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集解附例朱元璋等定律文硕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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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硕阁藏书 · BOOK 5837

《大明律集解附例》

著者 · 朱元璋 · 郑继芳 · 洪启睿 · 吴用先 · 高举参与

明万历三十八至三十九年(1610—1611)浙江官刊本综合其他
典章明代古代文献政书法制综合其他

《大明律》由明太祖朱元璋主持制定;站内所据万历本由郑继芳等订正、洪启睿和吴用先等校定,高举以浙江巡抚身份发刻。

内容提要

《大明律集解附例》三十卷,把《大明律》律文、集解与万历朝以前问刑条例合编,是研究明代法制的重要文献。旧资料误把高举写成独撰者;国立国会图书馆书目明确著录郑继芳等订、高举刊,其他传本题署又见洪启睿、吴用先等校定,现按实际责任分列。

资料来源与许可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明律集解附例》万历三十九年本中国法律文化数据库:《大明律集解附例》版本责任站内章节清单与责任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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