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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生活史』第六章 宋代的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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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修改于 2023-10-31
一 宋儒对于妇女的观念
宋代出了一班儒者,遂使宋代为中国学术思想以至于风俗制度的一个转变时代。这个转变,或者是好的,也或是坏的,但我们用历史的眼光来看,便不能说什么好、坏,只应当说明他如何发生了这种现象。宋代儒学的渐渐形成,实在是在宋兴五十余年以后;宋兴五十年后生的儒者,他们学术才渐渐与前人不同。我们若看一看诸儒生年的先后,然后再考一考他们思想的迁变,到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我且开列一个简单的表出来:
我们先说第一个时代。范仲淹对于贞节观念是极宽泛的。他的义庄《田约》,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用费,再娶反而不给。他绝未说一句再嫁非礼的话。他儿子纯佑早死,过了许久,他的门生王陶恰好死了老婆,便把他的寡媳,嫁给了王陶;他毫没有要寡妇守节的观念。他的母亲,就是改嫁朱姓的。因为家穷的原故,他跟着母亲,到了朱家,更名朱说。既贵之后,才复范姓。后来遇有推恩,多先给朱姓子弟,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当时社会实在也都不以再嫁为耻。这很可代表宋初儒者的态度了。
至于胡瑗,虽较严格,然也极合人情。他的孙子胡涤曾说:“先祖治家甚严,尤谨内外之分。儿妇虽父母在,非节朔不许归宁。有遗训,嫁女必须胜吾家者,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或问故,曰,嫁女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妇不若吾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他这见解,后颇为司马光所称道,司马光也就这样主张,他曾说:“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取之,彼挟其富贵,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养成娇妒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借使因妇财以致富,依妇势以取贵,苟有丈夫之志气者,能无愧乎?”
司马光著有一本《家范》,主张女子要读书,其中有云:
女子六岁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始诵《孝经》、《论语》;九岁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列女传》、《女诫》之类,略晓大义。古之贤女,无不观图史以自鉴。如曹大家之徒,皆精通经术,议论明正。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当时离婚的事,颇受社会非诮。司马光说:“夫妻以义合,义绝则离。”与后来程子主张出妻,微有不同。女子的最高目标怎样呢?司马光说:“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妒,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这六个标准,是很对的,在当时不嫌什么偏颇。只他又说:“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日无盈亏,月有圆缺,阳唱而生物,阴和而成物,——故妇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也。”(见《训子孙》文)这种见解太守旧了,与前人相同,且较精透;男尊女卑的观念,又给他加紧了些。
王安石贞节的观念是很宽泛的,《渑水燕谈录》载他一段故事道:
宋王荆公之次子名雱,为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庞氏女为妻。逾年生一子,雱以貌不类己,百计欲杀之,竟以悸死。又与其妻日相斗哄。荆公知其子失心,念其妇无罪,欲离异之,则恐其误被恶声;遂与择婿而嫁之。
是时,有工部员外郎侯叔献者,荆公之门人也,取魏氏女为妻,少悍,叔献死而帏薄不肃。荆公奏逐魏氏妇归本家。京师有谚语曰:“王太祝生前嫁妇,侯工部死后休妻。”
在第二个时代,除开司马光、王安石以外,我们就要谈到周敦颐和张载了,他们两个都是理学的先驱,尤其是周敦颐。要想知道宋代理学,先得知道他的来源。他的来源我可以一表明之:
张载的妇女观念,同古代一样,主张婉顺,无非无仪,他有一篇《横渠女诫》道:
妇道之常,顺为厥正,——是曰天明,是其帝命。嘉尔婉婉,克安尔亲。往之汝家,克施克勤。尔顺维何?无违夫子,无然皐皐,无然訾訾。彼是而违,尔焉作非;彼旧而革,尔焉作仪;惟非惟仪,女生则戒。王姬肃雍,酒食是议。贻尔五物,以铭汝心:锡尔佩巾,墨予诲言。铜尔提匜,谨尔宾荐,玉尔奁具,素尔藻绚。枕尔文竹,席尔吴筦。念尔书训,思尔退安。彼实有室,尔勿从室。逊尔提提,尔生引逸。
周敦颐《太极图说》里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并不能表出其对于妇女的观念。至于他的《通书》里说:
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礼乐》第十三)
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则必善,善则、和亲而已矣。家难而天下易,家亲而天下疏也。家人离,必起于妇人,故睽次家人,……(《家人睽复无妄》第三十二)
