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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百证歌
卷四 第七十四证 蛔厥歌
卷四 第七十四证 蛔厥歌
1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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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冷仍加发汗重。因成蛔厥吐长虫。病源本属厥阴证。宜用乌梅与理中。(仲景云。蛔厥者。其人当吐。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须臾得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必出。其人当自吐蛔。乌梅丸理中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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