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列表
子分类:
Warning: Undefined array key "学术杂记" in /web/wenshuoge.com/wp-content/plugins/wsg/includes/functions.php on line 1742
Warning: foreach() argument must be of type array|object, null given in /web/wenshuoge.com/wp-content/plugins/wsg/includes/functions.php on line 1875
文献通考
作者: 马端临 、 字数:471.53 万字、 更新:2022-07-06
宋元之际马端临撰。 348卷。记载上古到南宋嘉定末的典章制度的沿革。作者除因袭杜佑《通典》外,兼采经史、会要、传记、奏疏、议论及其他文献等,于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始撰,历时二十余载,至大德十一年(1307年)完成。资料较《通典》为详,于宋代制度尤 为详备。自序称:“引古经史谓之‘文’,参以唐宋以来诸臣之奏疏、诸儒之议论谓之‘献’,故名曰《文献通考》。”全书共分24卷,计田赋7卷,钱币2卷,户口2卷,职役2卷,征榷6卷,市籴2卷,土贡1卷,国用5卷,选举12卷,学校7卷,职官21卷,郊社23卷,宗庙15卷,王礼22卷,乐21卷,兵13卷,刑12卷,经籍76卷,帝系10卷,封建18卷,象纬17卷,物异20卷,舆地9卷,四裔25卷。其中19考参照《通典》而作;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5考,采摭诸书以成之。《经籍考》采录元前各种书目,《帝系考》叙历代帝王姓氏世系,《封建考》记历代封爵建国事略,《象纬考》载历代天象概况,《物异考》述历代各事物灾异变化。每考均按时代排比,前有说明著述成规、考订新意之小序;后附按语,阐述作者见解。所存宋代史料,多为《宋史》所无。 初刊于元至治二年饶州路。传世之本为元泰定年间西湖书院所刻之元明递修本。有明慎独斋校 正本、嘉靖司礼监刊本、清武英殿本等。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有《十通》合刊本,《文献通考》并附考证3卷。
漕船志
作者: 席书 、 字数:9.92 万字、 更新:2022-07-06
《漕船志》是记载明代官船厂的专著之一。明代席书编撰,后经朱家相增修。席、朱二人多年从事漕运,并先后主持清江船厂(在今江苏淮阴市)。这是以其亲身经历撰写的关于漕船和船厂的专著。书中记述了明代清江船厂与卫河船厂(在今山东临清市)这两个专造漕船工厂(后二厂合并为一)的历史沿革与生产情况。书中对历代漕运管理,亦有记述。明成祖永乐(1403—1424)中在南京清河(今江苏清江市)、山东临清(今临清)创建清江和卫河二造船厂,打造各类运粮漕船。世宗嘉靖三年(1524),卫河厂生产任务改由清江厂承担。不久又裁革卫河厂衙署,二厂遂合并为一,总称为清河船厂。总管理机构设在原清江厂,各地分厂概由其统属。《漕船志》于明弘治十四年(1501)成书,作者为该厂主官工部主事席书。
大明会典
作者: 李东阳 、 字数:184.44 万字、 更新:2022-07-06
明代中叶修的法规汇编。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始令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年)书成,共一百八十卷。明正德年间(1506—1521)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大明会典》。明嘉靖八年(1529年)令续纂,但没有颁行。明万历四年(1576年)省司重修,至万历十五年二月颁行,题为李东阳等奉敕撰,申时行等奉敕重修,共二百二十八卷,称为重修《大明会典》。现今流传较广的即为万历本,日本于1988年影印出版了正德本《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汇集了明初至万历年间的主要法律、法规、条例、诰令、诏旨,如《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洪武礼制》、《大诰》、《大明律》、《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大明集礼》、《大明令》、《军法定律》、《宪纲》、《教民榜文》等。该书记载典章制度完备周详。万历本《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及都察院、六科、寺、府、监、司为序,首卷为宗人府,以下为吏部十二卷,户部二十九卷,礼部七十五卷,兵部四十一卷,刑二十二卷,工部二十八卷,都察院三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一卷,武职衙门二卷。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卷中详尽地记载了明代的典章和法律制度,是研究明代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清朝通典
作者: 佚名 、 字数:87.56 万字、 更新:2022-07-06