从周敦颐传到二程,便入了我所说的第三个时期了。二程因崇理之故,把古说看得太认真了,对于贞节的观念,遂严格起来。《近思录》载一段云: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问:“妻可出乎?”程子曰:“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出妻。今世俗乃以出妻为丑行,遂不敢为,——古人不如此。……”
问:“再娶皆不合理否?”曰:“大夫以上,无再娶理。”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耳。如大夫以上,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
朱子也是看重贞节的,陈师中的妹婿死了,他写信给陈师中,叫他设法使其妹守节,信云:
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弟,必不惮赞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子孙有妻子者,不得更置侧室,以乱上下之分,违者责之。若年四十无子者,许置一人,不得与公堂坐。
家中燕享,男女不得互相劝酬,庶几有别。若家长舅姑宜馈食者,非此。
诸妇必须安详恭敬,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礼,待姊姒以和。无故不出中门,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如其淫狎,即宜屏放。若有妒忌长舌者,姑诲之;诲之不悛则责之;责之不悛则出之。
诸妇媟言无耻,及干预阃外事者,当罚拜以愧之。
诸妇工作,当聚一处。机杼纺绩,各尽所长,非但别其勤惰,且革其私。
主母之尊,欲使家众悦服,不可使侧室为之,以乱尊卑。
诸妇之于母家,二亲存者。礼得归宁;无者不许。其有庆吊,势不得已者,则弗拘此。
女子年及八岁者,不许随母到外家,余虽至亲之家,亦不许往。
世人生女,往往多至渰没,纵曰女子难嫁,荆钗布裙,有何不可;诸妇违者议罚。
男女不共圊溷,不共湢浴,以谨其嫌。春冬则十日一浴,夏秋不拘。
男女不亲授受,礼之常也,诸妇不得刀镊工剃面。
二 社会对于离婚再嫁的态度
贞节观念虽经程朱底奖劝而加重,当时社会,影响尚小。社会风俗,总是旧势力的原子战胜,所以实际上宋代的离婚再嫁,尚觉容易。程子家有再嫁的妇人,何况其他。杨万里《诚斋杂记》载一节再嫁的事很奇怪,说:
扶风马元正妻尹氏,天水人也。元正早死,欲从者久之;其父劝之嫁,尹氏哭指铁井阑曰:“此上生花,我则再醮。”三年而黄芝生于阑上,遂嫁为李暠继室。
绍兴辛巳冬(民国前七五一)女真犯顺,米忠信夜于淮南劫砦?得一箱箧,乃自燕山来者。有所附书十余封,多是军中妻寄军中之夫。建康教授唐仲友,于枢密行府僚属方圆仲处亲见一纸,别无他语,止诗一篇云:
“垂杨传语山丹,你到江南艰难;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
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为别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先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
唐后改适同郡宗子士程,尝于春日出游,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唐以语赵,遣致酒肴,翁(即务观)怅然久之,为赋《钗头凤》一词题园壁间,云: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实绍兴乙亥岁(民国前七五七)也。
翁居鉴湖之三山,晚岁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尝赋二绝云:
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怅然。
又云: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无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盖庆元己未岁(民国前七一三)也。未久,唐氏死。
可是当时已有离婚阴谴的迷信,李昌龄《乐善录》载“孙洪”一条云:
侍郎孙公,初名洪。少时与一同舍生游太学,相约毋得隐家讯。一日,同舍生得书,秘不以示。孙诘之,生曰:“非敢隐也;第爷书中语,于公进取似不便。”孙曰:“何害;某正欲知所避就。”生出书示之。书云:“昨梦至一官府,恍若阅登科籍,汝与孙洪皆列名籍中。内孙洪名下,有朱字,云于某年月日,不合写某离婚书,为上天所谴,不得过省。”孙阅书愕然。生曰:“岂公果有是事乎?”孙曰:“有之。向者东上,在某州,适见某翁媪相诟求离,某轻易为写离书,初无他意,不谓上帝谴责乃尔。”生曰:“梦寐恍惚,亦何足信。如公高才硕学,俯拾无疑。”孙终怏怏。及就试,生果高中,而孙下第,方信前梦为不诬也。生曰:“某西归,当为合之,以契天心;”因问孙向所遇睽离人姓字。寻迹其处,得之,夫妇俱未有偶,生为具道一段因缘,置酒合之如初。乃驰书报孙,孙不胜感悦。其后孙以太学内舍生免省,历跻膴仕,屡典大郡;所至有离婚之事,未尝不宛转调护。晚持从橐,侍经闱,连举二丈夫子,亦同舍生有以全之。
三 男性底处女嗜好之产生
在我们讲的,一向从前的贞节观念,不外都着眼在妇人身上,所谓“家人利女贞”;所谓“恒其德贞,妇人吉”;所谓“妇无二适之文”;都是指妇人说的。结婚以前的贞的观念,不是不讲,然重要的是在已婚之后。已婚的妇人,如不守贞,有乱伦纪、乱宗支的危险,所以看的特重,而“淫”为七出之一。可是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渐紧渐紧,到了宋代,贞节观念遂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度!
