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硕阁
首页
书籍
诗歌
书架
Svip
登录
注册
文硕阁
首页
书籍
诗歌
书架
Svip
登录
注册
书籍
练兵实纪
第十三.清减
第十三.清减
124字
上一章
下一章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特大
超大
练兵实纪-第十三.清减 第十三.清减 本管官剋减钱粮者,许本属军士及属官告治,此不坐犯上之罪。若系责比武艺,督治遣过,因而怀狠或刁诬者,定以军法从事。
上一章
查看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