人非尧舜,安得每事尽善。”导亦敛衽谢之。古之君子,其畏同也如此。同而不绎,其患有不可胜言者矣。
【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
天下之事,古略而今详,天下之官,古寡而今众。圣人非有意于其间,势则然也。火化之始,燔黍捭豚,以为靡矣。至周而醯醢之属至百二十瓮。栋宇之始,茅茨采椽,以为泰矣。至周九尺之室,山节藻。圣人随世而为之节文,岂得已哉。《周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圣人不以官之众寡论治乱者,以为治乱在德,而不在官之众寡也。《礼》曰:“夏后氏官五十,商二百,周三百。”与周官异,学者盖不取焉。夫唐虞建官百,简之至也。夏后氏安能减半而办,此理之必不然也。孔安国曰:“禹、汤建官二百,不及唐虞之清要。”荣古而陋今,学者之病也。自夏、商观之,则以官百为清要。自唐虞而上云鸟纪官之世而观之,则官百为陋矣。未岂然哉。愚闻之叔向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故子产铸《刑书》,而叔向非之。夫子产之《刑书》,末世之先务也。然且得罪于叔向。是以知先王之法亦简矣。先王任人而不任法,劳于择人而佚于任使,故法可以简。法可以简,故官可以省,古人有言,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至矣。
【道有升降政由俗革】
武王克商,武庚禄父不诛矣,而列为诸侯。周公相成王,武庚禄父叛,殷之顽民,相率为乱,不诛也,而迁之洛邑。武王、周公,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商之工臣,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非至德能如是乎。是以商之臣子心服而日化,至康王之世三十余年矣。世变风移,士君子出焉。故命毕公曰:“道有升降,政由俗革,不臧厥臧,民罔攸劝。”始则迁其顽者而教之,终则择其善者而用之。周之于商人也,可谓无负矣。夫道何常之有,应物而已矣。物隆则与之偕升,物污则与之偕降。夫政何常之有,因俗而已矣。俗善则养之以宽,俗顽则齐之以猛。自尧、舜以来,未之有改也。故齐太公因俗设教,则三月而治。鲁伯禽易俗变礼,则五月而定。三月之与五月,未足为迟速也,而后世之盛衰出焉。以伯禽之贤,用周公之训,而犹若是,苟不逮伯禽者,其变易之患可胜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