上一节曾经说过,离婚天谴的传说,含有一种人道的主义;因为离婚后的妇女,她的价值是没有处女的价值大的;这个现象,毫无疑义,完全是男性性欲的嗜好所养成。我不能说宋代以前的男性,就决没有“处女是好的”的心理,然确乎到了宋代,这种心理,普遍了,扩大了。所以一般人道主义者。才出而主张出妻为可耻,才造作离婚天谴的故事;但一方面再嫁的妇人,还不是绝无人要,于此可见这是过渡时代的现象,也是我决定这观念——男性对于处女的嗜好的观念,——是这个时代才发生的原因。
李元纲《厚德录》有一个故事,说道:
自王均李顺之乱后,凡官于蜀者,多不挈家以行,至今成都犹有此禁。张定公咏知益州,单骑走任。是时一府官属,惮张之严峻,莫敢蓄婢使者。张不欲绝人情,遂自买一婢,以侍巾帻,自此官属稍稍置姬属矣。张在蜀四年,被召还阙,呼婢父母,出赀以嫁——仍处女也!
三山萧轸登第,榜下娶再婚之妇。同舍张任国以《柳梢青》词戏之曰:“挂起招牌,一声喝采,旧店新开。熟事孩儿家怀,老子毕竟招财。当初合下安排,又不豪门买献。自古道正身替代,见任添差!”
锦里先生笑自狂,莫欺九尺鬓毛苍。诗人老去莺莺在,公子归来燕燕忙。柱下相君犹有齿,江东刺史已无肠。平生谬作安昌客,略遣彭宣到后堂。
有一郎官年六十余,置媵妾数人。须已斑白,令其妻妾互镊之。妻忌其少,恐为群妾所悦,乃去其黑者;妾欲其少,乃去其白者:不踰月颐颔遂空。
四 第一个女性同情论者——袁采
到了这个时候,男性对于妇女的压迫,已经到什么程度?我们看:柔顺固然是美德,但男子之要求女性柔顺,不过是要她更驯服些,曲不可争,直不可讼,绝不要女子干涉外事,而要她受支配,这是第一种压迫。习惯于被压迫的倚赖之下,自己已无治生的能力,到丈夫死了时,无论有饭吃无饭吃都要守节,这是第二种压迫,这两种压迫是矛盾的。虽然要她驯服,更不以同情看她,好恶一任其意,于是女子不得不克意修饰以博男性的欢喜,尚有一朝被弃之惧,所谓义合义绝,都是便于男子的,被弃之后,男性尚照常自由,女子则终身被弃了,这是第三种压迫。处女的贞操是极要讲究的,一旦大意,便着了终身的伤痕,纵不必为社会所非诮,亦每为丈夫所隐弃,这是第四种压迫。有这几种压迫,女子一生的美丽时代,乃至极短。深闺待字的时候,所遇的都觉荣幸,是黄金时代的初期。嫁后的极短时间内,华彩焕发,遇怜得爱,这是黄金时代的最高期。颜色不常,转眼生男育女,益以中馈的繁琐,蓬头跣足,丈夫的爱怜渐淡,便入了衰退期了。老年以后,景况更苦。这都是通常的现象,七八百年前,绝没有人注意的。也许近代皆然,因为旧习惯已使男子都变作利己者了。可是有一个人独能深深见到,指出了妇女的种种痛苦,劝做男子的给她怜惜,这真是中国历史上倡女性同情论的第一人,这人是谁?——袁采!
