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县志

民国二十年铅印本

宝山县志

作者:吴霞

《宝山县志十九卷》[民国] 吴霞 纂修,民国二十年铅印本宝山县,现为上海市宝山区。因山得名,明永乐十年(1412年),境内海滨,曾用人工堆筑成一座土山,用作航海标志,为出入长江口的船只导航,永乐皇帝定山名为宝山。此山早在万历十年(1582年)坍没于海,但其名仍沿用至今。宝山,原属江苏省,清雍正二年(1724年)从嘉定县分出,建为宝山县。民国17年,闸北市(与上海县共管)和江湾、殷行、吴淞、彭浦、真如、高桥6个市乡划归上海特别市,境域面积缩小一半。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本区沦陷期间,全境划归上海市,蕴藻浜以北地区为宝山区,浜南分属市中心区和沪北区,长兴归浦东北区。民国17年划出的江湾、殷行、吴淞和大场重归宝山。1960年划出吴淞镇及蕴藻浜以南长江路两侧成立吴淞区,1964年吴淞区并入杨浦区。1980年以后因宝钢建设需要,重新成立吴淞区,城厢镇和吴淞、淞南、庙行、月浦、盛桥等乡一部分归吴淞区。1988年1月,撤销宝山县和吴淞区建制,建立宝山区。斷句結果新修志書,其例有二:一為重修,合前人各書哀集以成,而仍明注出處,如吳從政襄沔記、宋如愚劍南須知,此一例也。一篇績修,就古人之書,廣績成編,如無名氏續襄陽耆舊傳、熊欣豫章舊志後撲,此又一例也。大抵時代縣遠,前人著港,不止一種,且互有出入,必須業括以為理董者,則用前例。若歷年未久,前人著作無多,可以據依而成績編者,則用後例。寶山自勝朝雍正三年始行分治,乾隆十年纂成志書十卷,此為第一次志。光緒八年重修為十四卷,印續志中所謂前志也。續志十七卷,成於民國十年,其記載則起光緒八年,訖民國六年,中間僅三十六年,距光緒重修之時,並非久還,且前志尙稱完善,故不用重修,而用綾編,仍於卷末附前……

  • 成书年代:近代
  • 最近更新: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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