《清朝通典》是记清前中期典制沿革的政书,原名《皇朝通典》,简称 《清通典》。清嵇璜、刘墉(均见“清朝文献通考”)等奉敕编纂。书成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有清武英殿本、光绪间浙江书局本、《万有文库》“十通”合刻附索引本等。本书100卷,9典。1、《食货典》,17卷,田制、水利、赋税、户口丁中、钱币、漕运、盐法、轻重、市籴、蠲赈; 2、《选举典》,5卷,选举制、考绩; 3、《职官典》,18卷,历代官制、三次、三省、尚书、御史、诸卿、武官、东宫官、王侯封爵、州郡、文武散官、禄秩、秩品; 4、《礼典》,22卷,吉、嘉、军、宾、凶; 5、《乐典》,5卷;6、《兵典》,凡12卷,八旗兵制、驻防兵制、绿营兵制、藩部兵制、恩恤、军令、军政(巡防附)、教阅(兵籍附)、军器、马政;7、《刑典》,10卷,刑制、详谳、杂议、宽恕、考讯、赦宥;8、《州郡典》,7卷; 9、《边防典》,4卷。本书体例虽然与《通典》、《续通典》相同,共分9门,但子目则根据当时所行典制而有所调整。如《食货典》中删 《榷酤》、《算缗》,《礼典》中删 《封禅》,皆因其未行于清代之故。《兵典》则专记八旗军事制度。《州郡典》原以九州统叙历代沿革,已不适于清朝,故改以 《大清一统志》 为标准。本书取材多据 《清会典》、《清通礼》,兼采 《清刑例》、《清一统志》、《日下旧闻考》等书,内容比较充实,为清史研究者所必备。乾隆以前之清代典章制度,分门别类,便于检阅。然其内容多与《清文献通考》相重复。
唐律疏议
作者: 长孙无忌 、 字数:33.73 万字、 更新:2022-07-06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续通典
作者: 多人 、 字数:146.88 万字、 更新:2022-07-06
中国典章制度史专著。清乾隆时三通馆史臣奉敕编修。成书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间,有武英殿刊本,浙江书局复刻本,1935—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十通》合刊本,本书影印精装1册。本书为《通典》之续书,共150卷,分类大致与《通典》相同,仅把兵与刑分列,计为9典。包括《食货典》16卷、《选举典》6卷、《职官典》22卷、《礼典》40卷、《乐典》7卷、《兵典》15卷、《刑典》14卷、《州郡典》26卷、《边防典》4卷。记载唐至德元年(757)至明崇祯十七年(1644)间史事,以明代典制为最详。资料除来自正史外,还引用了《唐六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山堂考索》、《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元典章》、《明会要》、《明集礼》以及唐宋元明各代文集、奏议等。资料较为丰富,编排亦较条理,对研究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本书内容与《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有些重复。
汉官六种
作者: 孙星衍 、 字数:10.54 万字、 更新:2022-07-06
10卷。清人孙星衍校辑。包括《汉官》1卷,东汉王隆撰;《汉官解诂》1卷,东汉胡广注;《汉旧仪》(又称《汉官旧仪》)2卷,东汉卫宏撰;《汉官仪》2卷,东汉应劭撰;《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或省称《汉官典仪》、《汉官典职》、《汉官典职仪》)1卷,东汉蔡质撰;《汉仪》1卷,吴丁孚撰。以上6种,原书早佚,经孙星衍校辑,收入《平津馆丛书》、《四部备要》等丛书中。其《汉旧仪》上下两卷系采清代武英殿聚珍版所刊《永乐大典》本,孙氏校证后,又别作《补遗》2卷附后。6种之中,《汉旧仪》、《汉官仪》分量最大。《汉旧仪》专载西汉一代,以职官制度为主,兼述皇帝起居、皇后亲蚕、祀典、皇帝诸侯丧葬等杂事。其余5种则仅记两汉官制。此6种书虽已非完篇,但仍不失为探讨两汉官制与礼仪制度之重要资料。
通典
作者: 杜佑 、 字数:205.73 万字、 更新:2022-07-06
唐杜佑撰。200卷。我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之专史。 记载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上起传说中的唐虞,下讫唐肃宗、代宗时。作者综合群经诸史和历代文集、奏疏等,参以《大唐开元礼》,征引200余种史籍,分类编纂,自大历元年(766年)起,历时35载,至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计食货12卷,选举6卷,官职22卷,礼100卷,乐7卷,兵15卷,刑8卷,州郡14卷,边防16卷。《食货》述土地、财政之制及其状况,《选举》述选举士官、爵位之制及考核官吏治绩之政令,《职官》述官制源委沿革,《礼》述各种礼仪之制, 《乐》述乐制概略,《兵》述兵略及兵法,《刑》述刑法之制,《州郡》述历代舆地沿革,《边防》述历代边境外族邦国状况。每一典下,又分若干子目,汇集各代典章制度,录引前人评论,并载己见。此书编撰极有条理,于唐代叙述尤详,创“政书”之体,为后世典志书编纂之典范。宋刻本至明已罕见。通行有明刻本、清武英殿本、咸丰九年崇仁谢氏刻本、同治十年广州学海堂刊本等。近有1937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之《十通》合刊本。
« 上一页 1 2 3 4 5 6 … 129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