袁采,字君载,信安人(今浙江常山县),著有《政和杂志》、《县令小录》及《世范》三书,今只传有《世范》。他对女性同情的见解,也是在这部书里。他的详细事迹,已不可考,只《衢州府志》说他“登进士第。三宰剧邑,以廉明刚直称”。陈振孙《书录解题》,说“采尝宰乐清,是书即其在乐清时所作”。那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好官;实在也因为他是个好官,才能做出这样的书,因为其中有许多见解,都得自于民间的诉讼,他从这些事上,看着了真正的社会。他的生卒也不详,不过书前有刘镇底淳熙戊戌(民国前七三四)年序,由此推知,他与朱子同时。
《世范》书分《睦亲》《处己》《持家》三门,我所见知不足斋本及四库抄本,均三卷全,字数很多,《说郛》中所刻,是节录本,不及全书二十分之一,别种刻本,不知有无全豹。我们在他书里,不但可见到他的同情妇女的见解,且可看知当时真正的妇女生活。他说妇女暮年最苦,怎样呢?他说:
人言光景百年,七十者稀,为其倏忽易过。而命穷之人,晚景最不易过。大率五十岁前,过二十年如十;年五十藏后,过十年不啻二十年。而妇人之享高年者,尤为难过。大率妇人依人而立,其未嫁之前,有好祖不如有好父,有好父不如有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好侄。其既嫁之后,有好翁不如有好夫,有好夫不如有好子,有好子不如有好孙。故妇人多有少壮富贵而暮年无聊者,盖由此也。凡其亲戚,所宜矜念。(《睦亲》)
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有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富益贫,此为非宜,不可从也。(《睦亲》)
妇人不预外事者,盖谓夫与子既贤,外事自不必预。若夫与子不肖,掩蔽妇人之耳目,何所不至?今人多有游荡赌博,至于鬻田,甚至于鬻其所居,妻犹不觉;然则夫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子之鬻产,必同其母,而伪书契字者有之,重息以假贷,而兼并之人,不惮于论讼;贷茶盐以转货,而官司责其必偿,为母者终不能制;然则子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此乃妇人之不幸,为之将奈何?苟为夫能念其妻之可怜,为子能念其母之可怜;顿然悔悟,岂不甚善!(《睦亲》)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至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睦亲》)
宋人嫁娶多喜因亲及亲,苏洵的女儿,诗中有:“乡人嫁娶重母党”之句,她就是表兄妹结婚的。袁采对于因亲及亲的事,有一种极透辟的见解,使七百多年后的人看着,还像正道着今日的社会;他说:
人之议亲,多要因亲及亲,以示不相忘,此最风俗好处;——然其间妇女无远识,多因相熟而相简,至于相忽,遂至于相争而不和,反不若素不相识而骤议亲者。故凡因亲议亲,最不可托熟阙其礼文,又不可忘其本意,极于责备,则两家周致,无他患矣。故有侄女嫁于姑家,独为姑氏所恶;甥女嫁于舅家,独为舅妻所恶;姨女嫁于姨家,独为姨氏所恶;皆由玩易于其初,礼薄而怨生,又为不审其初之过者。
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父或舅姑,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睦亲》)
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姻有高义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俟其长而成亲。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自明。(《睦亲》)
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幼女无与之抚存,饮食衣服凡阖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值耳。(《睦亲》)
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睦亲》)
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固非偶然不和者,父母不审之过也。(同上)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嫁,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得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欤!(同上)
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绐女家则曰男富,绐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绐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绐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反目至于仳离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宜谨察于始。(同上)
他对于当时的乳母和婢女两种人,有极深的同情,他说:
有子而不自乳,使他人乳之,前辈已言其非矣。况其间求乳母于产之前者,使不举己子而乳我子;有子方婴孩使舍之而乳我子,其己子呱呱而泣至于饿死者;有因仕宦他处,逼勒牙家,诱赚良人之妻,使舍其夫与子而乳我子,因挟以归乡,使其一家离散,生前不复相见者;——士大夫递相庇护国家法令有不能禁,彼独不畏于天哉?(《治家》)
以人之妻为婢,年满而送还其夫;以人之女为婢,年满而送还其父母;以他乡之人为婢,年满而送归其乡:此风俗最近厚者,浙东士大夫多行之。有不还其夫而擅嫁他人者,有不还其父母而擅与嫁人,皆兴讼之端。况有不恤其离亲戚去乡土,役之终身,无夫无子,死为无依之鬼,岂不甚可怜哉?(《治家》)
他对于妇女衣饰,不赞成过于华丽,也是根于人情说的,他说:
妇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且如十数人同处,而一人之衣饰独异,众所指目,其行坐能自安否?
