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客令

秦人兴国,唯秦人之力也。六国之客,窃秦而肥山东,坏秦而利六国。

若嫪毐、蔡泽、吕不韦者,食秦之禄,乱秦之政,使秦蒙羞,诚可恶也!更有水工郑国,行韩国疲秦间计,入秦与吕不韦合流,大兴浩浩河渠工程,耗秦民力,使秦疲弱,无力进兵,无力克旱,以致天怒人怨酿成大灾。

是可忍,孰不可忍!唯六国之客心有不轨,行做间人,国法难容。是故,秦国决意驱逐山东之客。

自逐客令发之日,外邦士商并在秦任官之山东人士,限旬日内离开秦国。否则,一律以间人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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