五 冥婚
冥婚这件事,虽然是迷信,也可见人们对于婚姻的看重。总以为未婚而死,是人生的不幸,故即在冥间,亦须为觅配偶。此风最早见于魏,魏武子邓哀王冲,幼而岐嶷,仁爱识达,年十三卒,魏武甚悼之,为之娉甄氏之亡女以合葬,为后世冥婚之始,在民国前一千七百年。到了唐代冥婚的发现较多,韦后为其弟洵与萧至忠殇女冥婚,见《唐书·至忠传》。戴君孚《广异记》载唐代冥婚事一则云:
长洲县丞陆某,家素贫,三月三日,家人悉游虎邱寺,女年十五六,以无衣不得往,独与一婢守舍。父母既行,慨叹投井而死;父母以是为感。悲泣数日,乃权殡长洲县后。
一岁许,有陆某者,曾省其姑,姑家与女嫔同地。出经殡宫过,有女婢随后云,女郎欲暂相见。某不得已,随至其家。家门卑小,女郎靓妆,容色婉丽,问云:“君得非长洲百姓耶?我是陆丞女,非人,鬼耳,欲请君传语与赞府,今临顿李十八求婚,吾是室女,义难自嫁,可与白大人,若许为婚,当传语至此。”其人尚留殡宫中,少时,当州坊正从殡宫边过,见有衣带出外,视之,见妇人,以白丞。丞自往,使开壁,取某置之厅上,数日能言。问焉得至彼,某以其言对,丞叹息。寻令人问临顿李十八,果有之,而无恙自若,初不为信。后数日乃病,病数日卒,举家叹恨,竟将李子与女为冥婚。
北俗男女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冥衣,男冠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并,各立小幡长尺余者于座后。其未奠也,二幡凝然直垂不动。奠毕,祝请男女相就,若合卺焉,其相喜者,则二幡微动,以致相合若一;不喜者幡不为动且合也。又有虑男女年幼或未闻教训,男即取先生已死者书其姓名生时以荐之,使受教;女即作冥器充保母使婢。云属既已成婚,则或梦新妇谒翁姑,婿谒外舅也。不如是则男女作祟,见秽恶迹,谓之男祥女祥鬼。两家亦薄以币帛酬鬼媒;鬼媒每岁察乡里男女之死者而议资,以养生焉。
山右风俗,凡男女纳采后,若有夭殇,则行冥配之礼。女死归于婿茔,男死女改字者,另寻殇女结为婚姻。陬吉合葬。冥衣楮饰,备极经营。若婚嫁后。家君宰曲沃时,曾有邑绅三姓以争冥配兴讼者。
六 旷世女文人李清照
李清照(一〇八一—一一四一以后)是有史以来一位最大的女文学家。在她以前,固然没有比她好的;在她以后也没有比得上她的。父格非,为礼部员外郎,母亲是状元王拱宸孙女,都擅文章,所以幼教极好,早有才华。她出嫁时,据她自己说是建中辛巳(见《金石录后序》)应在民国前八一一年,但《宋史》说她“元符二年(民前八一三)年十八,适太学生诸城赵明诚”。明诚父挺之,那时做吏部侍郎,后来曾为丞相。所以赵李两家,都是望族。清照尝自称易安居士,后人因即称之曰易安。
结缡未久,明诚出游。易安意殊不忍别,书《一剪梅》词于锦帕送之,曰: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诗情如夜鹊,三绕未能安;少陵也是可怜人,更待明年试春草。(《风月堂诗话》)
两汉本继绍,新室如赘疣,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朱子《游艺论·引评》)
春残何事苦相思,病里梳头恨发长;梁燕语多终日在,蔷薇风细一帘香。(《彤管遗编》)
赵明诚好金石藏书画,所收极多,曾著《金石录》三十卷,至今均为谈考证者所珍视。明诚之好古,与他们夫妇生活极有关系。易安在《金石录后序》中写他们的生活道:
赵李宦族,然素贫贱。每朔望,明诚太学谒告出,质衣取半千钱,步入相国寺,市碑文果实归,夫妻相对展玩咀嚼,尝自谓葛天氏之民也。后二年,(明诚)出仕宦,便有饭蔬衣綀穷遐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之志。日就月将,渐益堆积。(挺之为)丞相居政府,亲旧或在馆阁,多有亡诗、逸史、鲁壁、汲冢所未见之书,遂力传写,浸觉有味,不能自已。后或见古今名人书画一代奇器,亦复脱衣市易。尝记崇宁间有人持徐熙《牡丹图》求钱二十万,当时虽贵家子弟,求二十万钱岂易得耶?留信宿,计无所出而还之,夫妇相向惋怅者数日。后屏居乡里十年,仰取俯给,衣食有余,连守两郡(青州、莱州),竭其俸入,以事铅椠。每获一书,即校勘整集签题。得书画彝鼎,摩玩舒卷,指摘疵病,夜尽一烛为率。故能纸札精致,字画完整,冠诸收书家。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叶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藏既富,于是几案罗列,枕席狼籍,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靖康二年(一一二七)明诚奔母丧于金陵,“既长物不能尽载,乃先去书之重大印本者,又去画之多幅者,又去古器之无款识者,又去书之监本者,画之平常者,器之重大者”,像这样的割爱舍去,“尚载书十五车”。其收藏之富可见。其年十二月,金人陷青州,火其书十余屋,于是十去七八。
戊申(一一二八)九月,明诚起复知江宁。《清波杂志》云:“在江宁日,每值天大雪,即顶笠披蓑循城远览,得句必邀赓和,明诚每苦之。”这也是他们夫妻间的韵事。
第二年春三月,明诚罢官,想到江西去住家,雇船上驶,已到池阳,被旨召知湖州,遂留易安于池阳,自己从陆路赴召过阙上殿。六月十三那一天,明诚舍舟登岸,“葛衣岸巾,精神如虎,目光烂烂射人,望舟中告别”,易安看这神情,不觉恶心,谁知明诚此去,果不生还了。易安因呼问:“如传闻城中缓急,奈何?”明诚戟手遥应曰:“从众。必不得已,先弃辎重,次衣服,次书册卷轴,次古器。独所谓宋器者,可自负抱,与身俱存亡,勿忘也。”这几句话,好像遗嘱一般了。遂驰马去。后来果然在途中受了暑,到行在时,就害病了。《金石录后序》易安自叙其得信及赶往视病以至于明诚死的情形道:
七月,来报卧病,余惊憺,念侯性素急,奈何病痁。或热,必服寒药,疾可忧。遂解舟下,一日夜行三百里。比至,果大服柴胡黄芩药,疟且痢,病危在膏肓,余悲泣仓皇不忍问后事,八月十八日遂不起,取笔作诗绝笔而终。
那时易安已经四十九岁了。以后所经变故极多,都写在她所作《金石录后序》里,那是她五十二岁时(绍兴壬子)作的。后来辗转避乱,居于金华。在金华有《武陵春》一词,至今为世人称诵,词云: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寒窗败几无书史,公路生平竟至此,青州从事孔方兄,终日纷纷喜生事。作诗谢绝聊闭门,虚室香生有佳思。静中吾乃见真吾,乌有先生子虚子。(见《彤管遗编》)
晓梦随疏钟,飘然跻云霞。因缘安期生,邂逅萼绿华。秋风正无赖,吹尽玉井花。共看藕如船,同食枣如瓜。翩翩垂发女,貌妍语亦佳。嘲辞斗诡辨,活火烹新茶。虽乏上元术,游乐亦莫涯。人生能如此,何必归故家。起来敛衣坐,掩耳厌喧哗。心知不可见,念念犹咨嗟。(同上)
易安有一首最著名的词: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胡公清听人所难,谋同德协置器安。解衣已道汉恩暖,离诗不怯关山寒。皇天久阴后土湿,雨势未回风势急,车声辚辚马萧萧,壮士懦夫俱感泣。闾阎嫠妇亦何知,沥血投诗干纪室。蔡邱莒父非荒城,勿轻谈士弃儒生。愤王墓下马犹倚,寒号城边鸡未鸣。巧匠亦且顾樗栎,刍荛之询或有益。不乞隋珠与和璧,但乞乡关新信息,灵光虽在应萧条,草中翁仲今何若?遗民定尚种桑麻,败将如闻保城郭。嫠家祖父生齐鲁,位下名高人比数。当年稷下纵谈时,犹记人挥汗如雨。子孙南渡今几年,漂零遂与流人伍。愿将血泪寄河山,去洒青州一抔土。(见《云麓漫钞》)
南来犹怯吴江冷,北狩应知易水寒。
南渡衣冠思王导,北来消息少刘琨。
宋以词盛,柳永、秦观、苏轼、欧阳修、晏殊等尤有名,她对之却都有不满的批评,她说:
本朝柳屯田永,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又有张子野、宋子京兄弟、沈唐、元绛、晁次鹰辈继出,虽时时有妙语,而破碎何足名家。至晏丞相、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耳。又往往不协音律。……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小歌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也。乃知词别是一家,知之者少。后晏叔原、贺方回、黄鲁直出,始能知之;而晏苦无铺叙,贺苦少典重,秦少游专主情致而少故实,譬如贫家美女,虽极妍丽丰逸,而终乏富贵态,黄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价自减半矣。(见《渔隐丛话》)
“露花倒影”柳三变,“桂子飘香”张九成。
易安改嫁之说是从何发生的呢?赵明诚从池阳到行在的时候,学士张飞卿(即汝舟)以玉壶示明诚,相语久之,仍携壶去。时建康置防秋安抚使扰攘之际,或疑其馈璧北朝,言者遂列以上闻。有人说赵张皆当置狱,那时明诚已死,易安方大病,仅存喘息,闻玉壶事大惧。尽以其家所有,赴越州行在投进,而高宗已奔明州。时中书舍人綦崇礼为赵明诚辩护,事乃得白。易安因为与綦有旧亲情,这回又极得其帮助因作启谢之,曰:
素习义方,粗明诗礼。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岂期末事,乃得上闻。取自宸衷,付之廷尉。序欲投进家器,曰抵雀捐金……
牛蚁不分,灰钉已具。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身几欲死。非玉镜架亦安知呻吟未定。强以同归。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下才。……视听才分、实难共处。惟求脱去,决欲杀之。遂肆欺凌,日加殴击,岂期末事,乃得上闻。取自宸衷,付之廷尉。
(一)李慈铭指出《系年要录》所载张汝舟妻李氏告她的丈夫“妄增举数”,在绍兴二年九月朔。而易安作《金石录后序》在绍兴二年十月朔,尚自称“易安室”,“岂有三十日内忽在赵氏为嫠妇,忽在张氏讼其夫”之理?
(二)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五月十三日,綦崇礼婿阳夏谢伋寓家台州,自序《四六谈尘》,时易安年已六十,伋称之为赵令人李,若崇礼为处理张汝舟婚事,伋是他的亲婿。还有不知道的吗?
(三)淳祐元年(一四二一)张端义作贵耳集,尚称“易安居士赵明诚妻”,则易安之以寡妇终无疑。
易安不仅是能诗词四六,并且能画。宋濂《学士集》说:“易安能诗词文四六,又能画,明人陈查良藏有易安画琵琶行图。”《太平清话》说:“莫廷韩买得易安图墨竹一幅。”
她并创造一种游戏,名曰“打马”。曾著《打马赋》一卷。《直斋书录解题》说:“用二十马。今世打马,大约与樗蒲相类。”
《词综》载朱文公言,谓“本朝妇人能文章者,曾相布妻魏及李易安二人而已”。魏夫人是丞相曾子宣妻,亦善作词,意境也高。《宋史·艺文志》说后人集易安所作为,文七卷词六卷,但现在所流传的,不过薄薄的一卷《漱玉词》罢了,并且都还是从别的书中摘出的。